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自家公子是在等衣服晾干还是在等那脏东西醒来,反正,自那日起,马车在这山里一停就停了三日。
等到第三日晌午,躺尸躺得日夜不分四肢不勤的脏东西终于可以挣扎着站起来了。
阿慎见了,感到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公子,他活了,我们是不是也该动身赶路了?”
“嗯。”
摘去帷帽的男子有着一张容色倾城的脸,姑且称他漂亮公子。
漂亮公子长长的睫毛点缀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让他看上去既遥远又美好,他回答的这声“嗯”很是漫不经心,却又格外谨慎的瞟了一眼旁边颤颤巍巍的脏东西。
脏东西看着畏畏缩缩,实则一点都不露怯。当他感受到对方试探的目光时,选择的也不是回避,而是慢吞吞把头抬起举目对视。
这让原本有些漫不经心的漂亮公子神经猛地一紧:这样一个瘦弱的人,这样一张颓废的脸,竟然长着这样一双如野兽般的眼睛,太不可思议了。
感慨如一颗投湖的小石子,在漂亮公子心间荡起一层小小的涟漪,却又不露声色道:“我打伤了你,又治好了你,算扯平了,你走吧,别再尾随我们了。”
脏东西没有反应,他似是沉浸于一个美梦还不愿醒,只管毫无表情的盯着那张风华绝代的脸。
阿慎有些疑惑的走到漂亮公子身边:“难不成是个哑巴?”
想起两次出掌震飞这小家伙,都没见他吭过一声,漂亮公子便觉得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一个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哑巴小贼想要在这花花世界活下来,肯定会比普通毛贼更遭罪,眼神狠厉大概就是如此来的。
漂亮公子这样想完,心里释怀不少,为自己对小家伙的怀疑感到些许抱歉,眉眼一转,冲自家傻小子问道:“阿慎,我们还有多少银子?”
阿慎不解其意,平掌托起腰间那个沉甸甸的袋子,上下掂了两下,一嘴的心满意足:“公子放心,还有足足五十两。”
“都给他吧。”
“什么,给他?”听到这话,就跟听到有人囔囔要打劫一样,阿慎立马用双手捂住钱袋子:“公子你傻呀,给了他,我们不就喝西北风了?再说,”惜财如命的小眼眨巴眨:“五十两银子给到他手上,指不定是福是祸?”
漂亮公子不兴多说,丢下一句“赶紧的”,便翩然若仙的开始赶路。
阿慎站在原地,气得跺了一下脚,却也只是跺了一下脚,再依依不舍也飞快的从腰间扯下钱袋子,往脏东西脚边一扔,皱眉阴脸准备驾车去追自家那个绝色病态公子。
差点被银子砸到脚的脏东西,正眼都没瞧一下地上那只鼓囊囊的钱袋子,反是抱着双手,马车行他也行,马车停他也停,摆明一副不要钱要跟着去的态度。
阿慎傻了眼,不得不停下马车叫了声公子。
并未走远的漂亮公子眯起那双如星辰般迷人的眸子,却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那脏东西,半晌,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这一笑恍如百花齐开,美得有点过分。
“你想跟着我们?”单手背后的漂亮公子又饶有兴致的走了回来。
脏东西目光淡然的点点头。
漂亮公子摆出一副沉思状想了想:“好吧,你想跟着就跟着吧,只是一样,你得先把自己洗干净,因为我见不得也碰不得脏东西。”
阿慎吓到下巴差点要脱臼单飞:“公子?”
这声“公子”还未落音,病病歪歪的脏东西跟扑食的斗鸡一样冲着溪滩飞快跑去,浑身上下全然看不出半点刚受过伤的痕迹。
阿慎差点要脱臼单飞的下巴已然是飞了,两张嘴皮子合了好半天愣是没合上。
漂亮公子则不以为然,目送脏东西消失在溪滩旁一块一人高的石头后,才闪过一丝惬意,定定道:“不知为何,他那双眼睛让我有一见如故的感觉。”像是安抚阿慎又像是给自己做出这等破天荒的行为找了个正经借口。
但很快,他就悔到肠青:“你……你是女的?”
洗干净的脏东西,换了一套深青色的衣服。因这马车里所有衣服都是替漂亮公子准备的,尺寸自然是不合宜。虽然不合宜,却也没什么遗憾。
因为她本就没有丑小鸭一秒变身白天鹅的惊艳。
说得再直白一点,如果把女子容貌分作上中下三品,她充其量也就一中等偏上的姿色。皮肤白则白矣,却不见血色,失了肤白的美感,再多看上几眼,就会发现光泽度还不及阿慎,又失了吹弹可破的质感。
既无美感又缺质感,自难成美女。
唯一可令人过目难忘的还是那双眼睛,淡然中带着一丝唯恐天下不乱的狠劲,清冷中又少了一丝人间烟火气,还是那句话,像极了一头野兽,一头世间任何笼子都关不住的野兽。
勉强也算个妙人!
此刻,这个妙人正无所畏惧的望着漂亮公子,不带一丝迟疑,理所当然道:“从出生起就是。”
这回轮到阿慎失声发问了:“你……你不是哑巴?”
依旧是不带一丝迟疑,理所当然道:“从出生起就不是。”
主仆二人彻底懵圈了,尤其是漂亮公子,纵观半生,他不是没有看走眼过,却也没有如这般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看走过眼,难堪好比烟筒里的袅袅炊烟在他心底冉冉升起。
又过了一段可以用“很快”去形容的时间,漂亮公子悲催的发现,看走眼这个事在脏东西死缠乱打的功力面前,也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赶了几日凉爽的路,淅淅沥沥的雨终于划破苍穹,从半空中挖开一个口子直流飞下。
漂亮公子站在驿站二楼长廊上,眼望驿站门口那个深青色的人影,绵绵忆起一些往事。
五岁那年,他养过一条狗,养了一年多,感情正是浓厚时,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逃难进了山。娘以“家有孕妇不便养狗”为由,将那条狗暂时送给了山脚的一户人家。
初始,那条狗还愿念着旧情隔三差五的跑回来看他,直到被娘强行送走过几次后,那条狗对原主人的情分,终消磨殆尽在了山脚那户人家搅拌的一饭一蔬里。
等到婴孩呱呱坠地,那个女人也因产后虚症撒手人寰,连个名字都没留下,既指她的,也指那婴孩的。
最后,爹让他送那婴孩一个名字。
当时明月山已入秋,他望着终年白雪皑皑的山顶,想着书里“红蓼丹枫一色秋,楚云吴水共悠悠”的描绘,稀里糊涂给那襁褓中的婴儿取名秋慎。因为多了这个需要照顾的小鬼,他对那条狗的牵挂也开始随着阿慎呀呀学语而渐淡。
自此,他便明白,执念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
想着脏东西夜宿墙角餐食野果也要锲而不舍的跟着他们,且一跟就是几十里。心口莫名一软,转身寻阿慎要了把伞,领她回了驿站,大有些当年给阿慎取名时的稀里糊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