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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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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他第三次走进茶堂坐在我对面,立刻有人去锁了门。

你怎么察觉不出有异?我可是特意让他们都穿的官靴呀!还是你个土包子压根儿没见过官靴?

“今天……我们来下最后一盘。”

喂喂喂!是最后一盘!你还听不出来我话里有话吗?

很好,他警惕地左右看看,一手向刀摸去。

“砍,砍,发现中埋伏就抽刀砍呀!只要你动手,我保证借坡下驴放了你!”

我在心底一个劲儿地叫唤,脸上还得装的道貌岸然的微笑。

眼看要抽刀,他抬眼与我对视,演戏演全套,我只好夹着尾巴还他一个淡淡的微笑,谁知他居然缩回了手!!!

天杀的!

我绝对想用刀直接砍了他!

“猜子。”

他丫居然还云淡风轻地来了这么一句。

我隐忍着随手抓了一把扔在桌上。

开局,他的气势好强,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岩层恐怕是要破了。

父亲啊,当年与林策对弈时您是不是也如此兴奋呢?

至少我现在是的,抛开一切杂念,只想好好下完这一局。

什么恩怨,也抵挡不了我们棋士的本能。

于是原先准备的掀桌子砸板凳等一系列逼他动手的计划(算你狠……)全部自动搁浅,我灌注所有精神与他弈了整整七个时辰(看来长考这种陋习也是中国人起的头),落下最后一子,我方才感觉浑身力气被抽得一干二净,一时间脑中空白,四肢发软。

当然,最后我还是输了……

半子,当年父亲那盘好像也是这个结果。

原来,这就是江家和林家的差距!

死,也改变不了。

等我回神,他已经起身拿起长刀往腰间扣了。

咦?

这架势横竖也不像要杀出一条血路啊。

“我叫林修,是个……杀手,后会无期……”

他特豪气地冲我一施礼,在我手下的包围中……归案了。

“我叫……”

看着背影,我没说完。

这算什么?

一点抵抗都没有就……难道我碰到传说中的投案自首?

“呵呵……”我苦涩地笑着摇了摇头,随手抹掉棋局,“林修……江家欠你的,连本带利,我都还了……”

一个月后圣旨下来了。

都在预想之中,我却都不能接受。

捕头?

江彦和从来志不在此,家主已逝,何须门神。

御棋士?

有那半子在,江家有谁敢得此称号。

金匾?

若非此物,只怕一切都不会是如今这般模样呢!

现如今,我既不是个好的捕快,也不再是棋士,什么……都没了。

所以干脆抛下这一切,我游山玩水逍遥去喽!

—THE END—

到此大家应该看明白了罢,这篇小说其实就是一个“人的欲望究竟可以毁掉多少东西”的故事。相对于我们眼见的贪婪,江玉堂的贪欲只是一点小小的名利,可是即使只是如此小的欲念,就彻底改变了连他自己在内至少四个人的命运,继而导致整个西部棋坛落没。最可怕的在于这样的欲念其实谁都有,只要有人心,只要人心存在欲望这种东西,处处可以画地为牢,化作灰烬。这不仅仅局限于文中人物,也包括我们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

——55555555……小的终于完稿了!现在除了第一篇还没完,剩下的三篇全部完结!撒花鼓励……

——pia飞,你个懒鬼还好意思要鼓励!

——实在是不想码字呀,很累的说……不过既然手头没有存货了,小的当然会一心完结《无伤之殇》啦,再次撒花……

小的要说明的几点:

1.文案说的“千年围棋史中的勾心斗角”并不指《棋魂》,各位完全不必来我这里大吐佐为的酸水!我这个绝对不是什么“棋魂同人”。我是在看了《日本围棋故事》后大发感慨,觉得那叫一个黑,所以诞生此文。

2.有人说正文总体笔锋过悲,所以番外里的后半段有所改进,想来各位都看得出,只想问一句:这回各位大爷满意了吧?

3.有人又说我的正文跟番外一样长,我承认可能有略微比例失调,但还请谅解!要知道,这个番外说白了就是用彦宝宝的口吻再叙述一遍原委,长是正常滴……而且由于各位要求笔锋转型,贫一点就会加字明白不?正文都可谓“惜字如金”了,当然会显得短些。

4.有人说此文不伦不类,即非耽美、同人,却又通篇男性,连个女配都米油。我说你真俗!没女人就一定要耽美啦?那俩老的都掐死了,小的二十多年就见过三面,最后还挂了一个,你觉得我要怎么让他们耽?其实写此文的初衷就是想写一篇无关女人无关爱情的纯“围棋文”,所以出现了清一色对对糊的状况。

好了,全部交待完毕了!最后90°鞠躬敬礼——谢谢大家的观看!我们下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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