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穿白色长袍的男人,叫南宫荧,是江湖中南宫家的主人。今年,他三十岁,比我大十年。十年的距离,不是来自岁月,而是来自十年的记忆与思念。那便如刻在他眼角的睿智的尾纹,是我无法用手抚平的。
我们相识是在三年前的太白山。
大风雪中,我彻底迷了路。祸不单行,在筋疲力尽之时,我遇上了太白飞盗——太白山上称霸横行的山贼团体,在赏金猎人任飞天列出的十大追捕名单上就有他们。我望着他们狰狞的脸,没有惊慌,只有厌恶。我面无表情地拔出剑,冷冷地盯着他们的眼睛。他们反倒有些胆怯起来——世上的豺狼都一样,欺善怕恶。我心中暗自好笑,其实我只是不想等死而已,但是以我现在的状态,就算他们不动手,时间一长我就会不支倒地。
他们拿起武器冲了过来,阳光在刀剑与大雪中来回反射,令我不禁有些目眩。我肆意地舞着剑,只攻不守。起初,他们还以为我是故弄玄虚,不敢轻易进攻。然而很快,他们就看出我的真实情况——毕竟是太白飞盗。
很快,我身上有了第一道血痕,然后第二道、第三道……温热的血溅在雪地上,绽开成一朵朵艳丽的蔷薇。忽然,一道白影出现,快如鬼魅,轻如羽毛。我只看见白影与剑光在太白飞盗间穿来插去——我甚至无法看清他的样子。
又过了一阵子,已经到极限了吧,我身子猛地一软,然后,一只手臂托住了我。我依在他的肩膀上,终于看到了他的脸:他似乎快到已立之龄,神情严肃,眼睛深邃而乌黑,眼角有几道皱纹,刻着沧桑的痕迹。
他就这样一手托着我,一手握剑对敌,始终没有看过我一眼。“英雄救美”的江湖传奇听了很多,现在才知道现实并没有故事中那么美。那是一次让人想起便觉得厌恶的经历,眼前是大片大片的红色,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太白飞盗刺耳的嚎叫……一个大夫,最不怕的是死亡,最难忍受的,也是死亡。
我在一片死亡的恐慌中,昏了过去。
醒来时,我已经在太白山山脚旁的一间客栈里。他也在。他总是不苟言笑,神情高傲冷漠,还是没有正眼看过我。可是我知道,他之所以还没有离去,是在等我的伤好了才离开。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只道他是一个性情乖僻的江湖侠客。我倒没有奇怪,在年轻人看来,中年的江湖客都是有点怪僻的,因为他们有我们难以体会的无奈。
他第一次对我笑,是在一个下着小雪的晚上。
那晚,客栈的天井传来悠远的笛声,曲调有点熟悉,但我从未听过的这样的笛曲。曲声呜呜地,如怨如慕,不惊天动地,却隽永恒久。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曲子的名称。
东风破,红尘殁。
我轻轻地走了出去,只见一个素白的人幽雅而孤独地吹着长笛,月光洒在他身上,在雪地上拉出一个长长的影子,形影相吊。笛声幽幽,孤清而辽远,透着寂寞与哀伤,浓得把时间凝住,浓得让人窒息。刹那间,我知道他是个骨子里透着孤傲的人。是的,我知道,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
一曲完毕,余音袅袅。
他没有转身,冷冷道:“看来你的伤已经好了。”语气似乎有点恼怒我的打扰。
我不答,吟道:“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声音很轻,像是喃喃自语,但是他听到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转过身来,微笑道:“原来你也是懂音律之人。”他的眼像一弯新月,眼角的纹变得柔和而近人。然我后来才知当时的我只懂其意,未能领其神。
我还太年轻了。
我微怔,没想过,冷清如他,竟有这样温柔的笑容。
第二天,他早在天亮前便策马离去。他没有留下片言只字,只是为我付请了房租便悄然而去。他虽温柔细心,却始终是个孤傲之人。我有点失落,我竟还不知道他的姓名。我以为,从此天涯海角,我俩再无关系——从来就没有过。
谁又想到,我们又在江南姑苏的烟雨中重逢。此时,我们终于问清了彼此的身份。我叫李梦,家中经营苏杭大镖局,是江南十二家中李家当家的独女;而他是南宫家的主人,原来他的高傲,是从血统里便带着的。
后来,我渐渐时常出入南宫家,抚筝品酿,夜夜笙歌。再后来,便有了这座寒香园。他喜欢赏梅,也曾带点醉意说:“梦,如香雪。”我装作不经意地问:“你喜欢的真的是那朵朵寒梅,还是喜欢爱梅花的某位故人?”他微怔,然后一笑置之,那笑容的苦涩却烙在了我心里。
那晚,千杯不醉的他竟然醉了。从此,我没有再问,那答案却早已了然于心。
指尖飞舞间,思绪已飘万里。
荧忽地拔出腰间的长笛,放在唇边。然而一音未起,筝声已止。他脸上陶醉的表情僵住了,意兴阑珊的表情一闪而过,随即又露出了包容的微笑:“梦,你还是不肯与我合奏一曲啊。”
我调皮一笑:“现在还不是时候,来日方长。”
他无奈地苦笑,轻轻叹道:“来日方长。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来日方长,然而,来日会发生什么事情,天知道呢?”
我心中一紧,却咬咬唇,什么也不说。
“梦呵,你呀,就是太好胜了。”他宠溺地摸摸我的头,然后自顾自地喝着酒。他就是这样,经常说着难懂的话,像看穿了我却从来没有点破。寒风夹着雪,他白色的长衣在风中飘舞。我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感到一阵冰冷。
他不知道,“好胜”是我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