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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狩猎场上最靓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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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了太吾数据的输入方式。

李鸿儒一夜无眠。

这一夜,他还面临客氏和李保国的盘问。

直到他发誓没欺负人家姑娘,还交代了梨花的底细,说那姑娘是街头卖艺人,专门表演吞蛇,这两口子心思才淡下去。

就梨花那金铁一般的右手,李鸿儒觉得自己和大哥李旦加起来,那也只是梨花挥舞两爪子解决的事情。

他哪能欺负梨花,梨花不欺负他就算客气了。

自从斩龙之后,他遭遇的事情就一件件离奇起来,世界观也变得怪异无比。

当然,这并非他此前没听过类似的传闻。

只是李鸿儒拥有其他记忆,加上自身并未亲自证实过,脑海中选择不相信这些以讹诈讹的传闻。

而且各类传闻向来是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后面失了真,他不相信很正常。

但此时此刻,李鸿儒开始初步接受这些道听途说,并不一味完全去否定。

虽说他不大不小也算个杠精,但事实摆在了眼前,那也不能死鸭子嘴硬,选择自己欺骗自己。

次日清晨,李鸿儒张了张打呵欠的嘴巴,最终吃了早餐,摇摇晃晃的朝着四门馆方向走去。

行走到半途,他听得前方一阵嘚啵嘚啵的连贯声响,双脚顿时一抬,从马道跳回行人道上。

一阵鸡飞狗跳,也伴随着十余骑的飞奔。

地面的泥浆溅射到身上,李鸿儒不由低骂了一声。

随即,他便看到奔行在最前方的骑士勒住了马头。

通红的披风迎风飞舞。

李鸿儒吐出的两句脏话顿时就咽了回去。

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和煦的笑容。

这是李家布店的大客,尉迟宝琳。

昨天才吞了对方提供的那二两黄金,李鸿儒对尉迟宝琳印象深刻。

这位算是李家的财神爷,手指头漏点财都够喝一壶。

“宝琳兄红光满面,看来您是狩猎丰收了。”

李鸿儒见得尉迟宝琳一脸的喜相,这不像是个退货模样,心下顿时放心了许多。

他拱拱手,随即便见尉迟宝琳从马上跳了下来。

在他身后,诸多坐骑纷纷勒马,只是神情一时有着好奇。

“狩猎一般般啦”尉迟宝琳喜道:“比我狩猎丰收的大有人在呢。”

他极为得意的甩了一下身后的红披风,神情之间洋溢着喜悦。

“但我是狩猎场上最靓的仔,好几位公主都给我加油鼓掌。”

尉迟宝琳满意的看着红披风。

他外貌不出色,身材又粗壮,一身甲胄之下更难有多少英姿飒爽的感觉可言。

但一条红披风硬生生的将他气质抬升了上去。

狩猎时穿个红披风让他射箭有些阻碍。

但这没关系,一切都不是问题。

只要帅,他就是场上最吸引目光的焦点。

除了皇上皇后太子等人,便属他最引人注目。

嚷嚷了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这句小诗,尉迟宝琳还受到了皇上的点名赞美。

但凡他策马奔腾时,便能听到一声喝彩。

尉迟宝琳开心,他老爹更是舒坦,感觉自己儿子没长歪。

“我今天过来呢,就是特意来感谢你的。”

本来没怎么想大出风头,但尉迟宝琳硬生生得了个满堂彩,这让他感觉太棒了。

如今一夜过去,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依旧骑马生风,浑身舒爽。

“那也是您自身条件出彩”李鸿儒捧场道:“像我穿个红披风都难以撑起气场来。”

李鸿儒有夸赞,也有贬己,这让尉迟宝琳怎么听都顺耳。

如果李鸿儒是尉迟府邸的仆役,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会大喝一声有赏。

“这位兄台莫非就是宝琳兄提起的诗人,家中还皆卖披风”

随行的坐骑有一人跃下,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脸青年人的阳光,身材魁梧又不失均衡。

对方身上有着目光可以感触到的强大感。

这是一个武者高手。文網

远较之尉迟宝琳要强。

李鸿儒感觉这并非一伙人,但不知又怎么混到了一起。

“对,没错,就是他了”尉迟宝琳对着年轻人高兴的道:“鸿儒兄是位大才子,很会做诗。”

“他好像是东市那个咏鸡神童,当年我爹老拿他来教育我。”

“咱们不会念书,谁没点这种惨痛经历。”

“父亲老拿别人家的孩子来教育我,说我条件这么好,脑袋怎么都不开窍。”

“我当时恨不得将那个咏鸡的神童一刀砍死。”

一阵议论声传来,李鸿儒不由打了个哆嗦。

他从未想到,自己居然还会成为别人家教育孩子的对比者。

李保国等人不知收敛,一天见到客人就吹牛逼,他那时的名声不免也是在东市流传的很响亮。

至于还有一些什么人关注,那便不是李鸿儒所能清楚的。

他那时也是听闻四门馆招生,才小小露了一手,干了文人借鉴的事情。

如今想想,李鸿儒不免也有几分心悸。

若是与这些人从小相处,他大抵每日都要挨打了。

幸好他此后数年默默无闻,泯然众人。

这是无声无息中躲了灾。

当然,此时诸多人已经长大,所见甚多,他也没了做对比者的资格,此时就没有任何仇怨了。

李鸿儒一时笑脸相迎。

“走走走,去你家看披风去。”

马车道上肆意停马,被人抓着说不得要缴纳一笔罚款。

尉迟宝琳左右看了看,此时没人来管他,但他也不欲停留太久。

挥手之间顿时邀请了李鸿儒。

“我妈就在店里”李鸿儒道:“她昨天还缝制了一件披风呢。”

“没你不行”尉迟宝琳道:“我们还想听你吟诗呢。”

“披风虽好,若是没你诗词之功,便不值那个价钱了”旁边的年轻人笑道:“鄙人秦怀仁。”

“怀仁兄过奖了”

李鸿儒回上一句。

他环视了一下众人,小声插嘴问了一句。

“莫非你们都是来买披风的”

“没错没错”

“只要你有好诗我们就买”

“我们都带钱了,放心,不差你的诗词和披风的钱。”

“我想将诗词绣在披风上”

“妙极妙极,那想必是很华美了”

众人话语纷纷出炉。

这让李鸿儒当即就调转了去四门馆的步伐。

诸多财神爷上门,他此时哪里还管得去四门馆听课。

缺什么来什么。

他此时就缺钱。

现在必须伺候好这帮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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