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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面具的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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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京城到大洪山有两条路,一条向东过潼关到洛阳,再南下南阳至随州;另一条路是向东南,过蓝田关到商州,沿丹江至襄阳到随州。前者虽平坦,但却要绕远几百里;后者却是最近的一条路,但穿行于高山峡谷间,且又多强盗土匪。经过与丁哥儿商量,我们还是决定走后一条路。“我就喜欢冒险。”这是丁哥儿的理由。

出了京城,我们便来到了蓝关之下。正近午时,初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我们走进路旁的一座酒棚,打算填我饱肚子后再过关。

棚中只有我们两位食客,酒倌在分外热情地招呼着,很快摆上了几样小菜,并端来了一壶酒,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酿制的高粱酒。本来,我和丁哥儿很少喝酒,此时闻言,也不经要尝一尝了。

“啊,好香!好香啊!”我们刚满上酒,一个人带着浓浓的鼻音也走了进来,一眼便看到了我们,也不管认不认识,便在我的对面一屁股坐了下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人,见他发髻整齐,上罩玄巾,鼻直口阔,浓眉大眼,虽说面色黝黑,但却英武挺拔;他的唇上两撇黑胡很是特别,又细又长,胡子还微微上翘,仿佛个风流公子,尤其是他那丰隆尖削的鼻梁,长得分外俊美,一看便知此人性格果敢,做事豪爽;再加上他话未出口,先带微笑的表情,已使我对他有了七分好感。他的微笑不知怎的,如此有感染力,我不觉得地也对他笑了起来。再看他的年纪也只在二十五六间,比我大不了多少。他身穿一件考究的白布绸缎的衣衫,光滑亮丽,与他皮肤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在我的对面坐正,手中抓着的一把剑顺势放在了桌子边,哦,这是一把多么贵重的剑,只从那剑鞘上所镶的大大小小的珍珠、钻石便可见一斑;那剑柄根本就是纯金所制,连剑鞘的悬丝带也是金的,只怕没有万两黄金,这剑是买不来的。

这又是什么人呢?他既然有如此贵重的剑,穿着又如此华丽,必当是贵族子弟。为什么他的肤色又是如此的黝黑,举止并不文雅,倒更象是个农家子弟?

“你一定在想俺是从哪里来,因何坐在你的对面吧?”这人先开了口,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声音中带着很浓的鼻音。

丁哥儿奇怪地盯着他,我只点了点头,没有开口。

“嘿,其实这有什么重要呢?重要的是如今你和俺坐在了一起,而且还将举杯共饮。”他笑得那样亲切,说得那样动听,连丁哥儿也连连点头,我却没有说话。他一挥手,大声叫道:“小二,上美酒来!”然后指着我和丁哥儿笑道:“俺最好酒,但最怕无人陪俺喝酒。不是每个人都有幸与俺喝酒的,俺喝酒一找美女子,二找美少年,三找真英雄。”

“你说什么?”丁哥儿问了一句,不明白他的话,但又马上兴奋起来,道:“啊,你是说我们是真英雄,所以……”

“不!”这人打断了他的话,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笑了起来,说:“你们是不是真英雄暂且不论,但却是少见的胡人,一个金发碧眼,一个美貌绝伦,俺一见酒瘾便大增,哈哈!”

他的话让我皱起了眉头。好在丁哥儿只听到了好的一面,并未听出这话中还带着污辱性质的挑逗,不然又要暴跳而起,以剑相向了。

那小二又端上来一壶酒放桌上,此人一见不由得大怒起来,拍案叫道:“你怎么如此小气,是怕俺付不起账吗?”说着从怀里取出一锭大银放在桌上。那小二的眼睛马上睁得老大,一把接过银子左摸右摸着,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去把大坛好酒搬来,换三个大碗来筛,再多炒几样好菜。”他吩咐着。那小二连声应喏而去,不久果然搬来了三大坛,拿来三个大海碗摆在了桌上,然后退下去又摆上来了好几样好菜,这才点头哈腰地向这年青人告退,到里面去忙活了。

这人提也一个酒坛,只一拍,那坛口的泥封便纷纷落下,又一掀,盖子已被打开,一股凛冽的酒香扑鼻而来。“啊,好酒!”他喊了一声,倾下坛子,“哗哗哗”地已然倒满了三个大海碗,将其中两个一推,一个大碗便在桌上沿着桌缘而转,准确地在丁哥儿的面前停住;另一个穿过了桌子中央的空隙,也同时到达了我的面前,里面的酒竟不溢不晃,稳稳当当。“来,为大家的初次相逢干上一杯!”他说着,举起大碗,仰脖一饮而尽,倒下碗来时,那碗中空空如也,再倒不出第二滴酒。丁哥儿被他的豪情所感,也随之一饮而尽,也许他还从未喝过如此多的酒,不免咳嗽了起来,半天才歇。这年青人笑着赞道:“好小子,够条汉子。”说着又看了看我。我不想在他的面前示弱,也举碗来饮,好在分几口才咽下,这才发觉此酒并非很烈,反而很是柔顺,而象是南方的糯米酒,又比糯米酒要浓些。记得在军营里与战友们对饮的是六十多度的二锅头,我曾喝过一瓶多也未曾醉,这也我们中队的记录,如今只当是喝得啤酒,反倒觉得畅快了。“好!痛快!”这人说着猛地一拍大腿,又倒上两碗饮尽。我却看他刚才的动作如此熟悉,就仿佛是我的中队长一般,心中所想,便越看他越是象,不免又觉得好笑起来,中队长怎么会有如此的德行,又跑到这里来呢?想着,我摇了摇头,也跟着喝了。丁哥儿也要勉强,我向他摆了摆手,告诉道:“适可而止,莫要以身体作赌。”他终于点了点头,退出了这场酒赛。

这青年并不在乎丁哥儿的退出,好象只要有我与他共饮,他便心满意足。这样一连十碗下去,我已大汗淋漓,腹间汹涌,但微一运功,便发现那酒已随我的意志控制了,两次小解,吞进的酒已化作了尿和汗排了个干净,除了感到热了些外,并未有其它不适,反而越喝越不在乎了。这个黑黑的青年却未小解过一次,喝着喝着,已将上衣脱了个精光,露出一身古铜色、结实得如石头般的肌肉,上面也汗水淋漓,竟象是在下小雨一样滴滴嗒嗒落到地上,很快那地便湿了一大块。我有些不可思议,看这人模样似个酒鬼,为什么身体却健壮得赛过了小牛,没有丝毫虚弱的迹象。

那三坛好酒就这样被我和他“糟蹋”了,他依然意犹未尽,大呼着小二再上酒来。那小二惊奇地看着这一支那切,不敢有丝毫怠慢,将所剩的七大坛酒一一端了上来。这回连丁哥儿也骇然了,他或许并不为这青年感到意外,他意外的却是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他的折服,他从不知道我有如此的酒量。他哪里晓得,我只是把我自己当成了个酒管子,那酒从上面喝下去多少,便从下面流出来多少。

“哈哈,痛快痛快!”这人边喝一边大声兴奋地叫着:“俺喝了这么多年酒,今日竟然遇到了一位知己,难得难得。”说着,“呛”地一声,拔出了他那把放在桌边的剑。我的眼睛一亮,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把剑。一般的剑通体银亮,而此剑却是金光灿灿;一般的剑只宽两寸,而此剑却宽有四寸,且厚如板斧。我见过周心远那把又宽又大如刀般的火里剑,那是剑;但此剑更与众不同之处是其两刃。其实它根本没有两刃,因为那刃足有一指厚,就不上是刃,只有剑脊还在正当中,还有个剑的模样。“此剑名曰富豪。”这人对我道:“此剑乃赤金锻造,未渗任何杂质,足重有百斤,你若拿得起便送与你。”他说着,左手一抛,那剑已向我滚来,我顺势接住,手下一沉,险些脱手,不由暗叹此剑果然沉重,只把丁哥儿咋得伸出了舌头半天未缩回去。是的,只要有这把剑,便可以富贵与天下,无怪人称之为富豪。我摸了摸剑身,确是赤金,左手挥起,随便一舞,那是被我窥透的周心远的剑法中的一招,只见金光万道,耀人耳目。即刻收招立式,握着剑看了看,又扔了回去。

这人接回剑,惊讶地看着我,不知是因为没有想到我会将剑还与他,还是因为见到了我的身手。“你的就是你的,我不要。”我说道。这也是我第一次开口与他说话。

“好志气。”这青年赞了一句,随即又道:“今日能与你这样的绝美少年同杯共饮,是俺一生快事,不得无歌。”说着,举剑在左手,右手弹指剑上,那剑“铮铮”直响,锐耳动听,弹在不同部位,便发出不同的声音,接着他便引颈高唱了起来:

“美酒千杯不醉╱弹剑一曲作歌╱知己难觅╱人间何处寻你我╱只在今朝共和。

兴时也只作乐╱亡时也只作乐╱红尘难留╱笑看人世蹉跎╱哎,管她妈的谁对谁错!”

他唱到最后,尤其是那句带有骂娘的话时,竟十分感慨诙谐,别有特色,引得我和丁哥儿同声大笑起来。他却举起碗又与我干了,也许是过于炽热,当着我们的面,他竟又把裤子和鞋脱了,露出两条黑黑的长满毛的腿和一双大似球拍的脚,只剩下了一条裤衩子。我和丁哥儿相互看了一眼,觉得彼此之间都是男性,并没有因为此人的失礼而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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