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来来来,吃菜,喝酒,干杯”
宿舍的四兄弟开始开怀畅饮起来。
林霄吃完美酒,回到宿舍以后,然后就倒在了床上,此时此刻的心情比较畅快,心里却还是琢磨着:虽然这个世界不错,对于自己来说比较容易赚钱,但是有命赚,没命花。因为这里毕竟是一个以实力为王的世界,弱者在这个世界随时可能丧命,特别是出名之后。
人怕出名,猪怕壮的道理林霄还是知道的。
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想平凡,但是出名了就会被人盯上。
林霄天生不是武学奇才,而且在魔法上面也一窍不通,所以他决定等下午酒醒之后,就去找爱迪丝,准备让她帮忙把手机的电充满,到时候自己带着那些金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
这天下午,林霄睡完午觉之后,就去找爱迪丝了。
林霄首先去了爱迪丝所在的班级,但是却没有看到她来上课。
奇怪了,难道她还在女生宿舍林霄这么想着,因为下午的课大多数是选修课,可以不用来上课。
“哇,歌神来了”教室里突然有人喊道。
“歌神,对,就是他,林霄”
“哇,林大帅来了”
唰突然一下子,从教室里窜出来许多同学而且这些同学都是女生。
林霄有些始料未及,本来自己只是过来找人的,突然一下子被这么多女同学给围住了。
“你们。你们找我有事吗我现在要去上课了,麻烦你们让条路。”林霄客气地说道。
其中一名女同学说道:“林大帅,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的实力很强,就是我们十几个女生使出全力,也无法困住你啊,不如你今天给我们个面子,签个名吧。”
这时,一名红发女生说道:“是啊,给我红发一个面子,好吗”
原来这些人是我的粉丝啊,没想到在学院就唱了那么一首歌,就能涨粉这么快想到这里,林霄连忙说道:“签名,那好啊,我满足你们的要求。”
“呵呵,林大帅,我们爱你。”另一名女生说完,拿出了一支笔递给了林霄。
林霄接过那支笔,然后开始给这些同学们签名,有的人要求签在衣服袖子上,有的要求签在衣服胸前,有的则要求签在裙子上,还有的要求签在脸上等等,林霄也尽量满足她们,只可惜这个世界没有手机,所以不能合影留念。
当然这些都不算过分,过分的是有同学竟然要求要亲一下。
我的那个去,初吻哪能随随便便给一个陌生人。林霄苦笑,然后说道:“这位美女,这个要求恐怕不行啊。”
“为什么,难道这一点小小的要求都能不满足吗”
林霄心中暗惊:这还算小啊,这要是再大一点,那不是得整到床上去了。你们这些人啊,能不能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不是我不能满足啊,你想啊,其他同学都是签名,最多也就抱一抱,你让我亲一下,你让其他粉丝怎么想啊,她们心里不平衡,万一她们都想你这样想,我的嘴皮子那还不被磨破啊”
“呵呵,你这嘴巴油嘴滑舌的,那好吧,等下一次我单独碰见你了再说。”
林霄苦笑。
而这一幕也被班上的其他同学看到了,特别是班上的男同学,他们纷纷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这个林霄,挺嘚瑟的样子嘛,早晚有一天我会收拾他的。”
“我最讨厌会唱歌的男人了,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不放过他。”
“放心吧,他可是得到了一万金币,恐怕学院里的一些高年级学生已经盯上他了,他如果敢出校园,恐怕活不了多久。”
班上的男同学们议论着。
这个时候这所班级的教官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教室外面的同学,然后严肃地说道:“你们干嘛呢,要上课了知不知道,这么多同学欺负一个,你们好意思吗”
“啊,教官来了,上课去”
十几名女同学这才回到了教室。
林霄见到这些人离开,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对于这些强大的学生,自己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只能服软。
林霄只好去找自己的同学爱丽丝。
找到爱丽丝之后,她告诉林霄,说道:“我姐姐好像在宿舍里休息,因为她中午喝得有点多。”
林霄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爱迪丝也获得了三千金币的奖励,有些堕落。
“嗯,那你能帮我把她叫出来一下吗”林霄这样说着,因为她不想贸然进入女生宿舍,那样做风险有点大,特别是自己出了名之后。
“当然。”爱丽丝很乐意帮这个忙。
爱迪丝得知妹妹的来意之后,爽快地答应了林霄的请求,毕竟林霄帮助自己获得了学院音乐大赛的第二名。
两人去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
很快,爱迪丝就开始施展水系魔法“乌云闪电”,手机渐渐亮起。
林霄一喜,发现手机竟然开始充电了
“你能坚持十分钟,我会永远记得你。”林霄说道。
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这个世界的女人也不例外。爱迪丝闻言哈哈一笑,结果闪电熄灭了,手机也停止了充电。
“啊,你充电啊,别笑了。”林霄焦急地说道。
爱迪丝笑了半天,等平静下来之后这才继续刚才那套动作。
等林霄拿到百分之看,手机依然没有信号,这不要紧,因为他知道等自己走到山里,手机就有信号了。
想到这里,林霄对爱迪丝说道:“谢谢你,我现在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
“哦,怎么,这么快就走”
“是的,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
爱迪丝面带笑容,说道:“要不去坐一坐,聊聊天”
“嗯,要不明天吧,明天再来找你,到时候好好坐坐,你看怎么样。”
“那好吧。”
就这样,林霄离开了这里。
到了第二天下午,林霄事先和自己的兄弟裴罗说好了,请他跟自己一起去魔兽森林外围走一趟,一来是帮自己搬金币,二来也可以保护自己。
九十斤重的金币,林霄可扛不起,再说自己还要拉着一个行李箱。
裴罗比较老实憨厚,也很听林大哥的话。
很快,两人就去了学院后山。
当林霄从学院的围墙翻出去之后,一直躲在暗处跟踪林霄的高年级学生看到了这一幕,发现这一点之后,嘴角露出了笑容,然后自言自语道:“终于还是忍不住出校园了,而且还带着那些金币,嘿嘿。”这位躲在暗处的高年级学生说完,很快就离开了这里,并立刻回去报信。
“老大,林霄刚出学院。”
只见一位身穿盔甲,体型壮硕的男子从躺椅上站了起来,他留着一头短发,眉间还有刀疤。这名男子名叫奥利奥,是鲨鱼帮的老大。
奥利奥咧嘴一笑,说道:“当真。”
“老大,我看清楚了,真的是林霄,而且他这一次还扛着金币出了校园。”
“嘿嘿,这个林霄胆子还真大哼,听说这个家伙最近很风光吧,特别是班上的那些女同学,经常在耳边讨论起这个家伙,而且还时不时地唱起那首歌。”
“是的,老大,他现在可是学院的大名人了。”
“哼我最讨厌这些旁门左道的学生了,而且还是个男学生,真是丢男人的脸,有本事在一年级新生擂台比武大赛获得第一。”
奥利奥是一个很小心眼的男人,他是一位六级中期战士,很看不惯林霄,更重要的是林霄手里还有一笔不菲的财富。
“老大,咱们现在就要出发了,免得一会他们走远了不好找。”
“好的,林霄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一位,是他的室友,一名五级战士。”
奥利奥点了点头,说道:“那就不怕,我马上安排五个人跟你一起去,到时候你们除了杀死林霄之外,还要把金币夺回来。”
“嗯,六个人杀两个人已经绰绰有余了。”
“那你快去,相信这么简单的任务,你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当然,老大。”
自从林霄出了名之后,盯上他的可不止一个人,除了鲨鱼帮之外,蓝剑学院第一大帮会也盯上了林霄,这便是玫瑰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