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秦怀仁捞上马,李鸿儒慢悠悠的去,嘚啵嘚啵的回。
乘骑飞奔。
不多时,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
“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秦怀仁感慨一声。
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
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
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
人靠衣装马靠鞍,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
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
再说了,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何况是其他人。
“我们到地方了,兄弟们勒马了。”
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此时轻车熟路,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
他扇了扇手掌,今天的李氏布店没有了那股难闻的布匹霉味,这真是太好了,长了他的面子。
虽然大隐隐于闹市,但他也有粪坑捡宝之嫌。
此时大概没可能有人会说那种话了。
顺带着他看李氏布店都顺眼了起来。????
一阵咴律律之声不绝。
尉迟宝琳吆喝了一声,随即便见几个挣零钱的马夫跑了过来,将众人的马牵到空地之处。
“爹,娘,我们这儿来贵客了”
早上生意少,李保国和客氏在布店内清扫卫生。
待得李鸿儒吆喝上一声,两口子才迅速赶出来。
“各位贵客快请进”
客氏擦擦手,迅速将门拉得更开一些。
李保国则是有些拘束。
东市普通人诸多,他少有见这些鲜衣怒马的大世家子弟。
一个尉迟宝琳勉强还能承受,但尉迟宝琳身后,那是十余位青年。
部分青年的身上洋溢着极为强劲的气息,只是靠近便会传来隐隐的可怕感。
这是远超了李旦的实力。
若将李旦看成军队中的一个小兵,这些人就是参将、校尉、将军。
这是他们往昔难以接触到的层次。
此时亲自上门拜访,定然离不开李鸿儒的原因。
李保国心中有着高兴,但他又有一丝担心。
当阶层不同之时,难有多少对等的可能。
可能是他们挣便宜,但若是出了差错,也可能会导致家业遭遇大麻烦。
想想前两天那两个铜板的披风生意,李保国只觉难以猜测这些世家子弟的想法。
他有些许拘束和难以适应就不奇怪了。
李鸿儒和客氏则是满脸和气生财的红润之色,不断进行着热情的招待。
“这地方还不错”秦怀仁违心的赞叹了一句。
“地方虽小,但有咱们长安城独一无二的诗文披风啊”尉迟宝琳开心道:“我今天还要买一件,鸿儒兄,你可得为我吟诗一句。”
不仅是量身定制的披风,还有量身定制的诗文。
这生意在长安城确实独一无二。
披风款式特殊,但只需要经验老道的裁缝看过,仿制出来非常简单。
但诗文则难于效仿。
尉迟宝琳开腔时,诸多青年眼睛亦是闪亮。
有仗剑江湖的梦想,他们也不乏吟诗作对的兴趣。
难说诗文会带来什么实际的能力和帮助,但披风有了一个由头,这逼格度就完全不一样。
只是不知李鸿儒是否能拿得出对应的诗文。
今天来的人并不少,即便大儒也有些难以招架。
“宝琳兄既然看得上,我自然会尽全力”
李鸿儒不亢不卑的回应了下来,这让尉迟宝琳大喜。
此时客氏开始取出亲手缝制的第二件披风。
有了前番应对尉迟宝琳的经验,此时她对这件简单的披风还做了一番仔细的介绍。
众人纷纷驻足观看倾听。
“鸿儒兄”尉迟宝琳低声提醒道。
“宝琳,你不能独占好处,多少要分哥哥一份”秦怀仁开口笑道。
这让听闻介绍的众人顿时醒悟过来。
披风特殊,但诗文才是重点。
能让皇上入眼点名赞美,诗词身价本身便可观。
但李鸿儒有才也没可能不断做诗。
大抵心中那点才气用没了,也就难于挑到独一无二的披风了。
众青年顿时纷纷嚷嚷了起来,有要诗词的,也有要披风现货的,还有在袋子里掏钱的
“诸位别着急,我且吟上一句,若您感觉适合自身风格,那便取去”李鸿儒笑道。
“这主意好。”
“咱们自己还有得选择”
“妙啊”
众人纷纷开口时,李鸿儒心中才安定了下来。
从实际上而言,他诗文方面的水准还不如荣才俊。
若不靠读书人的借鉴,他哪有多少才气。
而要为众人量身定制诗文,那更是难上加难,难于让人满意。
李鸿儒只得将这种选择交给了众人。
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挑选一些记忆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阅读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瞪大着眼睛,感觉骑马的时候穿这句诗词的披风好极了。
“你要就拿去了”尉迟宝琳嚷嚷一句又低声道:“我觉得也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很能打,至少能打他这样的十个。
两人地位又并无多少区别。
他都有一份了,若不让一让,秦怀仁大概就会和他友好切磋一番了。
尉迟宝琳眼巴巴的看着李鸿儒,希望这家伙嘴巴里还能捣鼓出一些好诗词。
“妙极妙极,这诗词我要了,这披风我也要了,以后我的马就叫一日看尽长安花了,各位,承让”
秦怀仁抱拳。
一方人马是以尉迟宝琳为首,另一方人马却是以他为首。
他拿了头筹,大伙儿都没什么意见。
“你上次出的是什么价”
秦怀仁轻轻的碰了碰尉迟宝琳,尉迟宝琳顿时就轻轻的竖起了两根手指。
“我诗词比你好,不能低于你的出价”
有尉迟宝琳的此前的出价,也有尉迟宝琳提及观星楼卖诗的出价。
此时虽是半首诗,但秦怀仁并未介意。
他稍做琢磨,已经取了数颗金块,重量似有四五两。
稍做思索,他将那金子递予了正要开口的李鸿儒。
“雪尽马蹄轻,征程万里行。”
“我要”
“那你这披风只有在落雪的时候才能穿了”
“我骑的是白马,平常也能穿,若是下雪就更棒了,冰天雪地一点红,想想自己都是美啊”
“那倒也是”
“到时我需策马奔腾上两三天,不说万里之遥,咱好歹也得跑个千里。”
“恭喜杜兄”
第二句随口吟出。
这便不算剽窃古人了。
诗词算不得上佳,但提及坐骑耐力极佳,也有可取之处,这一句诗词最终归了一个骑白马的青年。
拿着秦怀仁的金子,李鸿儒只觉自己才思敏捷了许多。
他看着眼前的一只只大肥羊,首次觉得,若是不断剽窃以往记忆,他大概率能凑全创建太吾v1练功房的钱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