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阡陌背对着众人,脸上笑开了花,转过身时却是面色平静如水,看得林二瞪大了眼睛。
“莫爷何事唤小女子?”她微笑问道。
“大夫说了,若非姑娘一番应对得当,我家少爷今日可就危险了,请姑娘收下这锭银子,权当谢资。”
林二看着莫管家手中亮闪闪的银子,眼睛瞪得更大了。林阡陌心中对那银子也是垂涎不已,正好逛了半天,肚子也饿了,脑海中自然掠过一盘香喷喷的烧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面上却不露破绽,正了正色,拱手推让道:“请莫管家收回,见义勇为,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正好小女子知道此病发作的处理方法,不过举手之劳而已。”顿了顿,又善意提醒道:“你家少爷发病时的状况,他醒来最好莫要对他说,否则容易留下心理阴影,对病人的康复不利。”
莫管没听过“心理阴影”这个词,不过大概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点了点头,对于林阡陌知恩不图报的行为很是赞赏,看她穿着布衣,必是寻常人家出身,不过听语气谈吐不俗,便问道:“还请姑娘留个名字,我家大人问起,咱们下人也好回话。”
“大人?”林阡陌装作惊异地问道,“莫管家的主人是……”
“正是浦城县郡元大人。”莫管家说道。
“啊,是县郡大人!小女子林阡陌,乃是定河村国学的学生,今年正好到了秋试的年龄,此番进城,便是来买些笔墨。”她彬彬有礼地说道,看了看前面,“元少爷好像醒了,莫爷且去照看少爷吧,小女子还有事,先行一步。”
拉了林二从容离开,虽然身子单薄,却也给她走出几分潇洒来。
莫管家见她两手空空,招手唤过元三耳语了几句,元三进了墨宝斋,不多时出来,手上拿了一个礼盒,向着林阡陌追去。
“林姑娘,莫爷说了,姑娘既是本县学子,也算得我家大人的门生,这套笔墨纸砚,权当我家大人送予姑娘的,还请姑娘收下。”
林阡陌看了看,这套笔墨纸砚并不是上品,可能是墨宝斋中售价最低的了,不过也比外面的好,这次也不再推辞,伸手接过,说道:“既是如此,阡陌就收下了,请元三哥代我谢过莫管家与元大人。”
即使对方不提元大人,她也会想法子拉出此人来,如今对方如此说,正好遂了她的愿,正好一并谢过。想来回去后莫管家与元三向元大人说起今日之事,应该会提起林阡陌这个名字。
“姐,那么大块银子,你怎么不要?”远离人群走到僻静之处,林二不无遗憾地说道。
林阡陌拍了林二的后脑勺一下:“臭小子你知道什么,贪小利者成不了大器。咱们也不是一无所获,本来就是出来买笔墨的,如今可都有了,余下的钱,咱姐弟俩吃顿好的去。”
林二挠了挠头,不是很明白,反正父母交待了,出来事事要听林阡陌的,只得作罢,心下还是怀疑林阡陌给韩家那一顿揍打坏了脑子。不过提到吃,他也饿了,当下兴高采烈地往不远处的路边摊走去,下馆子是不可能的,他们没那么多钱,不过在路边摊吃碗面或者啃个包子馒头之类的,手中的钱可是足够多了。
林阡陌希望莫管家能够将自己的名字带给县郡大人,并且能够给大人留下个印象,再过几个月的秋试,但愿县郡大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时还能记起她来。运气真好,没想到无意中救的胖小子是县郡的儿子,她放了一根线,端看有没有鱼咬上钩了。什么社会都存在着特权阶层,这是学过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她所深知的道理,她家境贫寒,无权无势,要想在这个社会出头,仅靠自身的才华是非常难的事,何况她本没有什么才华,能够有捷径走,那是最好的。
请安宝堂的大夫为元少爷出诊的白衣男子正是墨宝斋的老板沈慎燚,年方二十有三,其母在京为官,其父族是浦城大户,富甲一方,可惜这个时代与中国历朝历代一样,商人地位低下,所以沈慎燚的父亲并非正室,不过是其母的八位侧君之一,幸得沈慎燚自小聪明好学,人又遗传了其父的英俊,在十八岁上就才名远播,挤身金陵上流社会所排名的金陵十二君之列,为沈家挣了不少颜面,因此母亲对他也甚为疼爱。
金陵十二君,乃是金陵国十二大才子,发起人是金陵建国初的一位公主,原来的本意是为国家选举贤能,后来慢慢增加了入选条件,到了如今,入选不光看琴棋书画、诗书文采,相貌也成了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长得不出采的男子是要被淘汰的。该项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凡金陵国年满十二周岁的男子均可参加,由各县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州,各州再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府,各府再选出十二名送往上京,上京是最后的一场总决赛,决出最后十二名,由当朝公主亲自授予“金陵君”的称号及黄金腰牌,成为国之名士。因是公开选拔,得此称号者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试所选出的状元之才名气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称号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宫中显贵及女官们娶夫之首选,许多人自得了此称号后,要不了多久就寻个好人家嫁了,这沈慎燚因是庶出,却又有那不俗的名声,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他是个心高气傲的,断不想与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难有好人家娶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总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这浦城县开了墨宝斋,图个清静。他名气在外,连家又是县中大户,生意世家,墨宝斋售的尽是好货,生意倒是十分地红火,就此安顿下来,也懒得回上京。沈大人来信催他回去相了几次亲,俱不满意,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索性向母亲表明了心意,选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宁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也不管他了,只说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由得他在浦城县呆着,这一住就是好几年,到了如今还是个光棍。
说起来也怨不得沈慎燚,金陵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是女子的十几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动物,要想找个身家才华都好的女子,还要嫁与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难得找。
至于这一切,林阡陌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当她听到这个国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这么多时,倒是吓了一跳,与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为女人当权,必然是女多男少,没想到恰恰反了,最后她想了想也就释然了,国家总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从来都是占少数人,被统治阶级占大多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这个真理,为此她郁闷了好几天。
元少爷醒过来之后,沈慎燚安排他们进墨宝斋休息了一阵,等他精神恢复了才派人送了出门,目送着马车走远,他才回到店中。经这一闹,店里显得有些杂乱,客人也散去了,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唤了伙计进来收拾,他将那些客人试过的纸张都收了过来。看人字画,一向是他的爱好,进店的客人良莠参半,客人试笔墨的东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学习,也有不少酸词或是丑字,逗得他笑不可抑,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项乐趣。
他一袭白衣坐在溢满书香的屋子里,静静看着那些纸张,低垂的脸颊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看到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沈慎燚微微一愣,抬头叫道:“书墨,你可曾记得这字是谁人写的?”
僮儿书墨过来看了看,摇了摇头:“不记得!少爷,这字虽清秀,却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么倒引起你注意了?”
“写这字的人年龄应该不大,这词却……”沈慎燚皱了皱眉,他博览群书,这句话却不曾见过,想是写字之人心中所想,随意写下的,这样看来,此人的胸襟志气真是不错,只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结交一番。
书墨探头看了看,笑道:“这词有些老成呢,观词达意,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少爷又起了结交的心思?既然到咱们斋来买笔墨,用完了自会再来,到时候一打听就知道了,要是个女子,是个还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爷干脆就配了她。”
“呸!没正经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爷明日就给你配了人,免得在这里嚼舌。”沈慎燚瞪了书墨一眼,脸上一沉,作势说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爷舍不得,纵然少爷嫁了人,书墨也要跟在少爷身边,哪儿也不去。”
“傻话,若是少爷一辈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辈子?”沈慎燚自嘲道。
“怎么可能呢,少爷这么好的人品,总会找到个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燚默念着起身向后院走去,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那么执着,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却不甘心。父亲就是个侧君,什么都要听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顶多比下人强那么一点点,在母亲和他喊爹的那人面前,生身父亲只是个奴才,他连一声“爹”也不能喊出口,他只能叫他“叔父”。母亲对父亲不好吗?也不能这么说,她对他挺好的,不过那种好,就和她养的那只白猫一般,心情好时抱在怀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脚踢开,与她对爹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母亲心中,等级森严,爹的地位是小君们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只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于浪费在他们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却又找不到个情投意合的,若是让他对着个看不上眼的,心中还是不甘,他沈慎燚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凭什么就不能找到个真心相爱的好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