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出名的事,这趟出门还是很让人愉快的,沿途大好春色美不胜收,不同的地方小吃有不同的口味特色,这些在洛阳城是享受不到的。温雅和小蚊子置了新衣,温雅想成为一代女侠,但她并不喜欢短装打扮,她更偏爱华丽的闺服,加上她们买了马车雇了车夫,看上去一点不像闯江湖的女侠,倒像是探亲的富家娇女。
春天就在她们四处寻找大恶人的过程中过去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初夏时她们到了江南,这是同中原完全不同的风景,小桥流水,吴侬软语,温雅认为说话如此柔和的地方是不会出大恶人的,反正是已经灰心丧气了,倒可以安心欣赏风景。
在江南见到的江湖装束的人物不少,其实一路上都有见到,但都没有故事,互不相识没有打招呼的必要,总不能凑上去说:“嗨,江湖人,我们也是闯江湖的,做个朋友吧。”温雅和小蚊子可没有这么厚脸皮。更不能因为人家不注意你就同人打架吧,温雅和小蚊子要出侠名,不出恶名的。所以她们同出洛阳城时一样孤单,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
建在水中的木楼得到温雅的青睐,她往往选择这种建筑的饭店吃饭,坐在窗边听脚下河水潺潺流过。小蚊子颇有语言天赋,不长时间已经可以大致听懂吴语了,只是不会说,主仆二人各有各的乐子,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这天吃午饭时温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人,算是沉闷单调日子里的一点趣味吧。
因为天阴,饭馆里客人很少,只有两桌客人。温雅和小蚊子进饭馆时那桌客人已经在了,面向门的男人抬眼看了她们一眼,温雅和小蚊子一看就是出来游玩的富家主仆,男人收回目光同他对面的朋友继续谈事了。
温雅和小蚊子也瞄了一下这个男人,长相很普通,在人群里一点都不突出,背对门的男人看不见面貌,从衣着看也很平常,这两人没有一处符合她们心中大恶人的特征,她们安心落座,小蚊子用结结巴巴的吴语点菜,她的吴语实在糟糕,伙计听得吃力无比,不过小蚊子有契而不舍的韧劲,一遍遍的重复,温雅气定神闲微笑着,这次闯江湖最有收获的就是吃了,她学会的菜色都够格做大厨了。
背对门的男人似乎说到激动处,扬起手比划,温雅觉得一道红光闪过,那人的左手拇指上戴着一枚硕大无比的红宝石戒指。温雅是最实在的物质女郎,酷爱服装首饰,见到大颗宝石本能地要看仔细饱眼福,她这才发现这人除了拇指外其余的四个手指都没了,像是用利器齐齐切掉的,温雅第一反应是:失去四根手指多不方便啊,切掉时一定很疼的。小蚊子艰难地点好了菜,正在低声练习伙计纠正过的发音,没有同温雅聊天的意思。闲着也是闲着,温雅开始猜测这人闯了什么祸会被切去手指,她同另外一人面对,可以看到另外这人的口型,温家堡的洗衣婆沙婆曾经教过温雅读唇语,温雅才没兴趣看人口型猜意思,不过她不忍扫了沙婆的兴,也就三心二意学了一点,不想在这里用上了。
她先猜了两个字“杀李”,杀字勾起了温雅的好奇,他们是在讨论杀人计划吗?能阻止一宗杀人案也是很有成就的。“报酬丰厚……是不易……一万两……同舟共济……在一条船上……干净……准备……一帆风顺……”温雅乐了,想出名想得魔障了,胡乱猜测,这两个人在谈海上捕鱼,价值万两的鱼一定是个儿最大的鲨鱼了,先前的两个字是“鲨鱼”。
似乎是察觉了温雅的眼光,那两个人住了口结帐,温雅对小蚊子说:“你得看看背对门的那个人的左手,他拇指上戴的红宝石戒指可大了,罕见呢。”
小蚊子没有修养的扭头,那两人匆匆起身离去,背对门的人左手笼在袖里,面色是病态的苍白。温雅没见过水手,不过能在大风大浪中讨生活的人身体一定很棒,看这人病恹恹的样子能做水手吗?小蚊子因为没看见传说中的红宝石而忿忿不甘:“他们不是有钱人,戒指肯定是假的。”
“虽然隔得远,那枚戒指做工很精细,像是真的红宝石。”温雅看人没眼光,对服装首饰的鉴赏绝对不容质疑。她也觉得戴得起硕大红宝石的人穿衣不会这般朴素,“可能因为他们是水手对服装不讲究吧。”
小蚊子也没见过水手,她同温雅有同样的观点,水手的身体一定很好,这人看起来可比正常人瘦弱得多,他会是水手?再说水手是很挣钱的职业吗?
温雅对后一个问题做了答复:“他们是捕鲨鱼的,可赚钱了,价值万金呢。”
小蚊子知道温雅会读唇语,不用问这就是她看的消息,小蚊子咋舌:“鲨鱼这么值钱啊?鲨鱼肉一定很好吃吧?有机会咱们得尝尝,不过太贵了,感觉像是在吃银票。”
温雅同意:“鲨鱼是很凶猛的,捕鲨很困难所以才值钱。”
话题由此转移到鲨鱼肉是什么味道上,一直到她们点的菜上齐也没讨论出答案,最后达成了共识:鲨鱼肉会比她们常吃的鱼类肉鲜美一些,略带着海腥味。
出了饭馆,天依旧灰蒙蒙地阴,那雨也不见落下来。街上行人稀少,饭馆前两个少年正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看见她们出来面露喜色,随即又把目光移至别处,故作轻松的吹着不成调的口哨。温雅和小蚊子可是在洛阳城里玩大的,一看就知道被小偷盯上了。小蚊子叹气:“又要抓小偷,我都抓烦了。”温雅对抓小偷也没兴趣,她心里诅咒着那个该死的大恶人还不出现让她击杀成名,嘴里安慰小蚊子:“抓小偷也是行侠嘛,你忘了咱们从小受的教育是大善是由小善积累的。”她问小蚊子:“你动手还是我动手?”小蚊子给她个白眼,什么大善是由小善积累的?那句话叫“勿以善小而不为。”她闷闷不乐地答:“杀鸡焉用宰牛刀,我来吧。”
那两个少年可不知道这边已经准备好捉他们了,假装嬉闹着欺近小蚊子,刚才小蚊子无意中露出了钱袋的位置。眼看再有两步就要得手了,突然路旁响起一声尖利的口哨,少年低声地骂着飞奔过去,吹口哨的比少年年长些,有二十多岁的样子,样子凶恶,体格魁梧健壮。他急速地对两个少年说了几句话,三个人一齐快速离开了。温雅拉拉小蚊子:“快跟上,那个戴红宝石戒指的有麻烦了。”
难怪瞧不上她们的钱袋了,有了更大的目标。小蚊子不明白:“戴手指上的戒指能轻易摘下来吗?这群贼中有偷窃高手?”
“不是偷,他们要明抢,所以要招集人手。”那枚红宝石戒指一定是那个水手最宝贵的东西,要是被抢了该有多伤心啊,温雅第一次觉得学会唇语很有用处,早知道当初学时更用心些了。
“哇,这么说他们不但是小偷还是劫匪了。”小蚊子来了精神,她们还没有抓住过劫匪呢,抓住劫匪送到官衙,然后官府会送匾额表彰她们,虽说江湖人不愿意同官府扯上关系,可这是好事,把匾额送到温家堡,那几个男人就算不夸她们,至少也不敢再冷嘲热讽了吧。
温雅悄声把小蚊子美好的想象打断:“你别跟得那么明显好不好?咱们也学前面的劫匪说着笑着,就像是赶集回家似的。看你直盯着前面,跟盯着一块香喷喷的五花肉似的。”五花肉是小蚊子的最爱。
小蚊子凝神,她们已经跟到了镇外,两边是茂密的庄稼地,路上只他们这几个人,各怀心事分三拨有距离地走着,天上开始飘落雨丝,江南的雨同这里的口音一样软软绵绵,像张细致温柔的网,不一会儿衣服已经湿淋淋了。温雅和小蚊子捉小偷是很有经验的,懂得在小偷偷到钱物又来不及转移时当场拿住,太早太晚都不行,会被小偷反咬一口不承认的。同理用在抓劫匪上应该也可以,劫匪劫到东西后再抓他们,因为对自己的轻功有信心,温雅和小蚊子同劫匪的距离较远,而劫匪同那个戴红宝石戒指的水手则相当近,现在则更近了,小蚊子低呼:“动手了。”
六个劫匪围住戴红宝石戒指的水手,其中两个还亮出明晃晃的匕首,为首的一个凶恶地说着什么,不外是交出戒指和钱物,小蚊子不懂唇语也能猜出来。温雅这时想到一个问题,她们是出来吃饭,谁会想到吃饭也能碰上这种事,所以她们没有带武器,赤手空拳抓几个劫匪不困难,现在劫匪用刀子威胁那人呢,可不能让那人受了伤了,她温雅的行侠行动要做得完美。小蚊子笑道:“你放心,我有暗器,如果他们真的要对那人捅刀子我就动手了。”她献宝时伸开手,原来是在路边拾的小石子。
温雅正要夸小蚊子聪明,那边已经动手了,但形势同她们想的截然不同,首先发难的是那个水手,他也不过是手起翻转,温雅和小蚊子只看见一道白光闪过,那六个劫匪就歪倒在地上,脖子处的血突突往外冒,倾刻间丧了命。温雅和小蚊子面面相觑,这个水手出手好狠,电光火石般就杀了六个人。水手在一具尸体上抹净短刀上的血,直身看着温雅和小蚊子,温雅和小蚊子觉得脖子上凉风扫过,不觉鸡皮疙瘩起来了。温雅一拽小蚊子:“快逃啊。”转身没命地往镇子方向跑,不忘紧紧拉着小蚊子的手。
雨越下越大,伴随着阵阵风声。雨声风声影响了温雅的听力,她听不见后面追杀者的脚步声,不知道凶手离她们有多远,她只一个念头:快跑,跑到镇上有人的地方就好了,凶手不会在人多的地方杀人吧。可是小镇怎么那么远?跑了这么久还是看不到。
身后的动静大了起来,温雅更加紧了脚步,但动静更大了,她沮丧地想:她们怎么能跑得过马车呢?马车?那个水手徒步的,哪来的马车?温雅还没想明白,就听一个柔和的男声说:“姑娘,前面也在下雨,跑也无用,不如上马车来避一避。”声音里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听在耳里心也就安稳了。
温雅和小蚊子止住步,马车停在她们身边,赶车的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五官端正,脸上挂着温和无害的笑容。他亲切地说:“两位姑娘到哪里去?我要到前面的镇上,可以捎你们一程。”
温雅点头:“我们也到镇上去,谢谢你。”同小蚊子一前一后上了马车。
进了车内,温雅和小蚊子彼此对望一眼,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贴在脸上,脸色苍白,再低头看,漂亮的七彩绣花鞋上全是泥,裙子上也溅满泥点,她们的形象用狼狈都不能形容了,得加上之极二字,是狼狈之极。
“两位姑娘,下着雨出门也不带雨具,着凉了怎么办?是有什么要紧的事要办吗?”青年道,“车内有手巾,擦擦吧。”
小蚊子找出两条干净的手巾递给温雅一条,两人默不作声地擦了脸和头发。小蚊子掀开帘子看看后面对温雅摇摇头,示意那个水手没在后面追来。她想起劫匪死时的样子,心里发呕,强忍着没吐出来。温雅握住她的手,身为江湖儿女,自小听惯了所谓的腥风血雨,却不想杀人场面这么让人恐怖恶心。那个水手杀劫匪虽然狠辣了些,还可以解释为自卫。为什么要杀她们呢?因为她们看见了他杀人怕她们报官所以要灭口?这水手太歹毒了,太滥杀了。看他的出手武功不弱,真的是水手吗?他是谁?
温雅和小蚊子不约而同红了脸,被凶手吓得逃命,温家堡的那几个男人一定会问:“你们的武功是白练的吗?”毕竟是第一次看见杀人,反应不过来是正常的,她们这么安慰自己,还好跑得快,凶手没追上不是吗?不对,温雅和小蚊子互相看了看,这下耳朵都成火烧的了,她们居然……居然忘记使用轻功了,她们像寻常女子一样那样跑,在雨里一步一步地狼狈不堪地逃命。温雅和小蚊子冲对方了然地点点头,耻辱,天大的耻辱,这件事要让它烂在心里,对别人提都不能提,不然还做女侠呢,普通人都不要做了。至于那个缺了四根手指还要在大拇指上戴红宝石戒指臭美的冷血杀人狂,不管是天涯海角,掘地三尺都要把他找出来,要打败他找回今天丢失的面子。苦笑,除了苦笑还能怎么办呢?闯江湖的第一个收获竟然是有了一个仇人。温雅和小蚊子的眼眶都湿了,泪水滴溜溜地打转,江湖之行好艰难,出名好难啊。
马车停住了,男人掀开帘子问:“镇上到了,你们到哪里?我送你们。不过我路不熟,得指路才行。”
小蚊子指点着他去她们住宿的客栈,男子问:“听口音是北方人吧?来这里是投亲还是访友?”
小蚊子答:“纯粹出来玩的,在家听说江南风景很美。听你的口音是本地的吧?”
男子笑道:“我是扬州人,同属江南吧。不是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吗?我是出来长见识的。”他关切地说,“两个女孩出门多不安全啊,应该带个保镖。”
小蚊子顺口道:“没事的,我们……”她本想说以我们的武功谁敢惹啊,但刚经历过逃命事件,这话说不出口,她们的武功还没有真正排上用场过呢。
温雅和小蚊子住的是一间很小的客栈,客栈很干净,酒菜也精美。温雅留男子喝茶致谢,她和小蚊子换了衣服,收拾妥贴同男子正式见礼。男子姓楚,单名剑,见小蚊子的目光落在他的佩剑上,他主动解释:“我练过一些,不太高明,这剑纯属装饰。”
温雅问:“你这一路碰上什么事没有?”楚剑自她们身后而来,没看到杀人场面,但一定看到劫匪的尸体了。
楚剑犹豫了一下道:“你们不要害怕,就在遇见你们不远的地方发生了杀人案,幸亏你们是往镇子来了。……”他似有所悟,问:“该不是你们奔跑不是为了躲雨,而是看见了杀人?”
小蚊子抢先说:“杀人了?天呐。我们没看见,我们本来准备往前走的,乡村的风景真迷人,可天不作美,我们就折回来了。”两人对凶手又加了一层恨,逼迫小蚊子成了撒谎者。她问:“你看到凶手了吗?”
“我看到你们身后跟着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凶手。我的马车没到他就顺岔路走了。”楚剑有些不信,“那个人穿件素色外衣,看来其貌不扬,能一下子杀死六个人?应该不是他。”
温雅和小蚊子心说就是他,人是不可貌相的。这解开了凶手没再追杀她们的原因,温雅和小蚊子再看楚剑时目光里多了份感激,这是她们的救命恩人呐。
楚剑呷了口茶:“好茶,没想到这么小的客栈会有这般好茶。”
温雅笑:“茶叶是我们自带的。楚公子,你有住处了吗?这个客栈我包下来了,很清静,要不你就住这里吧,咱们以后结伴游玩。”她不能直接告诉楚剑他无意中救了她们的命,只能用行动报答他了。
楚剑有些迟疑:“这合适吗?”
“合适,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楚公子不必太客气。”小蚊子同温雅心有灵犀一点通,热情相邀,“咱们天南地北的能相遇也是有缘,再说人多玩起来热闹。”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楚剑也很爽快,吩咐伙计把他的行李自马车上取下。
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温雅和小蚊子自不堪回首的逃命事件中却意外交到了一位朋友,自她们出洛阳城交到的第一位朋友。楚剑细心体贴,人也健谈,知道许多奇闻轶事,更懂得江南美食。温雅两人跟着他饱了口福也饱了耳福,常常是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日子过得十分快活。
温雅写了封信给父亲,要他查戴红宝石戒指的人的资料,看武功那人是野路子,不讲招数,实用狠辣。温家堡有着江湖上最齐全的数据库,应该能查出这人的来路,到时……看这人杀人如麻的冷血劲儿肯定不是好人,那就把他定为行侠的第一步好了。希望这人有些名气才好,温雅实在不想这么默默无闻下去了,温家的那几个男人一定快把下巴笑掉了。
时间久了温雅发现楚剑并非如他所说练的是三脚猫功夫,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这楚剑功夫不差,而楚剑也明白为什么这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孩敢单身出门了,身手不弱呢。经过一番试探,大家索性畅开心扉,温雅目的很简单,威震江湖一举成名,楚剑没她这么有大志,他只想历练一番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