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便开始思考一个古老的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用这个问题首先去问丁哥儿,他的回答分外简单:“我从西方来,要到东方去!”而我却有一个谁也不相信的回答:“我从未来来,要到这个时代找寻些什么。”这个时候,我不再怀疑五台山老和尚的话,相信自己便是那个杀了千万生灵的将军的转世,那么在这个时代里,我要洗清那一世造的孽。
与丁哥儿作伴是一桩劳累而又倒霉的事,第一次离开他的教父兼师父,他便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活泼与兴奋,一扫过去那种烦闷且天真的性格,仿佛是变了一个人。有时,他会嫌我走的太慢,我若走快了,他又跟不上。左说右说他都有理,我也懒得去和他吵嘴,干脆地告诉他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不侍候了。他果然如解开缰索的疯马一样,狂奔而去,可是没一天又灰溜溜地回到我的身边,发誓再也不离开我了,细细一问才明白,在这里没有人能听懂他的中国话,他也听不懂别人的中国话。离开了我,他就像丢掉了嘴巴和耳朵,成了哑巴和聋子,睁着眼睛也像个瞎子。
就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少日子,翻过了几座高山,穿过了几片沙漠,路过了几条河流,这一日终于来到了渭河边的渡口,在渡口边的茶棚里坐下,一边等待渡船的到来,一边喝些茶水。丁哥儿似乎对什么都好奇,左摸摸右碰碰,不时地问我这,问我那。当然他的样子也招来了众多人的目光,他却觉得非常高兴,私下里对我说:“看来,我比你长得好看,你看,人家只看我,不看你。”我哈哈大笑,告诉他:“如果我牵着只猴子来,那人们更爱看猴子了。”这话把他气得半天没再开口,只是喘喘地呼着粗气。蓦然他的目光盯到了外面,那气好像一下子消了个一干二净。我也顺脸望去,只见渡口边来了一位牵着马,白衣翩翩的少女,背上背着一把剑,头梳两只双抓鬏,转过身来,我倏然一惊。这面容我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只见她淡眉亮眼,口小鼻娇,脸上微红,虽不是闭月羞花只貌,但也生得娇小玲珑,芙蓉出水一般。她的容貌是次要的,我赞赏的是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仿佛同情一切,又仿佛藐视一切,让人琢磨不透。
“这么多日子,我还没见过这么动人的女孩子。”丁哥儿悄悄地告诉我说:“我要去和她交个朋友。”他说着也不等我的回答,便径直走去。
那艘渡船已经靠岸,我也汇了帐,跟了出去。
“嘿!”丁哥儿这样鲁莽地对那个少女打着招呼,那少女应声看了看他,又转过了脸,牵着马走上渡船。“嘿!我帮你!”丁哥儿含糊的舌头说着,也不问那少女听没听懂,两步走上前,就抢她手中的缰绳,要踏上船板。这少女吓了一跳,拧身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丁哥儿的屁股上,丁哥儿哪里防备,“哎哟”了一声,“扑通”便掉进了河里。
“他是想帮你。”我连忙走上前去解释着,一边到河边拉起浑身泥浆的丁哥儿,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不由得大笑出声来。那少女也走上前来道着歉。
等我们坐在船上,丁哥儿依然没有接受教训,也不管满脸的污秽,还紧紧往那少女近旁凑着,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什么。那少女一句话没有听懂,直往船头躲去。我一把拉住丁哥儿,讽刺道:“先去洗把脸。”他这才明白过味,趴在船边洗起脸来。我和那少女相视着望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啊!这笑容也似曾相识;不,我一定见过的,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望着她,我凝神细思着。
“啊!这是什么?”丁哥儿已经洗干净了脸,一眼看见了那匹马上一个长条的布包,布包一头露出的是一把秦筝,这才问道。
我随口告诉他:“那是把乐器。”
“乐器?”他十分好奇,也不问人家同不同意,便从马背上抽了出来,“哇!十三根弦!”他惊叫了一声:“我们那的琴只有六根弦。”他说:“这么多弦怎么弹哪?”
“还有比这更多弦的琴。”我夺过那筝走到少女的面前道:“对不起,我这位兄弟不懂事,他是个外国人。”那少女接过了琴莞尔一笑,说道:“没事儿,他挺逗儿!”我愣住了,这少女的一口北京话叫我想了起来,她不正是那年在慕容家对门茶楼里招呼过我的女孩子吗?这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们竟会在大西北相遇,只是她长高了,也长漂亮了,无怪我看着她眼熟。
“你为什么老看着人家?”丁哥儿的话猛地把我惊醒,那少女正羞涩的低下了头,脸红到了耳根。我不觉地也有些脸热,忙走回船的另一侧,望着平缓的河水,心中竟有些发跳。啊!我认出了她,她怎么没有认出我呢?是因为那一年我太寒酸了吗?不,河面上映出了我现在的脸,我变了,长大了,那一张苍白病态的孩子的脸已经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年青人的脸。怎么说呢?三年过去,她变了,我更变了。
“开船啰!”随着船工的一声高喊,渡船慢慢移动起来。
“等一等!”一个人大声招呼着,也牵着一匹马,急匆匆走上了船来,船便调起了头,一看到这个上来的人,我又是一愣。他不正是那年被老魔头抓住过的终南山派的弟子吗?我记得他好像名唤项冲。哦!这世界真是小,转了几年又转到了同一艘船上。项冲还是原来的模样,三年的时光只让他多经历了一些风霜,更加成熟,更加稳健。一上了船,他首先看了看我和丁哥儿,目光在丁哥儿身上多呆了片刻,又转到船头望了望那少女,这才回过来仔细打量我。在他的目光下,我不由得也自己打量起自己来。啊!这身装束是如此的邋遢,丁哥儿也是一模一样,都穿着件羊皮坎肩,腰上用条都快看不出颜色的布带系紧;裤子破破烂烂全是补丁;裤腿只到得小腿处高,脚下是一双几乎不能叫作鞋的草鞋。再一摸头发,长长得飘在脑后,用一根脏布条勒住,而丁哥儿那一头金黄的卷发更是蓬乱,简直可以作鸡窝用,不过他的腰间还别着把佩剑,比我英武得多。与对面这个精神整洁的项冲相比,我们就是要饭花子。
丁哥儿全没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只对那少女感兴趣,而对那少女怀中的秦筝更感兴趣。“弹一个曲子吧?”他这样地请求着这个少女。
那少女抱着筝犹豫着,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懂了丁哥儿的话,怕她为难,拉住丁哥儿埋怨道:“你安静点行吗?这琴不是随便就能弹的,还需要焚香沐浴。”丁哥儿愣住了,他根本不懂什么叫焚香沐浴;而那少女也愣了一下,她好像不相信我也懂这个。
“不!”那少女却道:“焚香沐浴方才弹琴,那是老腐酸儒的作法,人只要想弹,又何在乎在哪里呢?”她说着盘膝坐在船头,将筝平放,右手拇指、中指、无名指往复在琴弦上勾动,左手飞快地移动着弦下之柱,未到一分钟,那弦已经调好,一个清悠的飘音蓦然飞出,动听的颤音转了两转,曲调一变,竟是那一首我唱过的《橄榄树》,我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她只在三年前听我唱了一遍,便能够如此完整流畅,又如此细腻动情地演奏出来,仿佛这就是她创作的一般。
“好曲子!”一曲终了,我和丁哥儿还未细细回味,项冲便大声赞了起来:“此曲不同凡响,宛若小鸟展翅,又似山间溪流,辽远广阔,充满希望,不同与当今靡靡之音或陈词滥调。”
这少女緬腆地答着:“这位相公过奖了。”
项冲笑了笑,继续说:“此曲在下从未听过,不知何名?”
这少女如实回答:“此曲是我小时听一位流浪少年所唱而记下来的。”
“哦,所唱何歌?”
“不晓得,我只记下了曲谱,却未记下歌词,只是觉得那歌词很好听,所唱皆是白话,里面多句重复橄榄树,我想此歌也当听《橄榄树》吧。”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真想告诉她,我就是那个唱歌的人,愿意再为她唱一遍。
船已靠了岸,这少女收起筝,牵着马下了船,又纵身上马,一甩鞭子,那马已飞驰而去。
“喂,姑娘……”项冲也上了岸,在后面喊着,也跳上了马,飞快地追去。
我的心却酸溜溜的,也不知什么滋味。
“喂,混球!”丁哥儿总这样地叫我,好在别人也听不懂他的话。我转过头看着他。“咱们也买马骑吧?”他这样羡慕地建议着。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咱们的银子不够,现在你和我需要的是换个人样子。”
“换个人样子?”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破烂的装束,赞同着:“对,听你的。”
我们来到城里,置办了衣服和鞋袜,照我的观点,我和丁哥儿最好是各穿各的,但他却不同意,死活要与我一模一样,仿佛这样才显得公平。在剃头担子前,我要那师傅将我的长头发剪去,剃成平头,这洋小子也要如此。那师傅却是一愣,在他看来,男儿一旦过了十八,这发是只留不剪的,仿佛这样才是正经人家。我哪管许多,从小的短发惯了,如今这长发不仅让人觉得憋闷,也爱擀粘,一日不洗,便失去了光泽,于是硬逼着那师傅将头发剪了个平整方正,连两个鬓角也修理得干干净净。但等我和丁哥儿重新走在街上的时候,却有不少人把我们当成了和尚和头陀,这真叫人难堪,于是学起胡人的样子,用根红条布在头上勒紧,这样,我们完全成了“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