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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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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这是警官证。知道把你找到这有什么事吗?”审问室里,夏恬晓拿出警官证朝向对面坐着的龚秀绣。

几番周折终于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发小。长相普通,头发披散在肩上。圆脸,不瘦也不胖,看上去挺友善的。

她眼珠子滴溜溜在眼眶里转了一圈,摇摇头。

“如果我们手里没有证据,咱们就不会在这儿见面了。”夏恬晓在询问笔录上飞快填写好龚秀绣的信息,她早就把与这女人相关的东西背的滚瓜烂熟了。

“你自己说,可能罪刑还会减轻点。”根据掌握的信息已经能猜出个十有八九,但还远远不够。她想知道的,是详细的来龙去脉。

“我没做犯法的事,而且你旁边那位的警官证我没看到。”即便是在不到10平方的小屋,面前就坐着刑警,龚秀绣依旧面不改色自顾自说着。

“不交代是吧,蛮好的。”夏恬晓没回答她,把笔录转交到骆辰光手中,开始专注与她对话。

“首先,我们合理怀疑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而在你座到椅子上之后,我们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调查你手里的财产,请问你在明光银行的百万存款是怎么赚的?”

“这属于我的个人隐私,你们这是侵权。”她情绪有所波动,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我没时间跟你做普法栏目,我再问一遍,是不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冰冷的声音回荡在审问室里,她接着摇头,但眼睛不自觉地乱瞟。

夏恬晓接着追问,“好,那么麻烦你交代清楚,存款是哪里来的?”

思考良久才憋出来三个字,“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不给她一丝思考的时间,但凡她答一句,就接着逼问下一句。

“合法的。”

“比如?”夏恬晓笑笑,她下意识说了一个“4”而后又紧闭着嘴。

“你该不会是要说4S店吧?”夏恬晓瞄了一眼笔录,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龚秀绣的一举一动。

指指摄像头,“顺便一提,我们现在在这的所有细微末节,都被那个东西时刻记录。你刚才要说4什么?”

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咽下口水,掰弄着手指,指节发出清脆的声音。

“4个人,合伙开了家店。”

“我现在要知道的是什么店,而不是你们几个人,包括刚才的问题也没有提及人数。”尽管她努力把话头圆回来,但夏恬晓丝毫不买账。

“哦对了,里面还有个人叫Y先生是吧。”骆辰光将耷拉到鼻尖的眼镜重新扶正回鼻梁上。

她的那些肢体动作,在心理学上讲,都是在说谎的表现。

那么接下来就该轮到他推波助澜了,“他可是交代过,刘正芳的死跟你脱不了关系。”

没有明文规定,审讯必须说实话。既然嫌疑人能说谎,那么同样的,他也可以,毕竟他不是公职人员。

虽然他说的只是个猜想。

夏恬晓惊讶看向他,龚秀绣嗓音明显提高一个度,“什么?他说什么了?”

没时间再追究他,时间紧迫,“我再问一遍,是不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为什么你所有的欠条都改成了她的名字?她为什么帮你把这些帐背在自己身上。”

龚秀绣后背湿了一大片,额角渗出些许冷汗。

豆大的汗珠沿着脸颊滴到地上,默默在心里算了算自己身上背的刑。

现在认。

现在认也许还能判轻点,她早就查过的,诈骗罪加重情形没有拉人入伙这一项,认也无所谓。

但如果,Y全都交代了,难保不会把事情都推到她头上。

那件事,不能认,一定不能认。

可Y呢?

他们为什么非要逼自己承认是她拉的?是已经掌握了什么证据,还是...

她咬紧牙关,“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做正经生意的,我们虽然都在明光市,但已经很久没联系。”

夏恬晓有点烦了,一切又重新回到原点。

骆辰光却不这么觉得,他把眼镜摘下放到桌上,声音轻轻的:“该从哪讲起呢,就从你拉着刘正芳到明光市去的时候吧。”

“你骗她说,给她介绍个有钱人,然而这个人就是Y。你与她从小就认识,知道她对感情和金钱的追求,所以,选择从这两项入手。”

“一开始,她并不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对你们言听计从。而你们,也确实给了她回报。但渐渐的,她开始意识到不对劲。”

“于是,你对她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洗脑,又或者,跟当时她替你还贷款公司的钱款一样,用一些话术去骗她。”

从他人口中得知,刘正芳这个人,显然不太聪明,还比较单纯,一点都不像那个年纪的人。

“但我想,如果是我,我会认为活人没有死人容易控制,你觉得呢?”骆辰光抬起头,盯着她。

视线交汇的那一刹那,她把头低了下去。

“我再问一遍,是不是你拉她入伙,你所谓的正经生意,是不是诈骗。”夏恬晓见缝插针,这次,她没有再回应。

“于是,你动了歪心思,你想把自己诈骗所欠的钱,干脆都挪到她身上。与Y密谋,通过保姆,非法拘禁她女儿孙乐乐,对她进行施压。用女儿的人身安全逼迫她,威胁她,然后,你把她杀了。”

“我没有杀她!不是我杀的!她是自尽的!”她吼出这句话,情绪徘徊在失控边缘。

骆辰光的嗓音也越加洪亮,“是你杀的,Y先生全都交代了,他说是你杀的。”

“不是我!她是畏罪服毒!怎么可能是我杀的!”

夏恬晓敲敲桌子,“警方从来都没透露过,刘正芳的死因。既然你们两个很久没联系,你怎么知道她服毒?我再问一遍,钱是哪来的,你在做什么生意。”

她瘫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盯着审讯室的白色灯光,心底的防线在这一刻彻底瓦解。

没用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夏恬晓手机响动,是柳叶发来的,她打开信息看了一眼。

亮着屏幕朝龚秀绣挥挥,“我的同事已经查明,给你转账的不明账户,曾经也是刘正芳给孙乐乐在寄宿学校的老师打钱的账户。以及你于刘正芳死亡当天,购入过明光市的豪宅,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事情到这一步,她认与不认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除去这些,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证据。单看每一项,都不足以表明什么,但拼凑在一起,便是铁证。

就算能从这里走出去,恐怕她也没有办法再动用那笔钱了。

“那些钱,确实是诈骗所得。”龚秀绣浑身颤抖着,“但,人的死跟我没关系,我不认。”

“啧。”夏恬晓咂声嘴,龚秀绣确实不是什么善茬。

他们已经在这里坐了几个小时,但她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关于刘正芳的问题,而是捡着最轻的回应。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你自己算算吧。”

没有再问下去的必要。

恐怕这些诈骗犯在作案之前,早就已经熟读法律条款,该认的,不该认的,他们比谁都清楚。

而法律最难论证的,正如骆辰光之前所说,是因果关系。

即便猜测到刘正芳的死,跟龚秀绣托不了干系,但只要她不认罪,他们也拿她没有什么办法。

最终只能以购买豪宅和银行卡上的余款数额定诈骗罪。

不过,骆辰光这些猜想,是从什么时候有的?今天之前,他从来都没提过。

事实到底是不是如此?看龚秀绣的反应,起码有一部分是真的。至于具体是哪部分,无从得知。

为什么恰好是刘正芳死亡当天购入豪宅?世上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吗。

但巧合不能作为任何证据,剩下的就交给当地机关处理吧,这一趟也算有所收获。

只是可惜,死无对证。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命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难道真的只能止步于此?

就算嫌疑人口中的措辞漏洞百出,就算真相就在眼前。

夏恬晓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力感。

而面前的龚秀绣,休息片刻后又恢复到那副淡定自若的样子。

笑着开口:“警官,诈骗罪我认,你们判刑就是。但我没做过的事情,你们非要污蔑我,我也是有权请律师维护我的。”

审讯室寂静到只能听见呼吸声,骆辰光的脸色也随着她说话变得难看。

律师,又是律师。

为什么要为这些不断试探法律底线,明明有罪却抵死不从的人辩护?

听到就恶心。

他忍住干呕的生理反应,“你别跟我说没用的东西,就算不追究,你诈骗的罪刑已成定局,至于你说的那些,随便去告。”

“算了。”夏恬晓神色凝重,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回明光市。

审讯室的门突然被打开,是龚秀绣的手机收到了两条匿名短信,定位不到发信的手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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