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识字班里当老师,安怡从来没想过要什么好处,而她的字呢,也会在书写的时候稍微收敛一些,即使如此,在别人看来,那也是板正的不像话的印刷体,这个时候字还是繁体字,来回切换什么的,对她来说也是驾轻就熟的很。
平时上课的时候,孩子都是交给彩花或者秋霞带的,她们俩有一个过来停课,另外一个带孩子,轮流来,然后回家呢,有其中一个辅导另外一个,若是有不对的地方,她再加以纠正,这样一来,既加深了她们彼此的记忆,也能很好的融会贯通,因为想要当老师,你自己必须得参透,学会。
尤其这俩人有她私教带课,本身基础就比外面的强,所以她才能上课带孩子兼顾到位。
东北的冬天是很漫长的,在家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想方设法的做好吃的。
安怡今天就做了一道让姐妹俩瞠目的美食油炸冰溜子。
冰溜子这玩意儿很好找,房檐上就是,还特别干净,通透,那如何让冰溜子入油锅不炸呢方法其实很简单。
直接把冰溜子外面裹上一层豆腐皮,调一个蛋液面糊,然后再外面裹上一层搓碎的馍渣,在面粉里滚一下,然后放到外面上冻,这样一来,面粉就和冰溜子合二为一了,光面变成毛面,它就能挂住面糊了,然后再调一个不是很稀的面糊,否则会挂不住。
之后把油倒入锅里面烧热,而后迅速裹上糊糊开始炸,几秒钟拿出来就可以了,要趁热吃,不能等,否则都化了,味道怎么说呢,外面热里面凉,很稀罕,当然,要想让里面的冰溜子有味道,也可以做一些用果泥冻成的冰溜子,她也就是图稀罕,试着做了一下,没想到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因为有了经验之后她找来模具,用红豆加牛奶和糖做了一些冰棍,这下姐妹俩兴奋了,甚至还说。
“原来传说中的冰棍是这个味道啊,简直太美味儿了。”
其实东北人在大冬天吃冰棍一点也不稀罕,由来已久了,尤其外面就是个天然的大冰箱,想吃啥都能往雪窝里面扔,比如梨、柿子、葡萄,她这里有很多水果,当然,不能让她们俩知道,因为解释不来,除了梨和柿子之外的其他水果,只能偷偷吃。
除此之外,三个女人在家的时候,还喜欢倒腾面食吃,当然,这里的面食,全都是杂粮做的杂面。
包饺子不能煮,容易烂,就放在大铁锅里面蒸,包子自然不必说,也是蒸出来的。
常见的馅料就是酸菜豆腐粉条素馅的,萝卜豆腐粉条,她空间的猪杀了之后,将肥肉全都扒拉出来,熬了一大锅的猪油,把油装到罐子里后,剩下的油梭子剁碎不管是包子还是饺子,那味道,用姐妹俩的话,就是人间美味了。
当然,熬猪油的时候,没敢在外面,而是在空间里,油梭子也只敢拿出来一点儿,以为周边也有人家杀猪,所以不需要东奔西跑,就能买些许肉回来,三言两语也能糊弄过去。???????
要不说这个年代做人难呢,有钱了怕别人惦记,没钱了肚子饿,怎么做都是错。
好在她有经验了,能不在姐俩面前吃好的,就不在她们面前摆置,只不过有时候也是出于好心,想给她们俩补补身体,毕竟为了她,人家可是三天两头给她送豆制品的。
所以自打孩子来到她家,她们又不需要劳心劳力的做豆腐之后,俩人消瘦的脸颊那是真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因为她家的伙食实在是太好了,菜就跟吃不完似的,面粉大米杂粮,也很全乎,似乎真的像个无底洞,怎么也吃不完。
但两个人都是有良心的,姐姐这么无私的帮助她们,她们绝对不能忘恩负义。
当然,安怡也不怕她们,因为所有主贵东西都在她空间里,就算有人过来搜,也是搜个寂寞罢了。
但她不能为了她们亏待自己啊,所以经常偷偷的在空间做锅包肉,铁锅炖大鹅等等。
虽说没有当着鸭子的面杀生,可却是当着它们的面吃的,以至于越往后,她越不好抓鸡鸭鹅吃,可愁死她了。
难道吃空间灵草和灵泉水长大的,就是聪明有灵气
做一顿,她能吃四五顿,不敢连着吃,害怕发胖。
这年代,绝对找不出胖人,如果真的有,要么是身体有病,发虚的,要么就是偷奸耍滑外加家里条件不错的,一百个人里面,能找出三五个都算是绝了
唯一觉得不方便的,可能就是大棉袄大棉裤厚围巾厚皮帽出行标配了,走路有点像企鹅,如果路程远,眼睫毛和围巾上还会结出一层白霜,冷是真的冷,尤其屯委上课的时候,要不是人多,又生了个炉子,怕是要冻死人,就那还是不能和自己家里比。
好在屯委不算远,但是因为雪厚,至少要走二三十分钟才能到,这年代的村子不像后世家家户户都挨着,那是自己找地方随便盖的,一般都是一大家子凑在一起,抱团型的,而她独居一隅,也算是另类了。
给成年人上课,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一点就透,坏处是不咋配合写作业,这种情况下,她也不会死抬杠,做那得罪人的事儿,一般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反正学的好的,可以有晋升的机会,学的不好的,普通人还是普通人,天生,和孩子学习一样,永远得靠自己,靠别人,成不了气候。
佛系老师大概说的就是她,她将课备好讲好,也算是对得起领导交代下来的任务了,至于大家听不听,学不学,对不起,她没时间,真不想因为这事儿,耽误她自己的时间,好在领导们也知道自己屯子里人的秉性,要不然为啥上课还有人专门维持秩序啊,永远都不缺刺头,不维护一下纪律,这些人怕是要翻天。
屯长唯一的要求就是,起码你得能把自己的名字,家庭住址,家里几口人,什么成分,书写清楚吧
起码你能自己算的清楚账吧
如果连这个最低级的入门你都达不到,那你这几个月学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在一个天气晴冷的下午,安怡正在家里逗安然玩儿,出了月的孩子,真是一天一个样儿,白白嫩嫩的,太讨人喜欢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爱,就算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养了个把月了,主要还是没觉得累,有人替换着,就跟玩儿似的,就把孩子养这么大了。
她们仨的母性光辉一旦释放,那是怎么也收不回来,没事儿就捏捏她的脸蛋,亲亲她的脚丫子,换尿布的时候再捏下人家肉肉的小pp,逗她的时候,还会嘎嘎的笑,太招人稀罕了。
然,就是这么美好的下午,一道凄厉的哭声惊得安怡手一哆嗦,虽然她不住在村子中间,可她耳力好,再者冬天的乡村特别的安静,不下雪的时候,连雪簌簌落下的声音都没有,唯有偶尔走过的人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两个老妹儿看孩子睡着,也回家休息了,顺便再干点儿自己的事儿,没想到才没走一会儿,村子里就传出这么可怕的声音。
她倒是想去看看发生什么事儿了,可孩子就只穿了薄棉裤和棉袄,不方便抱出去,索性等姐俩来,问问是什么情况。
哪知道没等十分钟,彩花就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姐,快,我三婶儿家的孙子掉到锅里面去了。”
众所周知,东北的炕上都有一个放锅的地方,她当初就是觉得危险,所以把锅台造到了堂屋,但是里面的灶膛却是连在卧室里的,可有的人家锅就在炕头的位置,这种情况,夏天还行,不咋用,只有烧霉味儿的时候,才会点着,但冬天可是每天都在用啊,孩子这种情况下,是最危险的,几乎每年都有听说掉到锅里面的。
彩花来叫安怡,人命关天,说了大概位置,她就往出事儿的那家跑,就算不熟悉,只要找家门口最多人就行了,到了那儿,秋霞一把拉住了她,朝她摇了摇头:“姐,人已经不行了”
气喘吁吁的安怡脚步一顿,“孩子多大”
“八个多月,还是男孩子,就上了个茅房,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烫的,”
“就没听到哭声家里就一个人”
秋霞把她拉到一边:“奶奶出去找人唠嗑了,他娘就只上了个茅房,听见孩子哭了,还以为是找不到闹人呢,没想到是出了这事儿,”
安怡深吸一口气,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咱们回吧,其实很多事儿都发生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孩子母亲怎么样了”
“已经晕过去了,不过,这事儿八成会闹的凶,因为这是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孙子,前头有仨闺女了,”
安怡不忍再听下去,抬头看了眼那家的院子,看着聚集在门口窃窃私语的人,转身回了家。
当彩花知道孩子已经没救了的时候,眼睛一下就红了:“那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可调皮了,人人都夸是有福气的,可哪里想到,福气就只有这么一点儿,这件事谁都不怪,能怪得了谁谁想这样难道当娘的连上茅房的时间都不给不过依我婶婶的性子,怕是她儿媳妇要挨打。”
东北的老娘们儿性子泼辣的不在少数,这件事儿可大可小,安怡对彩花道。
“你回头劝劝你婶子,当娘的比谁都要自责,就莫要再责怪她了,否则一个想不开,可能仨闺女都没娘了,这是很严重的事儿,要多安慰她,千万不要再责怪她。”
说是这么说,劝是这么劝,可事儿毕竟没有发生在他们身上,彩花不仅劝了堂嫂,也劝了婶子,可这场婆媳大战,到底还是发生了,一个责怪对方不该上茅房,就算拉倒裤子里,就算抱着孩子去,也要把孩子看好,还说这种事儿发生的那么多,为什么不长记性另一个责怪对方,为什么要出门唠嗑人家家就那么好你要不去,孩子会出事儿吗
人就是这样,不出事儿皆大欢喜,一旦出事儿,绝对互相责怪,就想推卸责任,寻求心理上的慰藉。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好歹纾解了内心的懊悔和自责,可就怕钻牛角尖的人。
男人打,公婆骂,十月怀胎的儿子死了,彩花这位堂嫂终究还是没能承受得了舆论的压力。
三天之后的一天早上,被人发现冻死在了亲儿子的墓地前,至此,那些骂她的人,终于闭了嘴。
她的结局,安怡一早就想到了,所以才会让彩花过去告诉她婶子,斟酌着点儿,不要太过分,很可惜,没有听进去,悲剧酿成,娘家人又来找说法,最后本是亲家的两家人,撕破脸成了仇人。
最可怜的,反而成了那三个最大不过八岁,最小才两岁的女儿。
因为男人家不可能不再娶,在后娘手里的三个女儿,谁能落得好当然,如果她们运气好碰到好继母的话,那未来还有希望,可这个运气的几率大不大,从自古以来的数据作对比,就知道了。
刘家的事儿闹了差不多七段落。
带孩子的责任很大,越是有惨痛的例子摆在眼前,越是让安怡三姐妹,觉得自己肩膀上的责任大。
在孩子未学会翻身之前还好点儿,一旦会翻身,掉床的几率也大大增加,好在安怡从空间弄出了坐笸和婴儿床,至少在她会爬会坐之后,她如果做什么,有了它们,哪怕一个人,也有了保障。
彩花堂嫂的事儿,并没有给村人们带来多少悲伤,反而被当做反面教材,教育自家的孩子,记得时时刻刻带好自己的孩子,之后都是该干啥干啥,一点没耽误。
最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半个月之后,连孩子和媳妇的三七还没过,这家的老太太,就找上了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