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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失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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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回“飞”亲,雷雷的外貌会在接下来的故事中有提到,过不久我会做个简单的人物列表单独贴出一章,上面除了已经出现的人物介绍,还会有即将出现的重要任务介绍,敬请各位读者朋友们关注。  篝火劈啪响作响,不时的带着几道抗议的驴声,诱人的香味勾起了腹中的谗虫,雷雷靠在小驴的身上大口的咬着刚出火的烤兔肉,另一脚搭在地上那个闭着眼睛的人的肚子上,一副大爷的样子。

地上的人可能是被压得透不过气,忽然醒来,大口吸气,随即猛烈咳嗽数声。雷雷正咬着根骨头被突来的人声给吓得咕噜吞了下去,睁大了圆眼,也跟着猛烈咳嗽,就这样两个人轮流咳嗽倒也像一首动听的乐曲。

“你你你!没事你吓我干什么?!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把我吓坏了谁来赔?”咳得差不多了,雷雷涨红着脸埋怨道,也不自己想想,明明是他自己自作自受的……当然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

见那个人咳得又倒下去,雷雷赶紧将他扶起,给他顺口气,然后打开自己的水壶喂他喝了几口水,直到他脸色渐转,喘气平息才松口气,又忍不住抱怨道:“好好的一个人整天咳呀咳的,昨个你喷我一脸的口水我还没找你算帐呢!这下才醒来又想吓我不是?我怎么就那么倒霉,难得出来一次还碰上这档事,装死人很好玩啊?”

雷雷一串珠帘炮轰的把那个人说得晕头转向,双眼迷茫的看着雷雷自言自语的表演。雷雷突然发现这个人长得十分漂亮,柳眉凤眼,翘鼻小嘴,皮肤白净,细腻光滑,如果不是他曾经在这个人的怀里掏过宝,他一定怀疑这家伙是女扮男装的大姑娘。

漂亮的人雷雷看多了,这个人的姿色在他眼里也算得是上品,仅仅只是有些惊讶而已。发现这个人在他的口水炮轰之下竟然没有任何反应,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雷雷不免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有些羞答答的说:“我知道我很可爱,不过你也不用这样看着我嘛,我会不好意思的。”

这下,那个人终于有反应了,不过只是眨眨他漂亮的眼睛,歪歪头再次迷茫的看着雷雷不说话。

噢!天啊!雷雷决定先投降,咧着嘴笑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你的家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不是那个人不想回答,实在是雷雷这个问题太多问好,直接把那人给问蒙了,露出愕然的表情,樱桃小嘴微微张开。

“啊……不好意思啊,忘了你刚醒来,恩,这样吧,你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你是谁?”雷雷平时在家里说话就那么快,普通人都跟不上他的思维。

“你是谁?”谁料到那个人竟然反问道。

“我是救你的人,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谁了,快回答问题!你不会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吧?”雷雷惊讶的问道。

“我是谁?”那个人再次问出令雷雷想撞墙的问题。

“不是吧?你不知道你是谁?莫非是失忆了?你好好想想,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雷雷跳了起来,如果对方真的失去记忆,那他不是给自己拣了个大包袱吗?想想就十分的郁闷,江湖!他的江湖!还没有踩进去就被拦在了外面,不管!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人给弄清楚,早点甩掉他才是!

“名字?名字……”那个人努力的搜索着自己的记忆,眉头都连到了一起,一脸苦恼的样子,脑子里不断闪现出一些片段,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痛苦的摇头,把雷雷吓得急忙阻止他的自残,嘴里叫着:“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不要这样啊……”

“我是谁?我……红……鸿儿……啊……”那个人突然一声尖叫又昏死了过去。

雷雷见状只好放弃逼问,郁闷得要死。自从那天失忆人醒来后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十分的乖巧听话,雷雷不忍心将他抛弃荒野,只得不情愿的带着走,从此雷雷的第一站江湖多了一个跟屁虫……

“你以后跟着我要乖,要听话,我说一你不能说二,我走东你不能向西听到了吗?”雷雷郑重的交代道。

“恩,好的。”

“以后你就叫……鸿儿吧。”雷雷突然想起这个人昏迷前喊的名字,也许就是他自己的名字,于是决定这样叫他。

“好的。”鸿儿点点头,牵着毛驴走在前面,雷雷倒坐在小驴上一颠一颠的,再次投入到他令人人十分陶醉的歌喉声中。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你笑我,他笑我,一把扇儿破……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啊~~~~~~~~啊啊啊啊~~~~~”顿时间树林再次群鸟齐飞,山兔乱串,鼠蚁入洞,百树哗然……有生命的没生命的都在祈祷着这个小煞星早点离开……

鸿儿是个乖巧又听话的人,失去记忆的他对雷雷极度信任,唯命是从。雷雷头一次碰到这种性子的人,除了他的母亲外。在顾洛两家变态宠溺下,雷雷所接触的人不是害怕他,就是巴结他,一起长大的几位兄姐没有一个脾气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鸿儿的出现无疑给雷雷平添了几分虚荣心(貌似他也不正常……),指挥着鸿儿干这干那的好不乐乎。

雷雷不是个刁难的人,只是玩心重了点,还算好伺候,鸿儿从没有过半点抱怨,在他眼里雷雷就是他的天,失去记忆的他本就心烦意乱,六神无主,在看到雷雷灿烂的笑容后,内心逐渐安定下来,感觉十分踏实,好像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一样。

两人拖拖拉拉绕了两天,总算绕到了官道上,走进最近的平安县城。今个正遇上集市,本是有些萧条的街道被挤得水泻不通,到处都是商贩子们的吆喝声,除了几个无聊得在街上到处扫荡的人看到雷雷有种想揍他的冲动外,谁让他一个穿得脏兮兮,头发乱糟糟的小乞丐倒坐在毛驴上,而前面牵驴的竟是个冰清玉洁,秀色可餐,怎么看怎么是女扮男装的可人儿,如此这般便是招了不少嫉恨的眼神。

好不容易走出闹区,抬头看去一家客栈宛如救世主般出现在雷雷面前,雷雷兴奋的带着鸿儿冲进去,不一会儿工夫,人和毛驴一起被店小二丢了出来。

“去去去!上那边讨饭去!这里是你该来的地方吗?!”小二满脸不耐烦的站在门口嚷道,双手还在衣摆下蹭了蹭。

“讨饭?!!!你瞎了眼了?!”雷雷挣扎的站了起来,满脸不服气的上前理论,其实不是店小二瞎了眼,实在是他现在这个造型怎么看都像个乞丐,全客栈乃至全街道的人一致通过认可。

“咦,我说你这小叫花子倒还有些脾气,咱们店里可不欺负人,这里有些馒头给你上那边吃去,别站这影响店里生意。”语罢从店里飞出几个馒头砸在雷雷的脚背上,其中一个还砸得很准,正对雷雷的手心里,雷雷睁大眼睛仔细看起来应该是过夜的馒头。

雷雷气的直跳脚,指着站住门边一同看热闹,而在看到雷雷指着他时两眼无辜的鸿儿说道:“你咋不把他一块丢出来!凭什么只丢我!”这是雷雷最不服气的地方了!

雷雷的话引起了围观的人一阵哄笑,眼前这个小乞丐是真傻还是假傻?竟然带头毛驴到店里来讨饭,吓着了不少客人,也弄脏了他们的门帘,他没找人痛扁他一顿算可怜他了,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还跟他理论,这世道真是变了。店小二嗤笑的说道:“还知道攀亲戚了,也不看看人,你能和这位客官比吗?人家是衣冠楚楚的客人,怎么可能和你是一路的,好了拿了馒头就快走开,不然待会有你好受的,我这还要做生意呢!”说完转身招呼客人,围观的人也有散去的意思。

小二的一席话说得雷雷脸色青白,丢掉手中的馒头不停的在衣服里翻找,嘴里不停的咕嘟着,终于好像翻到了什么,随手就往小二的后脑勺砸去,得意的叫着:“我砸死你个王八蛋!叫你狗眼看人低!”

小二“哎哟”一声,转头刚想开骂,当看到从他脑袋上掉下去的大元宝两眼放光,蹲下拾起元宝用袖口擦擦,不放心的在嘴里狠狠的咬了几下,最后确定是真的,一张臭嘴立刻笑得跟春花一样灿烂,没皮没脸的向雷雷赔礼道歉,并招呼他到客房去了。

雷雷神气的甩甩凌乱的头发,跨着老爷步带着鸿儿走上楼,却不知楼下多少双贪婪的眼神停留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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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彻一行人沿着黄河流向奔行,至一岸口停下,前方探路的侍从折身返回,到了洛彻面前行了个礼,面无表情的说道:“公子,前方道是平安县,我们是否入城? ”

“大哥吩咐的事要紧,就不进去了。”洛彻思考一会说道。

“少爷,那边好像有个人。”另外一个侍从突然指着河岸边陡峭的岩石堆里那个突露出来的人头叫道。

“去看看。”洛彻翻身下马,带人走了过去,侍从将地上的人翻了过来,洛彻蹲下在那个人的身上探了探,沉思片刻说道:“还有救,得找个安静的地方,这里离平安县城有多远?”

“少爷,还有半日路程。”那个侍从回答道。

“恐怕他坚持不了,还有更近点的地方吗?”洛彻看向那个面无表情的侍从问道。

“公子,西面的山脚下有个村庄很近。”

“走。”

一行人带着一个病人匆匆忙忙往山里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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