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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一件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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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葫芦本身也是产业。

长的特别磕碜的酒葫芦,卖酒的时候倒贴,免费送你……

或是直接剁碎了,炒菜用,压根就不用再费事晒干当酒器了。

待遇真是天差地别……

而天然就长的特别漂亮,特别圆润的酒葫芦,一个最多能卖到五十文钱!

穷苦人家是一边骂一边嫉妒:“还真有傻子愿意花钱买这个,有钱烧的!”

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要,只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

华夏人迷信,喜欢这些吉利的东西。

葫芦呢,谐音福禄。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第一等的吉祥物。

吃了它,就等于吃了福禄,福禄在身。

用了它,就等于有了福禄,福禄傍身。

如果一个葫芦不光长的特别好看,上下两部分的比例还特别完美,协调,让人一看就联想到说书人所讲的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宝葫芦法器。

那么这个葫芦就会被主人用核桃反复打磨,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卖掉,换生活费。

这种极品美观的酒葫芦,其售价的最高记录经常被打破。

大离朝最贵的两个葫芦,一个卖到六两银子,一个卖到五两银子。

那是在坊市上叫卖的,加价叫卖,类似于后世的拍卖行。

当时人们一边想要,一边又矛盾,就买个心理安慰而已,值得花这么多钱吗?

值。

一个人戴着斗笠,遮住大半边脸,把俩葫芦都买走了。

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地主,整天忙着玩乐,平时不上街,古代又没有互联网,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都相对滞后。

后来这帮有钱人才知道这事,派人追上那人,要加价买,那人捧着这俩宝贝死活不卖。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己掌控的人脉发动舆论攻势:“傻子才花十一两银子买俩葫芦!脑袋让驴踢了!”

那个酸啊。

很不幸,那个傻子就是萧飞。

骂归骂,其实这些商人也好,地主也好,背地里懊悔过无数次:“这臭小子买了俩上等葫芦,将来必定福运连连!”

以后来的事观之,萧飞还真是福运连连。

迷信这东西,你信就有,不信就没有。

萧飞信。

史斌不怎么信。

但他还是从萧飞那两个当成至宝的葫芦中,抢走了更好看的那个。

平时这俩宝贝葫芦,萧飞是小心翼翼的供着的,还用绸布盖好,喝酒的时候才用。

“你这人,不是俺说你,你也太霸道了,啥都要最好的!”当时他俩都喝高了,萧飞强烈表示抗议。

“你不也一样。”

“不一样啊,我买葫芦,是取吉祥福禄之意呀。顺带着喝酒用。”

“我也取吉祥福禄之意顺带喝酒……”

萧飞见他非要不可,只好大度的说:“好吧好吧送你了,本来就和你一见如故,正想送你个葫芦呢……”

现在他俩用的就是全国最贵的酒葫芦喝酒。

里边的酒,也是琼浆玉液那个级别的。

木兰妹子坐的是马车。

起初她说不用,骑马即可。

史斌凑到她耳边说:“上了战场,你再怎么像男的一样勇猛拼杀,那也只是为了生存。但只有我知道,你是我的可爱小女人……别骑马了,享受公主的待遇吧。”

差点没把人家感动的稀里哗啦。

到了渡口,萧飞带人先行。史斌在后面接着粮草。

正中午,太阳晒的最猛的时候,萧飞坐第一批船到了江州,还未来的及前往义门,就在街心听到一阵锣响。

“陆天龙杀死五位乡绅,犯杀人罪,拟合斩首示众,闲人散开。”

接着两队士兵押着一辆载着死囚的囚车,前往菜市口。

现代处决人犯,是专挑僻静处,不让人们沾染戾气。古代恰恰相反,为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是故意在闹市处杀人。

故意给人观看的机会。

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后面追着囚车,发疯一样的喊叫道:“我儿冤枉!老天爷你睁睁眼啊,我儿冤枉!”

因为跑的太急,她跌倒了。

胳膊、腿,和脸,全磕出了血。

她爬起来,再追。

“我儿罪不至死!冤枉啊!可叹偌大的大离王朝,竟无一人谁能给我们母子伸冤!”

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那些士兵好说歹说,让她离远点,她就是不听。

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打她。

如果是个男人,可以用鞭子抽,可这么个即将失去儿子的可怜女人,纵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再伤害她了。

“娘,我不后悔!我没做错什么!是他们这帮人渣先侮辱娘亲,我才杀人的!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我也问心无愧!我走了后,您好好活下去!”那个囚犯陆天龙岁数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没法回头,就大声安慰娘亲。

想起娘亲以后将孤苦无依,自己不能膝前尽孝,这个男儿还是流下了伤心泪。

萧飞远远看见他们,看不真切,却听见了他们说的话。

他迅速判断出,这对母子必有冤情!

寻常人家犯杀人罪,如果是有特别让人不耻的罪行,家属是没脸见人的,更不敢到现场,怕让群情激愤的群众殴残!

顶多是家人被杀后,家属花钱请缝尸人帮忙缝尸,然后全尸下葬。

而今天显然不同,这对母子一路喊冤!

尤其是母亲,一万个不甘心!

“你们随后赶到菜市口,我先去看看!另外,速速把此间事发信通报天尊者!同时也要赶紧报知地尊者!”萧飞吩咐完守夜之仆,即刻上马飞奔,去追囚车。

“遵命!”他的手下们急忙应道。

萧飞打马疾追,生怕慢了一步。???.81??.??M

囚车速度太快了,就是怕中途出意外。

萧飞看了看正午的太阳,很烈。

古代人讲究特别多。

比如杀人必须选在冬天,因为春天是孕育的季节,夏天是生长的季节,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只有冬天最萧索。

犯人即使在春天就已经被判了刑,也要等到冬天处决。

而且早上晚上都不行,还必须午时。

一刻二刻还不行,还必须三刻。

这样可以表现皇帝的仁爱之心。

但谋反大逆这种案子,不在此例。因为那种案子发生时,皇帝的仁爱之心受到了伤害,所以就不那么仁爱了。

现在就是初冬,适合杀人。

女人是柔弱的。

可母亲是伟大的。

伟大的母爱,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神一样的光彩。

这么柔弱的女人,拼了命,发了疯一样狂奔着,巨大的意志力推动着她,她竟然追上了囚车!

她刚一进去,围观百姓就挤在了她的身后。

无意中把萧飞挡住了。

本案影响甚大,早已轰动了整个江州,围观百姓人山人海。

“我乃守夜玄尊是也,所有百姓速速闪开,让我进去!”萧飞在最外围大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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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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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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