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实在不好意思,停了两周多时间,也算是自己给自己告假吧.
整篇小说的构思早已出来,只是犯了懒病,不想动笔.而且这种懒病是可以无限时顺延的,越拖到后面越不想动弹.
想想真是可怕,如果这样下去,我就有可能永远无法兑现我所作出的永不弃坑的承诺了.
所以,再勤快一点:-) 越往南走,天气渐暖,冰河解冻,杨柳吐绿,正是草长莺飞、郊游踏青的好时节。
只可惜,于素衣没有这个兴致。
如果说前面几个月,对于素衣来说是度日如年,那么现如今,则如离弦之箭般过得飞快。
因为从前,她不敢快行,生怕断了行迹,以致某人寻不着她。
而如今,她却怕自己走得太慢。
□□枣红马早已困顿不堪,粗气直喘,于素衣轻抚它长长的鬃毛:“小红,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很辛苦,我们再坚持一下好不好?等办完了事,我请你好好吃一顿,大鱼大肉随你挑。”
小红马侧转脖子,对准素衣,从鼻孔里喷出一股热气,好似对她的提议不以为然。
“呵呵,是我不对,”于素衣笑着躲过马头,将脸贴近马儿柔软飘逸的马鬃里,耳鬓厮磨,喃喃轻语,“你瞧我急糊涂了,竟然忘了你除了草料,是不吃荤的。那么到那时,我一定让你每天草足料饱,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象猪一样幸福。”
鸡同鸭讲,人对马说,也不知听懂了与否,小红马一声长嘶,继续奋蹄前进。
也亏得江苏与江西离得不远,没几日,于素衣已到了口子镇。她将枣红马留在镇外一个偏僻的树林之中,任其休息吃草,自己则悄悄整理了一下衣着,往口子村走去。
还是先来这里为好,她不想因某人的一句闲语,就冒冒失失地再一次上当受骗。这也算是这几个月江湖历练给她带来的收获之一吧。
初晨的雾气还没有散去,村子里的农夫也还没有下地,只见得袅袅炊烟从稀稀落落的烟囱里冒出来,现在正是淘米做饭、叫娃子起床、喂猪喂鸡的时候。
于素衣悄悄地绕过村庄,沿着村边那条蜿蜒的小路一路前行。随着周围林子的愈发茂密,随着林子深处那个松木小屋映入眼帘,她的心也跳得飞快。
砰砰——砰砰——砰砰——
近乡情怯,于素衣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于素衣立于小屋外面,口感舌燥,双脚有如灌了铅似的,有千斤之重,半晌也迈不出一步。
砰砰——砰砰——砰砰——
心益发不得安稳,似乎快要从胸腔里蹦跳出来。她心乱如麻,不知道自己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是希望他在,还是希望他不在。
如果他在,那么,自己又将如何面对?
他会怎么想,他会怎么说?
他会再一次伤害她吗?抑或说,不是他伤害她,而是她自己,会再一次伤害自己,放逐自己吗?
如果他不在,那么,自己又将是什么心境?
自己会怎么想,自己会怎么做?
她感觉自己就如同那只扑火的飞蛾,明知前面是刀山,是火海,却仍是身不由己地扑过去,直至神销形散、烟飞灰灭。
该来的,总归会来。
于素衣抬手擦拭了一下额头的细碎汗珠,定了定神,伸手去推那扇门。
“吱嘎——”一声,门开了。
屋内没人。
屋内没人。
也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桌子、凳子、被褥都收拾得整整齐齐,但却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于素衣悬到嗓子眼的那颗心,感觉忽然落了地,又好似消失了,轻飘飘的,没着没落。
屋内无法思考,于素衣缓步退出,关上了门。清冷的晨风拂在脸上,冷静了她的头脑,也慢慢理清了她的头绪。
首先,师叔确实不在这里。
其次,屋内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即使如顾青云所说,师叔被人擒获,也不是在这里发生的。
第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得师叔要离开这里?
莫非——于素衣心中蓦然一动——莫非是因为我的不告而别?
于素衣感觉自己的心跳又加快了。
同时伴随着的,是无边无际的恐惧。
师叔肯定是因为出去找我,所以才会遭遇不测,被峨眉派人众发现,并被抓获的。
这样一来,自己出走之后师叔对自己不闻不问,没有半点音讯,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于素衣感觉自己嗓子发甜,甜中带苦,苦中带酸,若在以前,早就泪流满面了,可奇怪的是,现在竟然连一滴泪也没有。
究竟是情到浓时情转薄,还是情到深处无怨尤?
于素衣不知道。
她只知道:不管师叔到了哪里,不管师叔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抓,她都要找到他,将他救出来。
即使他并没有去找她。
即使他并不爱他。
日头已经升起,好似一只大大的鸭蛋黄,正懒洋洋的挂在东头的树梢上。
地里已有三三两两的农夫在麦地里间苗垄沟,乡间小道上也有一两个娃子在追逐打闹,但在初春暖日的浸染之下,人懒洋洋的,动作步伐都不知不觉地迟缓了许多。
在这么悠闲的早上,于素衣急急的步子引来了一些人的侧目。
“姐姐,你不是跟叔叔在一起的那个姐姐吗?”一声稚嫩的童音打断了于素衣的步伐。素衣定睛一瞧,只见一个斜挎印花蓝布书包的男娃,正歪着头,好奇地盯着她。素衣记起来了,这个剃着桃子头的男娃子,正是村子里林大妈家的二小子狗蛋,有几次素衣经过村子,见着他跟他妹妹花子还在玩泥巴,没想到今年已经开始上学了。
“狗蛋,”于素衣收住脚步,伸手摸摸狗蛋的头,“是你啊。”
“姐姐不是跟叔叔一起的吗?叔叔呢?”狗蛋四处张望。
“姐姐这就去找叔叔。”在天真无邪的眼神注视下,于素衣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哦,原来姐姐跟叔叔走丢啊,”狗蛋的目光中带着一抹同情与理解,并大力点头,“那得赶紧找去。上次我们家大黄走丢了,找来找去找不着,心里甭提多着急了,花子还哭了好几天呢。”
“恩。”于素衣点头。
“恩,这事我可不能告诉花子,她可喜欢那个叔叔了,如果告诉她叔叔走丢了,她肯定又得哭鼻子了。不过呢,我还是喜欢姐姐多一点,”小男娃皱着鼻子笑了起来,眼睛亮亮的。
于素衣被这个人小鬼大的小男娃逗乐了,忍不住又想去摸他的头。
狗蛋推推她:“姐姐你快去吧,早点将叔叔找回来。到时候我跟姐姐,还有叔叔一起玩打仗,捉迷藏,花子也会喜欢的。”
“恩。”素衣点头应允。
跟狗蛋分手之后,于素衣的心情轻松了很多。淳朴的山民,天真的孩子,善良的愿望,这一切,让素衣感到一种亲切与熟稔。
恩,也许,这才是适合我,也为我喜欢的地方吧。斯人,斯地。
于素衣走回藏马的地方,翻身上马,一边策马疾行,一边回味刚才的际遇。也不知过了多久,于素衣突然醒悟到:狗蛋说的那个大黄,竟然是他们家养的那条汪汪叫唤的狗。
没想到,英俊潇洒的师叔,衡山少侠“子矜剑客”,有一天竟然沦落到与条狗相提并论的境地。而且,对方并不带有任何玩笑、辱骂的意味。
不知道师叔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于素衣越想越笑,最终一发不可收拾,笑声如银铃般倾泻而出。
“青衣姑娘,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