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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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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挑着担子回到崇贤坊自己家中,推开小门后对着里面招呼了一声:“我回来了。”

里屋传来几声咳嗽,算是回答了他。

十二年前,杨毅跟着道士袁天纲走出了终南山,来到大唐京兆府,也叫长安城。袁天纲说,长安城是普天下最大的一座城,住在这座城里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

杨毅不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但他觉得肯定没有长安城里的人多。

他跟着袁天纲在长安城里闲逛了两年,这两年中也让他见识到了袁天纲不是个一般的道士或道长,因为他认识的人太多了,而且都是很厉害的人。

他们都称呼他天罡子袁天纲,而且这些很厉害的人都非常尊敬他。

这两年里,杨毅不知道该怎么找自己是谁,他就只能跟着袁天纲四处乱走,也许有别人认识他呢结果两年下来一无所获。

原本他还是要跟着袁天纲去大唐南边的,却被留了下来,留在了长安城。

十年前他跟着袁天纲去羽林卫大将军、卢国公程知节府上,被程大将军一眼相中。因为杨毅的个子很高,比一般大唐人高出不少,也比大多数羽林卫骁勇个子高,而且杨毅不但高还很壮,长得也是相当排场,程大将军认为把杨毅放在自己的大将军卫队里会很体面。

于是,杨毅就莫名其妙留在了长安城,莫名其妙成为了羽林卫的扈从小校。袁天纲独自去了南方,他说他要去蜀郡。

程知节以为自己捡到了宝,但他很快就后悔了,因为杨毅除了长得排场,其他什么都不会,而且还很笨,学都学不会。校场演武的时候,杨毅连羽林卫的伙夫都打不过。

伙夫还没有杨毅挑担子的扁担高。

能识字算是个稀罕事,程知节让他在府衙里抄写往来文书,可那一笔字难看得等于是在逼着摔他脸上。

可程知节还不能赶杨毅走,因为他给袁天纲拍过胸脯子。

所以杨毅就以一个长得很体面的废物之名,在羽林卫大将军府上整天混吃混喝。

但很快程知节就知道了杨毅不是废物,相反他是个大才。

从前周和前齐的时候,打仗就主要靠骑兵,到处都是马,然后就开始流行打马球。前隋也打,到了大唐更是打得不亦乐乎。

大唐各将军府之间不但自己打,还和来访的吐蕃跟突厥马球队打。

马球是大唐的第一运动。

打马球都是要好马,大宛马和大食马最好。可养马很费钱粮,养一匹好马比养两百个杨毅这样的羽林卫还费钱。

后来大仗打完了,朝廷养不起这么多马,好马都给了李靖、李绩和侯君集他们,因为他们要打高丽和突厥,还有吐谷浑。别人不打仗了,就不需要那么多马了。

马少了,很多军队就玩不起马球,反倒是那些有钱的商人们自己专门组织起来的马球队越来越多。

程知节是个马球迷,最多的时候他的羽林卫里有三支马球队,实力都很霸道。可后来好马都老了或者死了,朝廷也没再给羽林卫补充。

想想也对,一个以朱雀大街为界,负责长安县内城保卫的羽林卫要那么多能野战的好马干什么有一些能骑着走的驽马和驮马就行了,平时还能拉个货什么的,而且吃草就够了。

大宛马和大食马要喂精豆子和鸡蛋,杨毅这样的羽林卫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个鸡蛋。

可驽马和驮马上不了马球场,它们就干不了这活。

程知节的马球玩不成了,马球马球,没有马你还玩个球。程知节气得整天在府里找茬骂人锤人。

有一天他嫌杨毅是个笨蛋,要锤他,杨毅说:“大将军,你别忙打我,我给你出个主意,应该比马球好玩。”

杨毅喜欢看马球,虽然他连马都骑不正,可他觉得马球很熟悉,为什么熟悉却说不上来。

程知节没锤他,杨毅说:“不用马,咱们羽林卫可以用脚踢。”

程知节又要锤他,杨毅抱着头说:“你先试试行不行,不好玩再捶我也不迟,反正我也跑不掉。”

程知节觉得他无耻的样子很有自己年轻时的神韵。

试试就试试,这玩意儿叫蹴鞠。

杨毅把蹴鞠的风流眼改成了球门,球也变得比蹴鞠和马球都大一点,藤条编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缝结实。

还是用的马球场地,杨毅把每边20人分成三排,他给分别起名叫前锋、中场、后卫,门口站一个门官。杨毅本来把这个叫门将,程知节说:“将锤子将,将军才能叫将。”

所以只好叫门官,门官是20个人里唯一能用手接球的人。

杨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如此熟悉,而且无师自通,仔细想想他连蹴鞠都从来没踢过。

程知节把这个叫新蹴鞠。他是武将出身,天下大乱时开始跟着张须陀到处砍人脑袋,所以程知节说自己以前读过书,杨毅并不相信。

杨毅说:“大将军,不管新旧,只要叫蹴鞠那就跟你没关系了。只有起个全新的名字,大唐人才能都知道是大将军你发明了这个新玩意儿。”

程知节说:“哪个驴日以后再说你是笨蛋,老夫拿斧子劈他。”

杨毅说既然拿脚踢,干脆就叫足球。程知节本来想说叫程球,想了想觉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也就没张嘴。于是,这个新玩意儿就叫了足球。

杨毅对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会踢。上去撞不过别人也跑不过,好不容易逮住能抡一脚,结果球没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飞去了树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还闪了腰。

还是个笨蛋。人家其他羽林卫两天下来就踢得有模有样了。

足球不需要马,也不需要高明的骑术,门槛降低了很多,但因为参与感更强,反而比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为界,西边是长安县,东边是万年县。长安县是羽林卫,万年县是金吾卫,金吾卫大将军是郧国公殷开山。

老程都没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卫和金吾卫几乎同时火了起来,然后在整个长安城就火了。

长安人爱玩,现在城里每天都有好几场足球比赛同时在踢,听说有商人和足球的发明人程知节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长安城正规化,搞成循环比赛,他们把这叫联赛。

程知节觉得杨毅真他娘的是个人才,为了奖励他,就给他说了门媳妇。大将军做媒,自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聚仙楼的确是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萝姬是聚仙楼的胡女,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她说她在家乡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赏不来,都觉得她有点丑。萝姬说她的家乡在很远很远一个叫萝曼科诗山的地方,是被人买来再卖到大唐的。

长安人都不知道萝曼科诗山在哪里,但他们都叫她萝姬,就是萝曼科诗山来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来也没名字。

长安人觉得萝姬长得丑,但都承认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楼里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后,萝姬老了,跳不动了也变得更丑了。聚仙楼嫌留着她碍事,要把她送给贩豆子的脚商当暖床。

脚商们不挑食,而且为了行商方便十几个人习惯只带一个暖床女人。暖床的一晚上根本忙不过来,一般很快就被折腾死了。

在骄傲的大唐,胡人很不值钱,还不如牲口。

程知节喜欢马球、喜欢足球,也喜欢胡旋舞,还是个怜香惜玉的大将军。他看了好几年萝姬的胡旋,很可怜她,就说:“我给你找个老实人,你嫁过去好好过日子吧。”

羽林卫没有比杨毅更老实的人了,所以两年多以前萝姬就成了杨毅的媳妇,他也从程府的柴房里搬到了崇贤坊。老程很仗义,给他在这里买了一个没有院子的小房子。

可能因为杨毅是山里人,和长安人不一样,他一点也不觉得萝姬丑,反而认为她挺好看,所以他就很喜欢这个媳妇,对她很好。

但萝姬卖艺这些年落下了一身病,嫁给杨毅不久后就越来越严重,渐渐地连起床都很困难了。

萝姬说:“毅郎,大唐不好,大唐只有你好。萝姬今生无法好好服侍你,如果有来生,我必定报恩。”

杨毅没有去想来生,因为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萝姬说:“我的家乡在萝曼科诗山,如果你将来路过那里,毅郎,记得把我的骨灰带回家乡,萝姬来世报答你。”

杨毅让她不要胡说八道胡思乱想,然后给她喂了半罐子汤药,再服侍她重新睡下。

隔天晚上,杨毅从大将军府下值回到崇贤坊,进家门时萝姬没有用咳嗽回应他。

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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