PS—今日乃是月中,发一大章4400字~!
经过此次鏖战,罗翊尘愈加觉得按照目前系统默认的,走魔化狼人近战肉搏这条路线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太过危险了~!
毕竟,自己可不是那个位面之子,解开光头封印的琦玉,他可以无论面对什么对手,统统一拳打爆;而且他自己的防御力也超级的高,即使跟宇宙霸主,独眼波罗斯对战,哪怕被对方一击从地球打到了月球上也是毫发无损……(哦,对了,琦玉没有头发,是光头)
可罗翊尘自己做不到啊~!
罗翊尘说穿了就是个苟且偷生猥琐发育的穿越客罢了,穿越之前也就是普通人,而非是龙傲天,也未曾心怀吞天灭地之宏念伟志。
他罗翊尘到目前为止仍旧怕死,穿越前当普通人时怕死,成为穿越客并且有了系统金手指傍身之后,更加怕死了……
毕竟,换了谁一朝拥有异能傍身并且美好未来可以预见的情况下,又有哪个会不惜命~?
另外,罗翊尘其实也非常喜欢正常的平静生活,不是武疯子。
没有那种战天斗地,逮谁日谁的豪情(基情)戾气。
好吧,生存在此方世界,说上面的话其实就是矫情,罗翊尘是真心不想继续这种生吞活剥噬咬吞噬怪人尸体的血腥到极致之恶心经历了……
PS——其实,光头琦玉也是吃过怪人的,比如那个曾经一举击败A级英雄黄金弹丸与同为A级英雄弹簧胡子共同联手的海带怪人,最后结局就是被琦玉拔光了全部海带给煮了吃了。
还有卷心菜怪人等等……
倘若,为形势所迫而不得不食用怪人尸体,罗翊尘也是可以捏着鼻子接受的;不过,但凡能有个别的替代选择的话,他还是希望不那么野蛮。
嗯,或者说,貌似需要一个稍微,稍微文雅一点点的,稍微含蓄一点点的,稍微方便一点点的,最好是不会弄脏衣服的,而且更有逼格一点点的,“吞噬”抑或“摄取能量”方式……
不得不承认,说出这等话来的罗翊尘就是个矫情的混蛋……
最后,通过今次的越级击杀战斗,纵然自家变身成了魔化狼人,还开启了变身本能被动技——幻影连击(伪);但是在战斗过程中还是险象环生,危机四伏,很多情况下,罗翊尘根本就是被逼迫着不得不去拼命~!
否则,笑到最后的就不会是罗翊尘这个穿越客了。而且这还是如今正式剧情尚未开始的时间段,怪人的出现频率与战斗力强度还不算高。
一旦等到一两年之后那个正式剧情开始之时,面对动辄就是虎级,鬼级的怪人,乃至龙级怪人的现实,而且怪人们的天赋能力千奇百怪,与之近战肉搏可真心不是一般二般的危险。就比如飞天蜈蚣大长老……
PS——本能被动技:
幻影连击(伪)(力量,敏捷属性均达到10)敏捷系,格斗专精,评价C,狼人加仑的肉搏能力获得极大加强,每一次肢体攻击(拳脚)都能一次幻影攻击(复制之前攻击动作,可防御)相当于狼人加仑正常的一次攻击变为连续两次攻击。
幻影连击(真)(力量,敏捷属性均达到20)敏捷系,格斗专精,评价A,狼人加仑的肉搏能力获得极大加强,每一次肢体攻击(拳脚)都能触发三次幻影攻击(复制之前攻击动作,可防御)相当于狼人加仑正常的一次攻击变为连续四次攻击。
好在到目前为止,罗翊尘那些拼命搏杀的战斗全都获得了最终胜利,可这毕竟还是在刀尖上跳舞,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运气的说。
运气或者说气运,虚无缥缈却又不能忽视无视,你不能因为以前拼命的时候都赢了,就想当然地以为日后也会一直赢下去对吧~?
一个人自大也不能狂妄到那种地步,除非你是幸运女神的亲儿子……
罗翊尘还真就不敢这么继续赌下去,毕竟不管你之前赢了多少回,只要以后但凡输一次,那就是致命的危险,甚至下一秒就一切都终结了~!
罗翊尘的性格绝不是武疯子,走近战肉搏这条路也是没辙,当初恶魔斗士系统随机出来的狼人变身无法更改。
其实,罗翊尘是有一颗法爷之心的,历数他当年玩过的那些角色扮演游戏,但凡能选远程的,就绝不去玩近战~!无论是单机还是多人在线~!
近战肉搏固然热血沸腾,固然逼格满满霸气侧漏,但是奈何与自家本性本心不太相合啊。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近战肉搏对付同层次实力相差不大甚至弱于自己的对手还好,一旦遇到强过自己的敌手,打之不过想跑路转进可就麻烦喽~!
终归就是一句话,近战搏杀,容错率差,脱离战斗比较困难,非常不利于战略转进……
除此之外,罗翊尘还有一层顾虑,就是自家变身技能的问题。
目前所拥有的是变身暗黑魔化狼人,这等魔族精英强则强已,但是外观样貌上实在没法掩饰,为了避免暴露自己的底牌,罗翊尘是根本不敢大庭广众之下变身的,甚至哪怕只有一个目击者在,只要不能杀人灭口,罗翊尘就还是不敢变身。
如此太过憋屈不说,还非常影响自己的安全。
当然,另一个副作用——狼人@**爆发问题所导致的食尸血食问题也是够罗翊尘自己糟心的,毕竟他的人性仍在,对如此野蛮暴虐挑战道德极限之行为非常排斥。
这些因素汇聚起来,就令罗翊尘自己非常纠结,虽然他远未矫情到为了所谓“美型”所谓“道德人性”而去拒绝使用变身技能,毕竟这些不适与自家性命安全比起来屁都不是。
可终究也是如同一根刺儿一般扎在心里,每逢想起都会觉得非常地不痛快。这或许就叫做“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筷子骂娘”……
本来,仅是如此的话,为了在这个一拳超人的凶险世界顽强地存活下去,罗翊尘也就捏着鼻子忍了……
不适~?看不过眼~?没关系,看多了也就习惯了,而习惯了就好,须知习惯的影响力非常巨大。一旦对某些事情习惯了,那么就会逐渐无视其所带来的一切负面效应了……
按照自家金手指恶魔斗士系统给出的常规解决途径来说,就是从现在开始努力地积攒魂意能量,提升自己的个人等级,当个人等级达到10级时,就可以解锁新的变身对象了~!
到时候就可以获得一次随机选择变身对象的机会,只是这毕竟是随机选择,一旦选到了不合自己心意抑或情况的对象,那乐子就大了,白白浪费一次宝贵的选择机会不说,还严重影响了自家的变强之路~!
但是~!罗翊尘在此次浏览个人等级信息时发觉了恶魔斗士系统给出的一条重线索——黄金技能点~!
黄金技能点是一种相对于技能点,属性点来说,非常稀缺的资源。
其作用不仅可以通过消耗1个黄金技能点来激活当前变身对象所拥有的某项尚处于封印状态的EX级超必杀技之外。
还可以通过消耗1个黄金技能点来获得一次随机选择变身对象的机会~!
然而,黄金技能点既然如此宝贵,其获取途径与条件也自然是非常苛刻了;正常获取途径只有个人等级提升至每逢十的整数倍时方才可以获得一个而已。
另外,还有当宿主进行越级挑战时,视对手情况有着非常微小之几率可以偶然获得。
比如本次与蜥蜴长舌怪的战斗,以为罗翊尘变身后的实力也不过是狼级上位罢了,却越级挑战拥有虎级下位实力的蜥蜴长舌怪并成功将其击杀。
可惜,即使蜥蜴长舌怪的实力标识为虎级下位,但也不晓得是其所拥有的技能实在太烂,太没有特色,还是其它什么原因,比如几率太小,总之罗翊尘越级击杀成功也未能获得黄金技能点。
估计,这或许跟玩多人在线游戏中随机掉落极品装备一样,全靠“人品”……
当然了,作为一个腹黑的,总喜欢“坑”,哦,不不,应该是调@教自家宿主的系统,恶魔斗士系统也给出了直接兑换的稳定途径,那就是用普通技能点去兑换~!
“系统,我如果选择兑换黄金技能点,需要付出何种代价方才可以~?”罗翊尘尝试着向不太靠谱的恶魔斗士系统提出了问询。
“关于黄金技能点的兑换问题,本系统秉承一项诚心诚信为宿主谋福祉的理念,给出一条相对正常获得途径之外的终极捷径~!”恶魔斗士系统以一贯的冰冷机械腔调却说着如同安利推销员电话推销商品时那种忽悠内容,虚头巴脑,没一句靠谱……
“停~!停~!少給我灌迷魂汤,来干货赶紧的,我没多少时间和耐心听废话~!”深知恶魔斗士系统尿性的罗翊尘赶紧出言打断了即将开始的一本正经之胡说八道,要求系统捡重要的讲。
“黄金技能点兑换规则,简单说来就是宿主可以通过提供足够数量的普通技能点来兑换,兑换比,目前暂为15:1……”果然,恶魔斗士系统真不愧是个一门心思把自家宿主往妖魔道这条不归路上引领的腹黑玩意儿,不张口则以,一旦张开就是狮子大开口~!
“十,十五点~?!你丫怎么不去抢~!老子我提升一次个人等级才给区区一个技能点,要是这么算的话,老子岂非神马技能都不能升级解锁,硬生生憋上十五级才能获得一个黄金技能点~?”罗翊尘闻言立时爆发,愤怒地大声质疑恶魔斗士系统的坑爹设定。
“请宿主勿要过份激动~!本系统本来的目的就是需要宿主在不断的冒险与战斗中获得提升,倘若宿主因为过于胆小抑或惜命而拒绝参与战斗,仅仅只想通过安全的途径去一点一滴的收集魂意能量的话,当然会觉得这种关于黄金技能点的兑换比非常吃亏……”
“何止是吃亏~?简直就是明抢~!十五个技能点啊~!足够我把任意一个技能从未解锁状态一口气提升到LEVEL5满级封顶了~!1+2+3+4+5=15,正好够加到LEVEL5~!话说,老子打拼到现在也才有一个技能——无穷闪烁达到了LEVEL5而已。”罗翊尘忍不住直接插嘴对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系统进行一波吐槽。
可惜,恶魔斗士系统也不知有无脸皮设定,反正如果有的话,那么一定堪比城墙拐弯部分还要厚,竟然语气毫无起伏地继续以冰冷机械腔调回应着——
“本系统初始目的就是要求宿主进行冒险和战斗,虽然亦可以容忍宿主选择最为无趣与缓慢的安全升级途径,但也不是不考虑宿主的利益。故此,本系统在变身对象中赋予了特殊天赋技能——血腥掠夺。只要宿主成功地开启了变身技能,就可以拥有这个极为特殊的天赋技能,通过掠夺被击败的目标来获取诸如属性点及技能点,来增强自己,以达到以战养战之效果。”
“哦~?那么如果我兑换了黄金技能点并开启了随即选择变身对象,结果我拥有了两个变身对象,不知道之后我选择变身时候会否有冲突~?”罗翊尘继续问道,毕竟事关重大,需要认真对待仔细考量。
“不会的,宿主在变身时可以临时指定变身对象。只是各个变身对象间的专属被动技能,ES必杀技能,EX超必杀技能不可以通用;只能使用当前变身对象的技能。”
“这样啊……如果我不想放弃之前的变身对象技能,能否有方法途径在选择其它变身对象时仍旧通用并保留~?”罗翊尘试探着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疑问~?
“可以,宿主可以通过额外支付一定数量的技能点来进行两个变身对象的融合归一。每次代价为技能点10点与属性点10点。
成功后,前一个变身对象被清除出以兑换变身之列表,而后一个变身对象可以保留前者的各项技能。
但是这种融合归一有成功率限制,根据两个变身对象的性相,能量体系,从而计算出融合成功率。”没想到恶魔斗士系统还真的回应了作为宿主的罗翊尘所提出的大胆疑问,而且结果还算比较令人满意的说。
10点技能点,10点属性点,在拥有血腥掠夺这个特殊天赋的作用下,也就是多杀几个同阶的怪人而已,不算太难搞。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罗翊尘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后方才继续问道:“我可不可以在消耗黄金技能点开启兑换变身对象时,拒绝随机选择而是指定某个特定的变身对象~?”
“可以,本系统提供的黄金技能点兑换及消耗途径就是为了方便宿主使用系统各种正常功能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
宿主可以通过消耗5个技能点来获得一次指定选择某个变身对象进行兑换的机会。”果然还是需要消耗技能点,但5个技能点也不算太贵。
如此说来,罗翊尘倘若准备更换更加符合自身性相的专属变身对象,就至少需要积攒15个技能点用于兑换1个黄金技能点来开启兑换列表。
然后还需要继续提供5个技能点来指定某个心仪的特殊变身对象。
最后,为了保证之前已经投入了大量技能点所学会的专属与暗黑魔化狼人变身时才可以使用的各种技能,就必须再次投入10个技能点及10个属性点来进行两个变身对象的融合归一。
在不考虑成功几率的情况下,最少也要花费15+5+10=30个技能点,外加10个属性点的代价,好T@M@D贵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