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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荧vs北风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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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帅的狼!”

不远处的竞技台墙上琉璃发出感叹,把可莉支去星落湖留下“马上到。”的话语后又跑回来了,也幸好这样没被可莉听到霍普金斯的脏话。

就连她听到霍普金斯的发言后好几次想跳下来,实在是太欠了,但还是忍住了。

支走可莉是因为她是蒙德的“火花骑士”,身为骑士团的人职责是守护民众,不能随意普通人出手,就像安柏和荧,这是立场问题。

但琉璃不同,她也是一般民众,只要不把人打残也没有谁对一个孩子做什么,顶多是一般斗殴事件处理,而且拥有雷般迅捷的身手,琉璃有一定把握霍普金斯连影子都看不见。不会影响骑士团的名声。

西风骑士团对名声的看重不是一般的大,这一点从昔日外交和酒客们的对话可以看出,[天使的馈赠]的老板迪卢克也非常不认可骑士团的做法,甚至根本不信任骑士团,不过似乎其中有更深层的原因。

回到眼前,玻瑞亚斯,曾经的王狼如今只剩下残魂,身化守护蒙德的奔狼英灵,但即使如此也绝不是普通人可以挑衅的存在,作为昔日魔神,即使失去了生命与形体的北风王狼仍有超越凡俗的伟大力量,威严威力依在!

“请您……息怒。”无关其他不认识的人,雷泽大抵是不想波及自己刚认识的朋友,主动站在最前面,试图让北风的王狼平静下来。

“那就用你的剑,为他们赎罪——用你从人类那里学来的本事……向我亮出钢铁的爪牙吧!”王狼没有废话,有本事就凭力量让它停下来的意思,很符合狼之间的规则。

战斗瞬间打响,北风狼不愧是王狼,能力强大得多,有着极其可怕的实力,速度与力量都完全不是黑色的狼群可以比较的,即使是残余的魔神残魂力量直面对他的压迫力更甚于群狼。

而且风元素对他来说不痛不痒,加上风和冰属性会让人的伤口难以愈合且移动速度也会缓慢,长久战斗肯定不利。但除此之外旅行者也是战斗经验丰富的冒险家,毫不惧怕的挥舞着未曾见过的剑法异邦铁风,给北风狼造成不小的伤害。

忽然地面化为冰地,让人行动缓慢,北风狼对周身进行横扫,范围及广,荧脸色不变,顺势仰头倒下。看着利爪从面部上方略过,滚过几个身位,看起来有些狼狈,但实际上直到现在连一击都未曾击中。

也许知晓普通的招式不管用,北风狼没有放弃了一般的攻击方法,而是换了另一种进攻方式,身体化为幻影,以极快的速度绕着场地奔跑,冰霜也随着布满场地外围,如果跑出范围圈会被冰元素伤害吧,这也是迷惑对方的双眼和封锁行动。

狼王的速度难以匹敌也跟不上,于是荧放弃了视线捕捉,闭上了眼睛,仅仅凭着听觉猜测对方的行动,霎时一直奔跑的脚步声停下了,换成了急速接近的呼啸风声,王狼直冲而来。

根本不需要判断哪个方向来的,荧用了另一种方式迎击,手中的风元素急速凝聚成风涡,不断扩大,呈现出旋涡状。

“想要用这一招抵挡我吗?可笑。”面对风元素聚成的风涡北风狼根本不放在心上,风元素对它收效甚微即使打中顶多是轻伤,但荧将会是重伤,也就是这一击将分出胜负,狼王继续驱动着巨大的身躯冲刺,速度更快宛如狼车。

“结束了!”

“喝!”然而荧根本没有看向北风狼,反而对着地面轰击,风元素瞬间扩散开来,庞大的反冲力让荧整个身子浮空,与此同时狼车从空中的荧下方穿过,堪堪躲过这一击。

“什么?!”王狼没想到会被这样化解。

“接招!”可这还没完,在躲过后荧以重力加风元素做推动力狠狠劈向王狼的尾巴。王狼吃痛吼叫,这一剑比以往更具有威力,让王狼痛苦的仰天嘶吼,侧过身子张开血盆大口扑向荧。就在这时一炳大剑关键时刻拦在狼口,在地面划出几步远的距离后挡住了它。

“请您……息怒。”是雷泽,没想到他竟能正面抵挡愤怒狼王的一招,可见他的力量并不俗。

“哼,罢了。”刚才的比试已经让北风狼认可了旅行者,也不那么愤怒了。狼群的规矩就是如此但就像之前说的,外面的狼群破坏了规矩,必须受到制裁。

“但是你——雷泽,你不准参与讨伐,这是狼的问题。”驾驭雷电而不是利齿,挥动钢铁而不是使用利爪,玻瑞亚斯认为雷泽属于人类。

“我才不属于他们。”雷泽否认这一点,也许是以前发生过什么吧,玻瑞亚斯的话让他有些悲伤。

“你……不是狼,这是狼之间的问题。”王狼言罢望向荧。

“倒是你,雷泽在人类中的卢皮卡,你倒是高尚又特殊之人。”北风狼也承认了雷泽的朋友。

“如果有心,可以向我来寻求试炼。言尽于此,有缘再见吧,雷泽,和陌生的人类……”北风狼玻瑞亚斯仰天咆哮重新化为一股股蓝白光芒回到狼型墙壁里。

“结束了。”琉璃看完了全程,此时雷泽很是失落,如果也有兽耳的话会无力的耸拉下来吧。安柏和荧则是安慰他,但效果不大。他一直生活在奔狼领,此时的心境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抵消的,需要长时间的缓和抚慰。

“待会叫上可莉去安慰一下雷泽吧。”琉璃想到,可莉那个乐天派只是待在她身边就会变得开心,虽然和雷泽不熟,但看到他为朋友挺身而出的那一刻就值得尊敬了。

反例子就比如霍普金斯,完全是欺软怕硬的货,看到北风狼现身的那一刻就连滚带爬的溜了。得在他还没回清泉镇在奔狼领狙击他,琉璃也跑了。

……

清泉镇,从远处走来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

“诶,霍普金斯,你脸怎么了,鼻青脸肿的。”

“没事,只是摔了一跤。” 霍普金斯眼神躲闪着,敷衍道。

“什么跤能摔成这样啊,你这……”看热闹的猎人有些好笑。

“就是没走稳摔下坡了,路太滑又滚下去了,别叽叽歪歪的,让我过去。”

神奇的霍普金斯有些不耐烦道。

“你这伤明显是被人打了吧,还有元素力的痕迹,你不是说喝了你卖的圣水能神清气爽,力气倍增吗!啊哈哈哈。”

“好像没什么用啊,难不成是假货?”

“我那是见效慢,怎、怎么会是假货!”神奇的霍普金斯涨红了脸,争辩道,他难不成说其实自己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到吗,只看见了雷光闪过,还以为是那狼王追来了,吓得只顾逃哪里敢回头,这才保住了小命。

其他的猎人才不管他,也不奇怪神奇的霍普金斯的遭遇,因他晚上偷装泉水当做圣水,白天去卖给那些路过的旅人,还卖三百摩拉一瓶,那么贵败坏村子的名气,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这会儿只觉着他被人找上门了。顿时,镇子内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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