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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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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百三十八岁

天竹派一团忙碌气象。院子里的佣人跑来跑去,地上的蚂蚁都被无辜踩死了几万只。娘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一天能跟孟春撞五次满怀。三叔本来让娘安静歇息,可偏偏处处都能听得到她吆三喝四的声音。按照她的话来说,这是她嫁女儿,她能不能忙着张罗张罗?

在这场忙碌中,有四个人置身事外,心境与众人不同。

其中两人是大哥孟杰和堂妹孟芬,二人似乎因这场热闹而更沉静,日日在后山练武练到明月东升。

第三个人是三叔。三叔的双眉不展,一副抑郁难开的样子。他甚至给了平素娇滴滴的三婶一耳光。“打得好,打得好”。娘说,“你三婶这个妖精,你三叔要将她为孟芬准备的首饰给你做嫁妆,她死活不肯,结果你三叔就打了她。啪得一声,打得可真清脆!”

这第三个人是孟春。在这条走向冬天的路途中,这世间的一切离孟春越来越远,仿佛是一个不关痛痒的梦。

所幸的是,现在谁也不管她。她可以自由地去婆婆处了。有人问起来,也只答到果园里去转了圈就行了。谁会想到她会跟一个管园子的老婆子整日厮守在一起呢?

婆婆打了孟春,这说明一些不平常的事将要发生了。婆婆是一个平淡的人,向来无喜无怒,再不平常的事在她眼里都是平常不过的。

果然,婆婆的行为异常奇怪。婆婆先让孟春在果树旁挖了一人长的方形土坑。

“婆婆,这坑用来做什么?”

“清晨时你就知道了。”

然后婆婆握住孟春的手,十指与孟春十指相接。一股冰凉剔透之气传遍了孟春全身,这股气源源不断,使孟春似睡非睡,像在躺在轻逸的白云中。婆婆就这样一直从午夜进行到旭日东升。到孟春睁开眼的时候,只见婆婆躺在地上,面色苍白,气若游丝。

“婆婆!”

“孟春,婆婆教你的东西,你可都领会了?”孟春点了点头。

“婆婆,但是我还没学完?”

“这种东西没人能学得完?”婆婆说。“另外,日后若是你要习武,一定要去峨嵋派,其他派的东西不学也罢了。”

“其实都是些无用的东西。”婆婆淡淡地说,“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我要去了。去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像叶落归入漆黑的泥土,像江河流入宽广的海洋,像冰雪终化为水。”

“我死后,你将我埋在我坑中,无须筑坟。我活了一百三十八年,早就心明如镜,所以你不许哭,也不许筑坟,更不必来祭奠我。”

一百三十八年?婆婆是说她现在一百三十八岁吗?比三个娘加起来的年龄还多?孟春要是听到其他人说这种话,一定会大笑不已。可是说这话的是婆婆,孟春怎能不信?

“哦,对了。在我屋里桌上有一张地图,那是许多年前一个人留下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不过也没关系。你可以沿着这图去找他,也可以不去找他。你想怎样就怎样,这都无关紧要。”

“一切都无关紧要,一切都无关紧要。”婆婆自言自语道,她的眼神日渐分散。

“嘿,可我还是留下了你。嘿嘿嘿。”婆婆自嘲地冷笑了一下,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果园依旧,只是一片土有点松软,有谁会想到这里竟埋葬着一个人呢?孟春跪在这片土前哭了,虽然婆婆不许哭,可是她还是哭得很伤心:同样,虽然婆婆不许孟春祭奠她,孟春还是在土周围的树上都做了记号,她一定会来沉痛地祭奠她的;最后,孟春将草棚里的图纸装入怀中,虽然婆婆说她找不找那个人都无关紧要,而孟春也不知道找那个人干什么,但是孟春一定会去找他的。

婆婆看透了一切,但是孟春看不透。

“孟春,你看看这盖头上的凤凰!”孟春娘在二婶三婶还无数下人老妈子中间显摆后意犹未足,又在孟春面前夸赞不已。

“三叔呢?”

“在正厅里呢。”孟春提脚就向外跑去。

“站住,”娘走到她面前仔细打量她,“你哭过了?明日就要出阁了,你嚎什么丧?”

孟春听了不言,身子一转向正厅跑去。

“小贼婆,你给我高高兴兴的,少来惹事啊!”娘在后面亮着嗓子喊道。她这几日正是威风时候,知道过了这些日子,她也威风不了。

孟春穿过片片大红,走入了正厅,三叔正和一个身材委琐的人喝酒。

“孟春,有事?”

“三叔,果园里的婆婆走了。”

“走了?去了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

“哦,她走就走了吧,也当个大事来告诉我。”

“这就是我们日后的三夫人?”那个叫李兄打量货品一样打量了孟春一眼。

“李兄你别见笑,她这么大了,还像个孩子似的。李兄你日后可要照顾着她一点。”

“三叔,我下去了。”孟春受不了那个姓李的狗眼看人低的架势。

“好。今日好好睡。明天一大早还要上路呢。”

“是啊,三夫人,哈哈哈。”姓李的笑得猥亵至极。

孟春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婆婆死了,死是什么样的呢?婆婆说死像冰终化为水。冰终化为水?一块棱角分明的冰化为水?孟春猛地一惊,冰化为水就是一个人丧失了自我!婆婆说我是没有自我,我的自我是什么?我究竟什么地方与别人完全不同。在别人眼里,我就是我娘的女儿。可是这是我的自我吗?

自己究竟什么地方与别人不同?孟春想到了他,那个她朝思梦想的男人。和他的相遇是孟春一个人的记忆,深深地思念他也是孟春独有的感觉。孟春终于明白她有自我,她有自我是因为世间有他。

她有自我,而且活着。可是活着会怎么样呢?想到姓李的那副嘴脸,姓李的即是如此,那么他的主人也好不到哪去。一副寒意从孟春的脚底下包裹了她的全身。孟春第一次认清一个成亲的现实。她成亲是为了天竹派,为了活着而能见到他。可是天竹派能代替她的自我吗?天竹派的辉煌就能实现她的自我吗?自已活着能见他?可既然已经做妾,见到他又能怎样呢?做了妾,而且一辈子在那种阴暗的日子里过下去,这跟死又有什么区别?

孟春起了床,在漆黑的屋子里转来转去。如果屋子是个活人,也被她穿梭不停地身子给转昏了。

婆婆说过,如果以为天竹派能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天竹派就确实能。婆婆还说,想嫁就嫁,不想嫁就不嫁!

呵,原来可以这么简单地决定难题!

孟春背起包袱,猫着腰出了房间。经过娘的房间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下。娘打着鼾,大概正在做着太夫人的美梦呢。对不起,娘,虽然您我生我养我,但我不能用我的一生来偿还。我除了是您的女儿,我首先还是一个人,我有我的想法我的愿望,我不能因为您可笑的念头而牺牲我自己。

孟春在婆婆的那块土地上跪了片刻,然后望了望了正沉于梦中的天竹派。对不起,三叔,没了我,我想您也仍旧能想法解救天竹派。我是一个人,跟您一样也是有感情也血肉的人。丧失了我自己,我的存在便毫无意义,天竹派不是我存在的意义。

“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人。可是如果我不自私,我就没有自己,”孟春吐了吐舌头。这时她已经站五年前那个白衣男人送回她的地方。看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孟春心潮澎湃,自己马上就会通过这条路走到他身边了。

夜空的星星精灵古怪地眨着眼,像是无数朵晶亮的小花开在孟春头顶。

孟春很快地走过了小镇,走到了一个三叉路口。自从婆婆给了她那种剔透之气后,她总感觉一身轻松,走起路来轻盈得像只飞翔的燕子。可这个世界这么大,自己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呢?孟春略一沉思,决定先了结婆婆的事。她看过地图,那个人的住地应该是一个挺蛮荒的地方。这样一来也可以躲过天竹派追赶自己的人,二者完了这事,自己也就无牵无挂,可以跑遍天涯海角去寻找他了。

主意打定,孟春便按照地图上所示的方位前行。到天亮的时候,她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小镇上了。五年前,孟春就知道单身女子在世上陷阱重重,所以她在离天竹派之时,顺手从晒衣架上顺手拿了一个男仆的衣裤穿上了。这身青布衣服已洗得泛白,穿上孟春身上十分空阔,整体上来说孟春像是被装进了破口袋。

“老板娘,给我一点米饭。”孟春进了一家饭馆。

“要菜么?”孟春摇摇头。她兜里虽还有几两银子,却不敢花费。

老板娘端着米饭上来时,怜悯地看了她一眼。

说实话,这些银子可是孟春十几年省吃俭用下来的。娘一直在存银子,多了一点就扔给孟春,却并不许孟春花,非要孟春像守财奴一样守着这破碎银子不可。孟春也真是个小守财奴,过节三叔给的银子都悄悄攒起来,虽然看着孟兰吃薯片巴巴做响时她口水直流,可到底还是没花一个子儿。娘此刻恐怕也知道了,正是她以不屈不挠精神协助孟春搞起来的私房钱,成了孟春离家出走唯一的本钱。

孟春在每个饭馆里都只吃点米饭,喝口清水。路过大街也偷偷摸摸,贼眉贼眼,生怕被天竹派追来的人给认出了。可也奇怪,这么些日子,竟没见天竹派一个人花儿。孟春起初以为这是自己走僻路的缘故,后来她突然想到天竹派人丁稀少,又出了新娘逃跑无法向聂清交待的大事,哪里有心思有人力来抓她?只可惜无从打听,这里人耳边根本就没有江湖二字。

正在孟春吃白米饭吃得想呕的时候,她却可以不吃米饭了,因为她所到之处的人都吃玉米。花得铜钱虽说少了些,可几天下来,那粗糙的感觉让孟春觉着自己跟一头猪差不了多少。

到最后,孟春居然走到一个未曾听说大米字眼的地方。呜呼哀哉!

这天,孟春的肠胃实在受不住了,它逼她跑到庄稼地里偷豆子。这种豆子又大又饱满,正当孟春慌忙剥开豆子,将这一颗颗青疙瘩豆子往嘴里放。孟春吃了一阵子,四无人影,也就放开胆子吃起来。孟春吃得正津津有味,一双大大的泥脚站在了她面前。

“野小子,你看我不揍死你!”孟春早已被吓得缩做一团。她生平第一次干这种事,竟被人当场捉住,她能不浑身发抖吗?

“爹!”一双强有力的人手挡住了老汉的拳头,“他显然不是本地人,再看他那副饿猴相,不知道有多少天没吃东西了!”一个青年汉子说。

老汉弯腰仔细地打量孟春的脸,孟春像只老鼠似的躲开他的眼。

“哎!”老汉长叹一声。

“小伙子,快吃啊。”老大娘不停地往孟春碗里夹菜,孟春狼吞虎咽扒着玉米饭,吃着这粗菜,唉,生平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小伙子,你几岁了?”孟春含着饭说了一声。

“什么?”

“娘,你看他满嘴的饭怎么说话,你等会儿再问吧。”孟春赶紧点了点头。

刚吃完,孟春又啃着蒸好的芋头。孟春说:“大娘,你做的玉米饭怎么这么好吃,我这一路走来,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

大娘乐得笑哈哈的。

“小伙子,我看你这一副外地人模样,要去哪儿?”差点揍孟春的老汉开口了。

“哥古!”

“哟,那可还远着呢,你去那个地方去干嘛?”

“我。。。我找我爹!”孟春说了,可是话既然出口,别人也都用期待的眼睛看着她,她也只好吓编下去了。什么爹爹远离,他受尽别人欺负,什么家无寸土寸瓦,只得远离他乡去寻找爹爹。听的人流露出同情地看着她,孟春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可不是吗?有家多好啊,多温暖亲密呀,有爹多好啊,自己又怎么会受人欺负。

老汉也耸然动容,“这样吧,看你小小年纪,明个儿我去找个人,带着你去哥古!”

孟春大喜过望,这才叫山穷水尽疑无话,柳暗花明又一村。

老汉找的人叫阿巴,专门替哥古人买盐的。他四十多岁,体格健壮,却跟闷葫芦似的,孟春跟随他了几日,他的话总共不超过五句。不过他人挺好,到陡峻危险的地方总会拉孟春一把。

“后天就到了。”阿巴说,孟春歇了一口气,这一路就跟噩梦似的,整日双腿发酸,鞋子血泡不计其数,可总算快到了。

他们面前的火烧得旺旺的,明艳艳的火焰在四周漆黑的森林里显得格外明亮,像在黑夜里游动的巨蟒,燃烧着的树木散发着一股特别的香气。这路上幸亏有阿巴,不然孟春早给豹子豺狼什么的给吃了。孟春看了看阿巴,他已打起了鼾声,这人总在一转眼间就能入睡。

就要见着婆婆所说的可见可不见的人了!孟春却理不出个头绪,婆婆说她活了一百三十八年!这个人又会是怎样的?天竹派不知现在怎样了?

一阵若有若无的香气飘来,这种香气与丛林中的树木清香不同,它是香气中一道冰,一道闪电,能穿破所有的香气,落入你的鼻窍间。孟春感觉异常清醒,她翻了翻身。就在这一刻这香气慢慢淡了,一只动物轻轻地跑开了,它跑着跑着又突然停下了,可爱地望着孟春。在黑夜里,在重重的树木间隙里,孟春看到了它明亮温柔的眼睛,这双眼睛注视着孟春,孟春也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它。在这种注视中,孟春的烦恼没有了,她逐渐与周围的树木,身下的土地,还有这种香气融为一体,变得清朗自然随意了。

有许感觉没有原因,这只动物的目光竟像轻柔的手,轻轻拍打着孟春的身体。有时候感觉没有理由,这个动物长得没有丝毫特别之处,孟春却是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它轻轻地跑走了,边跑还边扭头看着孟春。它走了,那种特别的香气也消失了。

那一夜,孟春做了个梦,梦见她和动物在这漫漫丛林随意疯跑。然后他来了,依旧身着一袭白衣,依旧目光轻怜,他含着笑望着孟春,然后他抱起孟春也在这丛林中跑来跑去。孟春耳边呼呼风声,他们身后跟着这个动物。。。。。。。

这个地方真奇怪,四处是陡直的红色的陡直山崖,而且在这种陡直的山崖上还生出了许多奇形怪状的树木。

“阿巴,这能吃吗?”孟春指着鲜艳得像一朵花的蘑菇说。

“不能,好看的都有毒。”阿巴瞟了一下,又闭上了眼。他要午休午休。孟春则四处走走逛逛。

正午的太阳火辣辣,一出树荫就不舒服。这时那股似冰似电的香气又来,孟春四下张望,然后她看到了那并不起眼的东西。它看了她一会儿,却突然转身跑了。孟春紧紧地追赶着它,渐渐到了山岩处,却找不着它了。孟春焦急地转来转去,冷不防脚一滑,孟春赶紧手一抓,抓住了岩上藤蔓,这样她便悬在了岩上面。身下是空洞洞的几千米,然后才在茂密的树林。

“阿巴,阿巴,阿巴”孟春这样空叫了一阵,才醒悟这里离阿巴所在的地方已经很远了,他根本听不见。在这无人森林中,怎么会有别人?怎么办?

孟春的手越来越酸,她的叫喊也越来越低。动物出来了,它宁静地注视着孟春,眼睛依旧那么温柔明亮,最后它跑开了。

孟春快要握不住藤蔓了,她的手稍微一松,她就完了,她这一生的梦想,她吃这许多苦要见的人都成为泡影了。

孟春再一次想着他上次救他的情景,想着想着便仿佛看见身着白衣的他轻缓地走来了,他伸出了手,一使劲就把孟春给拉了上去。

“哇——。”孟春抱着他哭起来,他拍着她的背。拍得那么重,使孟春一惊,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在阿巴的怀里。

在阿巴的肩膀后面,那只动物站在另一个山岩上明亮地望着孟春。阿巴一回头,他便不见了。

“我好像闻着味儿了。”阿巴说。

告别了阿巴,孟春沿着地图的路线走到了山腰的老榆处旁,老榆处旁果然有一座不起眼的茅草屋。孟春叩了叩门,门开了,走出一个白发如草的老头儿。

“是你!”老头看了看孟春手里的地图,声音如钟地说道。

沉默,沉默,沉默,沉默。。。。。

他一看地图,就知道我是谁了么?孟春抬起眼来,老头儿仿佛在刚刚逝去的时间里陡地更苍老了,那头如草的白发也开始扑籁籁下落。

“婆婆说她一百三十八岁,你多大年纪?”孟春冒失地问。

“一百二十一岁。”老头有气无力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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