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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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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得的伤感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饭菜的香味将我勾回了现实世界。

一路上赶得很急,并没有时间好好吃饭,这一下,沉寂已久的馋虫全部苏醒过来,发动起猛烈的进攻。我再也顾不上什么风度(猪:你似乎本来就没什么风度,汗!),抓起筷子便扑了上去。

嗯嗯,味道还可以……唔唔……虽然比小落的手艺还差很多,总算还是可以勉强满足我肚里的馋虫的……唔唔……吃了一路的干粮,总算是吃上像样的饭菜了!

估计小白现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正在马厩里大快朵颐呢吧,呵呵,我们还真是难兄难弟,吃饱了看看它去!

唉,不知道小落今天做什么菜了,几天不吃,想念得紧啊!要是能活着回去,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拿手好菜欢迎我啊?好期待呀~~~

吃饱喝足,吩咐下人把桌上收拾好,我顽强地抵制住周公的诱惑(烟:哈哈,我是多么伟大!猪:PIA飞你个厚脸皮的大懒虫~~~),打着哈欠踱到马厩看望我心爱的小白,可惜小白显然没我伟大坚强,它已经在干净朝阳的地方睡着了。

我看看天色,大概申时刚过,时间还这么早,小白居然就睡了,可见这两天苦了它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解开了它的马鞍与辔头,好让它睡得更舒服些,小白觉察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睡了过去。我轻轻地抚摸它洁白柔软的鬃毛,虽然这几天的奔波令它有些蒙尘,不过素有洁癖的我丝毫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小白它不仅仅是我的坐骑,还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我的朋友,不像有些人会骗我伤我……

唉,小白好就好在忠诚,可是坏也坏在这里,如果这次我回不来了,他又不肯臣服于其他的主人怎么办?

还记得初次见到它情景,因为高傲的它不肯屈从听命,被马贩子紧紧地缚住,鞭打得遍体鳞伤,却仍是不肯低头,我正好路过,也不知是被它凄惨的遭遇还是高傲的眼神所打动,我买下了它,即使那价钱贵得足以我买上十匹马。我知道,那个讨厌的马贩子在心里乐开了花,他本想把小白当劣马便宜卖出去的,却遇上了我这么一个“识货”的冤大头,狠狠地宰了一把。我还知道,他并没有乐很久,因为我砍了他拿鞭子的右手。

看到我为它报了仇,小白似乎很高兴,我把它当朋友一般尊重,没费什么劲儿它便臣服于我,成为与我心意相通的最佳坐骑。

若是我死了,你就回到大自然去吧,我知道你原本是匹野马,要不怎么会有那么恶劣的个性,只不过这一次千万要小心,记得上次的教训,万万不要再被抓住了。

我宠溺地拍了拍它修长优美的颈项,轻缓地退了出去,拉住一旁的马僮仔细吩咐道:“小白不喜欢被拴着,而且它很通人性不会无故伤人,你以后就不用给它上辔头了。喂它的草料一定要是最好的,它特别喜欢吃苜蓿,你记得每天都要喂它吃一些。还有,小白爱干净,记得每两天要给它擦一次身,一定要用软毛刷动作轻柔些,千万别弄痛了它。对了,小白不喜欢总闷在马厩里,你每天带它出去遛达两圈。”我搜肠刮肚地想着,生怕忘了交待什么会让小白吃苦,不过似乎是没了,“你一定好好照顾它,它对我很重要。”

马僮的眼神里明显透出了不耐烦的情绪,似乎在说一个大男人为了匹马啰啰嗦嗦的可真烦,不过他很快便不烦了,因为我塞了片金叶子给他。

马僮立刻喜笑颜开,连连应承:“这位爷您放心,小的一定好好照顾您的爱马!”

有些人就是这么好对付,我冷冷地哼了一句:“我劝你最好好好对它,否则它耍起脾气来可凶得很!”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把小白安顿好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了下来,身心松懈,疲惫的浪潮立刻汹涌而至将我淹没,我迅速地锁好门窗、除下外衣、爬到床上裹好被子,很快便神志迷糊起来,但愿今晚睡个好觉,祝自己做个好梦!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将拉开新的序幕……

今儿个天气不错,风和日丽的,看着就是个好兆头,我高高兴兴地出了门闲逛。

说是闲逛,其实也不是很闲,因为逛的地方不闲,飞檐斗拱、红墙绿瓦、金碧辉煌,啧啧,这皇宫可真够气派的,不过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复杂的格局,那帮家伙天天在这里走来走去的,就不怕迷路了?

踏着滑不留足的金色琉璃瓦,我在心里暗暗叹息,这么贵重的东西就被我当踏脚石了,真是对不住被搜刮的民脂民膏啊!

咦?那难道是御前侍卫?看到下面有两个带刀的穿着华丽的人经过,我好奇心起,传说中的大内高手诶!刚才我翻墙进皇宫的时候,居然都没有人察觉到一星半点,与我想象的龙潭虎穴实在是差太多了,好失望哦,真的是很无趣!

看看这两个怎么样?微一运气,我从他们头顶飞过,轻飘飘地落在对面的琉璃瓦房顶上。

“咦?刚才有什么东西从上面飞过去了?”左边的侍卫问身旁的同伴。

“没有啊,不就是吹了一阵风嘛,别疑神疑鬼的!”右边的侍卫不耐烦地答道。

“可是刚刚我明明看到了白色的东西一闪……”左边的侍卫委屈地辩解,却被粗暴地打断。

“行了行了,可能是只鸟飞过去了。大白天的哪会有什么刺客进来?你这个喜欢捕风捉影的多疑毛病可要好好改改。好了,别看了,再磨蹭我们换班可就要迟到了!我可不想陪你一起受罚!”右边的侍卫拉着同伴快步走远了。

呼~~~原来大内高手不过如此啊!但是也不能太掉以轻心,刚才那两个只不过是小角色,真正的高手应该在隐藏在更深的内宫里。

我在皇宫最外围的屋顶上起起落落,暗暗回忆脑子里的皇宫地图,将地图与实地进行对照,直到将外围的皇宫地形记得分毫不差,然后把这些生动的地图完整清晰地存进大脑。

不知不觉,太阳已有些西斜,肚子老兄也开始抗议了,今天就先做这么多吧,收工!

找一个无人经过的地方落地,我迈着方步走向热闹的街道,有很多漂亮姑娘在向我偷偷抛媚眼呢,呵呵,京城的姑娘就是不一样,这么开放!京城确实是个好地方,很大、很繁华、美女又多、民风开放、思想先进,难怪有那么多人甘愿忍受十年寒窗苦读,就为了一朝登科做官,做官的终极目标当然就是进京为官了。

基本上一提到进京,人们就会想到进京赶考,仔细想想,我这次进京也算是一次赶考吧。考官是暗夜主人,考题是如何杀掉皇帝,代价是自家性命。

今天日探皇宫算是事先考察一下考场,为日后的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

我们做杀手的,不论武功多么高强、行事风格多么独树一帜,事先的情报准备工作是一定要做好的。准备得越充分,出意外的几率越小,任务成功的几率也就越大,同时意味着存活下去的可能性就越高。当然,任务的难度越高,准备工作就越要做得细致。

攸关自己性命的事情,说一点也不在意是不可能的,人生自古谁无死,关键要看怎么死!

我,孤烟,作为全国顶尖的杀手,出道以来从未失手,每个任务都是我力求完美的艺术品,所以我的骄傲绝不允许自己失手!我只能死在自己或是我选中的徒弟手中,带着无上的荣光骄傲地孤独地去另一个世界找我的寂夜,若是我这么窝囊地就死了,寂夜他一定会嫌我丢了他的脸不肯见我,他是那么的好面子,虽然表面上冷冰冰的看不出来,呵呵,可是怎么可能瞒得过我呢?

我要让他知道,他寂夜的徒弟一定是天下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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