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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全京城的妖怪都知道你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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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几人走远,周围才再次恢复了叽叽喳喳的声音,只不过声音不大,比起墨玉与千莘刚来时,要冷清多了。

墨玉看着那贼人被带走,满心的欢喜都消失了,她还期待着当街行侠仗义,将钱袋子还给那公子后,那公子没准会给她几个铜板做报酬呢,就算不给钱也无所谓啊,你站出来说几句实话也好啊,怎么就吓跑了?

明明偷钱的是那个人,怎么他倒像个做贼的?还连累墨玉被污蔑,若不是身边这谪仙般的公子帮忙,指不定墨玉现在在什么地方呢,想想就生气!

但心中气归气,墨玉还是不忘对旁边的人行礼道:“多谢公子仗义执言,替我姐妹解围,我叫墨玉,这是我师妹千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改日定当登门拜谢。”

千莘也乖巧地跟着行礼,她的心里可比墨玉还委屈呢,明明钱袋子就在眼前,明明那些好吃的已经触手可及,可是现在倒好,什么都没了,都怪那个小偷。

不对,那个被偷的人也讨厌,这么胆小怕事,活该他被偷。

还有周围这些看戏的人,一个都不帮她们说话,她才不要买他们的东西呢!

千莘在心里默默将周围的人全部记在了小本本上。

那公子对墨玉点点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罢了,无需问我姓名。不过你们两个这么小,就不怕那歹人伤了你们?”

虽然他在高处将这姐妹俩与那贼人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不过墨玉与千莘根本不懂武功,全是仗着修为高,身法也灵活,又出其不意,才能一击将那贼人踢到在地出气。

从他的角度看来,完全就是墨玉钻了那人不防的空子罢了,运气的成分居多,若是那人有所防备,或是有些武功底子的话,她们俩根本不可能打得过那人。

这两个小姑娘这么小,却敢在街上直接指出一个窃贼,并与之对峙,全然不怯对方的威胁,如此出生牛犊不怕虎的赤子之情,倒是让他有些欣赏,故而才决定多问几句。

“我才不怕呢,他要是有那个本事与胆量,干嘛偷东西?干脆直接去做山贼好了,抢的钱财难道不比现在多么?不过是只见不得光的老鼠,还真以为自己是地头蛇了?”墨玉受了气,言辞也没有考虑太多,只将心中所想一股脑说了出来。

若是做贼,偷东西便偷了,京城这么多普通人,若是随便丢了几文钱,或者是点什么东西,根本不会有多在意,顶多就是喊两声,指望路过的好心人帮忙抓一下,若是没有抓到,也只能骂几句解解气,但绝不可能耗费太多的心力去追,因为他们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

就像一个包子铺老板,有一个小偷当着他的面拿了一个包子,他总不能放着包子铺的生意不做,去追那一个包子。

这京城里,又有多少小偷,官府每日里哪有闲心去追查这么多失窃案?若是失窃的金额不多,当然只能自认倒霉,要查,也只有那些涉及大笔钱财的、涉及达官贵人的、涉及人命的案子,你普通人丢了一只鸡,官府上哪给你追去?

所以,做贼的,只要眼睛晶亮些,别冲撞了贵人,那就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偶尔碰到个身手好的硬茬,被揍一顿了事,揍完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做强盗不一样,做的都是大笔的买卖,一不小心再背上几条人命,迟早要被官府抓起来。

相比之下,做贼的营收也许只够糊口,运气好点还能有点存下来的,但是成本太低了,而且相对安全。

而做强盗的虽然容易发横财,但是风险太大,还真不是一般小毛贼能有的胆量。

那公子听墨玉如此一说,倒是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这么通透,倒是他小瞧了人家。

但,这姑娘也没有全部说对:“兔子急了还会咬人,这些人,本来就是偷鸡摸狗的黄鼠狼,爪牙比起兔子来,更为锋利,虽然比不得地头蛇山野虎,但若是被咬一口,也是疼的。”

墨玉看着他,愣了愣,点头:“公子教训的是,这些道理我都知道的,只是今日有些气急。”

那公子点点头,脸色更加冷淡:“那人在朝廷有些关系,虽然生活并不贫苦,但那双手不摸点什么总是觉得痒的紧,官府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不曾管过。”

墨玉闻言,也皱起眉,她虽然不懂官场里的那些道道,但是并不难理解,毕竟人界有句话,叫“打狗还得看主人”不是?

“这人是京城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凡是惹到他的人,总会被他纠缠,沾得一身骚,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所以这些百姓,才敢怒不敢言,你,不必放在心上。”

“无妨,他要再敢来招惹我,我便见他一次打他一次,打死为止。”墨玉也冷哼道。

那公子看她一眼,有些不太赞同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你还是多加小心,切莫掉以轻心。”

“恩,多谢公子提醒。”

那公子转眼看了看已经垂下头,百无聊赖地踢着地上的雪片的千莘,又看看墨玉,将钱袋与银子递了过去。

“拿着吧,你应得的。行侠义之事,当得善果。”

墨玉看着那只朴实无华甚至有一点点脏的钱袋,有些犹豫:“唔,到底是被偷的,还是还给人家吧。”

虽然她的初衷是做件好事,顺便期待一点点赏金,不过,失主给她的酬金,与这人直接给她的所谓“善果”,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啊,若是要了,岂不是显得她动机不纯?

虽然她本来动机就不纯,但是这么直白地暴露出来,怪没有面子的啊,这要让整个京城的妖怪怎么看她嘛……全京城的妖怪都知道,她墨玉穷得上街行侠仗义要酬金了……

“拿着吧,它的主人已经将它遗弃,这便是无主之物,你不拿着,便白白便宜了一群畏畏缩缩的墙头草。”

这句话一出,周围好不容易渐渐热闹起来的声音又小了几分。

“那好吧,那我便却之不恭了。”

墨玉接下那钱袋子,暗暗松了一口气:孩儿们,看清楚了吧,不是本姑娘穷得上街卖侠心,是这公子逼着我接的。

见墨玉只拿了钱袋子,那公子又将手中的银锭往前递了递,墨玉摇头道:“若是没有公子相助,那贼人岂会落网,所以,这锭银子,也是公子的善果。”

那人呆了一会儿,忽而微微一笑,如云开冰破,春风化雨:“既然如此,我便收下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墨玉姑娘,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下次相见,你总该告诉我名字了吧?”

“好。”公子点头应下,转身离去。

那公子走了,墨玉才连忙打开钱袋,与千莘清点成果。

“啊?怎么才二两余啊?那公子手上的怎么也有五两了,都怪你,装什么矜持。”

千莘噘着嘴,忍不住戳了墨玉的腰一下,戳的墨玉直痒痒,咯咯笑的不停。

“好啦好啦,我也没想到这么大个钱袋子,只装了这么点银子嘛,不过二两银子也是够普通人家吃两年左右了呢,你还是知足吧。”

“哼,我才没有那么好养呢。”千莘嘴上说着不好养,但是脸上的笑意和满足还是显而易见。

墨玉心情也好,也没有逗弄她的心思,只想拉着千莘去买东西,上次她在醉仙楼“买”了一壶酒,直到今天都没尝过呢,她都忘了,可得去买些好吃的,和千莘回去好好享用。

说起醉仙楼的酒,墨玉就想起那日去醉仙楼的地窖,那浓郁香醇的味道,仿佛萦绕在鼻尖,简直让人沉迷!

一壶酒肯定不够她喝,给千莘买了吃食,她要再去醉仙楼买酒,她就不信了,任你再高的门槛,一两银子一壶酒,他总不能不卖吧!

……

醉仙楼雅间,穿着月白色锦衣,戴着玉冠的公子站在临街的窗边,手里端着一杯浅红色的酒水,透过窗户的缝隙,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街上的情景。

穿黑色素衣,披着一条玄色狐裘的公子推门进来,手中提着一个酒壶,见此,笑道:“哟,不是吧?不解风情的冰葫芦,这是动了凡心了?”

“无聊。”公子冷冷的瞥他一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男人嘛,我懂你,我之前遇到她的时候,也觉得她特别好玩,像一只,容易炸毛的小野猫。”

似乎深谙对方的脾性,那公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登徒子。”

“哈哈哈,我又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她特别可爱而已。之前她跟我说,她来替六殿下买酒,我查过,这姑娘来历不清不楚地,不过与六殿下两年前就在皇宫御花园认识了,难道不是更有趣吗?”

那公子无奈地叹口气,掀开窗户:“我真没有看她。”

“我又没说你在看她,我只是跟你聊聊而已,万一她是敌国奸细呢?你到底在下想什么啊?”黑衣公子笑的狡黠。

那人瞪他一眼,转头看向街上,端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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