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找的女子,叫做小桥
东都洛阳。
这个年轻人,登门第一句话,就是,“我找温晚。”
温逊在看他。
斜着眼,负着手,冷笑。
“你找谁?”
“我找温晚。”
“你知道温晚是谁?”
“他是温家活字号的长辈,也是朝廷的重员。”
温逊厉声道,“知道他是谁,你还敢这样说话?!”
那年轻人撇了撇头,怔一怔,不解。
“说话?”他皱了皱眉,“说话怎么了?”
温逊气得牙痒痒的,“你敢直呼他老人家姓名。”
“难道温晚不是他的名字?”那年轻人想了想,认真地道,“名字不是给人叫的?何况,你刚才也叫过,我听到的。”
温逊气煞。
真正气煞不是因为他说话有多气人,而是因为他发现这个年轻人,从头到尾都是认真的。 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是认真的:
而自己居然也跟着他一路认真了过来。
真是活见了鬼!
他铁着脸,不发一言,脚一抬,门闩一摞,就要关门。
动作急而快。
而且突然。
他是在盛怒中关门,一点余地也不留:
也不知哪里来的小子,这般烦缠!
门并没有关上。
温逊的手,还在门闩上。
而门闩和他的手之间,多出了一件东西:
长长的,细细的,弯弯曲曲,样子也不是很好看。 那是静静站在门外的年轻人,随手递出来的。
他看了半天,才知道那是一把剑。
这样也算是一把剑?
黑乎乎的,一碰就要断了的样子。
然后才想到:
这剑是怎么伸进来的?
要命!
他下意识反手去抓那看上去没有什么棱角的剑脊,却抓了个空。
剑不见了。
回到了那年轻人的手里。
他正呆怔间,那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不起,这剑不好摸。”
想是知道他不解,那年轻人又接下去道,“这是五哥送我的‘燕山’,碰不得的。”
温逊当然不信,“什么剑会碰不得?”
年轻人无奈一笑。
温逊这才发现,他的样子是很明亮的,神态却有些微愁。
“就是会堕入深渊,万劫不复的那种,”那年轻人无奈地道,“还有二哥的青锋,六哥的狂飙,都是好剑,但也都是碰不得的剑......”他眯了眯眼,笑笑说,“好剑都是碰不得的。”
“好剑,都是碰不得的。”
温逊还在想这句话,没有想明白,还在回味思量的时候,那年轻人已一笑,收了剑。
他出剑很快,收剑却很慢,很小心,很爱护:
没有剑鞘,只有一个长长方方的匣子,因为颜色乌黑,天色也不甚明朗,加之方才全部精神都放在了那年轻人的说话行止上,所以温逊直到此时,才发现了这个匣子。
看不清什么木质,式样也普通,然而温逊看着,却觉得有种熟伲的感觉。
仿佛见过。
就算不是一模一样的,也一定见过类似的。
却记不起来在哪里?什么时候?
“温晚到底在哪里?”
那年轻人没有注意到他的分神,也有些微微的不耐,“我有很急的事,要见他。”
温逊省来,听了他的说话,一轩眉就要发作,却恰正对着那人的脸,一怔,一时说不出话来。极年轻的脸,有一瞬间的表情,却像是苍老到了沧海桑田之后的余生,慢慢笑出苍秀如水,世事随之镜破。
不知怎的,就回答了他。
“温大人不在府上,他在毓河林会友......”
“毓河林?”年轻人皱眉,“在哪里?”
“西城门外三十里。”
他一笑,眉眼就一齐明亮起来,先前的沧桑郁结一扫而光,连声音也上扬着一种欢快:
他是一个容易开心和满足的人,一生的愿望就是要愉快到老,其它的,这个时候,他还没有想过。
“这边是不是?”他手指了一个方向,温逊直觉地点头,回过神来,那少年已经不见。
还有一句带着笑的谢谢,留在风里。
反应过来,冷汗流下,想要叫,已经来不及: “喂,方向错了......”
温晚的朋友,很多。
他现在就在会友。
会的是一个人。
只这一个人,便足以使他奔波三十余里,花上一整天的时间来“见”。
那人就坐在他的对面,素色布衣,竟被他穿出种出尘的仙气,神情却是冷冷淡淡的,偶尔眼睛微微一抬,像在哂笑,又分明没有笑。
分辨温晚的神色,半晌,冷笑道,“既然是坐不住的,何必来我这里自讨没趣?”
温晚正愣怔间,听他斥责的这一句,也不知答还是不答好,答什么好,过了好半天,才苦笑着说,“我就坐一会儿,竟这么碍眼了么?过来骑马,也要好几个时辰哪。”
“骑马?”那男子眼梢一抬,撇了撇咀,“那累的是马,你累什么?”
温晚的脾性,素来以柔和平顺为名,怕也有一半是被此人磨练出来的,此刻只是笑笑。 那人斜眼看他。
“别人怕老婆,”他端起目前杯盏,啜了一口,慢慢悠悠看了他一眼,“你怕女儿,真是大有前途的好男儿啊。”
温晚叹气。
并不是怕。
只是不敢面对。
这个女儿,太过顽皮不受教,又是自小宠爱惯了的,模样却肖似其母:叫他如何忍受女儿顶着向来温顺柔婉的妻子的脸,在自己面前撒泼胡闹?
对面的青年,看了他半晌,也觉得很有趣似的,笑笑道,“你很烦恼?我教你个办法。” “什么办法?”
那人笑一笑,“简单得很,把她送走,不就行了。”
温晚一呆,摇头叹息了一声。
那人看了,少不得又是一阵冷笑,“怎么?舍不得了?女儿自己舍不得管教,还舍不得别人管教,日后长大成了祸害,看你找谁哭去?”
温晚苦笑道,“白兄说得也是......”
那人挥挥手,白了他一眼,“算了,我可不是为你着想,只是送走了那个小瘟神,你也不用日日来,免得我这大好林子,白白沾染了俗气。”
“俗气?”温晚听了,也说不上是什么感受,只觉得好奇,“你说我?”
他为人淡泊,气质高远,从来都是一派名士作风,被人说作“俗气”,却是生平头一遭。 “就是说你,”那人无视他的讶异,理所当然地接着道,“世人所为,不过权,利二字,你做官,就是掌权,家有财,又是盈利溢满。世俗大恶,你是一件不漏,两样皆占,难道还想赖?”他说得兴起,看温晚哭笑不得,欲言又止的神情,意犹未尽,又铿铿加了一句,居然还是掷地有声的,“你不俗,谁俗?”
温晚刚要说话,那白姓的年轻人,却徒然一变脸色,豁然站了起来。他还来不及问是怎么回事,就看到寒光一闪。
他神色不动,姿态不动,那一剑,正从他耳边擦过。
如果他避,不论是进,还是退,必都要伤在那一剑的锋芒之下。
他平生经过的险事,也不知还有多少,却真是头一次,连发生什么事都没有搞清楚,便已和危险擦身而过!
那犹带寒光的一剑,微颤呼啸着自他身边擦过,刺向他背后!
他看不见,可是却能够听到。
出剑的是谁?刺的是谁?他不知道,只知道那声势俱历的一剑,一击即退。
布帛撕裂的声音。
寒光一闪而没。
平静下来的时候,那白姓的年轻人,正站在了石桌上,衣袂翻飞,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袖长过膝,看不出袖中有什么。
一个年轻的声音,在后面慢慢响起。
“九哥......”像在笑,又像是在叹息。
温晚缓缓转身。
自己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个人。
看他眉眼,和声音一般年轻,背着日光,仿佛在笑,却看不真切。
仔细看,右手从肩到肘的衣衫,裂开了长长的一道。
温晚看了一眼。
明白了。
出剑的是白姓的青年。
挨了一剑的,是笑嘻嘻出现的那个青年。
身后的年轻人在笑。
石桌上的年轻人板着脸。
他身后的年轻人笑容未敛,道,“九哥的地霜刀,我很怀念呢......”
话未说完,迎面飞来一件物事。
伸手接住。
香气四溢。
“好香的酒~”他仰首喝了一口,回过头,看石桌上站着的白九,掩不住的喜动颜色。 白九冷笑。
温晚却在不解。
“他是谁?”他马上问,“他到底是敌是友?”
白九站得很高,笑得很傲,居高临下的样子,有种坚决的冷洌。
“敌友?”他看着那年轻人,慢慢说,“我刺他一剑,是因为有些事,我气不过,”神色依旧冷淡,眼神却在慢慢温暖。
“我敬他酒,是因为他是我兄弟。”
“兄弟?”
白九没答,答的是那笑着的青年。
“是兄弟,”他淡淡地说,“我姓谢,排行十三。”
温晚算是明白了过来。
那神秘的白姓青年,排行第九,而面前带着笑的少年,是十三。
“你们是兄弟,为什么他姓白,你却姓谢?”
白九不答。
他像是根本懒得答。
谢十三看了看温晚。
“你是温晚?”
“是。”
“你明明只是三十出头,为什么别人要叫你做老人家?”(汗,表问我谁叫的,温逊叫的~飘~)
温晚一怔,“这......”
“有些事,没得解释。”谢十三看着他,慧黠一笑,道,“我姓谢,是一回事,九哥姓白,也是一回事,我们是兄弟,当然就是另外一回事:做人要是事事寻求解释,不累吗?会倦吧?所以,你还是不问的好。”
眼光一转,回过头去看看面色不善的白九,以一种别人看了也要凝重起来的凝重神色,慢慢地说,
“最主要是,你再问下去,九哥就要生气了,他不喜欢别人多事。”
等三个人平平静静坐下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我来找九哥的,”谢十三的声音,很欢快,他的欢快,并不一定是有什么理由,一阵好的风,一朵好看的花,别人一句无心的话,一样可以让他开心很久,“可是九哥的朋友,我只知道你一个,所以就来找你。”
温晚淡淡一笑,看了白九一眼,白九的侧脸,依旧是冷洌得严寒,清淡得漂亮。
禁不住调侃道,“难得他肯承认我是他朋友。”
“你是个老实人,”谢十三眯起眼睛看他,半天,下结论似的说,“能和九哥做朋友的,一定都很有本事。”
温晚忙道,“不不不,我俗人一个,哪里会有什么本事......”
“老实?”许久没说话的白九,此时懒洋洋瞟了两人一眼,“他?”
温晚苦笑。
白九又冷笑道,“你没见么?我方才一句俗人,他记到了现在,如今倒拿话挤兑起我来了......他老实?那是装的!”
谢十三不以为意,笑眯眯看了眼温晚,果见他虽然苦着脸,神态却还自然,大有逆来顺受之意,不禁又觉得好笑。
这一对好友,相处的方式即便怪异了些,却有默契和和谐在。
在他看来,是值得羡慕的。
他自己,尚年轻,经过一些磨难,历过一些挫折,也有过一些起落变故,并不可算是无知的稚儿了。
可这样的朋友,他还没有。
也来不及有。
以往,他觉得自己是不需要有。
他觉得:人要知足。
已经有了那样一帮兄弟,还要什么?还有什么没有?还能再要什么?
所以曾经有一段时间,他选择漠视。
漠视除了兄弟以外的所有人。
那时,他是真正骄傲和冷漠的,任谁也不能接近,接近不了。
直到很后来,他才明白,人生,原来还有些别的东西的。
只是那一次的明白,是有代价的。
没有什么事的完成,可以完全没有代价。
谢十三的代价,就是学会了什么叫做痛。
从此,辗转红尘,偶尔触到胸口,一样还是会痛,淡淡的,慢慢地抽紧,四肢百骸,也一起温柔地痛了起来。
温晚也在看。
他认识白九七年,与他相交五年,连他的真名都没有问过。
可是这个人,看他得到看他失去,他春风得意的时候,他在,他痛失所爱的时候,他也在。 他高兴的时候,白九在旁边冷嘲热讽;他失意的时候,白九就在旁冷冷旁看,偶尔插一两句不相干的话。
现在想来,那样做或许才是最合适的。
温言相慰,这情形,看来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套到他们的身上的。
而自己,也果然在那样的“鼓励”之下,慢慢振作了起来。
他一向觉得,白九很了解自己。
他却并不了解白九。
他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甚至连他的年纪,武功,他都不甚清楚。
可他还是很喜欢这个朋友。
他看出来:白九今天是真的很高兴。
而那个刚刚才见面的少年,模样纤细而生动,偶尔一笑,会有些凉薄的神色,并不太多话,也不太沉闷。
他记得方才,白九站在石台上,抛出了那坛酒,谢十三伸手接过。
一抛,一接,没有其他。
谢十三笑得像个孩子。
白九也在笑。
只短短一瞬,衣袍翻飞,遮住了眼角,只这半个笑容,便是融尽冰雪。
何谓兄弟?
月色下,温晚觉得:
他们很可爱。
酒过三巡,桌边三袭长衣,稍有萎顿,都熏染成了月白色。
“你为什么来?”白九问,几坛子酒下肚,表情也渐渐丰富起来,瞪着谢十三,追问。
谢十三的脸,微微泛白,眼睛却越来越亮。
“九哥那时,又是为什么要走?”
白九瞥他一眼。
“为什么?”他皱皱眉,“早忘了。”
他轻描淡写一句,忘了,谢十三听了,却略一恍惚。
“忘了?”他喃喃道,“为什么你忘起来就那么容易?难道是因为我特别笨......”
温晚倒是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叹了口气,“酒也没了,我们回去吧。”
两个人都没理会他。
温晚起身来搀他们,刚碰到谢十三的手肘,只觉手中的人一滑,谢十三已摇摇晃晃站在桌子另一边,看了看他,再看看冷着脸,也有些醉眼模糊的白九,慢慢笑了。
“我知道了,怪不得你能和他做朋友,还做了那么久。”手一指,几乎戳到温晚的鼻子上。
温晚苦笑,又不便去拨开他的手,只得任由他指着。
而谢十三眯了眯眼,拖长了音调,接着道,“因为他像——大哥——”
白九冷哼了声,居然没有反驳,不知是懒得理他还是真的喝迷糊了。
夜风是极凉的。
温晚被风一吹,又是清醒了几分。
“你有心事?”谢十三醉得差不多了,居然又仔细看了看他,“你在想谁?”
温晚叹了口气,也不避讳,老实答道,“我在想小白。”
“小白?!”谢十三瞪大了眼睛,几乎跳了起来。
白九皱皱眉。
温晚苦笑道,“是小白,不过不是你九哥小白,而是一个叫做小白的......女子。”
“噢......”谢十三听了这句,才稍稍安生下来,“你老婆?”
温晚一怔,道,“不是......”
谢十三上上下下又打量了他几遍,忽然回过头去,对着白九,喃喃道,“我说错了,他哪里像大哥?大哥温柔但有决断,从不拖泥带水,不像他......娶了一个,心里还想着一个......真是讨厌......”
白九倚在桌旁,此时忽然冷冷插了一句,“你呢?”
你呢?!
谢十三听了这一句问,一静。
周围也是静的。
他一笑,慢慢地转过身。
苍白的脸,慢慢起了一种淡亮的红。
“我?”他回答,“我这一生,其实只是想,找到一个叫做小桥的女子......”
世事往往淡薄无情。
他说这句的时候,却认真得无关世事。
只是一种信守。
伊要找的女子,叫做小桥。
章外记 寻路难
三月十七。
洛阳城出现了许多怪异的事件。
祁子大巷后街王大妈:有个身子轻飘飘的年轻人,一天之内问了我七次路,频率之高,令人咂舌。可见此处确属交通要道,四通八达,应该考虑在此摆摊......
宝槛学堂孔夫子:今天正午,有个年轻人来借笔砚,刚把东西交到他手里,他人就不见鸟~泪,反腐倡廉的风头正盛,如今公家的财产不好败,自己掏腰包赔~
曲渠街柳嫂:饿滴神啊~这年头鸭血也有人要偷~
当日,十三在手札第一页上认真地写:
即日方至洛阳,此城略有蹊跷,寻路不得反,疑似鬼打墙。乃效先人,朱笔画符以避鬼,鸭血涂额以驱妖,终得脱困而出。呜呼~世风日下,妖孽之行,踞狂脱迹若此乎?......
十三:我找到毓河林,足足花了三个时辰,所以到的时候,天都暗了......
温逊:......那是因为一开始方向就错了.......
十三(怒):不是说地球是圆的吗?!
温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