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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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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要走了,这次是真的要远离了。交待好了论文的事情,大姐答应帮我,那教授给了我剩下的钱,满意的带了论文和发表的通知信,帮我签了个推荐信,走了。

我顺路在商场买了许多东西,因为小侄子他们听说我要去,列了张长长的清单要我买了带过去。清单上的东西包括糖葫芦等等海关不准过境的东西。我在想的是,他们会怎么称呼我?像从前那样叫我小叔?在吴风没认识我前,他们的小叔是他,后来变成了我。连带着想起来,第一次去他家见家长,我紧张得不行,不知道他的家人会有什么反应,结果一开门,一个小男孩冲出来,冲着屋子里大喊小叔来了,就扑上来好几个孩子,在我们的口袋里掏来掏去找吃的,丝毫不认生,惊讶得我说不出来话。最后大姐给我解了围,说吴风已经带他们偷偷看过我,就怕第一次见面我会尴尬。差点儿在商店里流眼泪,旁边在买模型的小女孩看着我,奇怪的问我,哥哥你迷眼睛了吗?恩,哥哥的眼睛里进了沙子。

回到大宅,已经很晚了,大姐替我打点好了行装,又嘱咐我和陪我去意大利的二哥各种注意事项,听得我俩耳朵要出茧子。二哥半途接了个电话,说我们明天中午的火车。可能是老太太吧,他们还在香港玩,被最小的孙子拖住回不来。前几天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我是他们家唯一一个要留洋的学生,一定要我认她做干妈。她比我自己的母亲要温柔很多,因为她一直在丈夫和孩子们的保护之下,只需要照顾家,躲开了这个世界无数的杂乱纷扰,而我只能羡慕她。

躺在床上,想着明天这个时候大概就已经不在中国的领空了,很伤感。睡不着,打开电脑翻看以前的东西,突然看见一个不熟悉的文件夹。随手点开,是照片,以前的照片。他笑的,我笑的,早上我肩膀上的吻痕,他胳膊上的指甲痕迹,饱含□□意味的绯红色皮肤,揉成一团的床单枕巾,让看见的人不得不去联想些什么,暧昧得很。这些是他心血来潮扫描进来的,还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我早忘了他曾经偷偷把□□设置成桌面图案,而我也恶作剧的把他的笔记本桌面设成他满脸通红,脖子上吻痕密集的画面,让他的手下好好的笑了一通。

那种生活疯狂浪漫,却没有任何的承诺。我本不是很有安全感的人,总是觉得手边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去,尤其是那些只有口头许诺的,尤其是爱情。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看太多了身边朋友的情伤,看他们在夜里蒙着被子偷偷哭,对着窗外抽闷烟,颓废得不堪入目的样子,就下意识的保护自己。而给我最强烈印象的,是我高中时同桌的女孩,在大学和男朋友弄得怀孕了,男生不肯负责,她又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堕胎,最后压力太大跳楼了。大一聚会的时候,她是带着男朋友一起来的,很帅的男生,对她也很体贴,看他们真的很幸福,却怎么都想不到,美丽的生命就这么容易摧毁,含情默默的眼神也可以成为死神的微笑,爱情就那么脆弱。提心吊胆的日子,并不幸福,也算不得自由吧,去了美国就可以开始真正的生活。睡吧睡吧,在祖国的最后一觉。

10B

我知道他明天坐火车去北京,然后搭飞机去米兰。不是我要打听,而是二哥得陪他去,公司的事务都推给我。

走了才好,我灌了杯咖啡,继续埋在文件和报表中。最近公司在扩大市场,需要在很多城市做调研,无数的研究报告发回来,都堆在老板的桌子上等着。我已经超负荷工作一周了,忙得没时间照镜子,大概看起来很凶神恶刹,因为秘书看见我就不自觉的缩脖子。

门开了,说曹操曹操到,漂亮的女秘书端了咖啡进来。

“头儿,你歇几天吧,公司还有副总他们呢,你这么下去会累坏的。”

“没事,现在这种时候,哪有人闲着?”

我不想休息,我需要忙碌,忙得我头还没碰到枕头就睡着,才能不去想他。时间会拯救我的心,但是在伤口还疼的时候,有工作可以让我分散精力,感觉会好一些。但是明显手下的兄弟们不同意。他们强行送我回家,让我自己对着镜子好好瞧瞧有多吓人。

天,里面那个脸色青白满脸胡渣的人是我?我知道最近自己消瘦,却没想到连面颊都塌陷下去,好象营养不良的难民。摸摸脸,嘲讽自己。自诩为吴家第一美男的人,现在恐怕都会吓哭小侄女。

不行,我得好好保养自己了。先理发,再做个按摩,然后还要去大吃一顿。实在是不能容忍自己这么颓废堕落的形象。吴风,他不要你了,你就不爱惜自己?如果你都作践自己的身体,他更有理由离开。我要活得好,活的快乐健康。

去了熟悉的药膳饭店。开始在这里吃饭还是因为他。刚同居的那个冬天,他不知道怎么弄的得了肺炎,很长时间才好,身体一直虚弱,我就托了朋友打听怎么进补,他们说这里的药膳很地道,效果也很好。具体的效果,在他吃了一个月胖了将近十斤之后得到体现,而我整整三个月都笑话他是肥子,我们和这里的老板也成了熟识。

我想吃羊肉汤,老板却说我在砸他的招牌,一定要我吃什么银耳绿豆汤,说是去火养神。我哪里有上火,只是工作太累而已。老板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不管我的反对就吩咐厨房去做。

绵软的绿豆进口,带着银耳的顺滑,让我的心静下来。心里纷纷乱乱已经太久,让我忘记了安静正常的心态应该是什么样子,以为自己每天的焦躁就是正常。给自己倒了杯茶,明天这个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出了中国的领空吧,也许以后就不会回来了呢。他爸妈早就被他哥带到澳大利亚去养老了,也因为他和我的事情气得不肯再认他,现在,他在中国已经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非回来不可的理由。又要了个杯子,放在对面,倒了茶,默默的祝他一路顺风。看见了手上的戒指,闪着银色的光芒,突然觉得不应该再戴着它,费了好大的力气拿下来,放在桌子上,看着中指上白色的痕迹感觉很奇怪。他的那只呢?收拾屋子的时候我并没看见,带他回来的时候也不记得他的手上戴着。大概是扔了吧。扔就扔了吧,反正也不是钻石的,只是白金而已,还很细,不值什么钱。

走的时候,收拾桌子的小姑娘拿着戒指追出来,说我忘了东西。我淡淡的笑,跟她说谢谢。小姑娘的脸红了。随便放进衣袋里,去做按摩。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我困得要命,脱了衣服就钻进被子去见周公了。以后,以后,和他再也没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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