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风轻云淡的、如同任何一个晴朗的初夏日的一天,一个十六七岁的锦衣少年,带着一只狼走进一间酒楼。
不仔细看的人,都以为那是一条狗。
仔细看的人,才会注意到那是一只狼。
养只狼并不那么稀奇。稀奇的是那只狼竟然是白色的。
这不,茶馆里有那么几个人都在看着这一狼一人议论纷纷呢。不过,少年似乎相当习惯这样的议论,因此只当没有听见。这时间一久,议论的注意力也就转移到别处了。
他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门口的骆小珍身上。而骆小珍瘦的如同皮包骨头,浑身肮脏不堪,伸着小手,准备乞讨。老板一看见她,就皱起眉头:“走开!走开!这儿没剩的东西。”
骆小珍哀求:“叔叔!叔叔!行行好 ..... ”
老板推她:“你快走!别打扰客人吃饭!谁是你叔叔,别来套近乎!”
骆小珍如同寻常讨饭的孩子一样不肯走。推搡之间,有个年轻的客人朗声笑道:“小丫头,要赏钱也得会说好听的,总这么两句多没意思?算了,今天爷儿高兴,赏你几个钱吧!”说着,丢出两个铜钱在地上。
骆小珍飞快的捡了铜板,说了声谢谢,转身跑了个不见。
老板说:“这位客官心肠好,将来必有好报!”众人也有说类似的话表示捧场。
大家才吃了一会儿,忽然听见外头响动,只见门外大街上三个小叫化追着骆小珍赶了过来。三个男孩儿对骆小珍一阵拳打脚踢,嘴里说着:“把钱交出来!”骆小珍尖叫着:“那钱是我的!那钱是我的!”
酒楼里的人,有几个看不下去的,喝了一声:“臭小子别打女人!”但谁也没有真的去伸手阻拦。这些叫化子太脏了,谁都不会愿意接触到这样肮脏的人。而另外还有一些客人竟然哄笑起来看热闹。
恐怕全酒楼里,只有角落里的锦衣少年,只往门口看了一眼。在别人扭头往外看的时候,他在默默的把盘子里的肉拨出来一些,放在地上喂他身边的白狼。
酒楼外头,几个孩子把骆小珍手里的铜板夺走后一哄而散,剩下骆小珍站起来,忍着疼痛,一拐一拐的咬着嘴唇走开。
酒楼里有人议论说:“这个世道,都是强的欺负弱的啊。”这样议论着,话题就转到现下一些官府地方、大的小的、有影的没影的事情上去,那小女孩儿就被人忘记在脑后了。
骆小珍一瘸一拐地走,就这么麻木的听着身后这样的议论,一路走过长长的街。她最后在拐角的地上坐下来,太阳艳艳的照在身上,麻雀在不远的树上跳跃。而她的感觉只有一个字来形容。冷。
她拉起残破的裤管。她的膝盖上在流血。鲜红的血顺着小腿流下来,挟带着泥土,变成黑红的颜色。
这个时候她抬起头,不由倒抽一口冷气,本能地往后缩了一下。
眼前一只白色的大狗,凝视着她的伤口,忽地咧了一下嘴,喉间发出一阵低喘,随即把鼻子探上来。
“白狼!”一个声音唤道,“你给我回来。不嫌脏吗!”
骆小珍抬头,看见那个锦衣少年骑在马背上就在不远处。骆小珍想:这个少年多好看啊,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挺拔的身材,还有他漂亮的缎子衣服,看起来那么高贵...... 她看着少年,忘记了他是这个镇子上的新面孔,忘记了她应该扑上去乞讨。
白狼放弃了眼前的鲜血。它转过身,默默走到少年身边。
骆小珍忽然如梦方醒,扑上去抱着马上少年的腿:“大哥哥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可怜可怜我吧!”
少年人皱眉低头看了一眼被她的小手弄脏的衣襟。他伸手驱赶她。不过他驱赶的方式很斯文,没有用脚踹,也没有鞭打,只是用马鞭把她支开。
锦衣少年慢慢地说:“要讨赏说来说去也只会说那一句。”低下头,他居然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准确地丢在骆小珍足尖前:“这次别弄丢了。”说罢,他策马扬鞭而去。
但,骆小珍还是把那一锭银弄丢了。
然,因为丢失这一锭银,她却得以再次遇见那个带狼的少年。而这一次遇见,却决定了她本该平凡的生命轨迹,将要彻底而坚决地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