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它强硬一点,是不会妥协留在爱舍巴利斯的这一决定。
芬里更想跟方逸待在一起,虽然论年龄自己不知道要大这个小鬼多少,但莫名的,自从那次意外自己与他在北京相遇,貌似就离不开这个长相甜美的小男生了。消磨掉自己漫长生命的方法有很多,如今看来应该是找到了最好的那一个。
所以他更想守护在那个小鬼的身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藏在镇子的草丛里假寐。
虽说它的这一疑似是浪费时间的举动也是方逸命令的,但它就是感觉把时间浪费在这群冥顽不灵的居民身上,那就真的是浪费了。
好像表述有一点点的毛病,不过道理还是那个道理。
芬里活了很久,依旧觉得自己没什么文化。它能思考,也只能思考。比方说这一点上,能够举个例子。凭借自己的主观念头评价事物的合理性,时间利用上的——
——把时间浪费在方逸身上,比方说真的像一条金毛一样被他揉脸顺毛,那不叫浪费,那叫享受。
——而方逸不在身边的浪费时间,那就没有词汇意思的反转,就是明面意思上的浪费。
所以词汇这种东西,你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这么一想,芬里突然觉得自己没那么没文化了。极端一点,有文化这一个定义,它为什么要顺着人类的判定基准?
这么东一句西一句地想着,爱舍巴利斯里面突然有了动静。
之前方逸处决林肯的空地上,响起啪嗒啪嗒规模不小的脚步声,单纯听声音似乎是很多人集合的样子。
早在一开始,不,也没有那么早,差不多刚接触镇子里第一位居民的时候,芬里就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但它没有说。而后,不愧是自己看上的主人,方逸很快也发现了问题所在,于是就随便找了个理由为这个疑问付诸实践。
现在,该是自己检验实践结果的时候了。
“他死了?”
芬里眼神开始犀利,因为它听见有人这么跟另一个人说道。
用的是中文。
“嗯,双重意义上的,按照上边要求的来吧,至少要把最近几天扛过去。”
“你说怎么就让外面发现了爱舍的反常,要不然我们也不用那么累。”
“哼,即便没有那个教授的考察,随着牛津的开发进一步发展,这里迟早有一天会公布在世人眼里。”
“就放任那几个小妞进入圣地吗,老大?”
“怕什么, ‘朝圣子嗣’自然会将她们剿灭,能不能走出地窖都成问题的几个人,怕她们不成?”
芬里听到这里,表情一刹那间就狰狞了,平时柔顺无比的金色毛发此刻像被神风吹拂,犹如波浪一般飞舞,体型也比之前大了一圈。
还好最后忍住了,不然,它很有可能在此刻回归本体。
它并不认为自己冲出去不能够大肆屠杀,反倒有一种干脆冲出去将这群人撕咬殆尽,一了百了的念头,就算他们身后,可能有不亚于雷电神鸟的靠山也毫不畏惧,这是它身为“它”对自己力量的自信。但直觉告诉芬里如果自己这么做了不仅毫无益处,反倒会致方逸他们与危险境地。
然而,即使它转瞬间又变回金毛的样子,还是不免搞出了一点点动静,而且它眼睛射出的猩红暗光好像被人看见了。
“老,老大,那,那边好像有东西,见鬼了!”
“你扯淡呢!‘子嗣’都见过了害怕什么闹鬼??真要说来,这个镇子除了你我一行人不全都是鬼??”
芬里眼中寒芒一闪,果然方逸和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按序号叫下个家伙过来,然后告诉他他就是下一个林肯了。记得叫他找时间去趟巫女那边改个容,还有如果苏格兰场其他见到过林肯的警员回来找他们上司,记得让那家伙藏好。”
草丛中的它犬躯一震,居然,全部都被方逸猜中了!
这个爱舍巴利斯,活着的人,全都是檀香花心的成员!而其他那些即便被搜家也疲于应付不太有活力的,全部都是金银狒狒力量下的死尸!
那股子即便再掩盖也只能骗过人类鼻子的味道,它一下子就闻了出来。那股就算是方逸,也恰好赶上疏忽化妆的那位林肯,才闻出的怪味,它绝不会轻易忘记。
而就在它有些惊讶的时候,那边又开始说起话:
“嗯?杨誊?你在那边发什么呆?”
“啊,对不起老大。只不过我觉得……早上那两个女的,有一个好像很眼熟。”
“一个是苏格兰场总监,一个是她妹妹,当然眼熟了,都是红人。”
“不不不,我是说,在那边见过。”
“在哪边……嗯!?”芬里听到了那个老大低声惊呼,“你是说,老家??怎么可能,不列颠除了我们还有能自由活动的清人?!”
“我也知道有点荒谬,而且变化也挺大的……但是你觉不觉得,那小妞的脸,长得有一点点像西城的那位……王爷?”
“方蓉年!?”
芬里的眼中,又一次肆虐起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