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街上传来骚动,但见一群官兵用囚车押了人,一路走去。雪万里脸色大变,站起身来,离了座又回身对李文秀道:“李姑娘,我目下有件急事须得离开。这饭馆旁边有家‘德宝客栈’。请姑娘先住下,三日内我必定回来找你。”李文秀点点头。雪万里转身欲走,却又停步,考虑一下,从怀中取出一个玉佩道:“如果三日后我没来,你可以持此玉佩去琉璃厂的‘雅墨阁’找品玉先生。”他望住她的眼神似乎满是焦虑,似乎在担心什么。文秀始终镇定的微笑似乎在说:我总是在这里。雪万里持剑起身,大步离开。
文秀静静喝茶,她的心情格外平静,此次进京,原本便是抱了游玩之心。既然草原已在身后,江南虽是故乡,却似乎是遥遥无期的存在,那索性走到哪里是哪里——天下之大,且看上一看,又有何妨?
忽然门口闯入一人,那人一亮相,原本热闹纷乱的饭馆刹时一片安静,伸向火锅的筷子停在半空,人们都睁大了眼——进来的少年一身绯色锦衣,帽子上镶鸽蛋大一颗锡兰猫眼石,在阳光下闪出碧绿的一丝光,那光虽亮,那绯色虽艳,却全然被他本身的气势压住——少年贵气逼人,不怒自威。更兼他极其英俊的相貌,目光所过之处,人人低头,只觉如艳阳当空,令人自惭形秽,不敢逼视。
少年走到李文秀桌前,道:“适才便是你在河上救下一人?”
少年与她的双眸相触,少年不觉有些诧异,说不出是什么,只是觉得她有些特别,目光格外清澈坦荡。而且,向来很少有人和他对视,这样看进眼睛深处的感觉对他而言,其实是陌生的。
李文秀点点头,便从容站起身。虽然她也觉得少年相貌好看,衣衫华贵,不过自幼也没谁教导她去欣赏这些皮相之美,所以她倒没有对少年的英俊上心。
其他食客却都大呼侥幸:竟然有幸在短短一顿饭时间,遇见三位英俊的少年:一位是清秀淡雅,一位是沉着坚毅,这一位又是富贵逼人。
少年二话不说,伸手一拳击出,拳势刚猛,招势雄健。李文秀虽然吃惊,经过玉门关三天试剑,她对武学的领悟上了更深境界——人心合一。心随意到,手中应对毫不含糊。
片刻间,二人交手数十招,却几乎没有涉及旁边桌椅。食客先时让避,后来俱都静看好戏。
数十招后,李文秀便领悟出了对手的套路,轻松擒住少年手腕。少年一挣,她也便放开了。少年已知自己落败,他却丝毫没有沮丧,反而双目灼灼,喜形于色,抱拳道:“这位兄台,果然是高手!请受在下一拜。”说完,推金山,倒玉柱,便要单腿跪下。李文秀赶紧出手拦住,微笑摇头。
少年望着她的微笑,只觉亲切,便道:“此处不是说话之地,不知兄台可愿移步前往舍下一叙?”他口中虽然是客气之辞,手却直接拉住文秀,转身便走。文秀原本是随和之人,也就跟了出去。
门外一列十数名身着绛色锦衣的英俊少年,肃然整齐地立在十几匹一色雪白的高头大马旁。白马俱是镶宝鞍鞯黄金蹄。人如玉,马如龙,气势夺人。西直门外大街本来就是北京西来货商入京必经之处,十分热闹繁华。这时整个大街已有许多行人驻足观看,只是惧其豪门气势,不敢近前。
李文秀很不习惯这种众目睽睽的场合,不免尴尬,少年却完全是旁若无人,他道:“在下索芬。” 李文秀微笑道:“在下李文秀。”她的声音温柔婉转,完全是女儿音色。索芬一怔,本来他就惊讶于她的清秀,如今与声音两下印证,立刻明白她不过是女扮男装。京城中人,无不老练世故,自然不会询问,只是牵着李文秀的那只手在略一犹豫后,不着形迹的放开了。
索芬道:“李兄弟,此间简陋,左近有家朋友开的小馆子,倒还略为洁净,不如你我前去饮茶,我好向兄弟请教武功。”他语气虽客气,但他本人有种难以言喻的王侯气派,似乎每一句都不容人拒绝。这种气质,其实也就是所谓的领袖气质,又或者说是霸气。李文秀点点头。
立刻便有两名少年牵了两匹马过来。一匹是通身火红汗血马,一匹同样是雪白骏马。少年单腿跪下,恭身伏于汗血马侧,索芬一撩袍角,踏在少年背上,飞身上马。索芬一身绯红锦袍,衬着火龙般的高头骏马,越发显得动作刚健潇洒,人群中不禁响其一阵喝彩——饶是京城百姓见多识广,也少见这等神仙般人物。
李文秀却摇了摇手,她走到牵马桩旁,解开白马的缰绳,上了马。这一路为躲避追杀,雪万里用藤黄将白马染成了常见的黄色。但索芬是识货之人,他自幼至今,收藏名马何止数百,也不禁脱口赞道:“好马!”在草原上处处是好马,倒从来没人这样赞过白马,李文秀不知该如何回答,便又是笑了一笑。这笑看在索芬眼中,更增加了一层神秘。这个少女,有一双清澈沉静的大眼睛,总带着一种忧郁和略为茫然的神情,不爱说话,总是以神秘含蓄的微笑回答他的提问。这个少女,女扮男装,身怀绝技,还有一匹罕见的宝马,那马,有着与毛色不匹配的神骏身形,如同这个少女,有着含蓄外表难以隐藏的动人闪光。
那间索芬口中的“小馆子”是一处富丽堂皇的店面,陈列着各色她叫不出名字的家具古玩,桌上摆了各种她没见过的仿宫中御膳的珍贵食物,周围有很多仆人侍女垂手候着。李文秀觉得疲倦,第一次她有种疲倦的感觉:太多的纷乱繁华是她所不习惯的生活。索芬越努力地与她说话,她却越发无语,只是始终一个淡定含蓄地微笑,宛如繁华落尽的落花独立。
索芬看着她更显忧郁落寞的眼神,忽然想起一句诗:“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他不觉出了神,他的世界里全是富贵繁华人,入了画就是宫廷夜宴金碧山水,入了音律便是霓裳羽衣曲,而此刻,这个少女身上,却有种他十分陌生的气质,会让他想起那些儿时背诵的唐诗宋词,比如“落花人独立”,再比如“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而接触到她的眼神的一瞬间,十里红尘便从耳际呼啸离去,什么都不再重要,无限沉静,佛说的“皈依”,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
李文秀倦了,道:“索兄弟,我累了,就此别过,可好?”
索芬道:“李贤弟,难得你我投缘,一见如故,我还有许多武学问题,想与李贤弟切磋,如不嫌寒舍简陋,不如移居鄙宅,早晚见面,也是快事。”
李文秀微笑,道:“我要在客栈等一个朋友。”她说话依然温柔,也依然随和的微笑,但是眼神中却自有一种坚持,让索芬只得放弃。他问明了客栈名字,叫来下人,低声吩咐几句,然后道:“既然如此,那李贤弟再多留片刻,你我喝茶休息一下,如何?”
李文秀一向随性随和,不善拒绝,也就无奈一笑,还好索芬不似雪万里那般沉默。他是八旗子弟,自然是一口京片子,口才极好,将北京城的掌故讲得妙趣横生,逗得李文秀频频发笑。李文秀心里想初见时索芬霸道骄傲,想不到也是个随和可爱的人。她却不知道旁边的随从全都啧啧称奇:这位索爷身世显赫,是京城中一号响当当的人物,他素来自视甚高,最是高傲,休说平民百姓,便是王公大臣,他若是瞧不上对方,也是绝对不多一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