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伊芙总能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地貌与景象。那些从未见过的动物与植物,那些由不知名矿物所生长出来的覆着五彩苔被的圆环状矿山,还有春雷之下那蕴藏元素之能的斑斓云朵……对于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土著来说,这些事物都是见怪不怪的,它们会出现,会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但对于伊芙来说,却是震撼人心。她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地球在宇宙中有多么渺小时的震撼,而此刻,那曾经偶有一瞬的感悟却又再从心中显现,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她喜欢春秋季的某些天气。春季与秋季的景色虽不同,但气候的相似却又能让人感受到同样的好心情,她喜欢下过雨的多云的晴天,空气湿润且干净,时间最好是太阳刚升起或者将要落下却未至夕阳的时候,温度只有十几摄氏度,穿一件厚外套就不会太冷,走在户外时,风吹拂在身上就如同浸在夏季冷冽而清澈的山泉之中,仿佛只有在这样天气里,自然才能与城市中的人达成暂时的和解,给予钢铁森林以自然的生气。
在摩可拓,气候正值春季,空气新鲜且湿润,伊芙因此而心情舒畅。虽说旅途中伙食不好,且越向南行融化的道路也越是泥泞,但这些只是小问题,她甚至不讨厌这样的旅行,或许唯一能影响到她心情的,便是在她心底深处无孔不入的思乡之情了。作为一个独自一人生活惯了的人,这种心情是极为难得的。原本的伊芙在远离家乡的城市找了份工作,以摆脱自己的父母,即便是离乡十几二十年,他也依旧没有思念过家乡和父母,他的母亲十分反对他的行径,甚至曾几度哭着骂他冷血,说白养育了他这么多年——有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的一生循规蹈矩,没有做过坏事,却也从来不会主动关心别人。比起别人,他似乎只爱自己,可久而久之,他也开始厌恶起这样的自己,于是到了最后,也便无甚可爱了。他隐居于市井之中,却混迹于人群,他在城市中工作,却又对所看到的一切漠不关心。对于心中那份莫名存在的思乡之情,伊芙是有种苍凉之感的,就好像自己并非在新世界得到了重生,而是像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像是参加了一场盛大宴会,带着满足过后的意兴阑珊,最终遁入黑暗的街巷。她举目四望,却茫然不知家在何处,家是那样的遥远,那距离或不能以光年计算,甚至是超越了宇宙的距离,她与曾经的那个世界永别了。她有时会想起自己的房间,想起那些在书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书,那些阳台上定期浇水长得很好的植物,厨房中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弄到手的各种调味料,那些心仪已久且忍痛下了单的电子设备……这些都是一个人热爱过生活的证明,也是一个人长期孤独生活的写照。新的美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替代旧有的经营,就如同痛失旧爱与初遇新欢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奇异的纠结之感令她感到十分难过。
伊芙也因此感到迷惑,她在这个世界是否也同样带不走任何属于自己的心灵财富,而只是一个过客?可再想,命运给予的总比失去的多——碌碌无为且望不到尽头的过去换一个奇迹的开始,很显然这并不是件赔本买卖,想到这里她也就安心了。
那天,猎人戈鲁西多又用他神乎其技的箭术射下了几只羽毛鲜亮的禽类,便问伊芙要怎么吃。
对于这个听说是大有来头的少女,红鹰堡的勇士们其实并未表现得如他们的顶头上司博文罗斯那样处处谨慎,而相处得久了,一些有子女的护卫们更是十分大胆地表现出类似长辈对子女般的关爱,其中戈鲁西多就算一个,他看得出伊芙这几日仍在因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便以玩笑的口吻来向她征询意见,为的是让她安心,而伊芙听到戈鲁西多这样说之后,也确实一改之前的闷闷不乐,且表示这次一定要亲自动手。
猎人戈鲁西多对伊芙的要求感到十分意外,他向博文罗斯表达出询问的眼神,而博文罗斯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也就是在这一天,仿佛太阳冲破了黎明,伊芙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
车队在一处河滩碎石地处扎了营,这天天气晴朗,正午时分的太阳甚至有些烤人,于是护卫们便以两米多高的树杈作为顶点,用防水的篷布斜斜地拉起一顶灰色的大帐篷。两个由碎石和淤泥堆砌而成的吊式烤炉很快就被搭建起来了,护卫们取了河水,架在篝火上烧开,他们将热水浇在几只飞禽的毛皮上并趁热拔去羽毛,动作十分麻利,几只飞禽的皮是灰白的,剖开腹部其肌肉呈现红褐色,能看到其皮下有着一层厚厚的亮黄色脂肪。他们将烧得差不多的篝火残渣倒进了两个烤炉中以烘干其中的水分,溅起的火星与炭灰随着凉爽的春风卷向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伊芙卸下了帽子与围脖,在营地附近转来转去,有时好奇地看着戈鲁西多挑拣着能作为箭羽的斑驳羽毛,有时去看那几头卸了挽具在河边饮水的高原马,一名身材微胖的护卫见她的马尾发在风中乱舞,便招呼她过去并给她重新梳了头,这个中年人名叫波勒,家中有三个女儿,他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十分熟练地给她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不禁让众人乐得够呛,但大家笑并不是因为波勒扎麻花辫的手艺,而是因为伊芙那窘迫的表情。的确,光从这位大人平时的眼神和举动来看,她绝不可能是表里如一的十几岁年纪,毕竟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气质是不可能装出来的,他们之前就这么想——可从波勒给她梳头发开始,那种稳重、从容且略带忧郁的气质便在一瞬之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无措与害羞的模样,令众人大感惊奇。
少女的脸蛋微红,没有了以往给人的那种疏离感,就仿佛是原本遨游天外的灵魂终于回了躯壳,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生气。
博文罗斯看着不远处肩头搭着麻花辫的黑发少女,心中砰砰直跳。伊芙的美貌是能驾驭任何发型的,就算是梳着一头麻花辫,她也仍旧像个出尘的仙女一般,没有一处不完美。
而伊芙自己却是另一种感受。
性别是一个敏感话题。人无法决定自己出生时的性别,可性别却能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逻辑与思维倾向,这种影响无疑是伴随终生且难以动摇的。也正因为生理上的差异,两者之间终究是无法感受也无法完全理解彼此,只能以现象猜本质。伊芙能够表现得像一个女孩子,甚至能够装得很像,但她却不能像一个真正表里如一的女性一样去思考去生活,以前不能,以后估计也不大可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或许最大的苦恼就在于此——此人以前并不会产生这样的性别焦虑,可现在却不得不去考虑。但另一方面,以男人的天性来说,她有时又会想,等去了克利金,一定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身体,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在大多数时间,伊芙都在刻意忽略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差异,体现在众人眼中的,便是她沉静寡言、少动好静的性子了。而当波勒给她梳辫子的时候,她才有几分钟避无可避地回想起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的现实。她因此而一时惊慌失措起来。
但相比女人心的男人,似乎男人心的女人的焦虑会更少一些,这和当代的社会审美趋势有关,和平年代的人们更偏爱女性之美,而战争年代可能相反,不同的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择偶观,而随着择偶权重的改变,性别优势也在发生微妙的转变。在人们的印象中,女扮男装总比男扮女装更好接受(可能与道德价值与慕强心理有关),但现在,喜欢穿女装的男孩子却越来越多了(需要留意的一点是,他们有很多并非是跨性别者),虽然在主流媒体中还颇具争议,但无疑也从亚文化圈逐渐走向了大众文化,这或许是与社会对偏主流文化日益提升的包容性与审美表同的正反馈效应有关……
不好意思,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来说伊芙吧。
总之,伊芙对于自己如今是个漂亮小姑娘这件事其实并不反感,尤其是当她无意间朝着平静的河面上瞧了一眼之后——她看着那水中倒影时,甚至还有点美滋滋的,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当护卫们将食材处理妥当之后,便是伊芙登场的时候了。其实她对自己的野炊技能并没有抱多大的自信,但她对博文罗斯那顿烤鹿肉又实在是耿耿于怀,以至于此时反倒能够放开手脚去做,不用担心会做出比那顿更加难以下咽的东西。
禽肉的外皮上满是黑芝麻大小的毛孔,看得伊芙直起鸡皮疙瘩,她指着那些还残留着少量羽发的毛囊,又让护卫们细细地清理了一番,这才算满意。飞禽很大,有一般公鸡的两三倍的体积,但还是比火鸡小,如果将其中一只去头去爪再从中竖劈成两半,这一半便刚好能挂进吊炉中。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不会做,只不过现在手里没家伙事儿啊,行军的时候什么野味都能遇到,有些猎物的肉还十分难熟,但我们有一种带锁扣的铁锅,将肉和米一起放进去煮,再放点盐巴和黑旗塔松的小松果调味,一会儿就能煮得软烂,很神奇吧?”马车夫希兹乔对伊芙说。
“神奇什么?那不就是高压锅吗?”博文罗斯一边用匕首在禽兽上戳孔,一边望向这边。
“松果也能调味?”伊芙好奇地问。
“当然喽,那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香料。”
“你现在有吗?”
“您稍等。”车夫希兹乔咧嘴笑了笑,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也翘了起来,他跑到马车上,拿出一个小麻布口袋来,摊开到伊芙面前,露出其中一颗颗葡萄粒大小的松果,松果圆溜溜的,呈黑紫色,伊芙拿出一颗,从干燥蓬松的松果上掰下一粒小巧的种子,放在嘴里咬成两半,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
黑旗松果的口感像桂树皮,但味道伊芙是熟悉的,那是一种类似黑胡椒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相似,黑胡椒味是种子外皮的味道,其内部包裹的干瘪松子似乎又有另一种有些熟悉的味道,但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太好了。”伊芙笑逐颜开,“那就用这个吧。”
众人看着少女的笑,就好像是瞧见了蛇发女妖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甚至惊讶得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她拿着松果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却被博文罗斯拦了下来。
“这个您打算怎么做?”他问。
“碾成粉末?”伊芙看了眼身旁的禽兽。
于是,博文罗斯就在河边找了几块能够当做臼来使用的凹面石板,不厌其烦地从口袋中挑出二十多颗小松果舂成细细的粉末。
她又指挥护卫们将舂好的粉末与淡黄色的盐巴一比一地混合均匀,在篝火上烤制片刻,使之变得干燥出味,然后将其涂抹在开了孔的禽肉外皮之上静置一段时间,等禽肉外表干燥并不再有水分析出之后,再放入预热过的烤炉之中加盖焖烤。
烤炉的火很旺,不消片刻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伊芙透过吊炉预留出来的孔洞看了几眼,等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揭开盖子将禽肉提出烤炉,而这时众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禽肉那金黄与深褐色交叠的外表皮。
护卫们在河滩的一处有树荫的阴凉地上搭起一个小木桌,而伊芙就坐在这里,享用着已经去了骨头并切成小块的带皮禽腿肉。伊芙还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禽肉的外皮焦香带脆,而腿肉则鲜嫩多汁,那口感吃起来不像禽肉,更像是满含肌红蛋白的半熟牛排,配合着小松果与盐巴的增香去腥效果,这味道真是令人惊喜。
“有酒吗?”吃了两口之后,伊芙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问一旁的博文罗斯。
“当然有。”博文罗斯跑去车夫希兹乔那里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见希兹乔十分高兴地去了挂斗那边,将一个撬掉盖子的板条箱搬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玻璃酒瓶。
“告诉他们别喝太多。”博文罗斯叮嘱了一句,从箱中拿出一个和其他瓶子不太一样的细长酒瓶,然后向着伊芙这边走来。
希兹乔看着博文罗斯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博文罗斯取了一个玻璃杯,将深红色的酒液倒进了杯中,放在伊芙面前,自己则是隔着一个桌角在她身旁坐下。
“这是什么酒?”伊芙举起杯子,看着那如同血液一般的液体,将鼻子凑近闻闻,能闻到一股果香与酒精混合的气味。
“一种南方产的浆果酒,您尝尝。”伊芙没有喝过这种酒,博文罗斯倒不觉得奇怪,毕竟这种酒产量很少,不是什么主流的产品,如果不是曾经的校友还想着他,他也不会弄到这样新奇的玩意儿。
伊芙浅酌了一口,咂了咂嘴。这酒似乎度数不低,大概能有二三十度,甜度类似半甜的白葡萄酒,只能隐约喝出甜味,但果香味浓郁,是类似草莓与覆盆子混合的味道,有一定的酸度,酒液之中混合着少量的气泡,喝起来比较爽口,竟然有点像调制酒。
伊芙见博文罗斯一直在看自己,就提议道:“你也一起吧。”
“什么?”
“一起吃。”伊芙说:“我自己坐在这也有点不自在,而你老是围着我转,不如你再拿一套餐具和酒杯过来,陪我在这边吃。”
“好,没问题。”博文罗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