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床散落下来的蚊帐上绣着半朵的向日葵,针脚很粗,一看就是笨手笨脚的人,但是很有心。有时候瑕疵里透露着的真心,比完美无瑕来得要幸福多了。
床单也被换成了独角兽的图案,公仔沿着床边排队,海绵宝宝下一个是派大星,派大星下一个是蟹老板……
只是玲珑还不知道,顾辰宇回来干的第一件事,是跟家里佣人小姐要换床套换新的公仔,跟葵姨说院子里能不能种一片雏菊。
因为,因为玲珑喜欢啊。
小孩子总是会被要求早睡,顾辰宇在我的房间打地铺,闭着眼睛听风打窗户的声音,听着听着便睡着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被叫醒,匆匆忙忙换上公主裙,早餐还未来得及吃,玲先生已经打好领带在客厅等着我了。
“要我去可以,但是我有一个要求,顾辰宇要跟着我们一起去。”我拨弄着裙摆处微皱的蝴蝶结,头也不抬地说道。
玲先生好像有点吃惊,毕竟以前那个高兴时拿棒棒糖来哄骗,不高兴时就恐吓责怪,总之肯定会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小女孩,现在居然敢提条件了。
“好啊!你真的是越来越有生意人的头脑了啊,不愧是我的女儿。”
提个条件就有生意头脑了?强盗逻辑。玲先生真的是,只要在涉及到生意利益的时候,才承认我是他的女儿。
顾辰宇也换上小西服,我们坐上车子准备出发。
车上的氛围很严肃,车上的黑漆像极了极端天气时黑压压的乌云,直逼地平线,让人透不过气来。
司机是自然不敢出声的,估计连呼吸的气息都在努力控制吧。我和顾辰宇坐在后面,从座椅上滑下去,前面的靠背把我俩挡得死死的。
“玲珑,坐到上面去,还有没有点大小姐的样子,待会裙子脏了怎么办?”玲先生通过前面的镜子看不到我们 。
我跟顾辰宇假装听不见,不作回答。
“小孩子嘛,是淘了点。”玲先生见我们不出声,只好尴尬的找司机圆场。
车子驶过了一条又一条街道。阳光照得四周的高楼大厦大口喘气,把热浪喷向行人。树叶草木绿得大慈大悲。
不知在车子里闷了多久,终于听到了那句久违的“下车吧。”我整理好裙摆等着玲先生来给我们开车门,结果他径直走到车尾箱拿要送人的礼物。
顾辰宇用力掰开车门,跳下去然后伸开双手接我。
玲先生拎着礼品,口气不甚耐烦地说了声“跟着我走”。无奈,裙子繁重又长,玲先生又不牵我,我跟顾辰宇在后面走走停停,也总算是没有落下。
包房里的吊灯是橘黄色的,像极了常年吸烟的男人一笑就露出的大口黄牙,令人作呕。总之,这个房间里的一切,但是让我反感的,如果呼吸可以减少,我一定少呼吸几口空气。
“老玲,你终于来了,迟到要自罚三杯!”果然是低劣版的“不见其人先闻其声”。才半只脚踏进房间,就传来了猥琐的声音。
“哈哈哈,罚,自是该罚,能和大家一起喝酒我求之不得啊!”
心怀鬼胎的生意人的嘴脸,就是这般模样。我嘟囔
的声音,被淹没在了嘈杂的劝酒、客套、放肆笑的声音中 。
直到有一个虽然没有大啤酒肚,也不戴大金链子的叔叔发现了我和顾辰宇的存在。
“呦,这次带女儿出来了呀!”叔叔看着我和顾辰宇,眼里划过一丝别的韵味。
“是啊,孩子平常就喜欢黏着我,这次也正好带出来见见世面。”玲先生酒还未下肚三杯,便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我轻轻地皱了皱眉。顾辰宇突然侧身过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应付的场合,没关系,我在。”顾辰宇拉着我的手,用力握了握。
心口有一股混做的气被吐了出来,我舒服多了。顾辰宇说得没错,我不喜欢这种场合,何止不喜欢,甚至还厌恶。
上一世 在没有确诊抑郁症之前,我就有别人眼中怪异的表现。与其说是怪异,还不如说我是做了自己。只不过这样的自我,不被他人所理解和接受。
我不喜欢联谊,原因是觉得联谊认识的人只是匆匆一见,联谊就是安排各种好玩的好吃的,然后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东西,聊聊天,玩玩游戏。
过程虽然看着是轻松的,愉快的,热闹的。但我觉得这种热闹是可以堆砌起来的。活动结束了,热闹就没有了,过程中结识到的所谓伙伴也不再会有联系。
这是我所反感和失望的。我不要堆砌起来的快乐,不要刻意的热闹。一切的最好,都不如刚刚好啊。
于是有人劝我说享受过程就好了,后续其实不那么重要。那一刻快乐就好了,管它刻意不刻意,教我
要学会享受。
答案当然是:玲珑学不会。
就好比兼职做收银员,每天面对那么多新鲜的人,人来人往。有人可能给你一个微笑,有人可能面无表情,有人可能会夸你算错账可爱,有人可能声音软软糯糯让我一天好心情。
可是每当单子从机器那里被扯下来的时候,随着那一声刺啦响,一只手递过去,一只手伸过来接,单子交接完毕,这个人就从你今天的生活里路过了。
也许还会见面,也许是第一次后面也最后一次见面。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是极其不喜欢这种人来人去的感觉。好像店门一开,你拥有了前前后后一天下来的客人,之后店门一关,,就又什么都没有了。
享受拥有,就自然害怕失去的痛苦。
于是他们觉得我思想不太正常。
顾辰宇牵着我的手把我送到座位上去。我的左边坐着玲先生,右边坐着顾辰宇。
此时,我看见了在场的叔叔们在顾辰宇身上各种打探和猜疑的目光,更有甚着是厌恶的目光。
“各位叔叔好,我是玲家下人的孩子,我叫顾辰宇。虽说是下人,但是玲家一家对我都很好,特别是玲先生,视我为干儿子,所以我跟玲珑,跟玲家,关系是特别好的。”
玲先生没有想到顾辰宇会现行自我介绍,他还在苦恼着要怎么介绍顾辰宇的身份,他觉得说儿子有点自降身价,是佣人孩子又有损名誉。
顾辰宇这一主动报上家门,妙哉。话已出口,如覆水难收。更何况他说得也挺好,没有撼动到玲先生的慈爱人设,反而还给这个形象加了分。
“玲先生真是善良至极,大度有方。”众人便又举起酒来,敬了一番。
“玲珑,跟叔叔们打个招呼,敬个酒吧。”玲先生高兴得简直失态,看顾辰宇的眼神竟然有半分是宠溺的。
“叔叔们好,我是玲珑。”话音刚落,玲先生已经替我倒好了酒。我迟疑着接过上面杯身比我的手还要大上一倍的高脚杯。
我想着这只需要是假装着抿两口就行了的吧。可事实不是。
“玲珑,你倒是敬啊”
我自是不信的,摇了摇杯角。全当是升级版的老套客套,你来我往罢。
“该你喝了,小公主。”
突然,所有大人的目光都凝聚在我的身上,我只觉头皮发麻,心里一阵寒碜。我是非常不喜酒的味道的,当然除了果酒和个别。记忆中当初不知为何喝过一些,之后酒精过敏,疼痛难忍。
心里无比挣扎之际,一杯半满的红酒已经递到了我跟前,像极了从我的身上剜下来的血,晃啊晃的。
我微颤着接了过来。
“我替她喝吧。”吧嗒,顾辰宇在抢过我手中的酒杯时失手将其打翻。酒水溅落到我的荷花裙摆上,红一片白一片的,煞是秋天凄凉的味道。
一旁的服务生见状,赶忙叫来两杯果汁,“小孩子手嫩拿不稳这么大杯的酒,就喝果汁吧”,声音如同苍蝇一般小却字字听着有力量。
“罢了罢了。”一个戴着金丝边的叔叔摆摆手,示意我们还是喝果汁吧。
“要不这俩小孩喝个交杯酒?”开口的说说虽然话在说我们,但仿佛话里有话,他这一会一直在盯着玲先生的反应。
“孩子还小,不要拿小孩子来开玩笑嘛!”玲先生拿出手帕擦擦额头的汗。
“这不是看氛围太不活跃,玩一下嘛!”
“他俩打小一起长大,但只是哥哥和妹妹,莫要开这种玩笑,小孩子不懂,待会还真当真了呢。”玲先生突然往我的右边挪了一步,把我和顾辰宇隔开了,我被顺势挤到了那位叔叔旁边。
那个叔叔弯下腰来捏着我的脸,笑嘻嘻地说到:“跟犬子倒是蛮般配的哦。”
原来,演这么一出是想试探玲先生,从四岁的小孩子联姻为了谋划往后的合作和生意,这样的野心暴露得是不是尚早。且不说时间,这种思想就极为肮脏。
我小幅度的低头打个喷嚏,借机逃离了他的脏手。脸上仿佛蒙了一层泛着恶臭的地沟油,难受极了。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拽着,整个人转过了身去,还没等看清眼前,手臂便被勾了过去。炽热的夏天,外面的喇叭声都在抱怨,手臂贴上的手臂时候,却有一种异常清凉的感觉涌上心头,甚是舒适。
我透过杯子看见眉眼清秀的顾辰宇,他冲我笑了一下。
从此一蝉知夏,一笑知你。笑如花放,心上舞蹈。
我眨眨眼睛,笑着仰头喝下粉粉的草莓味的果汁。脑海里突然蹦出上一次在孟婆庄跟顾辰宇交杯的场景,孟婆汤,草莓汁,便再也分不清两种液体的味道。
孟婆汤,是草莓味的啊!
顾辰宇喝着,还不忘仰头直视那个叔叔的眼睛,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但我知道,他这是在,赤裸裸的宣誓主权。
嗯,对。宣誓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