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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了个胖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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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难开口,林阡陌还是说了。听到她决定重拾书本,林大娘满心欢喜,连连说道:“这才对,这才对,我们林家就你一个女儿,原指着你光宗耀祖,其他事不用你多想,只把书念好就成,入秋县郡就该招生了,若是考得个功名,全家都有光。”

林阡陌一听,敢情还有科考啊,仔细问了一下,才发现与自己想的不是那么回事,这个科考不是考秀才,倒类似于前世的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有一次,考中就是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了,可以拿俸禄。所有进过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考试,国学是免费教育,由各地的乡绅仕族出钱请先生授课,不过仅限于女子,男子上学,还是得交钱,因此家贫的林阡陌才能读到书,兄弟们却没这么幸运了。她寻思着这个坎儿只怕也过不了,凭她的本事,本来考试也难不倒她,但这是在古代,用文言文答题可做不到,现在恶补恐怕也是来不及的,那些词汇艰涩难懂,她不是没有领教过,中学时学到文言文就头疼,小打小闹骗骗人可以,玩真格的可就提不上台面了。

公职谋不了,私职总能谋一个吧?在金陵,读书人的地位还是挺高的,她只盼着能够找到份工,先赚点钱再说,至于其他的,慢慢再想办法,路是人走出来的,半工半读是她的强项,既然这里也有义务教育,她也不会白白浪费。

林大娘取了些铜钱给林阡陌,还是由林二陪着进了城,主要也就是去买些纸笔啥的,她打算好了,买本字贴临摩,再弄几本书,多写写,字也就记得熟了,反正林阡陌两年没接触书本了,就是有些生疏,也说得过去。

在城里有名的墨宝斋逛了逛,林阡陌也就是看了看,那里的东西贵得要命,她手中的钱全加起来也不够买一只笔的,但这里的东西可以试用。她观察了一下墙上挂的墨宝,翻了翻几本当世名家之作,发现写的字都是蝇头小楷,蛮漂亮的。她提笔试了试,在纸上写了两个简单的字,那笔迹有些像她的,又似乎不大像,人说字如其人,曾经的她写的一笔狂草,乱得除了自己没人认得出来,如今所书却颇为端正,字迹清秀一如她的长相。

轻轻捏了捏手腕,她明白了,写字不光看人的性情,还有力度的掌握等等各方面都有关系,想来本尊的林阡陌多年养成的习惯还在,她不用担心两人的字写得不像,怎么可能不像呢,握笔的还是这具躯体,还是这只手,灵魂是虚的东西,顶多神韵上会有点变化,但毛笔字对她来说,还真是没什么基础,所以一切应该都和以往没有不同,事实证明,的确如此,除了思想有变,外在的一切,仍旧是林阡陌,不是那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子。

墨宝斋的生意很好,这老板也很有心思,竟然推出试用这一项,若非如此,林阡陌还不敢进来,狗眼看人低的事情她前世见多了,何况她如今还真的是处于社会最低层的人,怎么看怎么低。

林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听到旁边人的问价,一面惊讶,一面羡慕得只差要流口水了。扯了扯林阡陌的袖子,轻声说道:“姐,咱们还是走吧,这儿的东西咱可买不起。”

“正因为买不起,所以要看看,”林阡陌笑将手中的笔递了过去,“要不,你也来写两个字?”

林二红着脸摆手:“我可识字不多,写的像鸡爪子,没得让人笑话。”

林阡陌也不强求,笑了笑,提笔略作思量,在面前的宣纸上落下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墨汁入纸,很快晕了开来,纵是拿来试用的纸,也这般好,林阡陌摇了摇头,搁下了笔。心里头还真是恋恋不舍,以前因为家境不怎么样,看着同学周末学这个学那个的叫苦不叠,她心下是十分羡慕,自己是想学没法学,如今居然落到个提毛笔的时代,书法这门功课,她还真是有兴趣。看着达字后面的一点,她微微一笑,刚才差点就落了个逗号,一时还没习惯自己换了个时代,标点符号在这个时代可是不存在的,古人喜欢自个儿玩句读,这点挺让人头疼的,幸好只是文章如此,要是说话也这般模样,不带歇气,恐怕没两句话就给咽死了。

“走吧!”唤了林二一声,位着他出了墨宝斋的大门。

回头看了一眼,心想这家店的老板必是个雅致而精明之人,这店的管理风格,颇有些现代意识。想想便陷入了沉思,什么是现代?什么是古代?这是个历史上从不曾记载的朝代,与她曾经所处的时空有什么关联,是在那之前还是之后,或者是并列的所在?就像历史上发现的那些奇迹,古代人的不少文明埋藏在了历史长河中,现代人的智慧都摸不透。越想越是混乱,有种身在梦中之感,但愿一朝醒来,这只是个梦。

肩膀忽然一痛,打断了她的思绪,将林阡陌拉回了现实。身旁一个青衣小厮蹲了下去,忙着捡那散了一地的纸。林阡陌醒悟到是自己挡了人家的道,这小朋友没注意撞到她了。前面一个胖得圆滚滚的锦衣公子回过头来,皱着眉头看向青衣小厮,喝斥了几句。

林阡陌蹲下去,帮着捡散落一地的纸张,再晚些要给风吹跑了。青衣小厮抬头冲着林阡陌笑了笑,是一张明朗英俊的脸。斜眼瞅了瞅锦衣公子,眉眼倒也不差,就是太胖得厉害了,眼睛都快给脸上的肉挤没了,那身胚抵得上三个林阡陌。

“元三,还不快些,做事笨手笨脚的,少爷可受不得日头晒。”胖少爷身边还跟着个管家模样的人,见少爷脸色不对,也冲着青衣小厮喝了一声。

“莫爷,您老陪少爷先上车,小的很快就过来。”元三说着话,接过林阡陌递过去的纸张,道了声谢。

还没等林阡陌站起身来,前面的突然生变,胖少爷忽然原地打起转来,头往后一仰,大叫一声往地上倒去。

“少爷!”元三惊叫一声,刚捡起的纸又丢了一地,冲过去正好接处那少爷的半边身子,才没让他头落在地上。接下来少爷却翻着白眼,在地上不住地抽搐。

癫痫发作!林阡陌曾经在大街上看到过这种场面,当时围观的有一个医生,她看到过那人是怎么救治患者的,这种病很要命的,一个不小心患者就有可能咬舌自伤,更甚者会因呼吸道阻塞而亡。

看到元三伸指就要去掐少爷的人中,她一面惊呼,一面冲了过去。

“不能掐!”这一声喊比较急迫,把元三吓了一个哆嗦。

事情发生不过几十秒的时间,胖少爷的嘴还张着,林阡陌冲过去,也来不及找别的东西,撕了下摆的衣服,团成一团就塞到了他的上下齿之间。

“你干什么?”莫管家惊异不定地问道。

林阡陌没有抬头,一边吩咐元三帮胖少爷解开衣领和裤带,一边说道:“怕他咬伤自己,解开身上的束缚,可何呼吸通畅。”

此时胖少爷嘴里吐出白沫来,她让元三守在旁边随时擦去胖少爷吐出的污物,叮嘱他不要乱动他的身体,这才抬头问道:“可请了大夫?”

莫管家这才反应过来,慌不叠声地说道:“大夫,哪里有大夫?快些叫大夫。”

事情发生时就惊动了墨宝斋的人,此时一个白衣男子站在旁边说道:“莫管家别急,我已经着人去请安宝堂的大夫了。”

胖少爷抽搐了一阵,渐渐停下来,陷入了昏迷。元三照着林阡陌的吩咐,将他的头转向一侧,抽去了嘴里的布。

大夫很快过来,余下的事就与林阡陌无关了,她看了看撕了截的衣裳,心痛地想这趟出门真不划算,东西一样没买着,还损失了一件衣裳。

胡须皆白的老大夫把了把脉,点头说道:“这病就怕发作的时候出事,幸好方才你们处理及时,回去记得给元少爷的饮食要清淡,避免油腻辛辣,我开个方子,一会儿让安宝堂的伙计送到县郡大人的府上。”

林阡陌已经转身走了,听到老大夫的话,心头一跳,莫非所救的这个胖少爷是县郡大人的儿子?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她才要偷偷溜走的,这会儿却有些后悔了,要是与县郡大人拉上关系,不是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县郡是什么?可是一方父母官啊,在这浦县,县郡就是这一方的天。后悔归后悔,总不能这时候转回去吧,人家也没想过要理她,难不成厚着脸皮去说:“是老娘救了你家胖少爷,救命之恩,看看用什么方式报答好?”

若是县郡大人一激动,让胖少爷以身相许,自己不是亏大发了,那身胚,整一个三座大山啊,不得给他压垮。这么想想又有些好笑,算了,就这么着吧,若是个普通人,她也不能见死不救,想那些多余的干什么。

想开了,心头也就轻松了,拉了林二就要拐角,后面却响起了莫管家的声音:“姑娘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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