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六章 好奇的兔子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午夜小咖】,看书领现金红包!

萝莉时期的凛在外婆家长大,上的是村小学,每每上学放学时,都会路过一座拱坝。

站在长满野草、脚下流淌清河的高处,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田园。

凛很文静,喜欢蹲下静静的看小动物。在那些岁月里,她早就发现一个园子里的动物们是不会乖乖听主人话的,别说小鸡小鸭,哪怕是只看门不做事的猫狗,也会为了抢食大打出手。

主人们只能训斥,可人不是动物,他们有底线,会反抗,当他们意识到,并不是人太多抢不到食物,而是食物太少的时候,就会把仇视的目光,指向高高在上的——君王。

而君王最有效、最省时、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给予他子民一个新的仇恨,从而,让他们忘记对自己的仇恨。

“呐,我一直在这里说说说,凛小姐到底明白了没有?”

“大、大概……”凛脸色淡红,心下尴尬,也有些埋怨。

和永昼着家伙说话,就像和外婆说话。平日里和自己玩闹,谈吐随着自己幼稚起来,可一旦谈论起大事,便插不上嘴,硬说上两句,反而被笑场。

为什么这家伙总是这样,他到底有几张面具呢。凛懊恼的想着,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嘿嘿……”她抬头看见,就是永昼那一副猥琐的、讨厌的脸,像个痴汉一样傻笑。

“其实没什么的,凛小姐想不通也没关系,只需要知道一点就好。”永昼竖起一根手指,“通过洗脑的方式,来让受害人面无表情对待自己的死亡,是可行的。”

“嗯呣……”凛张了张嘴,走远了一些:“所以,嫌疑人除此之外,还具有非常娴熟的心理学技巧吗?”

“何止娴熟啊,我甚至可以用不下十个中国成语来形容他的厉害。”

“这样啊……”凛认真点头,“我记住了,往后会如实告知警队的!”

虽然摆着一副棺材脸,但心里却不住感到惊叹。要是按照如此推理下去,那么造成惨案的嫌疑人恐怕前所未有的难缠。

拥有着精准的外科手术技巧,对人体构造铭心镂骨,又擅长通过洗脑控制人心,甚至达到了让被害者面无表情迎接死亡,并且不再现场留下任何属于自己的痕迹。

开膛剖腹、嚣张跋扈,就像是……就像是那至今犹扑朔迷离,为落入法网,令伦敦整个苏格兰场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

凛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当时也曾幻想过,若是福尔摩斯生在早些年代,和开膛手演出对手戏的话,不知道结果会变成怎样。

但如今,凛看着已经拿起第三张照片的永昼,心下恍然,恐怕这个对手戏,要在两百年后的东瀛上演。

……

“所以,这就是判断为‘招魂术’的原因吗?”

永昼提着照片,照片是清理后被害人尸体、血液,以及其他杂物的全景图。

大概在胸腔后背,也即是受害人躺倒的中心部位,褐色的血痕中凸显出更深色的一圈,中央条横交错,似乎构建成一道六芒星。

看见六芒星,就会联想到所罗门王,就会联想到黑魔法。这就是刻板印象,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即是人们对事物笼统和广泛的看法。

如同看到蓝发,就联想到治愈系的角色;看到红发,便觉得是元气或武力值爆棚的妹子;而白发、金发,一般来讲是充当女二号的傲娇系角色。

所以,放在现实中也是一样的,血液、开膛、偏僻的村庄、漆黑的屋子、意料外的受害者、诡异的死法、身下的六芒星……无一不提示着案发现场的警官们,这是一次魔术师杀人案。

当然了,被魔术杀掉这种事,要是真的相信才是真正的怪胎。

但由此不得不作为一个突破口——犯人将现场如此布置,一定存在特别的理由,从而开始搜证、推理,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即使是烟雾弹,也会有属于它的抛物线,凛深信这一点。

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的血字“RACHE”虽本意是用来迷惑警察,但若是早知道其本意为德语“复仇”的话,那么在调查锥伯的历史踪迹,和隐藏的教徒身份时,很容易推理出数十年前的恩怨。

所以在一切的开始时,那和自己父亲出现在永昼面前的第一幕时,她便由此告知:“这是一次黑魔法的杀人案件。”

不过,烟雾弹始终是烟雾弹。凛不会相信画一个六芒星,就能隔空取人性命。

“……所以,现场坚定的结果就是这样,在地板上的血液中,有被稀释后的粉笔灰。”

凛从档案袋中再次取出一页记录,永昼大概扫了一眼,上面打印出血液中各种成分的含量。

“这是用粉笔画的吗?如此复杂的法阵,放在华夏最不济也要用鸡血之类的东西吧?”

永昼摇了摇头,语气轻松:“这没什么看的,只是一条简单的线索,仅代表了嫌疑人想要愚弄警察,或者信仰黑魔术的可能性。”

“不过……”他忽地语气一转:“并不是六芒星就代表着黑魔术,实际上不同的六芒星代表了不同的东西。”

“欸?”凛歪着脑袋,又听到了超出知识盲区的事情。

永昼叹一口气,极为懒散的解释道:“比如代表着所罗门封印的六芒星就非常复杂,且众说纷纭,‘日月星辰’是最普遍的说法。”

“而代表犹太教的六芒星则构造较为简单,是一种穿插三角形的六芒星。”

“嗯……顺带一提,美利坚的国徽上也有六芒星。”

“欸……”凛两边柳叶眉,一边弯倒,一边耸起,似乎陷入了极大的困境。

看来,这些怪力乱神的言论,大概和她脑袋里残存的某些知识产生了碰撞。

“那、那所罗门不就是大卫的儿子吗,而大卫不就是犹太教……”

“哎——”永昼眯着眼摆手道:“都说啦,这是民间看法,其实犹太教很复杂很复杂,他们的图腾和象征很多,你让一个新教徒去认,他也不一定对古以色列历史全知的嘛。”

“喔……”凛咬着下唇,点了点头。

“嗯?怎么了?”永昼忽然看着她,发现凛的眼神中有种欲说还休的感觉。

实际上,凛的确有点好奇,准确来说,是因为小时候接触到一些东西后,虽然长大了会忘掉,但被这样详尽的提起,便由内而发的、不可遏制的、但因为目标是“和老婆离婚的笨蛋男人”永昼君的缘故,故不能发起的好奇心。

这样的凛非常可爱和有趣,尽管她自己感觉不到,但永昼灵气的瞳孔却捕捉倒了——那一瞬间,就像是在田园里,设下陷阱后,利用食物捕捉到一只尚不知情形,犹然呆头呆脑,试探着用爪子触碰食物的兔子。

“哼哼……”

“你、你做什么!?”

永昼抱着双手,“实际上,EVA中的生命树阵图,就取材自犹太教中‘卡巴拉生命之树’哦。”

“欸欸??!!”凛呆若木鸡。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