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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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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听说一本成功的书应该有序言的)

我是一个杀手,同时也兼做很多职业,做过酒保,当过条子,开过大排挡,但这些只不过是个人爱好罢了。我干正事都在晚上,因为晚上天黑,这样别人就看不见我长什么样,省的它日大街有人指指点点的道:“这个杀手不太帅。”搞的很没面子。我杀人如麻,也并不是每次都得手,因为我也是一个有人性的杀手,就像《白雪公主》里的那位同行那样,放走小公主那样,我也做过那种不合江湖规矩的事,这到以后在给各位详细道来。且说为何要写《杀手日记》呢?这是有因的,我也想写个《杀手自传》,可惜文笔不好,就只能写日记了。我倒希望我的这本日记能为以后哪位文人做为替我写自传的可靠文献,为我写本《杀手传》,那我不能名垂千古,也可遗臭万年了。也希望哪个星探能看上我的书,就可帮我出版了,那时我便是个超人气偶像的杀手作家了,呵呵,对了,本书有不少暴力杀人情节,请未满十八周岁和有心理变态的人,不要看,省的说我误导了你们的思想,耽误了你们的正道前途。本书主要记录了我的生活点点滴滴,让你们亲身感受下一个杀手的不平凡生活。让你们明白做为杀也有不容易,也要糊口过日子。本书也可作为有志以杀手事业的后辈的参考书,如有杀手学校想把此书作为教科书,那就再好不过了,欢迎团购,可打八折优惠。如买一百本以上,我也还赠送《杀手教程》一份,内有我生活照和签名。现在请各位提起精神,翻开第一页,和我一起走进杀手的神秘生活吧。

何成忆回日,梅竹出土时。破静一冲天,腥血扬长志。

这是我记忆中的一段往事,所以这篇应不叫日记,要叫回记,我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我总以为自己像孙猴子那样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或是像八戒那样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我只记得差不多五岁那年我就是个流浪儿。因为我个太小,即使讨到点吃的,也会被那些大个的抢了。我那时很瘦,不亚于鲁迅先生。那天我什么也没讨到,准确的说是好几天了。我饿的如一条野狗,看每一个人就像看一只会跑的烤鸭,我半倚在一个胡同的角落里,连睁眼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半睁着眼。这时一个大包子伸了过来,我不顾一切的从那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手中夺过,狂啃起来,那姿势,不亚于你第一次吃肯德基。那是我第一次吃肉包子。

那人带走了我,他把我带到一个孤岛上,后来才知道那叫蓬莱,小岛上没多少人,大多像我这种年龄段的流浪儿,这里好像一个孤儿院。此后我们就叫那人干爹。岛上树参天,我们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那房子很大,比人民大会堂还大点,只不过天花板上没那么多星星。我们吃的很好。虽然不用刷卡,但也是定量的。闲暇的时候,干爹把我们放流在岛上的野外,让我们野外生存,我们不得不像特种兵那样自找生存之路,可惜我们没有M4□□,干爹只给我们每人一把匕首。那次野外生存回来后,少了不少人,干爹也没叫人去找,他说:“这就叫优胜劣汰,自然选择。”就这样我们不停的在野外一次又一次的生存,原来50多号人就只剩下16个了。

干爹请了几位长相丑陋狰狞的家伙教我们武功。他们本事都很好,只可惜长的太难看了,和我心目中的高手差远了。训练很辛苦,但空余时间我就看书,特别是《石头记》里的林黛玉让我痴迷,我现在已经是她的铁杆粉丝了。

后来我才知道干爹把我们搞到这孤岛来是培养杀手,干爹给了我一个外号叫“孤梅夜竹”。大家都叫我孤竹。

这是适者生存游戏下的第一堂课,前面一个多月不过是军训,所以那天记得比较清楚。况且那天我们接受了绕口令,如“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之类的句子,干爹说了做杀手不仅要杀人快,说话也不得含糊。可我不太爱说话。但到上课时就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说。我亲眼看到一个哥们偷懒被打的血肉模糊。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先保得我那小命吧!干爹生活上给了我们很多照顾,但在训练时对我们非常严格,他要把我们培养成天下一流的杀手。我不想杀人,不想做杀手,但现在既然上了贼船,也不由得自己了。为了自己那张俊俏的脸不受皮肉之苦,不管做什么,我都很卖力,如果不好好学,哪天丢了命亏大发了。教我们的那几位高手可真是高手,各个身高一米八多,全是彪型大汗,特别教器械的那货,那身材,那动作,那筋道,真呀的帅呆了。我就是崇拜那些身手好的家伙,只可惜!他们也张的太凶神恶煞了,这使我想起一句经典的台词:“难道高手就一定要很帅吗?”是啊!高手不一定要很帅,但最起码长的有个人样啊!我并不是想打击他们的自尊心,但我知道等我成高手的那天,我就是一个冷酷的杀手。我自我感慨长的一张英俊的脸是多么的幸福!

梦中在镜子前我看着自己笑了(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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