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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人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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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谏没能从路鹤慈这里套出更多的讯息,败兴而归。刚离开工作室还没走几步,一辆熟悉的车便扎进了他的眼底。

玻璃窗缓缓摇下。金色的晨光洒在沈郁冷峻的脸上,半边向阳、半边沉在黑暗里,面色略显沉郁,让林谏心中莫名发虚。

林谏砸了砸嘴,装作一副若有其事的样子,双手插在兜儿里、悠闲地踩着阳光走到车边。

谁想刚一靠近,便是沈郁冰冷的质问:“干什么去了?”

“手表坏了,找这里的设计师修一下。”林谏故意错开沈郁探究的视线,右手遮在眉间、顾左右而言其他:“今天阳光不错啊。”

沈郁眉头微皱,半响没有接林谏的话,仍保持着探究的目光:“说实话。”

林谏咽了口口水,最终还是选择了摊牌:“去摸了一下路鹤慈的底,我总觉得他不对劲。”

这个答案显然没能让沈郁满意。他的神情依旧淡漠,目光仿佛要将林谏刺穿。

最终,林谏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叹了口气道:“李栾说,他曾看见凯瑟琳拿着一张图纸去找路鹤慈,而图纸上面画的就是妃莉娅皇冠。”

沈郁依旧淡淡回应:“嗯。”

林谏一连眨了几下眼,有些心虚的继续补充:“皇冠现在下落不明,三位被害者都接触过路鹤慈,难道你就没有怀疑过皇冠在路鹤慈的手里吗?”

“经过我的同意了吗?”沈郁不答反问。

林谏微愣,不明所以的“啊”了一声。

沈郁加重语调:“谁允许你单独行动了?”

林谏眉梢一扬,若有所思的凝了沈郁一秒。然后半躬下身子,嘴角微扬:“老板,你是在担心我的安全?”

沈郁轻咳一声,微微将头撇向另一侧,转过头时面上又换成了以往的淡漠:“走了。”

林谏:“去哪里?”

沈郁:“带你去一个地方。”

路上,沈郁难得在车里放了首歌,歌曲是小野丽莎的《玫瑰人生》,悠长浑亮的钢琴伴随着歌手醉人的嗓音、不禁让他微微瞌上了眼皮。

这首歌他非常的喜欢,浪漫的曲调不禁让他放松了许多,心里的躁郁也随之消散。

阳光跳跃进玻璃窗,留下一道金光点缀在林谏俊俏的侧脸上,将他的皮肤衬得更加白皙。

一撮修剪过长的刘海从头顶垂到鼻梁上,有那么点惊魂一瞥的美。嘴角扬起浅浅的弧度,像是在微笑。

“喜欢吗?”沈郁醇厚的嗓音伴着钢琴声飘进耳中,让他微微睁开了眼。

林谏轻声“嗯”过,说:“麽麽很喜欢,她常听,我也跟着喜欢。”

沈郁映着日光的眼睛闪烁着意味不明的色彩,紧绷的嘴角微微上扬,可惜没等林谏看见便转瞬即逝:“麽麽很有品位。”

“麽麽是我的教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弹钢琴、带我听爵士乐,是个很浪漫的女人。”林谏再次闭上眼睛,幽幽道。

沈郁撇嘴点头,表示赞同。

等歌曲结束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唐人街上的一家小摊位前,旁边立着一个招牌,写着“豆浆油条。”

林谏双眼立刻闪过兴奋的光:“你怎么找到这里的,我怎么不知道?”

“摊位老板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沈郁下车,熟络地向老板点头致意,要了两份早餐。

老板是位中年女性,口音软糯,像是来自江南一带。在见到沈郁后,脸上即刻绽放出灿烂的笑:“侬好久不来了呀。”

沈郁“嗯”过,拿起早餐便找了个空桌兀自坐下,倒是林谏依旧还站在那里,对着摊位老板脱口而出:“侬是上海阿里得宁?”

老板娘:“就在徐汇的呀。欧呦,小伙子好标致的咧。”

沈郁躬身窝在一张四方形的小木凳上,两条长腿明显有些不知该怎么放。

他的双眼却一直盯着林谏,廖若夜星的眼底渐渐生起些好奇与审视。

直到林谏回到座位上,沈郁才将目光挪向别处,淡淡道:“你是上海人。”

“嗯,我的外公以前在上海经商.....”林谏答得极其自然,可在话已说出口时,才蓦地反应过来,不应该向沈郁说这么多!

他有些懊恼地看着杯子里的豆浆,一下秒干脆一口闷进肚里。

沈郁勾了勾唇,淡淡道:“再来一份。”

林谏摇头拒绝。可下一秒沈郁的手竟朝着他的脸伸了过来。

他心中猛地一跳,慌忙躲过,警惕地说:“你干嘛!”

沈郁:“你嘴角有东西。”

“.......”林谏干笑几声,慌忙用拇指擦掉。

自己的脸是一定不能被任何人触碰的!

就在这时,老板娘左右手各拿着一根上海老冰棍,笑眼盈盈地款款走来:“阿姨送给你们,不要钱的伐。”

林谏盯着那根冰棍,身子绷的极紧,一动也不动,但两眼一直盯着那根老冰棍看。

沈郁垂眸,表情微妙的一转,声线难得温和:“想吃就吃。在我面前不需要刻意伪装。”

这句话在林谏听来仿佛颇有深意,但他依旧选择假装听不懂,下一秒干脆接过,笑容灿烂地对老板娘道了谢。

“现在又不怕胃不疼了?”沈郁再次俯身逼近林谏。

林谏下意识地向后仰了仰身子,与他保持住一段距离,故作潇洒地回:“先吃了再说,管他呢!”

其实他的胃就从没有疼过,他只是不喜欢吃肉而已,但老冰棍是他童年时的回忆,可自从来到亚兰市后,他就再没有品尝过了。

沈郁眉眼微挑,眼底的笑意更深。

时近晌午,唐人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时,都会被这两位身穿西服、面容英俊的男人,屈身在小板凳上吃雪糕的画面所吸引。

但他们两人却丝毫不为所动。

其中一位吃的极其投入,似乎在品鉴什么高档美食,而另一位虽然敛着眉眼,目光却从未放过对面那人。

等到林谏恋恋不舍地将木棍上最后一点吃尽,沈郁才起身走向摊位去和老板娘结账。

正当林谏独自坐在板凳上晒太阳的时候,突然,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孩闯入了林谏的视线。

男孩支棱着两条腿跌跌撞撞地跑向林谏,正被一条脏兮兮的疯狗追赶,口中大喊着“救命啊!”。

眼下情况紧急,林谏未及多想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向男孩,用胳膊将男孩紧紧护在自己的怀中。转身的同时,他下意识地将眼睛闭了起来、紧咬着后牙槽,心里已经做好了会被流浪狗撕咬的准备。

就在这时,一阵冷风伴随着淡淡的木质香调从耳旁刮过,紧接着便传来阵阵疯狗的哀嚎声。

林谏惊魂未定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入眼所见的即是沈郁宽阔结实的后背,仿佛一把巨大的保护伞,将自己和男孩安稳地护在阴影之中。

而那条疯狗已被踢出了数米远。

“没事吧。”

沈郁转过身来,眼底的戾气在对上林谏的视线后豁然消散,下一秒竟伸出手在林谏的脑袋上轻柔了下。

手掌的温度很烫,灼热的温度透过颅定直窜林谏的胸膛,将残留的恐惧悉数驱散。

林谏依旧有些惊魂未定。他摇了摇头,又见男孩在怀中不停地抽噎,于是柔声宽慰:“不怕,那只狗已经被这个大哥哥赶走了,这个哥哥是不是很厉害?”

男孩吸了吸鼻子,鼻涕还挂在唇角,哽咽着小声点头,“厉害......”

许是男孩的夸赞太过直白,沈郁眉梢一颤,紧绷的嘴角渐渐轻扬起一个弧度,笑容寡淡到林谏稍不留神就会错过。

沈郁低头轻咳了声,生硬地将头撇过,但耳尖却隐隐泛红。

他好像在害羞?

林谏低头一笑,弯曲着食指在眉间摩挲了一下,仿佛在刻意掩盖自己的某些情绪。

和沈郁认识也有段时间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沈郁笑。

沈郁笑的很内敛,但却令林谏心中某块平静如死水的地方蓦然被击中,荡起千万曾水花。

“噢哟,小凯呀,你跑哪儿去了啊!”身后响起老板娘抱怨的声音。

她在看见不远处夹着尾巴逃跑的流浪狗后,立刻惊呼一声,连忙上前、蹲在男孩的身上摸索:“又被流浪狗咬啦?真是要命了!都怪那个叫路鹤慈的,养了那么多流浪狗又不把狗关在自己家里收养!”

“路鹤慈”三个字本能地令林谏心中一紧,如遭针刺。“阿姐,你刚才说的是谁?”

“路鹤慈啊!”老板娘略带嫌弃地说:“他的确是个好心人,但好心却办了坏事的呀。喂养了那么条流浪狗,搞得人天天不得安宁,白天叫晚上叫不说,还经常追着周围的孩子乱咬的呀!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报警的好伐!”

林谏和沈郁的目光飞快一对,心觉路鹤慈养狗一事并非表面上这么简单。

林谏:“路鹤慈就住在附近?”

“啊,对的呀。就在对面。”老板娘指着唐人街对面的一个二层小洋房说道。

.

回去的路上,林谏一直保持着撇头望向窗外的姿势,心里不断猜测着路鹤慈喂养流浪狗的原因。

“你似乎很怕狗?”沈郁目不移视地看着前方,淡淡问。

“也没有。”

话题触及到林谏的痛处,令他不由地又想起了菲斯特,轻叹了口气,说:“我以前养过一条边牧,和他朝夕相处了四年,他就像我的家人。后来他......得病死了。”

沈郁从兜里掏出根香烟,打火机点燃烟头时,冒出一缕青烟,烟草的香气充斥在他的口鼻中,眼神略显凄冷。

“每个来到我们的生命中的人、事、物,都带着他独特的任务与使命,等任务完成了,他们也会相继离开。”

这段颇有哲学含义的话让林谏的目光氲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汽,他的手指微微攥紧,仿佛每一个字都打进了他的心底。

他不禁联想到,不管自己能否找到自证清白的证据,但终有一天都会离开“猎影”。

虽然他心中对沈郁依旧有所戒备,但他这些天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似乎对沈郁真的动心了。

等他离开的那天,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沈郁?

沈郁瞥了眼正在发着呆的林谏,忽然后腾出一手,从兜儿里掏出一个东西扔了过来。

“是什么?”林谏慌乱中接住,摊开手心,只见是一个类似U盘的东西。

沈郁淡淡的回:“是巴布的赏金密匙。”

这是林谏最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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