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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舔狗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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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玛与乔治两人带着天界战马,乘着船,绕过上次进来的城门,出了城。

他们在大路上骑着马,沿着通往城外丘陵的小路,走了整整一小时,进入山地中,身后蔓延数里的沙林城,变成碧蓝海岸上的一尊沙堡。

一烧焦五层楼高的枯树映入两人眼中。

乔治说:“要到了。”

姬玛从乔治身后伸出头,看了看,问:“你确定没有走错路?”

“她说是在烧焦的枯树下。”乔治低下头,看一眼地图,“地图上没错,我们去看看吧。”

枯树下,驻扎着一支小型军队,十几个帐篷围绕在枯树下,旗帜在飘舞,旁边系着三十多匹马。身穿长摆锁子甲的士兵们,在营地里谈天说地。

两人骑着马,靠近时,一位哨兵拿着长矛,走近喊道:

“什么人?这里是军营,闲人未进。”

“我们是受莉丝小姐邀来参加冒险的。”姬玛回道,“请问,你们见到一群冒险者吗?”

“请进,小姐说会有一位巴托骑士过来。”

他们穿过营地,发现这只小军队配备齐全。猎人们的猎犬在汪汪大叫,弓箭手们正在为自己的弓上弦,仆人们走来走去。

“乔治,确定是要体验冒险,而不是围剿?”姬玛问。

“应该是。”

“她什么来历,肯定出身不凡。”

“不知道。”

出了营地后。他们看到前面长满青草的树荫下两男一女正在聊天,一些仆人们与骡子在山丘下闲着没事。

两人走近点,姬玛发现,与其说是聊天,不如说是演讲。

一位红头发的年轻人在滔滔不绝吹着牛,他身体壮得像是直立行走的公牛。穿着大号的胸甲,胸甲看起来饱经战斗,充满凹痕与划痕。

他说话的声音之响亮。即使姬玛刚出喧闹的营地,也能听到他的吹牛声。

“...哥布林非常狡猾,但身体弱。上次我在北境猎杀巨人时,睡觉的时候我们的队伍被地精偷袭,他们居然埋伏在雪下,我用一柄匕首捅死十二个地精,把我们可怜的向导救了下来。但我不敢轻视地精,事实上,这些小东西很有危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知道这胸甲上的凹陷是怎么来的吗?”

红发青年说着,双手在胸甲上一处凹陷比划着。

一位放荡不羁的诗人倚在树身旁。他身材纤瘦,手拿鲁特琴有着令少女羡慕的雪白肌肤,他嘴一瞥说:

“看来是——”

没等诗人说完,或者说红发青年根本不给任何人回答机会,他就打断道:

“是一只会飞的哥布林,那小东西一头撞上我的胸膛,还想用刀子捅我的腰。”

有着漂亮蓝眼睛的莉丝小姐,正捧着脸听着,她好奇的睁大眼睛,问:“新品种?长翅膀的哥布林?”

“是被巨人扔出的哥布林。”红发青年笑道,“巨人把哥布林当投石弹用,那些小怪物们,手拿小刀,戴着自制的小翅膀,挥舞手臂,在空中改变方向,砸向我们。巨人们在山崖上向我们小队投了整整一个部落的地精,但我早已预料到,顺着石壁向上爬,爬到他们高头,把一颗大石头推下去,砸蹋了山崖,巨人们与地精全都掉了下去....”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莉丝说,“你的冒险真精彩。”

“噢,都快赶上童话故——”

红发青年继续打断道:“其实霜巨人不是最危险,在北地比巨人更可怕的是霜狼,还有从地底下爬出来的黑暗精灵,他们。”

诗人翻翻白眼,仰头看着天,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

姬玛与乔治下马,正徒步走上小丘,姬玛抱着剑,悄悄问:“乔治,他说得是实话吗?”

“全是撒谎。”

这时诗人看到正上坡的两人,立即站好,感激般对两人挥挥手:

“英勇无畏的巴托骑士终于赶来了,谢天谢地,我的耳朵都快塞满了牛皮。”

正聆听故事的莉丝,立即转过头,栗色长发随之在纤腰后摇晃。见到银甲闪闪的乔治,莉丝的蓝眼睛亮着光,她从椅子上起身,小步快走,顺滑头发上的宝石闪闪发光。

她走到乔治身旁,微笑着说:“你终于到了,让我介绍下,这是来自巴托的旅行骑士。是我见过最英勇最无畏的骑士,他叫乔治。”

“愿女神保佑,你们好。”乔治说。

诗人视线上下仔细打量了两人,说:

“噢,您就是莉丝小姐口中的地下水道狗头人杀手?自我介绍下,我是来自深水城的一位小贵族,因莉丝小姐的美貌,而暂留在这里,叫我迪沙就好了。”

红发青年牛皮被打断,又看到莉丝如此热情,顿时嫉妒起来,他说:“我叫斯壮。”

他说罢,走向乔治,粗厚眉毛下的大眼睛,仔细盯着乔治,说:“你就是那能一脚把半人高的狗头人踹到墙上的骑士?”

没等乔治回答,红发的斯壮就撇过头,对莉丝说:

“根据我经验来看,他会拖我们的后腿,他根本没有冒险经验,本来带个连鲁特琴都弹不好的诗人已经够难的了。”

诗人迪沙手一弹,发出不悦的音调。

莉丝则对乔治温柔一笑,柔声说道:“我相信他,和他聊天感觉很有安全感。”

这是在拱火呀,看来都不用我出手。

姬玛的手自然地垂下来,放弃了撩拨。

果然,红发的斯壮鼻子哼一声,说:

“是刚出门的新手吧,以为冒险是出来郊游的吗?还带了个暖床的小女孩。”

姬玛的小脸立刻黑下来,说:“我是侍从。”

“侍从的活,小女孩能干?”红发斯壮轻蔑一笑,“你们把冒险想得太简单,带一匹披甲战马,穿一声全身甲,还带着一柄双手巨剑。骑士,这不是打仗,你可是要到狭小的哥布林洞穴战斗,我教你要带什么武器,好好看,好好学。”

红发斯壮说着,一拍手臂上的小盾,再一拍腰间两把短剑,“这种武器才最适合在狭小洞穴战斗,我建议你们,还是呆在这里,和士兵们在一起,等着我们回来。”

“我的大人可是身经百战,巨剑用得多了,所谓狭小地形不可用巨剑,纯粹使用者太弱。”姬玛气呼呼地抱着剑,小手在巨剑剑柄前一拍,“敌人贴近,可一手抓剑的下部分当短矛用,或者用肩膀上的配重球砸碎颅骨。”

恰好,她也是用剑的大师。

莉丝点点头说:“有道理。”

“她个小屁孩懂什么?”

老子用双手剑砍人时,你妈还在吸.奶呢。

“我不是和你说话,你插什么话?注意礼貌,乔治你平时都那么沉默吗?”

诗人说:“腼腆的骑士,多烂漫的题材。”

下人?你死定了。

姬玛深吸口气。

“可怜的乔治因杀戮过多被诅咒了,他一天只能说140个字。”莉丝的蓝眼睛闪着同情的光芒,“但他愿意用140个字和我聊天。”

刹那间,红发斯壮胸口中的粉色气旋,一下就从橘子大小,长到两个苹果大。

乔治点头,指着自己说:“我侍从,了解我,她代答。”

“真好玩,算了,以我冒险经验多个拖后腿的也能照顾得过来,至少他还能挡刀。”

红发斯壮自觉已占了上风,见好就收,免得给心上人留下不好印象。

姬玛瞧了眼乔治,见他一脸淡然,根本不为所动。

真是佛系。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只要乔治一直这么佛系下去,自己没好戏看,不能一出血汗钱被糟蹋的恶气,更不能看斯壮这吹牛大王出丑。

暖床的?你全家女性都是暖床的,不知好歹,魔门弄剑。

“好了,好了,我们开始冒险吧。”

莉丝微笑道,刚才的争吵一点没影响到她。姬玛能确定,莉丝变得更高兴,她刚才眼睛一直在发亮。

“下次要准时点,新手。”红发斯壮拍了拍乔治的肩甲,“新手没关系,态度一定要好,知道吗?说好中午十二点,就要提前来。等下我说什么,你就听好了”

“没迟到。”乔治说。

话音刚落,远处的沙林城传来悠长的钟声。

“一、二、三...十二,哈,咱们的骑士铁罐头特别准时。”诗人迪沙弹出一阵悦耳又简单的音乐。

红发斯壮瞥了诗人一眼,没说话。

这次的冒险主办方,莉丝说:

“好了各位,很高兴你们能抽出时间,陪我玩冒险游戏。”说到这,莉丝眼睛闪着得意的光芒。

“最近沙林城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彩虹节,我家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宴会。我妈妈告诉我,我可以叫几位好朋友一起参加,我想,能在冒险中,给我一个快乐经历的朋友,一定是好朋友,即使才认识几天。”

切,不就是暗示三只舔狗要加大力度吗?您也配?

姬玛一踢小石子。

“至于是什么宴会,保密。”莉丝眼睛含着笑,指着红发斯壮说:“斯壮,你千万不能说。”

“是~。”

诗人迪沙叹口气:“诗歌中,青梅竹马总是不能在一起”

所谓青梅不敌天降,可千万别看上死处男,你会守一辈子活寡的。

姬玛更不高兴了,她盯着莉丝美丽的脸庞,还有那优美的腰部曲线。

要是姬玛说,比后宫被毁,自个只能当仇人奴隶更糟的情况是:跟着死处男,看他一路桃花运。

“大家准备一下,准备出发了。”

“大人,我这个后勤人员就呆在营地等你们哈。”

乔治点点头。

“对了,小妹妹你也一起吧。”

正要离开的姬玛,奇怪地指着自己鼻子。

莉丝点点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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