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意外的是,一向认床的陆逍这一晚睡得很好,不仅一夜无梦,甚至想赖个床。然而现实不会如他所愿,清晨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催命一样响起,沉尧早早离开,动静也听不见一个,于是陆逍顶着鸡窝头打开门,看到了气喘吁吁的温苗。
“老大,凶手第二次抛尸了。”
一路风驰电掣闯红灯,陆逍不得不把吱吱直叫的备用警灯贴在车顶,才在早高峰期间勉强撕开一条血路。尤其是他们需要抵达的地方——西苑大学城小吃街,确实是个谁也不乐意来挤的地方。但这里毕竟是大学城唯一正规早餐餐馆汇聚的地方,养活了大学城附近很多写字楼的上班族。
大学城的区域划分相对比较简单,尽管考虑到凶手有可能在闹市区抛尸,却没想到能用这样引人注目的方式。
林露的第二袋尸体出现在一条小吃街后巷的垃圾桶里,大约六七家商铺公用一块垃圾堆放处,发现尸体的是一早来收废品的大爷,在扒拉塑料瓶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垃圾袋里有手机铃声,以为找到了宝贝的大爷拆开袋子一看,正好和林露的头骨打了个照面。
“什么意思?挑衅!他大爷的这就是□□裸的挑衅!”陆逍从温苗手里接过手机,是新款的苹果机,手机屏保是林露精致的自拍,陆逍打开通话记录,除了父母和之前排查过的浅层人际关系里的几个朋友,拨打次数最多的是最近的十几个未接电话,十几个号码都不同,但无一例外全部是座机。
从区号来看,这十几通都来自西苑区的前摇,陆逍随机拨回去一通已经成了未知空号。他没有作声,默默记下了这个电话,而后把手机放进了塑料取证袋子里,迎面就被闪光灯拍了个正着。
陆逍先是不动声色地把人瞪了回去,露出一个实在和他一身正经制服不搭的痞气微笑,“这位老兄,知道哥长得帅也不兴在我这幅尊容的时候趁火打劫吧?删还是等我和你的上司聊聊再删,你自己看着办呢啊。”
那记者讪讪搁下相机,似乎被陆逍唬住了,又梗着脖子辩白道,“警察同志,我们有义务向社会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你没有权力剥夺新闻媒体的报导权吧!”
“事实证明,我确实有。”陆逍还要巡现场,懒得和他纠缠,直接让手下的碎催实习警察手动删除了他相机里的照片,并将他“请离”了现场,顿时四周一片骚动。
“棠真,带一组人清理一下现场,尤其是那些挂着相机浑水摸鱼的记者,还有偷偷摸摸拍X音凑热闹的小傻逼,”陆逍按了一下耳扣,呼叫棠真清场,“这消息为什么传得这么快?”
棠真那边显然也在和围观群众死磕,场面很嘈杂,“在清场了!但是围观的实在太多了,之前咱们发现尸体的时候根本没有对外说过,谁知道这些记者怎么来得这么快!”
不对劲。陆逍心说,就算早高峰时段,来小吃街吃早饭的上班族比较多,这些记者又是怎么得到消息的?陆逍多嘱咐一句,“逮一两个硬是不删照片的记者留下,请回局里喝杯茶,让他们主编来捞人,我就不信,他们难道还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吗?”
陆队长腿一抬,杂活儿扔出去,自己先进了现场。
这里的几家商铺都是早晨做早饭,晚上做夜宵的小店,门面都不大,坐不下几个人,但胜在干净整洁。几个刑二队的警察正在了解情况,只听小店老板说:“后头的垃圾桶不是天天收的呀!礼拜一跟礼拜四才收一次,我们只管丢,他们收废品的经常来翻塑料瓶。一般什么人丢?那哪儿说得准啊,我们这儿都外地来的,什么人都有,喏,后巷穿过去还有个公共厕所,每天说不清多少人往那边走嘞!”
陆逍的心沉了沉,今天是周四,这也就代表抛尸时间并不能确定,抛尸袋极有可能已经在这里躺了两天以上,在这么长的时间线里,没有任何人能洗清嫌疑。
温苗捧着个ipad风风火火跑上前来:“老大,抛尸地点是监控死角,但周围路段有五台监控,从周一到今天早上的监控都调出来了。”
“让技侦辛苦一下仔细过筛,务必把这几天重复出现过的人都调出来,”陆逍没抬头看,有些咬牙切齿,“凶手抛尸前肯定会踩点,而这种变态的杀人犯抛尸后有一半以上都会回到案发地方欣赏自己的‘杰作’,更何况是这位这么喜欢挑衅公职的仁兄。”
温苗有些犹豫:“已经发回控制中心了,但是老大,这个……有点难。”
“为什么?”
“这条小吃街在西苑校区和大学城中间,每天有数以万计的学生、工人、上班族、外卖员来来往往,人员太复杂了,”温苗还是保持着递上ipad的姿势,“但是我特意留意了一个人,如果以他为中心进行抓取,倒是有些眉目。”
陆逍手上的动作一顿,望向温苗,似乎一瞬间福至心灵,可他又不太愿意承认这种可能性:“沉尧?”
温苗有些后怕地点了点头,他十分清楚自家老大跟这位沉教授关系不一般,因此对这位嫌疑人格外好奇,于是下意识的,他在监控里第一个注意的就是沉尧的身影——而事实也如他所想,监控分析出和沉尧有关的影像,居然在不同的时间段共有四段。
周一早晨、周二早晨、周二下午、周三早晨,陆逍的瞳孔里映出开车的沉尧,就算和他不熟,只要见过,就很难忘记的一张脸。他不能睁眼说瞎话,沉尧确实是这家店的常客,四段监控同时,沉尧似乎是个特别有规律的人,只会出入固定地几家店,吃饭时间长短不一,但多数时候都有效控制在五分钟的误差里。唯一有变化的是周二下午,与其他时间段相比多出十几分钟,监控画面才拍到他开车离开的身影。
陆逍突然觉得头很痛。
温苗很快找到了那家小吃店的老板进行确认,意外的是老板对沉尧很熟悉,一看到沉尧的照片就认出来:“哎?这不是沉老师吗!”
陆逍:“你认识他?”
老板很讶异于这个问题:“认识啊,沉老师差不多天天来买早饭的,有时候下班早了还会来我们家买中饭,偶尔也吃夜宵,我们算老相识了,我女儿功课上有不懂的,遇到沉老师来还问过几次呢!”
陆逍暗自点点头,这确实是沉尧的风格,他很难吃腻一样东西,同时也很难熟悉一样新事物,昨天陆逍在他冰箱里看到的咖啡都仍旧是高中时沉尧爱喝的品牌,他会长期在同一家店吃饭并不值得震惊。
但这一切从头到尾,都仅仅是“按照陆逍熟悉的沉尧”而产生的推断,毫无实际根据,陆逍问:“周一到周三早晨,还有周二下午,你们都见过沉尧吗?还记得他来你们家点了什么东西吗。”
“两个烧卖一个茶叶蛋,一杯豆浆,”老板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道,“刚刚我不是说了嘛,沉老师每天都来,哦!今天他没来,每天都吃这些!周二下午……这个不好确定了,是有一天下午他来过,但是下午忙哇,学生放学了买东西的多,沉老师在店里吃了什么……啧,真不记得了。”
“周二下午吃饭的时候,他有没有离开过店内,去过后门?”陆逍变得有些咄咄逼人,实际上他自己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些着急,这不过是他近乎每天都会进行的日常罢了。
“不知道撒!”老板没见过这种阵仗,有些被陆逍吓到,眼神躲闪起来,“下午太忙了,在店外头炸酥肉给学生,顾不上店里啊,客人走动也是经常有的,那后面还有个公共厕所,我们不会特地盯着人家去哪里呀。”
陆逍沉默了,他还想再问什么,但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问的了,他揉了揉眉心,在温苗有些关切地询问了两次“老大,老大?”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像是做出什么决定般,目光忽然变得十分冷硬。
温苗硬着头皮说:“虽然我只是针对沉教授进行的筛选,也不能保证除了沉教授之外有没有其他人拥有相同的行动轨迹,但是这实在太巧了不是吗?他最后一个见到死者,同时与死者之间存在矛盾,第一次抛尸他就在隧道里,第二次抛尸又是在他经常光顾的早餐店。陆队!我实习的时候您带过我,您从来不会放过这样有逻辑的‘巧合’,您常说‘巧合’背后隐藏的一定是‘必然’。这次您……”
“我知道,你说得都对。”起先陆逍没有打断他,直到温苗吞吞吐吐的毛病又犯,他才回答他,“但比起你们,我更了解沉尧是个什么样的人。一点工作上的矛盾不会堆积泛滥变成他杀人的动机,就算过去十年,他的本性也不会变。”
“本性?”温苗结结巴巴地探头,谁知道他家陆队怎么就这么清楚人家沉教授的“本性”了,还是十年前的旧账,“什么本性?”
“呵,他那个人,除了学习、搞研究,没对什么事儿上过心,林露这种大小姐,就算对他造成影响,就算百般为难,他都不会放在眼里,因为他没时间,也没精力。他是个十年如一日,吃早餐都不会变花样的人,难道会为了一个私生活比较丰富的坏脾气助理而毁了自己的研究前途吗?不会的。”
温苗一愣。
“不过,还是请沉教授到局里一趟,这次要切断他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但是别关着他,给他个有床的单人房间。其他的……等我回去,我们继续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