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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2回(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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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笛兄弟,你看什么呢?”

东家在街上停下脚,看着不知道在注意什么地方的阿笛,循着他的视线,看到他盯着一家首饰铺子。村里人不比镇上的人,就算买些首饰给家里的女人,也是挑街市摊子上的,很少进店。在他们看来,那店铺里买一件东西,足够他们好吃好喝过一两个月了。

“大哥,我们进去看看。”

“啊……可是……”还没容他[可是],阿笛已经走了进去,东家想了想,成亲是大事,买件好点的首饰也是应该。便急忙跟着走了进去。

店铺之外的街道边上,有两个人看着走进首饰店的那两个人——是不是……有些眼熟?

“你看刚进店的那个人……”

“要不要回去通知?”

“先找人去打听打听,看到底是不是……”

店里,东家大哥的脸色已经渐渐铁青。

阿笛略过那些平价的首饰,专拣精巧细致手工不凡,价格自然也不菲的挑来拣去。眼见着一件又一件的看不上眼,每一次换上来的,价格也越来越高。

如果不是阿笛容貌端正,气质平和,谈吐也不象普通的庄稼人,老板早就要以为他们是故意来装大爷的。不过,他该庆幸今日的耐性,阿笛最后高价购了一只雕工颇巧的翡翠簪和玉坠儿。他也知道知道在这种地方买不到十分上等的翡翠,这簪子和玉坠儿都胜在雕工巧妙,弥补了品质的不足。最重要的,还是此地,此时,无论这东西的贵重,都值得珍藏一辈子。

当他掏出银子的时候,东家大哥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下来。

出了店门,还紧张兮兮的抓住阿笛,“兄弟,你跟大哥说,你不会是……不会是干了什么……”

“大哥你多想了,没的事。”

没的事?没的事一个小药师能掏这么大把的银子买这么两个小玩意儿?

阿笛无奈地笑了笑,只得找理由道:“我不过是有个机会,治好了一个大户人家里的怪病,人家赏我的。”

“哦,哦……”东家总算放下心来,接受了这个理由——大户人家么,拿银子都不当银子的,赏了大把银子也没什么稀奇。不过,阿笛这奢侈风不可长。“我说阿笛兄弟,这次你成亲,买个把好东西也就算了,以后银子可不能这么花……就算人家赏了再多,总有花完的一日,你如今是有家有口的人了,可不能这么浪费……”

阿笛无奈笑着,只能点头称是。

喜庆红绸,大红嫁衣绣着牡丹富贵,鸳鸯戏水的大红被面和枕套,花样都是村里的嫂子们帮忙选的,布料都算不得上好,却柔软温暖,绣工也不是一流,却在这些人的说笑声里一针一线完成。缺月无所谓喜欢,但是觉得温暖,在这样的日子里,便接受了这些本来与她无关的东西。

大红嫁衣显得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便被扫了胭脂,看起来倒也如火红的山茶花一样绽放起来。

有人给她盖了盖头,视线里便只有一片温暖耀眼的红色。

两边有人扶着她,缓缓步出房外。

今日,村里的人几乎来了一大半,院子里摆了桌,厨房里各家嫂子来帮忙,忙忙碌碌地备了酒菜。

阿笛一身新衣,胸前一团红绸花,含笑看着他的新娘子走近。

相遇时,如何能够想到今日情景?如何能够预料今日心情。这份安稳,这份满足,都随着红盖头之下那个人走到他的身边,尘埃落定。

一切始于这个小村,也终于这个小村,总算,要把她娶回来了。

阿笛脸上的笑容就不曾减淡过,越来越浓。他现在很庆幸自己的决定,回到这里来操办婚事——若不是在这里,哪里能够如此顺利,如此容易的娶到,不会有[某些人]的百般刁难,说不定还会把婚礼闹个天翻地覆。

缺月已经走到跟前,他伸手拉住,虽有些不合规矩,但谁都知道新媳妇身子尚虚,村里人哪有那么多讲究。

旁边搀扶着新娘的人退了一个,仍留了一位小嫂子在旁轻扶,免得她站久了受不住。

美人已在旁,安安稳稳的拜了天地。虽然不过是一个仪式,即使没有这个仪式,他们同样会相伴一生。但因面前这为他而穿上一身喜服的新人,便足以让人心中澎湃。

他牵着红绸一端,正要先将新娘送入洞房,忽闻院门外脚步嘈杂,十几个江湖中人围堵门外,其中几人推开院中的村人闯了进来。

——江湖人?

阿笛一时有些疑惑,清尊楼和暗阁的事情都已妥当,他可还与其他江湖人有瓜葛?看那几人,倒似乎在哪里见过。

只见院子里的村民一阵惊慌,慌忙往旁边避开,隐约听到几句“梁庄”“护院”——脑中一亮,对了,他们当初为什么离开这里的?梁庄欺人——这可不就是梁庄养的那些江湖人么。

恐怕是不知道怎么得到了他们回来的消息,竟然还没有忘记过去的茬儿,才找了上门。不过偏偏挑了今日,可真是会找晦气。

他拍了拍缺月的手背,从屋里走出来,笑脸依然温和敦厚,“几位不知有何贵干?今日寒舍大喜之日,若不嫌弃,还请一起坐下喝一杯。”

“喝你个——”一句话猛地被截断在嗓子眼儿里,那人拼命想要说话却说不出一个字,竟是被点了哑穴。

“你——”又是一人见此情形想要上前,待遇一般无二。

那领头的人微微一愣,面前这男子笑容无害,客气地站在那里,甚至不曾看到他出手。他们不曾忘记第一次遇上这男子时,他诡异的身法夺了他们的刀,只是,毕竟人多势众,难道怕他一个?

“小子,看来你果然有两手,否则大概也不会得罪了梁庄还有胆回来——”开口的人,是鹰爷,独眼鹰。他向堂内看了一眼,在视线落向那个大红的身影时,张扬的神态微微收敛,道:“我们自然知道今日是缺月姑娘的好日子,只是,当年你削了庄里兄弟的一只耳朵,这笔账,却不能不算!”

阿笛毫无惭愧,温和应道:“当年是贵庄先来招惹,我们不过防卫而已。不过既然你们为此事而来,在下自然不会翻脸不认,只是今日大喜,不适合谈论这些血光之事,还请等过了新婚之期,在下自会与各位慢慢详谈。”

“我们今日既然来了,这么容易就打发吗!?”

话音刚落,阿笛突然手一扬,一个物件被丢过去,鹰爷下意识接了,听阿笛道:“暂作抵押,在下自不会赖帐。”低头一看,手中的,竟然是清尊楼令牌!

——天下第一楼清尊楼的令牌!?这、这岂他们这种小人物惹得起的!?

鹰爷顿时一阵冷汗,阿笛微笑抱拳依然客气,“在下失陪,如不嫌弃,几位就请留下来喝杯喜酒。”他转身回去,鹰爷哪里还敢留下来,慌忙把令牌放在桌上,带着手下连忙撤去便再也没有上门。

村人近乎崇拜地看着阿笛,想不明白他们这个亲切和善的药师怎么出去了一段时间,竟然变得颇了不起,连那梁庄的人都要顾忌。

阿笛返回屋内,也不再固守陈规地拉着红绸一头,直接拉住缺月的手,对喜娘笑了笑示意她可以放手,亲自扶着缺月进洞房。

院子里重新热闹起来,酒菜上桌,各自落座,倒好了酒,等着新郎官出来方要大展身手。

阿笛将缺月送进新房里,扶着她坐下,轻声问道:“累不累?”

“还好。”

“先趟一下吧,别坐着等我了。我去叫嫂子进来照顾你。”他轻轻把缺月的盖头掀了,照顾她躺好,自己才出了房间。

酣饮到半夜,阿笛自来海量,不曾见醉。送走宾客,他洗去一身酒气才进屋,站在床边看了看睡去的缺月,俯身在她额头上亲了亲,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靠在床头睡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阿笛熟练地去煎药,帮东家劈劈柴,打水,让宿醉起来的东家一脸愕然——他这个新郎倌,怎么比他起得还早?

缺月不知几时也已经起床,靠在床边透过窗户看着阿笛忙忙碌碌,终于又感到了异常的满足——她果然,还是喜欢看干重活的男人……但是……清尊楼主,怕是以后没什么机会干粗活吧。

阿笛发觉她的视线,将井里提上来的水倒进缸中,稍稍拭汗,对窗内的缺月温柔一笑。缺月贪恋地望着他脸上映着晨光的汗珠,大为叹惋。

东家嫂子作了早饭送过来,阿笛和缺月一起吃过,为她检查了伤势。

虽然这里饮食居住都不如在暗阁的时候,但是也许是心情宁定,没有任何负担和心思,反而比先前好得快许多。伤口基本已经愈合,也没有再反复。看来,他们的新婚之期结束之时,她的伤势便可以好很多。

他不自觉地露出笑容,便一直挂在脸上。

“怎么?干嘛笑成这样……”

“治疗得很顺利,看来,不用几天我就可以不必打地铺了。”

“……”

缺月看到的,只有一张笑得憨厚老实的脸。他说的……应该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吧?

第六十二回

阿笛对于缺月的伤势,关心得越发勤快勤快起来。

虽然他从来都没有一丝惫怠过,但是每天检查八回,尤其集中在傍晚之后要检查上五回,是不是太频了些。

终于在一天傍晚阿笛收起了自己打地铺的家什,如常地照顾缺月喝药,自己洗漱过,便自然而然地脱衣上床。缺月茫然地看着他如同老夫老妻般的自然,他却对于缺月的茫然显得更茫然,看到她看着自己,便指了指自己的胳膊,“怎么了,要枕吗?”

好个老实憨厚的人,连这份“茫然”,也叫人挑不出一丝不妥。缺月忍不住笑,“好啊,要枕。”

一条手臂自她颈下穿过,小心地护在她肩窝的伤口处。

也许并不习惯身边有另一个人的温度。

人的体温,会让她想起另一个人——在那个人身边,她始终不曾习惯过。只要身边有人,她便无法安睡。她在让自己忘,让自己习惯,因为今后在身边的人,会是阿笛,她必须习惯。

即使她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呼吸绵长,阿笛却似乎依然知道她没有睡着。

“织锦,你并不想回去是吗……”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缺月的“心结”——清尊楼,那个地方,她并不想回去。同样的,她所熟悉的一直都是那个亲切平凡的阿笛,但是从今往后,阿笛,却要成为另一个清尊楼主——

缺月缓缓睁开眼睛,或许连自己也没办法分得很清,她的心结,是清尊楼那个充满了不好回忆的地方,还是将要变成清尊楼主的阿笛?

阿笛一直手握住她的手,声音轻缓,却没有犹豫,“可是,现在的清尊楼主,只能是我。”他除掉了君御清,那便是他要付出的[代价]。这个位子,从此只能由他来坐,他对清尊楼有着不得不负的责任。

缺月明白,阿笛便是如此。如果君御清好好的当着清尊楼主,那么他可以抛开一切,毫不留恋。但是如今清尊无主,他便无法袖手旁观。

“我知道……你从来都不是个冷硬心肠的人……”倘若阿笛是,那么,世上早已经没有她这个人在。“只是……”

“你在担心些什么?”

“阿笛,我曾经是前清尊楼主的侧夫人——如今,你当了楼主,我却成为楼主夫人,这对你……”

“这有什么关系——”阿笛撑起身,笑俯身着看她,“如果清尊楼主夫人,不是过去的织锦夫人,而是缺月呢?”

缺月一怔,听他继续道:“我想,沧溟公子应该不太反对把缺月嫁到清尊楼吧。”

缺月缓缓勾起嘴角,“你可要想清楚,新月立志要让沧冥成为魔道霸主的,将来做了什么,你可不要被连累才好。”

阿笛笑起来,心知她这样说,便是已经赞同,“那有什么,缺月若是脱离了沧冥,他们要闹腾,干清尊楼何事?——相信我,清尊楼会和过去完全不同,有关过去的一切,不会存在。”有关过去,有关记忆……清尊楼的夫人是缺月,不是织锦。将一切抹去,没有人会再提起。

他俯下身去轻轻吻她,凉凉的,带着一点药香。辗转的唇由浅渐深,他唇上的温度传递过去,终于让另一双唇也渐渐温暖。

手指触到衣带,缓缓拉开,身下人的回应一顿,睁开眼,从他的唇下逃离,“你不是这么禽兽吧?”——她的身上可还有伤呢。

“我是你的大夫,禽不禽兽我说了算——”

喂喂,你真是阿笛——?

唇再次被封了起来,那吻轻柔地,毫不霸道,却也不肯退让,如那温暖手掌的抚摸一般,缓缓游移。阿笛的动作很轻,很柔,宛若珍宝般对待。他的单手一直护在肩上的伤口处,不让身体的起伏使伤口被床面摩擦碰触,她从不知道,一个人的温柔可以如此无处不在,缓缓将人包围,渐渐沉溺。

朝阳初升,缺月在一阵笛声里恍恍惚惚的醒来,头脑昏沉得异常。很快察觉到自己并不在床上,那种规律的摇晃和颠簸,让她知道自己正在马车里。

她睡觉从来都不会如此的不警醒,这种异常的昏沉很显然她是着了某人的道儿。听着外面悠扬而熟悉的笛声,缺月轻声唤道:“阿笛。”

笛声一停,马车也跟着停下来,车帘掀开,阿笛的笑脸便出现在帘外,“你醒了?”

“……你这是打算做什么?”趁着她睡着把她带出来不说,居然还下药?

阿笛无害的一笑,“绑架你。”

“……”

……随便你吧。缺月倒回去,闭上眼睛就要继续睡,管他醒来之后会在哪里。

“车里有水,包袱里是东家嫂子帮忙做的吃的,饿了就先垫垫。”

缺月摆摆手,别管什么吃食……似乎药力还没有完全过去,还是想睡……不知道阿笛给她下了什么药……

马车再次缓缓地动起来,阿笛将缰绳套在手腕上,举起笛子,继续吹起来。

天高云淡,季节和暖。

阳光依然暖暖的投在身上,把整个人晒得懒懒的,却已经不再茫然。

车里,躺着他[绑]来的[压楼夫人],连笛声也欣然轻快。

——回去了,虽然,那里不是他们想去的,不是他们喜欢的,但是很快,他们就会在那里制造新的回忆,一年后,两年后……十年后……清尊楼也会成为[家],会有恩恩爱爱的楼主和楼主夫人,那时候,那里必然就是最好的。

事情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故事却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发生。故事结束的时候,清俊公子,娶了美貌佳人,悠悠然地驾着马车拉回家去。

而清尊楼,巍然屹立,静候新楼主归来。

——缺月初弓•完

《缺月初弓》的部分到这里就完结了,总算,也写了一回“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一次,幸福不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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