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柳随风抱着剑,靠在女墙上看城外广阔的原野。
短暂的休战,城外很安静。
只是两国这片土地上来来回回死了无数的人,总觉得风里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也许,是心理原因吧。
柳随风抬头看了看天,月过中天,快到换岗的时间了。
他从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知道自己要娶什么样的妻子,知道自己将来会过什么样的生活。
他的人生,其实很乏味。
金敏之与别人私奔,是他人生里的第一个意外。
他虽然没有自恋到觉得自己魅力非凡,然而未婚妻舍他而就一个侍从这件事,实在不异于往他自尊上打了一巴掌。
事实上,他比自己原本以为的更在意这件事。
前些天他在军队里绑来服役的民夫里看到了那个瘦的脱了形的男人,他没杀他。他把他绑了,让人送到金家去了。
这样的做法,他知道是即幼稚又小气,可是终究还是这样做了。
洛少瑾是第二个意外。
他没想到这小姑娘会喜欢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小姑娘。
连着两个意外都是女人,所以说,女人实在是麻烦啊。
其实他一直很疑惑圣火教教主是怎么教出这么个徒弟来的。这姑娘跟薛暮云倒有些像,都是招猫逗狗闲不住的性子,还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没心没肺,言行举止间,更像是个被宠坏了的世家子弟。
好吧,他承认,其实薛暮云他们两个更相配一些。
他对洛少瑾,其实真的不怎么好,甚至比不上当初对金敏之。
女孩子在年少的时候,总是会喜欢上成熟稳重的男人,可是最终她们会发现还是在身边鞍前马后的男人更适合她们。
何况那个岳成瑜也不是好打发的。
其实他也想像薛暮云那样,只是人过了那个年纪,再去做那样的事情,就会觉得奇怪。
花前月下,情话绵绵,或者像薛暮云那样哄着洛少瑾,他做不到。
在他看来,洛少瑾像个小孩。跟他心目中可以共度一生的女人一点都不同。
可是,偏偏爱上了。
其实男人都有劣根性,喜欢女人仰视着他,崇拜着他,全心全意依赖着他。
可是偏偏,他很清楚,承担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他想他真的是老了,喜欢上了也不敢去争取。
闲着没事跟那些老兵痞子闲聊,有人聊起过她。
百晓生做江湖美女榜,薛暮云与岳成瑜两大公子哥儿为她斗的天翻地覆,这些传闻在茶馆里很是流行。
而她与伊楚楚的一场斗美,更是轰动了半个江湖,连军营里都时时谈论。
传闻多半不实,他听了也不往心里去。
但是却知道如今她有多耀眼。
偶尔,听了人说她有多美多美的夸张传言时候,也会会心一笑,可是更多的却是不安,她一天天的长大,而他一日日的年长,她声名愈盛,而他默默无闻。
三十而立,他已二十七,却一事无成。
薛暮云如今在江湖上倒是风头正盛,在江湖上年轻子弟中,说他是声名最盛的少侠也不为过,只是沦落到了跟岳成瑜一样的地步。风流浪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千里探美人……提到他时,多半是这样的词。
不是什么好词,不过薛暮云年方弱冠,年少风流,将来只要不是过于纨绔,回首看来也能当做一桩美谈。
可是若是他柳随风也掺和进去,就成笑话了。被江湖第一美女倾心,却将近而立之年还一事无成的男人,柳随风只是想一想,就觉得人言可畏。
薛暮云那傻小子估计没有考虑那么多,岳成瑜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女孩子声名太盛,不是什么好事。
他喜欢洛少瑾,可是他觉得这是错误的。
因为洛少瑾跟金敏之完全是两种人,跟他自小接受的妻子的形象完全不同。
柳家人丁兴旺,相应的规矩也大。
柳家的媳妇虽然不至于要缠小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却至少要能洗手作羹汤,要能低眉顺眼的伺候公婆,刺绣女红要能拿得出手。
他母亲年少时也是在江湖上闯出名号的女侠,可是进了柳家门以后仍然封了刀剑,学起针线。
三年之约原本是缓兵之计,原以为她飞扬跳脱的性格,过了也就忘了。
然而,走避军营两年,心中却隐秘的期盼她能够此志不渝,三年之约,若是她始终不悔,那么他也不再如此多的顾忌。
柳随风忧虑洛少瑾这样的女子无法适应柳家,也无法被柳家接受,其实他还不懂,女人是肯为某个男人改变的,只是当洛少瑾改变的时候,却不是为了他,而他也看不到了。
换岗的人过来,打断了柳随风的沉思。
柳随风走下城墙,叹了口气,今天晚上想了这么多儿女情长的事情,看来真是倦了。
一场场的仗打下来,当初为国为民的理想渐渐被血色覆盖,留下来再打下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三年之约将至,他也该找个机会离开军营了。
第二天早上接到调防冀州的命令。
三天后出发。
柳随风是最先出发的那一拨前锋部队。
连番败退,前线其实离赤炼山已经非常近了。山路迂回曲折,柳随风策马北望,几乎可以看到赤炼山脉。他不知,此时他挂念的人正离开了赤炼山,去宁阙找他。
离她这么近,他也没有去瞧过她,一来担心如上次押运粮草时那般,听她与别人乐声相合,二来又担心她仍然心志坚定,让他越发舍不得。
柳随风一直很矛盾,怕她爱,又怕她不爱。
武国的兵力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了。抽调到冀州,又是好几场硬仗。
输多赢少。
刚开始参军的时候,还会为输赢而揪心,会为战场上的得失胜负而热血沸腾,为身边人的离去而恨不得晚上单人匹马去刺杀。
可是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
柳随风心里只想着找个机会离去。
谁也没想到冀州的战况会越演越烈,城破那一刻,几乎血流成河。
柳随风心中已然厌战,见此情形,也不愿恋战,仗着个人武艺高强,便想杀出一条血路离去。
城中的守军依然在抵抗,魏国的军队被拖入巷战中,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许多人命的代价,开始有人放火。
有来不及撤走的百姓在火海里哭号。
柳随风本不愿管。
生死见得多了,人就会变得麻木。
“叔叔救我。”有孩子看到他,伸出双手求救。
柳随风满身是血,仿佛刀山火海里走出的修罗,看着那孩子纯澈的眼神,柳随风终于不忍心,冲入火海将人抢出,负在背上。
“叔叔,救救我娘,求你,救救我娘,她去对街的豆腐铺了。”那孩子哭喊着。
柳随风叹气,伸手把那孩子打昏。
然而快逃到城门的时候,又犹豫起来,找隐秘地方把那孩子藏了,转身返回城里。
其实,哪有什么一举就可以泽被众生的事呢?当梦想蒙尘,心在磨砺中变得冷硬,做人,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然而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幸运,他遇上了大队的魏军。
他闯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受了些伤,此时硬闯进去救了人,背着人又想闯出来。
魏军也不是吃白饭的,哪容他这样大摇大摆的冲来冲去如入无人之境。
力战之下,他终究没能救出那小孩儿的娘,拼了最后一丝力气逃出城外,却已力竭。
一直拼杀的时候不觉得,躺下等死的时候,思绪却纷至沓来。
早知如此,当初他何必去金家退婚,那些怨恨,那些自尊被伤的痛,过去了也就罢了,何必牵累了金敏之一生。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为那一丝不舍,定下那三年之约?让那丫头白白的牵挂了三年,一直担心那丫头心思不定,最终却是他失了约。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跟暮云生嫌隙,不如成全了暮云的一往情深。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一直循规蹈矩,沉稳细致,然而回过头来,却是错过了太多。
暮云说的对,他太过优柔寡断。
能爱的时候,不敢去爱,该放弃的时候,又不舍放弃。
什么都想顾虑周全,万事总想两全齐美。
偏偏,又没有豁达到什么都不在意的地步。
记忆里初见,那丫头站在高台上,做着繁复的手势,神情肃穆。
记忆里在机关洞里,那丫头在他怀里哭叫,眼底却是全心全意的信赖。
其实他是真的喜欢那丫头的吧,只是没有暮云那般狂热。
他喜欢那丫头的优点,喜欢她心地仁厚,喜欢她落落大方,喜欢她那种小女人的依赖。
但是还不够喜欢,他会冷静的评估这个女子是否适合过一辈子,会为她精灵古怪撒娇耍赖的那一面头疼。
人之将死,方才看破当初执念。
只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