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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独臂英雄(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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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写的几个章节,含着眼泪。

汉匈战争打了两百多年,自高祖刘邦白登之围,到汉武帝刘彻的卫霍双璧,先是卫青深入漠北,消灭匈奴的主力,于龙城凯旋;接着,年轻的霍去病开挂一般,打得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到了王莽主政时期,本想实行对匈铁腕政策,不想连续一通骚操作,恶心了匈奴。

隔壁老王先让王昭君之女,匈奴公主须卜居次云入侍太后王政君,即王莽的亲姑姑,导致匈奴单于乌留珠大为不满;接着派使者出使匈奴,强硬收回宣帝时期颁发的约束封函,将长城南北尽归大汉,激化汉匈矛盾;最后,也是最让人无语的是王莽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改名字说单于姓名太长,改;又说单于印绶称谓不当,逼着改;更过分的是,借着给匈奴单于换印的机会,以新换旧,将单于印玺偷换成印章,直接给大匈奴单于降级由君王降格到臣,终于逼反了匈奴单于。文網

代郡,边境乡场。

匈奴人的一支骑兵越过长城,一路烧杀劫掠,将战火烧到大新的代县。

“儿郎们,复仇的时机到了。大汉的皇帝倒下了,一个叫王莽的贼子窃取了汉家天下,此人傲慢无礼,多次羞辱我乌留珠大单于,实是罪该万死今日,我们要给大新皇帝一些血的教训”

匈奴百夫长马上扬刀,兵锋直指眼前的汉人村落。

人嚷马嘶之中,这名百夫长一马当先,冲在了队伍最前面,后面跟着如狼似虎彪悍的匈奴骑兵。

见汉人男子便杀,见女人便掳,牛羊鸡犬成群被牵走。

这场血腥屠杀,汉人男子纷纷倒在血泊之中,而女人、孩子则绝望地呼救。

回应的只有匈奴人放肆的大笑声。

“把村子烧了”百夫长当即下令道。

紧接着火把一点,原本普通而宁静的边境村落被大火付之一炬,化为一片焦土。

这支匈奴骑兵打算往北撤,不想在半途中偶遇到汉人的一小股部队,人数在500上下。

这是一支边境的巡逻兵,实际上是地方私募杂牌步卒。

战斗力大打折扣,跟朝廷精锐之师不可同日而语。

两虎相遇,必要争斗

汉人队伍也没想到会碰上匈奴人,先是感到震惊,然后就是愤怒,极端的愤怒

因为每个匈奴人的腰间,都挂着好几颗汉人男子的头颅。

这是游牧民族军队的惯例,行军打仗,以斩杀敌人数为勇,即按人头的数量来确立军功,并依此进行赏罚。

更让人出离愤怒,死去男人们的亲眷老少此刻像牲口一样被绳子绑缚着,跟在骑兵队伍后面。

这马要一路奔走,拴在马尾的汉人还能活下来

残阳如血,关山如月,天上飞过一行大雁,叫声凄唳。

“杀”每一个汉人士兵都红了眼眶,步兵对上骑兵,即便明知不敌,这些汉人英雄仍然慷慨赴死

噗嗤,匈奴兵手持弯刀砍断了一名汉卒的手臂,鲜血直流,这名北地汉子紧咬牙关,用长矛刺穿了敌人的胸膛。

身旁的同袍却一个个倒下了,死不瞑目

“李三,张二”男子撕心累肺地叫喊,眼睛都快渗出血来。

他的同乡,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伙伴,被匈奴人围上来大卸八块。

“他奶奶的,老子跟你拼了”这汉子不顾自己伤势,毅然前行,与人数和战力都占优的匈奴骑兵殊死搏斗。

“王超,你一定要活下去,将来为兄弟们报仇”校尉萧九为了掩护自己人,此刻被匈奴人乱刃分尸,在死之前,用尽力气对这汉子大喊。

这名北地汉子就是王超。

“这些汉人疯了”匈奴百夫长见汉人不怕死的打法,心生怯意。

虽说匈奴人单兵实力要强一些,匈奴骑兵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但也害怕不怕死的汉人。

呜呜呜恰在此时,不远处传来号角声,汉人的援兵到了

匈奴人顾不上此次掳掠的战利品,呼啸一声,径往大草原而去。

大新援军皆是步卒,只能眼睁睁看着匈奴骑兵全身而退。

断臂英雄王超,终于活了下来,可他的战友都牺牲了

英雄啊刘秀听完王五的讲述,发自内心的感慨。

为国戍守边疆,抵御入侵,以血肉之躯铸成不朽长城,这便是民族英雄

王五,断臂英雄

英雄虽断臂,却生得光芒万丈

啪刘秀控制不住身体,举起右手敬了一个标准军礼,这是对卫国戍边军人最大的敬意

天不佑华夏,则万古如长夜

“呵呵,我一个残废之人,算什么英雄”王五凄然一笑。

“不,你是,也够资格”刘秀真情流露。

“可是我们没有一支强大的骑兵”王五不无遗憾道。

但凡朝廷肯下决心,打造一支天下无敌的骑兵,怎会受此大辱

“会有的”刘秀用坚定的口吻说。

“我相信文叔说的。”朱祐附和道。

“真的吗希望我能亲眼看到那一天的到来”王五死灰之心,再次燃起一股希望之火。

仿佛就看到,大汉骑兵纵横驰骋,无敌于天下

“古人云,人生相逢,知音难遇。你我相见,便是缘分。”

“说得好”沉默寡言的王五,此刻话变多了。

“比闷葫芦好多了。”朱祐揶揄道。

“哈哈哈”刘秀忍不住放声大笑。

“这”王五怪不好意思。

好多年没跟人打过交道了,形单影只,打算一辈子就这么过,很长时间以来也确实只有影子陪伴。

可今天,遇到了人生知己。

“喝点”刘秀试探性问道。

北方汉子爱喝酒,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可是,俺没钱打酒。俺都是隔三差五到镇上酒家赊账,打了猎物抵债。”窘迫的王老五,此刻依然很窘迫,跟穷人做朋友,财运都得跑路。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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