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一个美丽的邂逅。
从那宛如地狱的练功房里出来,很不习惯,总觉得阳光太刺眼,眼睛很难受。
身后跟着四人,记得她们好像是叫风、云、雷、雨,简洁的名字。不过我知道,没有人一出生就叫这个名字的,想必不是孤儿就是被因生活困苦被父母抛弃的孩子吧,那些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苦儿。
苦儿……
我苦笑了一声,早已分不清苦的界限了,感觉自己这个没被亲人抛弃的人,也很苦。
看到她们四人,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我以后的一切都将与她们息息相关。
漫无目的地走在花园里,姑姑告诉我,这里是我们的家——瑀岚宫,而我是瑀岚宫的宫主,她们四人是瑀岚宫的玄门使者。瑀岚宫一共有三门——玄门、朴门、仲门,三门全部听令于宫主。玄门,是留守宫中的,守卫瑀岚宫。朴门,在外面有另外的名字——钰榄商行,是瑀岚宫的经济支柱,朴门使者是金歌和银儿。仲门,是活跃在宫外的一门,听说在江湖中还挺有名气,听说是一个杀手帮派,它在外面也有另外的名字——烽伶堂,很好听的名字,仲门使者是一个叫程煜之的男子。
姑姑说,今天三门使者将齐集瑀岚宫,为得是拜见我这个刚刚出关的宫主。
对了,姑姑说我改名了,不叫皇甫晓岚了,叫筱琅。听起来,好像只是去了一个姓氏而已。
前面好像有个小池,笑了笑,走了过去。身后跟着四人,对向来一个人的我来说,真的有点不惯。不过她们执着要跟在我身后,也就作罢了。
池边,好像站了一个人。
白衣,束发,儒雅地站在那里。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好像在想什么般的出神,如神般雕琢过俊俏的脸,深邃的五官,肃然、稳定且沉着的气息。大家风范仿佛随着呼吸散发在空气中,一个无法忽视的存在。
如果他是女子,拥有如此俊美的相貌,我一定会给他“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评价。谁说男人不可“祸国殃民”、不能“倾国倾城”,眼前这人就绝对可以,只是那战争是女人间的战争罢了。
阳光毫不吝啬地挥洒在他身上,阳光般的存在,感觉那么神圣、那么遥不可及。
他好像发现了我在看他,他回头了。连一个回头的动作都能做得如此完美优雅,这个男人绝对迷倒了很多很多女人。
嗯?他看到我了?应该看到了,因为他的眼睛停留在我身上了。他看到我,好像很吃惊的样子。
是因为我的丑陋和肮脏吗?我黯然垂下眼眸,我知道自己的丑陋和肮脏,那是从骨髓中发出的丑陋和肮脏。我的手、我的身体,甚至我每一寸肌肤,都是丑陋和肮脏的。
我嘲弄地笑了,连我自己都嫌弃,更何况如神般的他?
正当我想离开时,看到……
咦?他笑了?
我侧头,奇怪地看着他。
那笑,很温柔很温柔,温柔得似乎能让人融化。那笑,也很温暖很温暖,温暖得似乎能让人无法忘怀。拥有这样笑容的男人,会是一个让人沉沦的男人,那种沉沦将会是无法自拔的。
我也笑了,回报他的笑。从他的笑中,我知道,他并没有嫌弃我。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程煜之。
再后来我才知道,当初我的感觉是正确的。因为云沉沦其中,无法自拔,甚至为此背叛了她发誓终身忠心的对象——我。
再再后来我才知道,我也沉沦其中了,甚至为此甘心任由姑姑利用,只为留在瑀岚宫看到他。有时我会想,或许那次逛花园是一种错误,因为会遇见他。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次的遇见会让我们都经历那么多痛苦,我还会去遇见他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经历再多的痛和苦,我都不想后悔遇见他。如果这非得是个错误,那就让它成为一个美丽的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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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了晓彤,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子。剑眉下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高挺的鼻梁,含笑的嘴唇。
她看到我的时候很高兴,她原名是皇甫柳,我的堂姐。对了,煜之原名是皇甫冶,我的堂兄。关于上一辈的血缘关系,有点复杂,我只知道他们都不是同一房的人,只是曾曾祖父是同一人而已。但按皇甫家族的族规,按年龄大小称兄弟。这么做,大概是为了避免家族斗争吧。
见到晓彤的时候,是在宫外。
嗯,我出宫了,跟着煜之出来了。煜之在江湖上似乎挺有名气,知道的东西好多好多。一路上,他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江湖上的事。呵呵,我都不知道原来江湖这么有趣。
啊,对了,煜之说,我第一次出来江湖,不要用真名。我想了想,说,好,那叫齐豫吧。他问,为什么要叫齐豫。我笑了笑,没有回答。为什么要叫齐豫?因为在练功房里时,看到一本书,那时很喜欢,那个作者就是叫齐豫的。那本,是蛊书。
遇到晓彤后,我们三人同行了,不过总感觉晓彤看我们俩的眼神有点奇怪。找了个机会,问了晓彤。晓彤忍笑看了看煜之,说,小心哦,他在江湖上有个外号叫“无情公子”,因为他从来看似动情实质从未动情。什么意思?晓彤神秘地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了。
好奇怪……
不过,在后来的一天夜里,晓彤突然俯身到我耳边,说,他这次可能真的动情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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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有一个穿着红衣的男子走进了我们住的客栈,当他看到我时眼睛好像突然发光了一样。不可能吧,我的相貌在煜之的强烈要求下已经易容了的。
只见他风度翩翩地走到我眼前,华丽地笑了:“姑娘,在下霍英莲。第一次见到姑娘如此绝美的容貌,唐突姑娘了,希望姑娘不要介意。不知姑娘芳名?”
我吓了一跳,他……
不过能把红色穿得如此好看的男人,他是第一人。
接下来几天,他总会来找我,说带我出去欣赏风景。那几天,晓彤总是一副忍着笑的表情,而煜之总是一副很生气的样子。终于有一天,煜之在英莲来骚扰我前挡住了他,说:“她是我的人,我的未婚妻!”
我看到了英莲眼里流露出的怜惜和不舍,不过自那次后他就没再来找我了。
那天夜里,煜之向我表白了,许诺了一生一世。我呆住了,不知所措。
后来我才知道,江湖上有六大美男,同时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武林六杰,武功计谋绝顶,连老一辈的武林人也不敢小觑。而晓彤虽然也在江湖上颇有名气,但和他们比起来却差很远。而那个英莲正是其中一个,连煜之也在里面,剩下的人我都不认识了。
后来我才知道,晓彤在江湖上人称“云南双娇”,以医为骄、以毒为骄,加之绝美容貌。
后来我才知道,英莲当时眼里的怜惜和不舍是什么意思。不舍,是不舍得放弃我这么一个绝美之人。怜惜,是因为我跟了煜之。煜之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无情”,不单单是因为他的职业——杀手,也不单单因为他是天下第一杀手,还有他对女人从不留情的历史。据说曾有一个大帮派的帮主之女欲嫁他,即使为妾也愿意,可煜之拒绝了。那女子为此自杀未遂,据说煜之听到后冷笑了一声,说了四个字——“自作自受”。类似的事实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女子都知道他的无情,却还是不怕死般的喜欢他,想用自己的柔情虏获他,结果都不尽人意,“无情公子”之名便起。英莲怜惜,是因为觉得我的下场和那些女子一样。
我侧头看着煜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本就是一个丑陋和肮脏的人,本就是一个不值得幸福的人,本就是配不起煜之的人。所以,即使下场和那些女子一样,被煜之抛弃也无妨,因为我本来就不值得。能有这么段美丽的日子,对我来说已经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