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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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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闻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来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么会神秘?”

“他二十岁成名,三十岁创建百里城,四十岁时将其发展成为江湖上最强大的组织,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亲眼见过他的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据说此人个头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剑。”

“但是这样的人,江湖上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不错。”

“那么,百里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闻其名,不见其踪。”

“什么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你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风纤素的确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宫家的人。

我爹爹在宫家大门外收留她那年,她刚刚五岁。但在那时,她脑中已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江湖逸事。

这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有个人曾把这些事说给风纤素听;第二,她的记性非常好。

我的记性也不错。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两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风一提起“城主”一词,它马上一字不落的跳入我脑中。

然后,我就很想问百里晨风一个问题:你们的城主死了,关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阏伽瓶来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的连渣都没了。

更何况,宫家一连十年的请贴,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阳分舵上,连城门在哪都不知道。蔑视至此,听见这老头的死讯,我没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风度。

而就在此时,风纤素忽然开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乃宫家传世之宝,从未外借。但贵城主身份极其特殊,或许大小姐会为此破例,让她考虑一番再作决定,如何?”

我皱了皱眉,淡淡扫了风纤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惊异。

——她不是喜欢擅自做主的人,这次是怎么了?

也罢,百里晨风到底是客,我要拒绝他,的确应该等没外人在场的时候。

打定主意,我便请宾客们先行休息,养足精神好参加明后两天的歌舞盛宴,然后含笑看着他们纷纷退场。

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的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才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她向来冷漠自持,可对此事却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的为人求起情来!

可是,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是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的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的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的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的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作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在下等人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的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的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的张望着,屁股却牢牢沾在椅子上,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色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的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支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的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的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拽了拽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的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晌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匪盗也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支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

他罗罗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的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你说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我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百里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的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随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全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的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的。”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的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的要命!”

我已笑的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的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全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的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的要命!”

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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