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当申晴以沈清本来的样子,穿着简洁大方的襦裙,梳着俏皮灵动的发髻,出现在八珍楼门前的时候,站在柜台里正在算账的陈飞虎,先是一愣,然后拼命的眨了下眼睛,之后激动的朝糕点铺子里的陈飞飞喊:“姐,姐,你快出来啊,快看,快看谁回来了”
余景天正好搬着东西从后院进来,看到沈清笑嘻嘻的看着自己,先是瞳孔一缩,而后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旁边的桌子上,三步并做两步就朝沈清扑了过来。
“好你个死丫头,跑出去不说一声,如今知道回来了”
沈清看他过来,扯着他的肩膀,反手就给他来了个结结实实的过肩摔。
随着一声惨叫,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店里面的小二哥下一瞬就朝沈清跑了过来。
躺在地下的余景天赶紧伸手阻拦:“别,别动,我没事儿,她跟我闹着玩儿呢,”
在陈飞虎将余景天扶起来的时候,陈飞飞满脸面粉,兴奋的朝沈清跑了过来,歪着头,探着身子打量。
“姑娘,真的是您您回来啦老爷子和老夫人可是天天盼着您回来呢”
沈清扭头拍了拍陈飞飞的肩膀:“飞飞啊,你又漂亮了”
陈飞飞清秀的脸上满是羞涩:“哪有,姑娘您才是越发标致动人了呢,这还是俺们第一次见您女装扮相呢”
沈清挺了挺胸膛,“没办法,长得太快了,”
陈飞飞顿时抿嘴乐了起来,陈飞虎不明所以,余景天再次朝沈清伸过来爪子,然而却被沈清一眼就瞪了回去:“打招呼就打招呼,怎么还动手动脚呢”
“你个小没良心的,出去两年了,两年了啊,你说你咋就狠得下那个心呢走的时候明明写信说半年时间,结果呢,昂你一去就是两年,知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啊更气人的是,还不告诉我们你去哪儿了”
“我去宋国溜达溜达,消息传来传去的麻烦,我这么大个人了,还能把自己丢了不成再说了,归期不定,和预计半年,这字你看不明白意思咋滴”
“你,你还有理了是不是”
沈清瞪了他一眼,顺势往旁边的凳子上一坐,抬头看小二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忍不住好笑。
“咋滴,还没看出来我谁啊,就算我这张脸你们认出不出来,声音你们还能听不出来”
“掌,掌柜的你,你怎么是女的啊”
“老娘本来就是女儿身,只不过以前为了方便才做男装打扮的,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沈清朝其他人摆摆手,让他们自行散开,然后朝余景天使了个眼色:“林森回来了”
“你前脚走没多久,他就回来了,这两年也是出去半年回来待半年,看到周围的这几间铺子了吗都是他一手办起来的,如今咱们这半条街可不是当初的价格了,价格涨了好几倍呢,当初为了跟这两个铺子挨着,林森可是多花了一倍的价格买到的铺子。”
“他现在人呢没在家”
“没有,出门有一段时间了,估摸着快回来了,你真的跑到宋国去了”
沈清点头,“那可不,这还能有假我正当年轻,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老窝在家里像什么话”
沈清四下打量了下:“这两年生意怎么样”
“还说呢,肯定和你在的时候没法比啊,好在咱家这饭菜,人人都吃的起,服务态度也好,人气已经稳定了下来,就是去年夏天你不在,那些买冰的人天天过来骂街,可烦人了,你还好意思笑你那冰到底是从哪儿弄的啊”
“从哪儿弄的不,不,那是我自己做的,要多少就能做多少,这样,今年夏天你跟着我学,就知道那当中的窍门了,行了,不和你掰扯了,我得回一趟家,看看我外公外婆,有啥事儿,你晚上回家咱们再说。”
有外公外婆在的地方,自然就是庄子,余景天不舍的看着她,“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沈清想了下,“两三年之内,应该是不会出远门了。”
余景天松口气,“那就信你一次,小龙,过来,你赶车把咱家大姑娘送到庄子上去。”
尽管过去两年,店里面的人还都是她当初买下来的,小龙亦然,不过小龙可不小,人家比沈清还要大上两岁呢,现在是后厨里的凉菜师傅。
看到女儿装打扮的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大姑娘,咱们去后院坐车。”
沈清朝余景天摆了摆手,就去往后院,看到院子里崭新的马车,还很惊讶。
小龙挠了挠后脑勺:“余少爷说马车舒服,偶尔会带老爷子,老太太出门逛街晒太阳赶庙会。”
沈清讶异的挑了下眉,小龙继续说:“您和林少爷都不在家,余少爷说他得好好照顾老人,免得您回来找他算账。”
沈清唇角一勾,冷哼一声:“他倒是会做好人,”不过却是没有再说什么,就上了马车。
想到自己空间里的马,得空了得找地方放出来。
还有先前穿过来时候定格的那两头小狼,倒是可以放在庄子里面养着,养熟了,就能看家护院了。
长得有点像哈士奇,有狼看家护院,谁还敢上他们园子里偷东西
还是这次整理空间发现的,趁着她还能想起来,得赶紧安置到位,要不然又被她忘到角落里了。
当她以女装造型回到阔别已久的农庄时,老太太虽然视力不太好,可依稀间却觉得自己女儿朝她走过来了,刚开始抱着她哭的那叫一个凄厉啊,连老爷子都忍不住转过身抹眼泪了。
好久之后才平息下来,认出来是她后,拍着她的手,不住的说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你走这两年,我们将房子还给赵家人了,他们回家看到桌子上的纸条就找过来探望我们,趁此机会将房子直接卖掉,从此以后说是鲜少回京了,不过,你舅舅他们,也回来了。”
沈清挑了下眉:“来找你们二老了”
老爷子摇头,“是你赵叔叔说的,他们哪里会来找我们,我们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他们想找也没地方找,你赵叔说他们住到咱们原先租住的房子附近,靠给人家做账房,浆洗衣服生活。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老两口是不打算再回去碍他们的眼了,如今在这儿有吃有喝还有人伺候着,我想不开回他们那儿让他们指着我的鼻子骂老不死的”
沈清安慰的拍了拍老爷子的肩膀:“外公这么想就对了,你看你现在还多了俩孙子不是这林森和余景天我瞅着对你们还都挺不错”
老爷子忍不住瞪她:“你还好意思说招呼不打一声就走了,这两年,多亏人家两个三五不时的过来陪我们解闷儿,林森那孩子忙,小余这孩子实诚,干五天休息两天,雷打不动,休息的时候,就带我们到前面塘子边上坐坐,钓钓鱼,散散步,比你还孝顺呢”
沈清呵呵一笑,“那家伙就是没长大的孩子,不过你放心,我会好好报答他们的。我得出去一趟,把我带回来的东西拿回来,半个时辰之后,等我一下啊”
小龙已经赶回去干活了,沈清慢悠悠的走着出了门,然后在没人的地方进入空间,把给老两口,还有林森余景天准备的礼物,装到马儿身上,为了能承载更多,还专门做了两个筐子。
她这一路,买的最多的东西就是食物,但食物带回来,早就坏掉了,所以她只能选择不会放坏的绸缎皮毛、养生药材、珍珠玉石来当礼物。
两个筐子塞的满满当当的,老两口经历过的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对这些身外之物早就看不在眼里了,所以象征性的挑选了两件质地不错的补药,余下的就都还给了沈清。
“让他们俩孩子挑吧,我们老了,用不上这些好东西。”
话虽如此,可沈清还是将所有药材补品都送到了二老的房间,让丫鬟锁到他俩的箱子里。
至于林森和余景天,绸缎皮毛尽数给了他们。
这珍珠玉石是她的,谁也被想占她的便宜,尤其是珍珠,各种颜色的都有,可都是她这两年的收获。
一起带回来的还有一些海鲜干货,沈清当晚就在家熬了一大锅海鲜汤,料放的足足的,凉拌马尾藻,凉拌海带丝,裙带菜炖豆腐
“还是我大孙女做的饭好吃,这汤可真鲜啊,你真去海边了听说大海是蓝色的,真的吗”
老爷子一边喝汤,一边露出向往的神色,沈清于心不忍:“外公,您要是想去的话,咱现在就能去”
“你这孩子,怎么说风就是雨啊,那海边能是说去就去的地方那么远,还不得给我这把老骨头给折腾散架了”
老太太也摇头:“我啊,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待着,老了你就给我埋到你的庄子里,我要一辈子守护这你们娘俩,啥时候有空了,把你娘的坟地迁到这庄子里吧”
沈清也早就有这个意思:“行,外公外婆,等我空闲下来了,就去找人起坟。”
余景天忙到天黑才回来,看到沈清做的海鲜汤,眼睛都直了:“你个没良心的啊,做好吃的也不知道等等我,你知不知道,这两年我的嘴巴都淡出鸟了,吃不到你的东西,感觉吃啥都一个味儿。”
沈清无语的瞪着他:“夸张了啊,我那些徒弟的手艺还不好那可都是我一个个教出来的。”
“废话,你做的和他们做的能一个味儿就算是你教的,那味道也是天差地别,别看放的东西顺序都一样,出来的味道完全,”
余景天似乎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感觉,反正就是摇头,沈清一边撇嘴,一边却觉得这小子味觉灵敏。
因为但凡她做出来的东西,用的都是空间出品的食材,这味道上何止是差着倍儿呢,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东西。
吃着吃着,余景天突然想到了什么,“啊对了,你之前不是给了林森一本画册,让他帮你找种子吗”
沈清眼睛一亮:“有发现了”
“对啊,就是你说的那个叫红薯的东西,这小子从藩国偷偷弄回来两根,那里的人把这个当主食吃的,但是查的很严,不让带,他没办法,愣是将叶子去掉,把藤条缠到了筐子上,这才蒙混过关弄了回来。”
“本来想着活不了呢,结果那两棵藤长得还不错呢,绿油油的,挺好看的,现在天黑了,明天早上我带你去看。”
“还有没有其他的品种”
其他品种
余景天愣了一下,“没有了,其他都是些调料,什么你说的香叶,肉桂什么的,倒是带回来了一些,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都给你堆放到库房里了,你要确定是,咱就想办法把树弄回来种。”
有了红薯,又有了土豆番茄等食材,看来今年的秋天,注定是个丰收年呢
沈清很兴奋,不等明天,晚上吃过饭就举着火把去了地里面,还进了库房,经过仔细的比对和闻香,她十分肯定,这些调料就是她所需要的。
“也不知道林森现在在哪儿,你明天给我问问他们店里面的伙计,想办法给我联系到他,这可是咱酒楼以后对外的秘方,一定要多买一些。”
她辛辛苦苦画出来的彩色画册果不其然,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
做厨子的,调料就是他们食材的点睛之笔,没有了这些调料的提味儿,食材的味道就会大幅度降低口感,不过最是高端的食材,往往采用最简单的烹饪方法。
他们家做菜,虽不至于重油重盐重调料,但你得承认,离开了调味料,再好的厨子也只是摆设,光靠油和盐,是滋养不出那么美味的食材的。
因为发现了红薯藤,沈清很激动,激动的一晚上没睡好觉。
同时她还在想,用什么办法,才能将那些新鲜的海鲜,以光明正大的理由拿出来呢
并非沿海城市的北方,海鲜大餐怎么做,才能让这边的人们,更加顺理成章的接受它们的腥味儿呢
另,也许,林森的生意,往后可以借住取之不尽的冰,来做海鲜的运送生意。
能消费得起如此多的冰,掌握硝石用法,自然要将它们利用到底。
翌日一早,沈清除外跑步回来,拎回来一条海鱼,她也不告诉别人这是海鱼,反正在河鲜海鲜都不怎么被人们接受的朝代,他们也分不清这是河里面的还是海里面的。
拎着鱼回家,杀干净之后,连鱼头带身子尽数扔到了大锅里,之后放入生姜生葱,大火烧开了煮,煮制汤色奶白,用筛子将鱼骨筛出来,再仔细的过滤一遍后,加入大米开始熬粥,熬得过程中再加入扇贝肉、裙带小菜、蟹黄、胡萝卜丁,使得熬出来的海鲜粥散发出有人的颜色。
刚开始熬的时候,还带着一股股的鲜腥味儿,随着时间的加长,腥味儿逐渐淡下去,那种大海的味道越来越浓郁,等粥熬至粘稠的状态,沈清给老两口还有余景天每人盛了一碗,又装了一小盆,剩下的就让大家分吃了。
余景天刚开始还有些抗拒,沈清也不搭理他,直接让外公外婆大胆尝试。
“这是海鲜粥,味道超级鲜美,老好喝了,你们尝一口就知道了。”
熬至海鲜粥的水和米都是用的最普通的,但是加入正宗的海鲜之后,出来的味道的确让人眼前一亮。
在余景天一口一口往嘴里扒拉的时候,沈清在旁边提议。
“你觉得,把这个海鲜粥加入到咱们店里面早餐的特色粥,如何”
余景天刚点了下头,后又摇了起来:“不行啊,成本太高了吧,多少人能喝的起啊”
“不会啊,我卖五文钱一碗,不会赔。”
怎么会赔呢,鱼都是免费的,海鲜多的是,要多少有多少。
余景天扯了扯嘴角,“大姐,五文钱一碗还不贵啊,我卖拉面才三文钱一碗。”
“那我这是海鲜,里面料这么足,卖五文钱,很划算了耶”
“听你这意思,你这海鲜还不少”
沈清点头,“我找的镖局一路押送过来的,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去提一次货,不过都是干货,像是鱼虾蟹啊这些,还得买河鲜,这些你就不用管了,咱先卖卖试试,先两文钱一碗,让大家尝尝,要是有人气,再涨价。”
当然,这头开始往里面加的食材,肯定不能太丰盛,要不然后面就没有空间去提升价格了。
“咱家现在卖早饭吗”
余景天点头,“卖呀,豆腐脑、炸油条、菜角、包子啥的,陈飞虎那小子主要管的就是早餐这一块儿,看来跟着你摆摊一段时间,没白摆,这小子干的有模有样呢”
“我早就说这孩子有那个天赋,我回来的时候,看他算账也溜的很”
她不提还好,一提这个,余景天就着急的问他:“那小子说,他算账速度快,是因为你教的九九乘法表,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我没听说过我让他教,他谁也不教,还说要想学,让我找你,真是过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