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看见两个将军都这么说,瞬间欢呼,发出朗朗笑声。
“只怕纪情那炸包现在得气疯了!哈哈哈!!!”
“将军神武!”
流长风摆摆手,“其实太子不是我救的,是这些姑娘救的,她才是我们旋瞑的大恩人!”
全部人看向冷冰心,全体竖立,再次恭敬地向她行了个礼。
“多谢姑娘相助我旋瞑!”
就连流长风和施执兹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整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让他们起来后便不再说话。
既然所有风波都已经过去,几人回到营帐,两位将军同军队的几位上将一起讨论军政要事,冷冰心则是被安排到了一个营帐休息,司空玦想来是无聊了,跑过来找她玩。
见司空玦进来,坐在椅子上,从怀里掏出两颗白色的珠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冷冰心走过去,拿起一颗左右端详,“崽子,你这是哪来的?还挺好看!”
“送你了!”司空玦看着她,一脸坚定道。
“送我啊?”她用手指指了指自己,不可置信道。看他把这两颗小东西里外好几层包着,还缝在了他的里衣深处,怎么看也应该是他挺贵重的东西吧?!
司空玦坚定地点点头。“嗯!这颗我送给你了!”
“你就只有两颗,送给我的话你不心疼吗?”
他使劲摇摇头。
“我弟弟的母亲死了,他说他们那里人死了,孩子要佩戴上他们家乡特产的这颗回梦珠,这样死去的亲人就可以顺利进入轮回,不会成为孤魂野鬼了。如果是外人拿到回梦珠,就可以保平安,心想事成。我弟弟的珠子全被抢走卖掉了,他伤心了好久,但他又出不了宫,所以我才偷偷溜出来帮他找这个珠子,只拿到两颗,本来我打算自己拿一颗的,但是你是我恩人,这颗珠子我就送给你了!可以保平安的。”
“还是算了,你小小年纪的,还是自己留着吧!我是神族,会平安的,我不需要。”冷冰心把珠子放回去,她不是很相信这些传言,而且她也不需要保平安,平不平安她也没什么概念,看这孩子这么珍视这颗珠子,放在我这儿反而浪费了。
司空玦看见她放回桌子上的珠子,迅速拿起,走到她旁边,气哄哄地扯下她腰间的雪月配,自己把这颗珠子穿了进去,完成后,轻轻拍一拍,再把它塞到冷冰心怀里。
“给你了就是给你了!我司空玦一马既出驷马难追,你给我好好戴着!”
看着他气鼓鼓的小脸,她不禁有些好笑,还真是挺可爱的一个小孩。还一马既出驷马难追呢!懂的道理可不少。
既然如此,那就收下吧。
“你难道就是为了这两颗珠子才自己跑出旋瞑的?”冷冰心疑惑道。
“嗯!我弟弟的母亲是青权国的人。”
“你胆子也太大了!知不知道你一个小崽子出去有多危险?!亏你还是太子呢!”冷冰心不忍呵斥道。这孩子该不会是被宠坏了吧!小小年纪就乱跑!
“我会武功,我很厉害的!”他抗议道。
“那你还被抓住?”
“额……那,那只是个意外!”他不敢说话的低下头。看他这样,冷冰心也不好说着什么,真想不到,他和他弟弟感情这么深,这种险都敢乱冒!
“算了,反正现在也安全了,以后这种事情不能再发生了,亏你还是太子呢!这种小事交给属下就好了!”
司空玦还是低头不说话。
唉,这孩子……
“放心吧!你这颗珠子我一定帮你好好保管它,当时,如果你现在后悔了还可以再要回去!”冷冰心摸摸他的头。
这时司空玦才抬起头,眼神很坚定。“我不后悔!父皇说了,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泼出去的水,已经不能再拿回来了!所以我不后悔,你是我的恩人。这是我报恩的!”
冷冰心看着他坚定的样子,笑了笑。他父皇把他教得很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道理,以后定是个治国的人才!
在两位将军回到军营后,所有的秩序都恢复了正常,帐外军旗飘扬,号角吹响,每天是士兵们的日常训练,狼烟四起,战争也就开始了!
冷冰心离开塞北的军营已经有几天了,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司空玦也被流长风派人送回旋瞑皇城,一切都恢复了战场本来该有的样子。两位将军为了到来的战役做了充分准备。金戈铁马,挑灯看剑,骑着骁勇的骏马走在队伍的前头。
两国在塞北的第一场战争开始打响了。流长风和施执兹分成两支队伍包抄纪情的军队,流长风用兵如神,再加上施执兹的精确指挥,两人很默契地横扫平和草原,谁曾想,这场战一打就是三年。
旋瞑军队将敌军暂时困在城中,只是纪情的军队也同他此人一样勇猛无比,此战下来旋瞑也有不少损失。
纪情被困在城中,施执兹阻断他水陆两地粮食的运送,他们对他足够了解,此时心高气傲,脾气也是暴躁如雷,就像流长风说的,典型就像个炸包!但他确实是让人佩服和尊敬的人,只要他还在,就绝对不会伤害城中的百姓,就算饿死也不会允许军中将士抢走百姓手中的一粒米!
这次青权发动战争,只有他们二皇子夕夏仲和纪情带有重兵强攻旋瞑城土,当初夕夏仲最先突破拢近城,在城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的旋瞑百姓的愤恨。纪情与他分成两路,主攻塞北要地,纪情军队所到之处,民生安乐,更是下令军中有扰百姓者自刎军中。他们曾听过一件令他们至今难忘的一件事。
当时青权一名士兵强奸了旋瞑的一位女子被纪情发现后拉到军队前,当众砍头,士兵怒斥纪情唯唯诺诺,女子作派。纪情黑着脸,当着数百名青权将士说道:“青权是人,旋瞑是人,我等也是人!士兵将领是为守江山,不是为了成为烧杀抢掠的残虐之徒,身为军人,要么就是杀死敌人往前冲,要么就在疆场上战死!”
这句话令两人感动不已。当时流长风同施执兹兵分两路,流长风南下御敌,带领五万精兵对敌那里的十二万精兵,二皇子作风狠辣,所到之处皆沦为废地,只是他不会用兵,仗着人多跟流长风蛮干,流长风使计将自己人马分成两路,一路将二皇子人马阻断在水路,包围二皇子所驻城池,活捉二皇子。以二皇子为条件换取他们所攻下的城池,南方的战场这才结束,北方纪情用兵比二皇子好些,又深得民心,不好攻打,流长风又立刻北上同施执兹汇合。
与其说他们把纪情当敌人,还不如说是朋友。敬佩和欣赏是战场中难得的,纪情也是亦然,如果没有这场战乱,只怕他们三人会好好坐下来把酒言欢。
当然之前流长风去营救太子时被纪情认出,那时他说的那几句话也是对的,纪情是将帅之才,从不虐杀百姓,深得民心,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太独立了,不肯相信他人,流长风猜想这或许就是他以前的经历给他带来的影响,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弱点,想要拿下纪情的军队,只怕还得多费一番心思!
如今塞北战争马上就要结束,只要时机成熟,他们的队伍就可以全面攻城,结束这场战役!他们包围这座城已经有三天时间了,纪情他们也饿了三天了,就算期间他们真到百姓口中抢食,也没什么东西可抢了,施执兹早就预算了这座城,在战争蔓延的时候一步一步将青权军队往此处引,并同时暗自派遣军队帮助百姓转移,造了一座非常繁华的空城。
这夜旋瞑的军队为了庆祝胜利,更为了鼓舞士气,流长风决定大开盛宴。因为他逢人劝酒的习惯未改,最后很多副将都躲回营帐自己聚,还全都把他赶出了自己的营帐,不让他靠近半步。
夜色宜人,被群体驱逐的流长风只能和不喜热闹的施执兹躺在草原上饮酒。
“这群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我好心给他们喝酒,竟然敢把我驱逐出来,简直岂有此理!”流长风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愤愤地说道。
施执兹无语的看了他一眼,“也不看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流长风索性撇嘴不说话,清澈的月光照在施执兹的脸上,看得流长风不知觉有些发愣,施执兹感觉到他的目光,有些疑惑:“怎么了?”
流长风别开目光,顺势躺了下来,手枕在脑后看着天上的圆月,说道:“呵,没什么!就是有些感慨,大家竟然都混得这么熟了!我现在才想起来我们竟然已经来到疆场快六年了。唉!死智痴,你看看这就是战场,是由无数的尸体堆积而成的土地。或许我们如今躺着的草地便染了很多兄弟们的血。皇城纸上谈兵,头头是道。可他们从未敢亲临疆场,因为他们每多走一步路便是踩着无数人的尸骸作为踏脚石,我第一次见你时,我便觉得你与这帮庸人差不多,但这几场战斗下来,你确实让我刮目相看!好吧,是我看错了。”
施执兹看了他一会,最后别开目光,只是淡言道:“你本来眼光就不好。”
看见那人依旧不改地毒舌,流长风表示抗议,“滚开,别以为你这次救了我,我就会放过你。”
施执兹对他的威胁不以为然,反而笑出声,但不是嘲笑,就好像很开心一般。
“会结束的,我一定会将安宁带给百姓的,我一定会看到百年盛世带来的安宁。将军,你可别死,同我一起守护这疆场,拿下胜利!”施执兹严肃道。
流长风有些意外,他可从来没听过死智痴说那么肉麻的话,至少从他嘴里说这句已经算是肉麻了,平常这人话不多,最大的乐趣仿佛只有损他!流长风会心一笑。
“好!同守疆场,生死不负!”
流长风伸出手笑道,施执兹将手同他紧紧握在一起。疆场的情谊其实很简单,只是一份信任,一份陪伴。在心中的坚守中一起维护一份安宁,生能同饮豪酒,死能同葬古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