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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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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序

沧州,临于南海之北,位处青龙、朱南两国之隙。接邻峰州、瑶江、满地。

自古,沧州多乱,江湖的纷争在这里尤为激烈。

清尊楼,天下第一楼。而由它世代所公布的清樽榜亦被称为江湖第一榜,是为江湖所公认的排名。

然而多年前魔道排行沧溟榜横空出世,由沧溟公子笑无情所公布,号称为魔道第一榜,成为江湖□□与魔道所承认的排名,颇有与江湖公认的清尊榜一较的势头,更让□□中自诩英雄却又无法一登清尊榜的匪类争得头破血流……其上排名的争夺较之清樽榜亦更加惨烈,风波不断。

沧溟榜,以血所书,几乎每月都在变更。只有一个奇迹,在沧溟榜屹立不动——沧溟榜魔道第一剑——沧溟四月。

四月,是指四个人。江湖周知沧溟公子笑无情身边的四个护卫。

唯有胜过四月,才可以成为新的魔道第一剑。

没有人知道曾有多少人为此前去挑战,却全都有去无回——沧溟四月的名号,也因此成为了一个染满鲜血的传说……

只是那一切,都已经与这个故事无关……

卷尽残花风未定

第一回

事情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故事却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发生。故事发生的时候,阿笛刚用自己的马换了一头骡子,一身粗布衣裳和一些碎银,离开了小镇漫无目的的在山路上走。

天高云淡,季节和暖。

阳光暖暖的投在身上,把整个人也晒得懒懒的,放缓了步子,刚好掩饰了自己一丝丝的茫然。

若风一直和暖,天空一直晴朗,他便一直懒懒的茫然下去,直到风里一阵浓浓的血腥打断他的悠然。

阿笛对于血腥的气息异乎寻常的敏感,微微蹙眉,循着那血气寻去。

树林之中,滩滩血迹断续的滴落在青草间,慢慢延伸,直到汇集成泊。而那倒在红泊中的人,如果那是个人,已经血肉模糊。

阿笛蹙眉缓缓走近,一团血污之下勉强还能够看得出那人身着一件白衣,纤细的身体被裹在大半浸成红褐的白衣之下,那样的细弱,是一个女子。裸露的手腕腿脚之处,已经尽断了筋骨,皮肉翻卷惨不忍睹。刑具留下的痕迹之下,体无完肤,只有一张脸,那张脸苍白细腻,不曾有过一丝伤痕。

阿笛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这是一张绝美的脸,却毫无生气。

死了吗?这样的伤,流了这么多血,怎么还会活着?那苍白如纸的脸色让阿笛没有兴趣弯下身去细看,他讨厌死人。

真是可惜,如此秀颜,不知道会有怎样一双眼睛。

阿笛正要离开,地上的女子却慢慢睁开眼。与他料想的不同,这双漂亮却毫无生气的眼睛,只有一片死气而无半分生机。他与她静静对视,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仿佛在看着他,又仿佛已经没有了焦点,只是静静等死。即使生得再好,这样死水无澜的眼睛,也让阿笛感觉不到美丽。

然而阿笛突然驱散了先前的茫然,心头一片清明。

他找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弯下身去强迫她咽下,便小心的抱起一身血衣的女子,丢下骡子快速而平缓的向邻近镇上跑去。

镇上客栈的小二在看到被阿笛横报怀中一身污血的女子时被吓了个魂飞魄散,阿笛横身拦住,用那张诚恳的脸编了借口,硬是磨下了一间客房,着手替血衣女子诊治。

一连七□□不解带足不出户,仅靠小二代为购买药材递送食物,终于在接连的高烧,伤口的反复中那女子睁开了眼睛。

*

她在那无尽的痛楚与焦灼中煎熬了太久,久到失去了时间。曾以为自己已落入了地狱……她必然是会下地狱的吧,如她这般的人,还能有什么奢望?

周身伤口长久的折磨,致使她初时醒来,依然深陷不知身何处的茫然中。直到一双手,轻柔却坚决的按住她想要抬起的身体。

“别动,当心牵扯了伤口。”

于是她看到一张温和的脸,纵然身着普通的粗布衣裳,但面容清俊,目光诚恳,会让寻常人一见便生出安心之感。寻常人……但是她,什么都感觉不到。她漠然的看着这一张脸,嗓音干涩,艰难的发出些许声音,“这……是哪里?”

她竟然没死……这般伤痕累累受尽酷刑的身体,竟然没有死?

“在下也不知……”阿笛略略歉意地笑了笑,“在下在路上遇到你,便连忙赶到这附近的镇上,着实未注意此处地名。”若是旁人,至少知道自己打哪儿来,到哪儿去,走的是什么路。但是漫无目的的阿笛,却未曾注意这些。

她轻轻转头看他,这样一个轻微的动作,已经牵动得伤口抽痛,她只是淡淡的,面无表情。

“是公子救了我?”

“是……”阿笛谦和的笑了笑,她却不禁多看了他一眼。“多谢公子……公子……医术了得。”她这身伤要救回来,怕非常人所能。

“哪里,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挂怀,还是安心修养不要多想了。”

寻常的粗布衣裳,平和的神情,平淡的气质,却身怀如此医术——她想不到他是什么人,也没有力气去想。这世事与她,还有什么纠葛?她缓缓的闭了眼去,半晌,才轻声问:“我的伤……”

阿笛略略犹豫,决定据实以告,吐出八个字:“筋骨俱断,武功尽废。”

那双闭起的双目睫毛微微颤动,缓缓睁开……

在那眼中,阿笛看到一瞬间的空洞,空洞无物,转瞬平缓,如古井般死寂。她应该是很痛的,这一身大大小小惨不忍睹的伤口在不断的反复中足让人痛不欲生,她也应该是震惊的,从此,怕只能当一个废人躺在床上,但她只是静静地接受了,再无反应。

这样美丽的女子,其静若美玉滢光,只是太过淡漠,仿佛这颗心也如同寒石,激不起半分生机。

“姑娘……若姑娘肯合作,尽力医治,在下有把握可让姑娘康复后表面看起来与常人无异。”

女子终有了微微的惊异,疑惑,转头看向他——这伤,她很清楚。能活命已是难能做到,却能医得她从外表看来无异常人?这医术,当真了得。江湖中,可曾有这一个人物?

那瞬间脑中千转,却是长久以来的习惯。她的眼睛很快又淡下来,如今,江湖与她有何干?这公子是什么人,与她又有何异?

“多谢公子。”

“哪里……还未知姑娘芳名?”

她似乎有着片刻的犹豫,略略一停,才轻声道:“织锦。”

织锦。慢慢体味,似乎应该属于一个清新柔美繁花似锦的女子,而不是她这般,纵是空谷幽兰,却似将凋零作尘。

很多时候,阿笛都在想。自己不惜余力的帮助救治这个女子,究竟是怎样一种想法?仅仅是为自己的漫无目的找一点可以做的事?还是想看看这个如古井般死寂无波,却偏偏如此美丽的女子倘若真心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

又或者……他想要找到一个同伴。一个和自己一样,抛弃了江湖,或是被江湖抛弃,便从此成为一个与世无关而孤单的凡人……如果是这个形同废人的女子,便能够身无旁骛成了自己的同伴,不再是一个人了吧……

治疗织锦的伤,非一日两日可以做到,住客栈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待她的伤情稍稳,阿笛便请小二替他寻了一辆马车,布置得柔软舒适,抱了织锦上车,在镇子一侧的小村里购置了一处小院住下。

屋主是一对年轻夫妇,膝下三个孩子,最大的不过五六岁,最小的还在歪歪扭扭的学着走路。小院分了东西两厢,屋主家住在东厢,西厢隔开来,隔成一个单独的小院,卖与阿笛。阿笛交足了房钱,将织锦安置下来,那一日起,这小镇,只是多了一对寻常兄妹,亦或是小夫妻,没有人会去注意。

第二回

依然是天高云淡,季节和暖。

阿笛背着药篓,沿着小路上山,这样温暖闲适的平和日子,即使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也足以让阿笛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

“阿笛兄弟,你媳妇好些了吗?”

“是,好多了,多谢大叔。”

“哎,是阿笛兄弟,我儿子昨天晚上有点拉肚子,你什么时候方便?”

“好,等我采完药就去看看。”

他一路和上山打柴、放牛的村人打着招呼——阿笛是个药师,虽然是从别处搬来的,但是为人和善诚恳,以给村人配一些日常的药为生,他配的药便宜又很有效,所以小病小灾,村人便可以不用去找大夫。在这样生活清贫的小村,很快便被村人所接受。大伙都知道他有个媳妇,在迁来的路上跌下山受了伤,他日日上山采药,有时也去镇上买一些昂贵的药材,都是为了给媳妇治疗。这样温和厚道又对媳妇那么好,很难不让人产生好感。

每一次想到这个,阿笛都微微赧然。在这里安下家,已经有些日子了,初来这里的时候织锦的伤还很重,为了方便照顾他几乎夜夜守在床边,白天便请原来的房东媳妇替他照看一下。这样的不曾避嫌,自然让房东家视他们为夫妻,索性也将错就错,反倒不会有什么流言。织锦的伤势在治疗之下渐渐稳定,他便再无事情忧心,享受着这平淡和安宁,整个人的心情也全然安静放松。

“我回来了。”采完药回家,才刚踏进院子,一阵孩子的嬉闹声便传来。他看到房东家的小孩子们缠着织锦陪他们玩,织锦坐在院中的石凳上,两只手分别被两个孩子拉住,那淡然的脸上却略略的不知所措。

阿笛忍俊不禁,是他早先拜托了房东媳妇,让孩子们来陪陪织锦,她才不会整天关在房间里。但是每次看到织锦不擅长应付小孩子的模样,这种违和感,却令他莫名开怀。

“阿笛回来了!”一个孩子眼尖的看到阿笛,话一喊出口,两个大一点的孩子便扑过来,连小的那个也歪歪扭扭往这里走。“阿笛陪我们玩!阿笛我们来玩打仗,阿笛……”

“好,好,可是天已经快黑了,你们娘该找你们吃饭了,明天我会早点回来陪你们玩。”

阿笛笑着打发掉几个孩子,看到织锦如同松了一口气,疲惫不已。

这些孩子虽然吵闹但都算懂事,知道织锦身体不好,从来不会太闹,织锦只是坐着看他们玩。但是虽然身体不累,精神却很疲惫——她从来不知道小孩子是这么精力旺盛的东西。

阿笛笑着过来扶她,他早知道,织锦一定是不擅长应付小孩的——虽然织锦从来不曾提起自己的事,只消看她的性子,处事的态度,却也能猜到七八分。她所生活的环境,必定与这般平凡的生活无缘。

“你先回屋里休息,我去做饭……”

“我已经做好了。”织锦淡淡的打断他,阿笛忙道:“你还不可以操劳,下次还是等我回来,或者请东家嫂子帮忙……”

“不用,做顿饭而已,不必劳烦人家。”她微微顿了顿,实话实说:“况且,你做的饭很难吃。”

阿笛脸上的笑容僵住——

“织锦,有没有人说过你说话很直接?”

“是么。”可是她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关系——阿笛已经很能干了,好似对任何事情都信手拈来。她曾经以为,这世上不会有什么事情难住他,那反而才是不正常的吧。

她微微侧头,看着小心翼翼扶着自己的阿笛。这个男人,一身粗布衣衫在山上沾满泥灰,笑容温和,神情诚恳,除了容貌过于清俊,他看起来似乎与一个普通的村民并无不同,却让人很自然的对他产生信任之感。

她没有问过他的来历,就如他不曾问过自己。他们两人,没有过去。

“织锦,明天我会去镇上买点东西,你要不要出去走走?”

她没有立刻回应,显然不曾有出门的打算,但是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如果阿笛认为她应该出去走走,那么便去吧。

“好。”

阿笛便浅浅笑着去布置碗筷,第一次尝到织锦的手艺,微微顿了顿,继而狼吞虎咽起来——恐怕就算明天让他回来做饭他也不会愿意了,想比之下,他的做的饭,真的是没法吃。

忽然想到,他上山采药,她在家煮饭……这样的情景,还真的有点像那些普普通通过日子的小夫妻。这是否,就是他期望的生活?

只是他不知道织锦会留在这里多久,是否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生活。

夜里织锦睡在卧房,他便在外间打地铺,中间只隔着一道帘子。他看着那道布帘,这是第一次认真在思考,如果织锦愿意,是不是今后可以和织锦一起走下去……虽然是他一时之念救了织锦,但是这些日子无疑都说明,“一对小夫妻”比起一个单身男子,似乎更容易掩饰起行踪,融进百姓中……

.

第二天一早,阿笛便早早的起来,收拾妥当。织锦一身布衣荆钗,她的腿脚还稍稍有些不便,走路的时候便看出了异样。阿笛上前扶住她,淡淡笑道,“每天还是应该稍微走一走的,会利于康复。今天路远,我已经准备了牛车,等进到镇上你再下来走走。”

阿笛在门口套着牛车,同村的阿五哥路过打着招呼,“阿笛兄弟,出门啊?”

“是,去镇上。”

“哦,那是你媳妇?她身体好了吗,已经能出门了?”

“啊,是……”

织锦也知道外人将他们当作夫妻,这种时候的确不解释比解释来得好。她听到提到了自己,便转过身,略略低头见了个礼。阿五哥的声音却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顿时目瞪口呆,脸上微红。

阿笛看到变成了木头人的阿五哥,才发觉自己只把织锦当作一个病人,竟然忘记了她是个美人。他捡到的,本来就是一个纵然在江湖上也少有的美人,何况在这种小村子。

他只得装作未察觉有什么异常,对阿五哥笑笑,扶着织锦上了车。

看来,阿笛的媳妇是个仙女似的美人这件事很快便会传开来……

“……看来,你还是少出门走动好了……”

“嗯,什么?”

“没什么,我自言自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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