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作案手法是离不开自己的惯习的,比如一个不爱运动的人,ta就不太可能会肉搏去杀害一个人,比如一个有洁癖的人,ta留下的犯罪现场就不太可能一片狼藉,诸如此类的小细节很重要。”
“在观察王珮瑜房间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奇特的地方?”
栗警官思考了好一会儿,脱口而出:“有很多的护手霜和手膜!”
白警官欣慰地笑了笑:“没错,初见王珮瑜就发现她是格外爱护她那双手的,戒指、一次性手套、护手霜、手膜,都说明她非常关注她的双手,这样一个姑娘,怎么会用泼浓硫酸的方式来伤人呢?要知道,浓硫酸密度大、质地粘稠,泼起来可不像是泼水那样简单。一个爱护自己双手的女孩儿,是不会冒着这个风险去伤人的。她伤人的方式,更隐秘、更机智一些,比如我们刚刚推理出来的那个送出去的香薰蜡烛。”
栗警官撇撇嘴,似乎在质疑这种推理的可靠性。于是,白警官继续解释道:
“当然,更为可靠的证据来自时间线。你刚刚的陈述有一部分是对的,师歌确确实实在1:42和1:47两个时间点返回了房间,确凿的依据是师歌的两次刷卡记录以及野猪头头套上的头发。所以我们需要依据师歌来推演其他人。师歌的时间线能够说明什么呢?第一,1:40-1:42,师歌是从南到北移动的,刷脸返回1401。第二,1:43-1:45,师歌从北到南移动的,而且具有敲门动作,敲门未果之后,1:45-1:47从南到北返回自己房间,刷脸返回1401。你刚刚说无法排除王珮瑜1:40是不是真的刷脸进入学习室,假设她不是真的进入学习室,1:40左右出发二次重返1404洛丽塔的房间,怎么会没有迎面遇见师歌呢?所以,王珮瑜的的确确1:40的时候就坐在学习室了,一直呆到1:51。她没有作案的时间。这也是为什么我刚刚在搜查她房间的时候,没有问太多问题,因为她虽然具备动机,可能也具备手法,但是,这一次,她真的不具备操作时间。”
“这样的话,关于乔思维,我觉得就无需赘述了,毕竟,同样的道理也可以排除他。假设,乔思维是凶手,他需要1:45出现在洛丽塔的房间,毕竟这是女生公寓,虽然不限制男宾进入,但作为一个男生,蓄谋杀人的男生,遵循常理,他总不能在走廊里乱晃,那样就太过显眼了,因此,按照我刚刚说的,跳进去思考,他在作案之前应当在某个地方。可能是学习室,也可能是健身房。对吧?”
栗警官点点头,表示认可。
“无论是从学习室出发、亦或是从健身房出发,他都需要走4分钟左右才能走到1404,也就是1:40-1:44必然在移动中。如果他是从公寓南侧的健身房出发的话,那么1:43-1:45这个时间段他已经出现在公寓西侧了,这个时候会......”
“撞上迎面来的师歌!而且,是戴着猪头的师歌!”
“没错,他们一定会互相认出来,假定乔思维从公寓北侧的学习室出发,学习室的登记系统中却又并没有他的信息。这么来看,乔思维根本不可能在1:45出现在洛丽塔房间。”白警官叹了口气。
“那乔思维真的是清白的?他什么都没做?他对洛丽塔怀恨在心,却什么都没做?”栗警官对此表示怀疑。
此时,白警官将自己的手机拿给栗警官看,原来之前白警官收到的两条短信“假遗书是我塞进洛丽塔房间的”、“但我真的没杀她”,落款是乔思维。
“不能说什么都没做,我们第一次见到乔思维的时候,提到了遗书,乔思维当时非常震惊,第二次见到乔思维的时候,有个细节让我更加怀疑。我当时问他,假遗书被谁拿走了,他支支吾吾,我告诉他假遗书在洛丽塔房间,他的第一反应是不正常的。”白警官耐心解释道。
“你还记得冯千里的反应么,当我们告知冯千里有这么一封遗书的时候,他很惊讶,他根本不知道假遗书在现场,所以确凿无辜的人,第一反应会是‘为什么这封假的遗书会出现在洛丽塔房间’,而不是‘为什么洛丽塔没有处理掉’。你再仔细回忆一下,我当时只告诉了乔思维案发现场有遗书,他却问为什么没有被撕掉或者扔掉,他怎么知道假遗书是完整的?这暗示着,他知道洛丽塔会收到一封完整的假遗书。他凭什么知道呢?”
“另外,你还记得那封所谓的遗书上指纹遭到破坏么?因为有微量无水碳酸镁,人的指纹之所以能够留下主要是油脂,而碳酸镁是弱碱性的,因此我怀疑是故意被人涂抹上去的。而无水碳酸镁会出现在什么地方呢?”白警官启发道。
栗警官突然想起来健身房杠铃上薄薄的一层白色粉末。白警官微笑着点点头。
像乔思维这样软弱的人,可能对生日聚会上顺走的“遗书”动了手脚,下午13:30之前偷偷塞到了洛丽塔房间,毕竟字迹是洛丽塔的,拿来膈应一下洛丽塔,这上面既没有乔思维的名字,也没有乔思维的指纹。他万万没想到,差点“弄假成真”,误导了调查。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遗书上只有洛丽塔的指纹。
“那这样,我们就没有嫌疑人了,难不成大家都是清白的?”栗警官细细数了一下,似乎排除了所有人。
“不对,还有一个人,ta的证据不够支撑ta的说法,栗警官,你先走吧,我想单独找这个人聊一下。”白警官的脸在浑黄的灯光下看不清是什么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