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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次住店,镇里有个讨厌的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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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上常常起风,秀秀觉得有点冷,就找出包里的披风穿上。黑毛驴上,红披风火一般飘扬着,将少女郁郁的脸衬托得格外动人。小镇离得不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这是秀秀闯荡江湖的第一站。她的心情不太好,有点挂念强盗——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城门附近,人逐渐多起来,穿着宽松的袍子散仙似的到处游荡着,守城官趴在一张破桌子上睡得口水直流。人们看见秀秀都忍不住多瞧几眼,对她这样的穿着还不大习惯。

一个小伙计装扮的男孩子窜了过来:“女侠住店吗?”

秀秀第一次听别人叫她女侠,很得意,就点了点头,男孩早抢过毛驴的缰绳:“跟我来吧,我家客栈是平原镇最好的,就在前面。”急急忙忙拖住毛驴的缰绳,周围又奔过来几个伙计模样的男人,叫叫嚷嚷。

“女侠别信那小瘪三,他那是黑店!到我们这来。”

“您可是侠女,多尊贵呀!哪能住那破店?住我们这吧。”

“女侠要不要捞点外快,我们怡春院正缺姑娘。哈哈”

……

乱七八糟的,秀秀听这么多人叫他女侠,有些晕晕的。拖着毛驴的男孩边跑边叫:“你们家才黑店呢,滚开滚开!”

幸好城门口又进来一堆人,抢拉客的伙计们一哄而上,小伙计这才突破重围,把秀秀拉进一个挂着很多灯笼的小院里,灯笼上写着“归燕客栈”,仔细一看,屋檐上果然有不少燕子窝。

客栈正门进去,是个大堂,摆着几张桌子,围着些人吃饭喝酒,楼上是一些房间,秀秀以前住的那个镇里也有客栈,看上去都差不多。小伙计帮秀秀栓好毛驴,就跑进来问她想吃点什么,秀秀说不是很饿。

“那您是喝酒对吧?”小伙计把秀秀领到一张空桌前,“您先坐,酒菜马上就来,我喊人给您打扫房间去。”

“哦。”秀秀坐下来,把包和刀放在桌上,心想,当游侠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左顾右盼,见其他桌的人都在瞧着她。

奇怪,秀秀皱了皱眉头,不理他们。

——独自在江湖闯荡的女游侠一般都比较低调,喜欢黑色或灰灰的装束,有的还戴着个带纱的斗笠,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多惹麻烦(女游侠的麻烦总是比男游侠多一些)。浑身红灿灿的秀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看着她,以为仅仅是因为自己长得比较好看,于是挺开心,决定喝点酒。

秀秀从小就有喝酒的天赋,虽然喝的机会不多,但每次都能把周围的人吓着,这回也是,小伙计端来一小瓶酒,秀秀尝了一口,把小伙计叫了回来,悄悄说:“这酒没味道,换最烈的,打三斤给我。”

小伙计瞪目结舌:“三斤烈酒?!”——大堂里也是一阵哗然。

秀秀发现好象大家都在听她说话,脸红红的不再吭声,踢了小伙计一脚:快去!

小伙计刚跑开,旁桌走过来一个青衣中年男子:“敢问姑娘,可是一人?”秀秀想起昨晚强盗在树林里差不多也是这么问的,所以应该也是不怀好意,就说:“一个人怎么啦?我会武功。”

“嘿嘿,可否请教,女侠如何称呼,师承何人,何方人氏。”青衣男子留着两片小胡子,样子虽然不脏,但一嘴的臭气,很难闻。

秀秀挪了挪凳子:“我叫……我的老师是私塾先生,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小胡子捻了捻小胡子:“在下钱老光,见女侠英姿飒爽,气宇不凡,只怕是名门之后,故而斗胆前来请教。”

秀秀正想着该怎么打发,小伙计已经端来了个小酒坛子:“女侠您的酒!”钱老光被打断有点不快,凶相在脸上一闪而过,正想再找点词儿,秀秀心情不好:“我要喝酒了,你去请教别桌的人吧。”

四座传来偷笑的声音,钱老光脸色发青,重重哼了一声,走开了。

小伙计小心翼翼地把烈酒斟到碗里,悄声说:“女侠姐姐你可别喝太多,钱老光恐怕会找你麻烦……”

“什么麻烦?”秀秀端起酒,转头瞧了瞧,钱老光和他那桌的两个男人正盯着她看,很无礼的样子。秀秀把碗里的酒咕嘟咕嘟喝掉,“没事,我会武功。”

小伙计把几个小菜摆上:“您还是小心点,钱老光是平原镇的地头蛇,可狡猾了……”秀秀正想问什么叫地头蛇,旁边有人叫“小二上酒”,小伙计大叫“来喽”就飞跑开去。

烈酒就是好喝,秀秀一碗接一碗,觉得很大侠。四座的男人们举着筷子不吃东西,都张大着嘴看她,有人叫唤了声 “女侠真是海量呀”。秀秀只管喝酒,没理他们。

钱老光和另外两人交头接耳。

“看样子来头不小,你们俩觉得该咋整?”

“不就一娃嘛?她敢不给大哥面子,咱也不用跟她客气。”

“大哥您拿主意吧,要不要我先过去搅和一下?”

“且勿轻举妄动,此女不简单。”

“大哥我不明白,你看就她那娇里娇气的样子,就算……”——正说着,猛见一身红装的秀秀端着酒站在他们的桌边,瞪着大眼睛听他们说话,吓得赶紧住嘴。

秀秀咕嘟咕嘟喝了两口,打了个小酒嗝,问:“你们在打什么坏主意?”

三个男人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女孩,都站了起来,退了几步,脸色挺难看。秀秀见他们不说话,就端着碗跑回自己的桌吃东西。

客栈里好象定格了似的,客人伙计们都傻着脸动也不动,也不说话。大堂里就听见秀秀吃得噶叽噶叽的声响。钱老光身边的一个男人忍不住挽起袖子,钱老光赶紧拉了他一下,小声说了点什么,然后三个人就结帐走了。

秀秀吃饱后,招呼小伙计带她去客房,大堂里开始哗哗然——大家刚才不敢说话,憋了一肚子,秀秀一上楼就纷纷聊了起来。

“依老夫之见,这红衣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可那钱老光也不是好惹的。”

“今夜归燕客栈只怕不太平喽……”

“……”

正说着,秀秀又咚咚咚跑下楼来:“我的包包忘拿了。”

秀秀拿起包包,见大家又不说话了,觉得有趣,笑了笑跑上楼。

古代人懒洋洋的,吃饱了就喜欢围在一起聊天。习武的人就不懒,爱到处走,让人家看见他带着刀是个侠。江湖上总流窜着很多游侠,有事没事常常会打起来。官府只负责抓强盗淫贼,没怎么去管他们,所以世道很乱,杀来杀去的,时间长了,游侠们也吃不消,就自然而然生出了些规矩来。比如,打架不能打眼睛,放暗器得先叫一声“看镖”,刀剑上不能抹□□等等等等。在江湖上闯荡的游侠们都尽可能守规矩。

这种默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除非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守规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非常非常能打的人,一种是非常非常有势力的人。

秀秀在人们眼里就是个不守规矩的江湖人:作为女的游侠,理应低调一点,理应穿灰色衣服戴有纱的斗笠躲在角落里偷偷喝酒——可她不但穿得红灿灿的引人注目,还不给地头蛇的面子,瞧她端酒走来走去的样子,简直把江湖当成自个家了。

不守规矩难免叫人肃然起敬,客栈里的人一致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议论纷纷。客栈的老板也特别吩咐伙计们要留意服侍,把客房打理得忒整洁。

女客房里有个屏风,后边放着个很大的木桶,热腾腾的水一漾一漾,飘着些碎花儿,这就是古代的浴室了,墙壁上原本都留有些猫眼小孔,以供好色的男人们偷看,这会儿客栈老板却叫人用腊封了起来——这红衣女不简单,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秀秀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觉得闯荡江湖好象太悠闲了。

住完店以后该去哪呢?总不能每天都是游荡,住店,游荡,住店……似乎得有个目的才行。从没见过面的爹娘实在不知道该上哪找去,也不知道那么多的游侠都在做些什么?

秀秀琢磨了半天没个头绪,就不想了,等以后找个有经验的游侠问问不就知道了。

这时,窗户传来声响。秀秀哗啦啦站了起来,找了条毛巾围在身上,从屏风后探头瞧了瞧,窗外有个人影,秀秀皱了皱眉,是不是地头蛇要来找我麻烦了,就说:“先别进来,我穿衣服。”

“我操,竟然被发现了。”是个男人,听声音就是钱老光那伙的。

秀秀抱紧毛巾,想穿衣服又怕他突然闯进来,很着急,一着急就灵机一动了。秀秀用试探的口气说:“看镖?”

只听“哎呀”一声大叫,那人掉下去了。

管用。

※  ※  ※  ※  ※ 

归燕客栈就在城门边上,后面和城墙就隔着个两三尺宽的窄巷,秀秀的客房正好靠着城墙。为了使客人的视野开阔些,城墙边的客栈都把二楼建得很高,能看到城墙外的景色,如果有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会摔坏的。

秀秀穿好衣服,打开窗,看见楼下的地上趴着两个男人,象青蛙一样叠在一起,一动不动,很不雅观,就把窗户关上。

洗澡都不能安稳——闯荡江湖是要碰上很多不便的,秀秀对已经开始的游侠生涯又有了新的认识。喝过酒后本该好好睡一觉的,被爬楼的人打扰了一下,已经没了睡意,秀秀想:那就出去走走吧,看看这个陌生的城镇和原来住的那个有什么不同。

平原镇不大,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半个时辰,不过据说这里处在几个大城市之间,是个交通枢纽,喜欢到处乱跑的古代人常常要经过这里,所以客栈特别多,秀秀走在大街上,满目客栈,门口都站着一些拉客的伙计,每经过一家,伙计们就拥上来问要不要住店,挺讨厌。不讨厌的是那些门面上挂有红绸的阁楼,虽然也有伙计,但只拉男客人。

秀秀知道这是妓院,老家也有,但从来没进去过。

记得以前镖师们最喜欢去妓院,可是她每次说想进去看看都被镖头骂,说那是正经男人去的地方,不是正经女人去的地方,镖师们也不带她去,问他们那里边是干什么的他们又说不好意思说。这让秀秀很好奇。

走进春满楼的时候,门口伙计们都不吭声,既不拉也不拦,摸着下巴歪着头,一脸怪相。进门后秀秀发现,这地方比客栈热闹多了,每张桌子都很大,围坐着好多人很大声地说笑。和客栈最大的不同的是,这里有很多的女人,每张桌子都有,或坐或靠在男人的身上。

秀秀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有点不象话。一个胖女人一扭一扭地走到她面前。

“呦——哪来的这么俊俏的小姑娘?”胖女人脸上似乎涂着厚厚的一层面粉。

“我路过看看。”秀秀回答。

“只是看看吗?”胖女人挑起一根眉毛,眼梢有意无意地瞟秀秀手里提着的刀,“看不出还是个女侠……”

“这里是妓院吗?”秀秀想确认一下然后走掉。

胖女人哦呵呵尖笑,凑近,压低声音:“你知道是妓院还闯进来,一定不是没由来的吧?是不是缺钱花了?来,咱到后面谈去。”

“谈什么?”秀秀不懂她的意思,只是隐约觉得不是好事。

“小姑娘中,有你这么好的本钱还真不多见。”胖女人啧啧啧,对秀秀上下打量,笑得眼弯弯,“别担心,一切包在妈咪身上。”说着,伸手要拉她。

秀秀赶紧躲闪,说“我还有事”,转头就走,有人挡住了路,是个嘴上满是酒气的男人,踉踉跄跄和秀秀打了照面,眼睛一亮:“这……这姑娘不错,就……就要她了!”

秀秀瞄了一眼周围的情景,脸色一红,匆匆忙忙绕开那男人跑了出去。胖女人追到门口嚷嚷:“哎呀害什么羞嘛,都进来了怎么又跑了?白花花的银子放着不要,你不心疼我还替你心疼呢……”

妓院在每个朝代都有,虽然好人们都觉得不应该认同这样的娱乐场所,可毕竟存在了就是合理的——如果古代没妓院,男人吃饱了没事做,就会想着造反当皇帝,于是,天下常大乱、民常不聊生,很麻烦。

游侠中男人占绝大多数,敢公然上妓院的不多,他们认为“侠”是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名号,不能太随便——相貌好的不怕没有女人,武功高的偶尔趁着夜蒙上脸客串淫贼——也就是说,如果游侠上妓院,那一定表明此君既没好相貌又没好武功,是件挺丢脸的事。

有些独行的女游侠也会偷偷跑进妓院——在江湖上闲逛得有钱才行,虽然抓坏人、做保镖、偷偷抢劫什么的都可以弄到钱,但很累也很危险,所以有些偷懒的女游侠偶尔也客串□□——江湖有时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

春满楼肯定是遇见过这样的客串,所以胖女人会误解秀秀。

目前来说,秀秀还是菜鸟游侠,很多事情弄不明白,从妓院跑出来后一头雾水,但对这样的事很反感,这是秀秀第一次对江湖有了不好的感觉。

在镇上逛来逛去,没撞见什么新鲜事,正觉得无聊,人群中忽然窜出几个拿着棍子刀子的人,领头的人用刀指着她:“暗箭伤人的就是她,别让跑了!”

人群慌慌张张地散开,秀秀左看看右看看,问:“你们是跟我说话吗?”

地痞在那个时代比游侠还要普遍,几乎每个城镇里都有,这类人一般是些不学无术的散仙,没文化也不会武功,既当不了秀才也做不了强盗,于是就聚在一起,仗着人多势众在城镇里横行霸道,除了敲诈本地的老实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路过的外地人,或暗算或明抢,只要不杀死人,官府也懒得管,因而格外猖狂。

虽说乌合之众,却也群蛇有首,地痞的头儿就叫做“地头蛇”。秀秀在归燕客栈里遇见的那个钱老光就是这么个角色,得罪了这个人就等于得罪了这个镇的地痞团伙,所以当时在座的客人们才会一个个噤若寒蝉,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

大街上,地痞们围住了秀秀,领头的拿着把短刀嚷嚷:“装什么傻,当然是跟你说话!不给你点厉害看看,当我们平原地痞是好惹的。”

原本喧闹的大街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紧张。旁观者们紧张地痞们也紧张。只有置身包围中的秀秀看上去一点都不紧张,大眼睛骨碌骨碌。

微微风吹着,垂在秀秀胸前的长发轻轻飘动,她的手指在发稍上卷呀卷,心想着该打架了——照武林秘笈上写的,把这些人都打跑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其实秀秀并没这方面的经验。

“一个,两个……五个,六个……”秀秀环顾四周,掰着指头数着敌人。

地痞们面面相觑,竟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领头的地痞离秀秀比较近,退了两步,捏紧手中的刀:“你你你你别虚张声势,咱咱都是吓大的!”

秀秀还没想好该怎么开始,视线却被不远处的一件小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个红色的蝴蝶簪子,挂在一个杂货摊的架子上,很显眼。秀秀又惊又喜,也不管地痞们了,飞奔了过去:“让让,你们先让让。”

包围圈开了个口,秀秀跑到那杂货摊,拿起那个簪子左瞧瞧右瞧瞧:“真的和我小时候看到那个一模一样呀!”抬起头问货郎:“这个卖给我好吗大叔?我好喜欢!”

货郎神情忐忑:“喜欢什么您尽管拿。”

秀秀拿起簪子爱不释手,喜气洋洋:“太好了,多少钱?”

货郎:“十文……”

秀秀掏出一两银子:“给你,不用找了。”

货郎挺尴尬:“啊,那哪成?这么多我……我也找不开。要不……您就拿去吧,我我不要钱了。”

秀秀把簪子别在头上,翻包包找小铜镜:“没事。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就一直想要一个这样的红色蝴蝶簪子,可是大人不给我买,那时我可难过了。”

地痞们伸着脖子张大着嘴,大街上的人也伸着脖子张大着嘴,都用一种很古怪地表情地看忙着买东西的秀秀。

秀秀照了照镜子,问货郎:“好看吗?”

货郎连忙应:“好看好看……”——不止货郎,这句话从大街上好多人的嘴里同时说出来,连好几个地痞都傻傻地连声说“好看好看”。

秀秀愣了一下,环顾四周,忍不住咯咯笑了。于是把镜子收起来,跑回大街中央,挽起袖子对地痞们说:“好了,我们开始打架吧。”

地痞们都没动,其中一个挪了挪步,跟领头的人咬耳朵,因为很安静,所以这个耳朵咬得特别响亮:“三哥,我看咱还是回去跟钱老大再商量商量吧。”

“商量个屁!”人群中走出了个青衣中年人,正是钱老光,凶着脸,指着地痞们,直吹胡子,“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可把我钱某人的脸都丢光了。”

地痞老三脸一红,扬起短刀“老大来了,兄弟们给我杀……杀……哎呀!”屁股被钱老光踢了一脚,“大……大哥?”

钱老光恶狠狠:“还不快滚!”

地痞老三哦哦,收起刀,大手一挥:“兄弟们,咱滚!”

秀秀看着地痞们狼狈逃走,觉得挺不过瘾,自己的武功从来就没机会派上用场,这个姓钱的地头蛇真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女侠冒犯了,都怪钱某管教不严,让这些狗崽子们胡作非为。若不嫌弃,可容老夫……咦?”钱老光作揖完抬起头,却见秀秀竟已走了老远,根本没听他说话。

左转头,右转头,好多人在看他,钱老光面色铁青:好丫头,你等着瞧吧!

前面说了,地痞都是些乌合之众,基本上不会武功,欺负人只能靠人多,碰上厉害一点的一般是不敢去招惹。秀秀虽然没显示身手,地头蛇却拿不定主意: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本事?可看那架子,只怕真的很厉害,万一栽了,叫这么多人看着,脸就丢大了,以后还怎么在平原镇耀武扬威?衡量再三,决定还是用点诡计,比如到夜里,用迷香之类的手段进行暗算。

不知道白天那两个笨蛋的失手会不会让这丫头有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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