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大少回眸一笑。
施大少明明是个七尺高(如果计上他的鞋跟,那还不止)的大男人,可是,在他这一笑后,你能想到的形容词只有一个:嫣然!
一笑嫣然。
笑嫣然,刀更嫣然。一直嫣然到观者的心的肺的骨!
施大少一如传闻,将他的刀影挥成舞影。
施大少的刀,富丽堂皇。据当时在场的苏七爷讲----当时在场的人可多了,比七爷名头大身份高的就不止一二十个,但苏七爷是转述的最声情并茂的一个--他数得清清楚楚,刀柄上镶了整整九颗的夜明珠,珠旁用金子潇洒的铺出个底。刀身却是纯白,润泽的纯白,似是牛脂凝成--原来,刀身由玉做成。
且是天成的玉。
苏七爷讲,当时他看清楚后,是大吃了一惊,不,是吃了很多很多的惊!他说,这算什么刀!这根本不是刀!这是皇帝他儿子才玩得起的玩具!!
苏七爷的话可以分两个意思,一是:这刀贵重。二是:这不是刀。讲到这把刀,苏七爷至今激动:“疯子!制刀的人是疯子,用刀的人更是疯子!”
继而,苏七爷静下来。他甚至轻皱眉头,表示不解:“可是,他们都是成功的疯子。”苏七爷用总括的语气讲:“施大少一挥刀,那把刀便笑了,一笑,方炭便输了。”
输了的意思,就是死了。
方炭没有外号,方炭就是方炭。或许世上不止一人叫方炭,但提到方炭,人人都知道,他是那个一刀挑了“侯门楼”的人。
方炭已经很不年轻,方炭已经出名整整十年。据他最亲近的一个女子讲--那女子不巧正是苏州“月也醉”的上任花魁,她很是以他为傲,所以也很以能透露一点他的什么给旁人为荣----方炭应该三十有五四十在望。
然而,在他三十五或更多一点的年月里,方炭只杀过一次人。一次杀了一十七人。侯门楼的人。
“一入侯门,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这是楼主方放芳对楼名的解释。算方放芳在内,侯门一共有一十七人,一十七个杀手。没错,侯门楼的生意是杀人。侯门经营的宗旨,是“万无一失”。所以,每一个行动,都是一十七人同时出动。
生意做了两年,竟真的就万无一失。一十七个杀手,亦无一人丧生。就凭了这“万无一失”,侯门楼蒸蒸日上,财源滚滚,两年时间,便成了江湖上最有声望的杀手集团。
那时方炭还没有成名。他的刀法其实和现在一样精妙,他的身材比现在更为直挺,他的脸更是充满年轻的光彩。然而他不出名,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所以人人都不知道他。
但,那时方炭有个朋友,比手足还要亲近的朋友。他的这位朋友,于无意间结下一个财大势大的仇家,顺理成章,仇家用钱通过侯门杀了他。
方炭从不喝酒--他很穷,他的钱都用来吃饭了--但那一天,他在“月也醉”抢了一坛酒和一个女子。
然后,他单挑侯门楼,就凭一把二两银子打的刀,杀尽侯门一十七人。
为友报仇。
于是,方炭成了方炭。方炭从此成名。方炭从此不必动刀。方炭,从此便是刀中的圣地。
但,如今,施大少的刀一笑,方炭便输了。
施大少还很年轻,他的名字,是近半年才挂在江湖人士的嘴上。他长的很是堂皇,很是得体,也很是和气。他一直都微笑着,一如名门望族里很有修养的大少爷。
他看着方炭倒下,眼睛里突然涌起了点什么。然后收刀,转身。
苏七爷呷了一口茶,把他的叙述接下去:“我本以为这只是一般普通的挑战,嗯,就是说我本以为这只是施大少为了出名所以挑战方炭。谁知--”苏七爷脸上的皱纹一层一层叠了起来,也不知是想笑还是想哭:“谁知,施大少转身对着众人说:我未必就真的能胜方炭。”
施大少此时已经收了刀,连笑都收了。他的脸上,现出一种混和忧伤、愤怒、不屑的神色。他对着众人,一字一句:“我只是在出刀的一瞬,问了他一句话:炭老弟,你看我像不像施散花?”
他仪表堂堂地站在众人中间,冷得像漫天大雪中树枝上最亮眼的那根冰棱。他自动回答众人没来得及提的问题:“施散花就是当年他所谓的兄弟,也是当年江湖中很出名的一个散财童子,他称呼方炭‘炭老弟’--这世上只他一人这般称呼。”他冷冷地述说十年前这段史实,却将情节作了变动:“为了施散花散得其实已经不多的家产,方炭动刀,杀了施散花。我娘说,施家的财产,最多只能折合五万两白银。于是,我特地打了这把五万两的刀--”他看向方炭:“用来杀他。”
他的嘴角,扯起抹淡淡讥笑:“方炭,杀了一十八人。”
然后,他翩翩的,迈开步子。至今,苏七爷眼里的赞赏还是弥漫:“如此翩翩,一如名门望族里很有风采的大少爷。”继而眼神又暗了下来:
“方炭,原来是杀了一十八人。”
宽阔明亮的室内,只听茶碗与碗盖的一声脆响,似乎在回应这曾经双拳打遍天下一手、创立天下第一镖局而今坐享清福的苏不倒苏七爷那作为总结的话:
原来是杀了一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