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享受修整仪容的时候,理发师柔软、有热度的手背贴着我眼角的皮肤,他使用剪刀,手小幅度地晃动,磨蹭密布神经元的额头侧面,就像爱人充满感**彩的抚摸,但若要评判这种感觉的合理性,大概也只有“理发师钟爱剪发的过程”,这一种解释方式了。
长期浸泡在水中,与碱频繁接触,皮肤却还能如此细腻,让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于是,准备离开理发店时,我向他要来了电话。
店里的号码吗?他边擦拭镜面边问。
不,你的,私人的。我回答,毛巾掉落在地上。
隔天,我把他约了出来,共进晚餐,不过不是在什么高档餐厅,那太正式了些。食毕,我们一同步行去酒吧,正值隆冬,方才喝下的佐餐酒残留在他脸上的红晕逐渐被风吹走,于是我一边给他灌下偶数瓶威士忌,一边和他在餐巾纸上玩数独,直到他连续填了整行五并拍手大叫自己获胜后,我才将他拖出酒吧门。
我馋着他的一条胳膊,踹开后门,一只趴在台阶上脏兮兮的花猫窜了出去,得益于聒噪的音乐和繁忙的生意,没人注意我们。流浪汉蜗居的暗巷就位于这间酒吧斜后方,蝇虫成群、废物遍地,我把他扔在垃圾堆上,他的头撞在墙上,发出梦呓,想眨眨眼却打不开眼皮,我从衣袋里抽出医用注射器,高纯度的吗啡,约150ml,将他的脑袋拨到一旁,刺穿了动脉上层的结缔组织。
理发师并没有挣扎,被酒精麻痹的大脑连过量的兴奋也无福消受,我翻出手表,静静等待时间流逝,十分钟后,心跳声只剩下一个,我用一块垃圾桶上找到的塑料布盖在他的右手手腕上,经过反复切割,那只手掉了下来。我将注射针管丢在他完好的手上,把战利品贴身放好,整整衣领,扬长而去。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