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给屋里蒙上渐渐暗淡的纱。如果一个人,把一种感情埋藏在心底太久,总有某一时刻,她会渴望倾诉。而好的倾听对象,必然具有善解人意的双眸和一双同情的耳朵——李文秀不知道,她仿佛天生就有让人亲近与信任的能力,那是一种魅力。
贺兰不知不觉中开始讲述起她和他的故事——其实,坦率说来,他和她,从来都没有可称为“故事”的东西……
“我第一次见到三爷时,我十岁,三爷十四岁。我看见他时,他手中扶着双拐,然后他忽然,像是想要飞一样,扬起双臂,双拐就被丢开了,然后他试着像正常人那样伸出腿,他想走路。他走了一步,然后便重重摔倒在地,可是他没有哭,反而露出了笑容。十年了,我仍然记得,就在此刻,我眼前都能看见他当时的笑容——像是突然的一道光,那么亮……你不知道,索爷小时候生过病,所以从七岁起,他就是双腿残废。”
李文秀忽然想起第一次在西直门见面,索芬一身绯色锦袍,踏在少年身上,飞身跃上一匹汗斜宝马的情形;还有她第一次从德宝客栈的楼上走下,意外地看见索芬在等她,那时的他,一身墨绿长衫,一手负在身后,仰首望她,绽开明亮的笑容,比那天清晨的阳光还要闪亮……还有今日皇宫大殿之上,他屹立众人之前,如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气势……他,如此出色,如此英俊而挺拔,怎么可能是残废?
贺兰微笑,美丽的她从来是“冷若冰霜”的天生注脚,然而,其实,微笑才会让人更美丽,尤其为最心爱的人感到骄傲和自豪的时候。
“你一定很惊讶,对吗?你看现在的三爷,全京城的人都景仰他,多少王公大臣巴结着他,皇帝又那么倚重他,老爷更是把他当作索家的未来继承人。所有的人,都只看见他光荣的时候,谁又看到他一个人苦苦挣扎在泥潭里?
三爷是姨娘养的孩子。老爷有五个儿子。大爷二爷都是大夫人生的,地位尊贵。四爷五爷的娘也都受老爷宠爱。只有三爷,他的母亲只是大夫人的陪嫁丫头,收了房而已。三爷的娘里外受气,又不得宠。这府里的人,哪个不是势利小人?自然明里暗里欺负她们娘儿俩。还好,三爷三两岁上开始会讨人喜欢,他相貌玉雪可爱,又聪明乖巧,很快讨得大夫人欢心。据说,三爷刚会说话就懂得请安问好,三岁就会背整本《三字经》,四岁时已经会学唱整本戏文了。大夫人还带他进宫,跟宫里的娘娘们逗乐解闷。下人们也就不敢欺负他了,娘儿俩算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可是三爷七岁那年得了一场大病,命保住了,腿却废了。大夫人对三爷,原本就是当养只小叭儿狗一样好玩而已。现在他再也不能跑来跳去地学戏子唱戏逗她开心了,自然也就不再过问。三爷娘儿俩的日子,比从前更悲惨——因为大爷二爷长大了,他们开始带头作弄他。或者,他们嫉恨他曾经的荣耀吧。我不知道三爷有没有试图寻求过大夫人或老爷的怜悯,或者期望过他们的探病,就算有,也只能得到失望。他那么聪明,一定很快就意识到这府里人虽多,却都是跟红顶白的小人,没有人能帮助他。那么小的孩子,却被迫孤零零面对这样残酷的人世。有时候,人若笨些,真是福份。如果一个人,原本是心气高,有才干,却偏偏命运不济,那他意识到的痛苦,一定比旁人多出许多许多。
大夫说,三爷的腿是一辈子的残废,注定一辈子躺在床上,再也见不得天日。可是,当我第一看见他的时候,三爷是站着的,虽然他还扶着双拐。三爷的奶娘告诉我,他从来都不肯相信大夫的话。他,一个七岁的小孩子,没有流一滴眼泪,而是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的腿动一下。他每天都在努力,终于有一天,他的左脚的小脚趾,突然动了一下……奶娘说,三爷大哭起来。可是,那也是奶娘,最后一次见到三爷流泪。一个小孩子,不知道他是怎么独自一个人去承受那么多……”
李文秀说:“贺兰姐姐,你哭了。”
贺兰抬手,玉色绢子沾染了眼泪和胭脂,洇成一小朵一小朵的桃花。
“就这样,三爷一点一点地从病床上站了起来。他不知道从那里拜了一位武林高手,开始学武,他每天都在读书习武,每天都在努力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这样过了八年,在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凭着拐杖站起来了,他正在尝试独立行走。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派到三爷那里做丫环吗?因为在那之前,有天,老爷忽然到了三爷娘儿俩的院子,这是八年来第一次。八年中,他们的月钱常常被克扣,厨房的下人们送来的饭常常是凉的。丫环老妈子们想尽办法调去服侍别人。后来,只剩了一个丫环和一个奶妈。老爷当时看见的,是姨娘亲自在院中拔草,而三爷,正在练习走路。老爷走后,就派了连我在内的四个丫环过来。我想,就算是老爷,也让三爷的努力感动了吧?
很幸运,从那以后,我可以每天看到他的努力。他不停地摔倒,爬起,他的膝盖常常是血肉模糊的。我从来没见过他显露出愁容,他只有两种表情:独自一人时的平静和对人时的微笑,就算是对下人,他都是客气的。那种客气,高贵、遥远,维持着完美地礼仪,让人尊敬。我总感觉,他是特意练习礼仪和风度。除了双腿,十五岁的他,已经可以说是完美了。三爷丢开拐杖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独自站立的时间越来越长,渐渐地,他可以走一步,然后是第二步……
终于,四年后,老爷的五十大寿上,三爷穿了一身绛红袍子,出现在寿宴上,他为老爷打了一趟拳。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因为很多人都已经遗忘了他,忘记了在这诺大的索府的角落里,还活着一个可怜的孩子;人们更为震惊的是,他是那么光彩夺目,把其他四位锦衣玉食的兄弟们全部比了下去。那一年,三爷十九岁。后来,很多在场的丫环跟我描述,说看见三爷时惊为天人,她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俊美的少年,气度高贵,风度翩翩,他又是如此风趣凑兴,讨人喜欢。所有的人都为他倾倒。那一场寿宴,宛如他的重生。说实话,我没看到他那一夜的光荣,因为我,哭得克制不住自己。
后来,三爷一路春风得意,他终于有钱了。三爷很聪明,他把皇帝的赏银拿去开店铺买地,他现在有许多店铺,有许多土地。所以,他比其他兄弟有钱的多。他也有权势。据说,皇上十分信任三爷,让他总领看守皇宫的亲卫军。所以,很多人都来巴结他。京里传说:“要当官,找索三”,每个人都想与他结交。三爷终于赢得了一切。可是,我却知道,很多东西,他都没有忘。他受到的所有伤害,都深深扎在他的心中。比如,他一定要每天换新衣,一定要配搭很贵重的珠宝,他不能容忍其他少爷的衣饰比他的更华贵。他特别注重排场,就连下人们的衣服都与许多公子哥儿的一样豪华……李姑娘,你一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包括,今日,你不肯穿新衣,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你一定不理解,对吗?
三爷,像是蝴蝶,千辛万苦地从丑陋地茧中脱壳而出,所有的困苦,只为了让人们惊艳于他的美丽。如果我只是看见他的美丽的那许多人中的一个,那就好了。可是我……偏偏曾经陪伴他度过茧中岁月……
那一场寿宴,别人只看见他身上绛红袍子的艳丽,可是我偏偏知道为了准备这一件参加寿宴的衣服,姨娘省吃俭用地积攒了整整半年的月银……不得宠、又没有娘家扶持的可怜人儿,她唯一的进项就是每月三两银子的例银。因为没有钱,那袍子上的钮扣不是银的,而是锡鑞仿的假货……世人都以为他含着银匙出生,谁知道繁华富贵下的贫穷,那种不为人知的难堪和辛酸。以三爷的骄傲,他一定会发誓永不受这种屈辱……”
贺兰的话语,仿佛下了毒一般无可抗拒地击中了她。不知不觉中,屋内已经完全黑下来,入夜了。李文秀仿佛看着一个倔强而孤独地小孩,独自面对人生的重压,那么无助,却苦苦忍受,努力着去维护小小心灵中的尊严。那个小孩,不仅是索芬,也是她自己。他们,都曾经渡过同样孤单的童年……只是,她,似乎失去了一切,却还有天铃鸟的歌唱,还有白马温柔的目光,还有计爷爷沉默的关怀……而索芬,看似拥有一切,却为冷漠包围。
而贺兰的深情,更让她动容。她似乎能完全体会她所有的感情,却……她面对自己的内心,对自己提问——我对苏普的感情,真得比得上她用情之深吗?可以比吗?索芬用日复一日的努力走入贺兰的内心,影像清晰而扎实。贺兰了解索芬的一切。李文秀不禁茫然地问自己:她认识的苏普,似乎一直都停留在送狼皮给她的那一夜,再没有长大过……那么……她,又了解他的什么呢?屋内沉默的两个少女,谁都不知道,在遥远的西方,正流传着一句谚语:“爱,带来了解;而了解,会带来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