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小翠的智慧,当然不难猜出,白衣人,就是后一个故事中的那个孩子。那孩子在故事中没有留下名字,事实上,他的名字是象烙铁一样,烙在了沐天风的心上。
“你记住!我姓龙!我叫龙在天!终有一天,我要掀翻了这个江湖!我要掀翻了这个人间!”
这句话是冲着沐天风的背影甩下的。而沐天风已经答答答地,在雪地上走远了。走出了随侯珠的故事,也走出了他热血奔腾的年轻时代。他的雪衣已残,他曾经火红的骏马不再鲜艳。而天地依旧一片苍茫,从蒙古大漠长驱而下的朔风,如同万马千军,从华北平原上呼啸而过,卷起北方斗大的雪花,如刀如剑,凶狠地划过肌肤,割过血肉,留下道不尽的心痛、磨不灭的沧桑。答答答地,那马蹄声去远了。
沐天风的故事就这样永远地结束了。然而,那孩子的却才刚刚开始。他姓龙。这是一个并不常见的姓。在沧州的盗窃高手中,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不难推出他的父亲,就是天机妙手龙飞飞。不过这个冗长的名字,并不象沐天风的名字那样让人尊敬,所以江湖上提到他时,通常只是简洁地说,龙妙。可能也是因为,龙飞飞的妙手空空技术,也只能让人想到这个字了吧,妙得,只能说他是妙。
但是龙妙作案,虽然每一案都那么高明,却从来没有过那样一种心情,对着作案现场,仿佛作者之于文章,必要挥毫泼墨,以使千秋万代,传下自己的大名。龙妙作案,是从来不留痕迹的。也许,这也正是许多拥有著名标记的名家妙手都一一先后失手,而龙妙,依旧能够挣扎图存的原因所在。只可惜,这一次,吴王的网,拉得实在是太大了。
然而这个优良的传统,到了他这个有志于掀翻江湖的儿子这里,却率先被颠覆了。龙在天每做一案,必要留下标记。
他的标记是一条龙。当然,最早的时候,要把这样的标记称为是龙,也颇需要慧眼。那是一个弯弯曲曲的蚯蚓状的东西,长着两只蜗牛角,以及四只鸡爪。这种标记在当时,自然很让捕快们开心了一阵。根据标记的高度、刻划腕力以及现场的脚印,他们不难猜测这是一个孩子。案件的重要性由此直线下降。说起来真是非常可惜,这些捕快的慧眼竟不能往前再多看那么一点点,孩子会长大,而这个标记,也会日渐成熟起来,最终,由一条蚯蚓,变成几要破墙飞去的入云龙。
而在由蚯蚓至入云龙的变化过程中,这个标记漫天飞舞,飞入富家宅院的藏宝室,飞入武林重地的藏经阁,也时而飞入姑娘们的闺阁绣楼。飞来飞去,飞出了一屁股的麻烦。麻烦大小不等,小的有一顿拳脚,大的是一串追杀。然而龙在天也真是天降大命,麻烦于他,竟似乎是春雨之于竹笋,眼见着那种锋芒竟一日日地,破土而出了。
他躲过六合门的追杀,粉碎过清风寨的拦截,从盐帮的毒盐雾中逃脱,又自银枪会的烂银阵中全身而退,最后,终于把那个标记,留在了少室山的藏经阁。也从此,掀起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壮阔波澜,并且再也无法平复下来。
少林派发动了追击。九大门派的其余八派也一起加入进来,毕竟,谁不愿意一睹少林藏经阁中,那七十二般绝技的风采?龙在天躲了一阵,最后,在北去路上,于黄河大拐弯处,被九大派截住了。
就是这一战,才让大家彻底醒悟过来。原来龙在天在一屁股麻烦的拖累中,已经不知不觉成长为一柄利剑,一柄刚刚发过硎的、无坚不摧的利剑。
然而就是如此重要的一战,后来很少有人提起。也许是因为死了很多的人。也许是对于还活着的人来说,那一战永远都是一个无法愈合的创伤。当人类在那个荒凉的地方,露出最原始的血腥面目,在生与死之间,作那无需解释的选择;当黄河水开始变得桔红、赤红、最后发了紫;当天地不言,无动于衷地俯视着这一场血肉横飞的厮杀……
应该说,那一战龙在天是败了。但是在他逃逸之后重出江湖,江湖道上却惊异的发现,他的剑锋磨得更快了。甚至不到半年,又在苍鹰岭重演了黄河大拐弯的一幕。只不过这一回,他的对手变成了□□上的三教九会十八帮。
这一战过后,龙在天的标记依然四处乱飞。当他的第一个标记重现江湖的时候,那三教教主中还剩下来的最后一个重伤在床,一惊之下,吐血身亡。只是身亡了以后双眼圆睁,那眼皮无论怎么抹,都抹不下去。可怜这人就是死了也想象不出,为什么龙在天心口上中了他两记霸道十足的阴风掌,还没有翘了辫子?
事实上龙在天不只在心口中了必杀之掌,全身上下,又何处没有掌击剑伤?然而死的永远都是别人。这个硬道理,在两战之后,已经无人置疑。龙在天也从此得了“九命妖龙”的绰号。并从而使整个江湖,逢之辟易。本来,他就这样挟着两战余威,横行霸道终老于世,也就足以保住这一世英名了。但是,他是龙妙的儿子龙在天,他一直清楚地知道,他所以要磨砺他的宝剑,究竟是为了什么。
所以几个月前,顺天府就发生了一件石破天惊的大案。年过花甲的吴王被人枭去了脑袋。连带着,半座吴王府遭到屠灭。吴王的卧室里,整面墙上,鲜血淋漓,飞舞着的,是一条艳煞的五爪云龙。
虽然墨龙第一次变成了血龙,却没有人把怀疑的对象指向龙在天以外。朝廷终于震怒了。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吴王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风头火势,可他仍旧是皇家的一员,是今上的皇叔。如果说这样一个尊贵的龙种,也居然可以莫名其妙的葬送在一个江湖草莽手中,那紫禁城中,还能够呆得安稳么?
所以龙在天竟因为这件事,又重新跟他所痛恨的沐天风扯上了关联,至少,是跟沐天风的徒弟扯上了关联。那天晚上,顺天府尹张浩然就趁着夜色,悄悄地过来拜访赵无常。不用说,能够让他们这种高官屈尊俯就的,当然没什么好事。虽然轻言细语,无外乎是请求赵无常能够为朝廷剿捕龙在天出一把力,也就是说,供献出武功,当然也极有可能是脑袋。
让赵无常哭笑不得的是,张浩然说词居然是:“想当年,尊师沐大侠那是何等的英风侠气?为了一群偷儿的公道,竟然独战两百名大内高手,身中一十二掌、一十八刀,二十三剑,犹自兀立不倒。终于感动吴王,讨得一个说法。前辈风范,至今思之,犹在目前。赵镖头亲承教诲,想如今虽然高蹈世外,其实骨子里面,必是有浩气勃勃,飒然流动的。”
由于他的说词下得差劲,所以赵无常的骨子里面,到底有没有这种东西在流动,张浩然最终竟然没能看到。不过赵无常虽然打定主意置身事外,那朝廷上,却已经紧锣密鼓地布置好了,严丝密缝地张开了大内高手与京师名捕合力织就的口袋。只是口袋虽已织就,却还欠了一阵东风。如何让龙在天这种几乎打不死的精明人、这颗蒸不熟捶不烂的铜豌豆无怨无悔地进入袋口,就成了一件很令人烦心的事。
好在□□德化,果然非同凡响。偏好就是在这个关口,西域使节进贡来了。这一阵东风么,结果硬是从西边给吹了过来。张浩然灵机一动,想到龙在天乃是盗窃出身,这个么,自然还是要用宝物来进行引诱。说到宝物,这世上,又有哪一种能比得上随侯珠?虽说这珠子三十多年前就已失落。可是能失落,就自然能重新找到。如今西域使节既然来了,只要借着这个由头,说那随侯珠却是流落了西域,而今西域小国感于□□圣恩,重又物归原主,又有何不可?
局就这么布好了,只等着龙在天来钻。那龙在天也真有那个胆子,毅然赴网。于是半个月前的月圆时分,京师内那一场好斗。几乎踩破了半个京城的屋顶,包括赵无常家的在内。只是龙在天这一次,面对着的是京师名捕以及大内高手这样的精严组合,却没有上两次的好运,激战一夜之后,终于在凌晨时分重伤被擒,被两根手臂粗的铁链贯穿肩骨,打入刑部大牢。
谁知道就这样,还是让他给逃出来了。
十来天前,赵无常这一镖从京城起走的时候,龙在天才刚刚陷入天牢。而今赵无常镖到沧州交付了,他居然也如影附形地跟到了这里,还滋滋润润地喝起了花酒!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仅仅是半个月的时间,寻常人一场小病还缓不过来,他就能带着大内双鹰的黑砂掌伤,以及琵琶骨上的重创,以及其他五花八门的拳剑刀伤,挣开两根铁链,冲破天牢?并且还在这里,跟人打个不停?他是铁打的?钢铸的?真金不怕火的?
赵无常实在觉得难以理解。当年沐天风何等了得,还养了一年的伤,后来也时时复发不已。象龙在天这样的武功,大约,也只能用恐怖两个字来形容了。
烛光下,小翠仰着脸,苍白的脸蛋上,两粒黑洞洞的眼珠还在带着询问的眼神看过来。赵无常在心里叹了口气,忽然想,也许他真该找个时间,请这位姑娘喝一杯酒,好好地喝上一杯。她知道她是从什么人手底,逃得了性命么?自己也该借着这杯酒,使劲儿沾一沾她的福气才对。
真是洪福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