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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袖小姐和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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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上的每个人都在注意她。

她很年轻,既清丽又明艳,玲珑有致的身材尤为吸引另一性别的人的目光。她的一身红色劲装更是增添了美色,但也暗示了危险。非常奇特的是她的双袖特别宽大,知情者都明白里面藏的不是锦罗绣帕,而是刀。

每个注意她的人都躲得远远地不敢接近,这使她在高朋满座的酒楼中显得尤为醒目。没人敢招惹她,因为她一上楼就带上一阵香风飞出一把小银刀,清楚地表明:她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她是来吃霸王餐的。

店小二战战兢兢地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偷看。只见红衣女子优雅地往碗里注酒,而后端起碗粗鲁地仰头猛灌。小二两腿发软地直念阿弥陀佛,一边祷念她不要喝得太快又要叫他去送酒,一边祈望老板快点把少主人找来。

这时楼下起了骚动,只见满头大汗的酒楼老板跟着一个男人上了楼。这个男人不足而立的年纪,一身普通的江湖侠士打扮,却掩不住他的贵气。他一上楼便看到了红衣女子,笑着问店老板:“她就是惹事的人?”

店老板猛点头。

男人又笑着摇了摇头,淡淡地道:“你让楼上的人都先下去,我不召的话,谁也不要上来。”

不待店老板答应,原本看热闹的客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往楼下跑。片刻走得一干二净。

男人上前向红衣女子施礼:“难得袖小姐屈尊来广州,为何不使人通报一声,好让我们开门相迎?”

“单是丁家大少爷行个礼,就让我消受不起了。”红衣女子不冷不热地说。

“袖小姐太见外了,南宫家向来与丁家有兄弟之谊。”

“还有秦晋之好呢!”红衣女子——南宫袖冷哼道。“丁游,你越来越像迂腐的老头了。”

丁游苦笑着在南宫袖的对面坐下。“袖小姐倒是一点没变,仍然这么海量。”

“你大概还在心里面加上了‘凶悍’二字吧,丁大少。”南宫袖斜眼瞄他。

“岂敢。”

“别假惺惺。南方几省全是你们丁家的地盘,我还未到广州,你就一定知道我来了,却在那儿跟我装模作样。”

“因为我知道袖小姐向来不喜繁文缛节。小姐如果不想见丁某,丁某自不敢打扰。”

“你对女人都这么体贴吗?”

“袖小姐是第一个。”

“开玩笑。”

“丁某自问不比西门忧,想吹个牛也没资本。”

南宫袖冷冷地瞧着他道:“你如果真的没资本,我也不会答应做你的准未婚妻了。”

“噢,‘准’未婚妻呀……”丁游好笑地看着她。“你放心,我没忘记我们的约定。”

南宫袖不再理他,又给自己倒了碗酒。

丁游看着她强盗似的喝酒姿态,温和地问:“袖小姐有心事?”

“哦。”南宫袖淡应道。

“想必又是为了令弟。”

南宫袖轻叹一声。“除了小秀这个混蛋还会有谁?”

南宫秀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耳朵,心想姐姐一定又在骂他混蛋了。他和姐姐是孪生子,只不过晚生刻把钟,就从小被管得死死的,这是他平生最不服气的事,可惜这也是他无法改变的事实。

这么想着,南宫秀一口灌下面前的一大碗水,压下心中的不平。

“客倌,您还要水吗?”

“哦,再给我一壶。”南宫秀压低帽檐回答。他戴着竹笠,一是为了掩饰他太过秀气的面容,更是为了不让人看到他脸红的样子。这也是他老被南宫袖管着的原因——他太容易害羞了。

这是一家荒僻的小店,店主兼伙计是一个三十许岁的寡妇。南宫秀是十天来的第一个客人,所以就算他只要水,她也照应得很殷情。

老板娘很快又送来一壶煮开的清水。南宫秀这次慢慢地饮,他那个样子,好像正品着上好的竹叶青。

小店外一片荒凉,杂草横生,别说人,就是鸟也很少飞过一只。可是老板娘惊奇地发现,这位遮着脸的客倌却像是欣赏着江南美景似的兴致勃勃地看向店外。

南宫秀知道老板娘在注意他,所以他的脸更红了。事实上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对只有一堆杂草的荒景这么有兴趣。他应该从未来过此地,可又总觉得这里隐藏着某些熟悉的,更确切地说是值得怀念的东西。

已经五月了,空气隐隐散发着临近夏日的焦灼。

南宫秀浑然无觉地安静地坐在闷热的小店中,一边喝着水,一边看着店外。他不知道要呆多久,只是任由时间流淌,任由一丝丝倦意袭上心头。

“三年前的一天,小秀灭了恶名远扬的强盗‘金蝗二十四巢’,却在比斗中不慎为敌手的毒兵器所伤。当时他听到了一个传言,便顾不得疗伤就赶回来,结果倒在我眼前。他犯了中毒者的大忌,毒气攻心,幸好‘鬼医’西门乐赶到,最终保了他的命。可是,他昏迷了十六天后醒来,却丧失了记忆。”南宫袖回忆当时的情景,脸色微微泛白。

丁游为她注满酒。

南宫袖喝了一大口,继续道:“我们花了半年时间,帮助他恢复记忆。他想起了过去的事,想起了我,想起了他的朋友,却唯独有一个人仍被他的记忆遗漏了。”

“难怪,”丁游点了点头,“难怪当时凤舞城、逍遥城、西门家都急派密使去打探消息,惟有南宫世家毫无动静。”

“是我的主意。一来当时南宫家为了小秀的状况乱作一团,二来我担心如果刺激小秀,他那时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承受不了。所以我宁愿让他自己慢慢想起来,”南宫袖又叹了口气,“并且去恳求其他一些知情者帮我隐瞒。”

“因而这三年来,你一直一个人默不作声地承受一切。”

南宫袖望着丁游说:“是的。那个被小秀遗忘的人也是我的朋友。可是比起我,他对小秀而言意义更大。所以小秀才会不顾自己有毒伤在身赶回来。”她从自己的袖子里掏出一把打造精致的小银刀,放在丁游面前。“你看看这把刀,我赖以成名的‘红袖刀’,他人只道它的厉害,却不知道我为了练就这手绝技,付出过多大的代价。我的双手现在虽然保养得很好,但上面的一些疤痕是永远抹不掉的。

“南宫家不像你丁家,继承权决定在丁太夫人的手中。我爹虽是这代的家主,但他的继承人却是通过长老们决定。那些老头子选出资质好的子弟,训练他们,让他们互相比试,胜者为王。爹希望我们获胜,所以拼命训练我们,简直不把我们当作孩子对待。

“后来爹如愿以偿,我们获得少主的宝座,接受家中安排的各方面教育,可是小秀身上却出了问题。”

南宫秀伏在桌上睡着了。

老板娘走过来,摇了摇他,唤了几声,他仍然好梦正酣。老板娘又查看了一下水壶里的水,还剩一半,她的脸上露出了恶毒的笑容。而后她又进了后屋,片刻之后,她回来时已俨然换了一个人。

她不再是个饱经风霜、样貌平凡的小店主,她成了一个姿态娇娆、美艳无比的少妇。她抽出腰间的匕首,匕刃上闪着诡异的蓝光,她对准南宫秀,狠狠地刺下去——

“叮!”

少妇只觉得手上一麻,匕首失了方向飞向另一边。等她反应过来,才发现南宫秀仍坐在原来的位置,只是正用一把细长的软剑抵着她白皙的脖子。

“你!你怎么——”少妇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南宫秀摘下竹笠,露出他那张与南宫袖极为神似的无比秀气的脸。他冷冷地注视她道:“你要问我怎么醒的,是不是?没错,你的易容术是很高明,但你的眼神和你的手露了底。一个独自生活在荒郊野外的普通寡妇不会有那么明亮充满活力的眼神,更不该有练武留下的伤疤。”

“疤?你为什么知道这个疤是……”

“我姐姐手上也有相似的疤,所以我能分辨它和普通伤疤的区别,因而我有了警惕。你在第一壶水中下的药量起不了作用,那是你为了迷惑我,让我以为水中的一点异味只是水较杂的缘故。第二壶水,你才放了足以让我着道的量。可惜我没有真喝。”

少妇绝望地笑了笑说:“不愧是南宫世家的少主。我为了杀你从追查到设陷阱,用了三年时间,可惜功亏一篑。”

“你杀我,是受人之托还是和我有仇?”

“你不记得了吗?三年前你灭了‘金蝗二十四巢’。”少妇面带凄楚地道:“你没有杀他们,但把他们交给官府,判了死刑。那二十四个头目中,有一个是我的男人。”

“真是令人同情,”南宫秀面无表情地说,“那我送你去阴间见他如何?”

南宫袖道:“小秀分得清是非,但却不懂是非间的联系。在他眼中,只有绝对的对与错。一切被他认为是‘错’的事物,他都决不容情。那时他便不再是原先的小秀,而是个无情的杀手。长老们教了他很多东西,却忘了教他宽恕。所以他们立了两位少主,一方面是为了弥补他的不足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只有我能阻止他的失控。但这并非长久之计,我不能永远跟在他身边。

“幸而在他十七岁那年,他遇到了那个人,完全改变了小秀,或者可以说拯救了差点儿变成杀手的小秀。”

血从少妇的颈上流了下来,她倒了下去。不过那只是一条极为细小的伤口,事实上她是吓昏了。

南宫秀怔怔地望着手中的剑。就在刚才他要下杀手的瞬间,他的脑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他自己的声音:我不能杀人。

为什么不能?

他迷惑地看着自己的剑,这把看似极软极细的剑已经陪伴了他十几年,可是现在握起来却是那么生手。

南宫世家秀公子的洛水剑,其盛名在乃姊的红袖刀之上。天下高手中,只有东方三七、西门忧这样的人物才能与他的武技一较长短。这是用他的天赋以及常人难以想象的训练换来的。担负着要让南宫世家持久屹立不倒的责任,他从小的庭训是:面对敌人决不能手软。

那么现在,又是什么让他犹豫不决?

南宫秀一直知道,自己的记忆是不齐全的。在他的心中,总会飘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令他感怀万分。为了追回失去的记忆,他常常顺应直觉行事,所以他才会突然来广州,突然跑到这么个荒僻的地方。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够找到些什么。

南宫秀仔细地打量着四周,然后他确信自己曾来过这儿。他忍着头痛,努力去回想,试图拨开记忆的迷雾。

是谁?

是谁用剑指着我的咽喉?

是谁用严厉的眼神注视我?

那个人……有一双难以阅读的温暖的眼睛……

“六年前,十七岁的小秀还是个盛气凌人任意妄为的少年,他既有腼腆的一面,也有冷酷的一面。

“有一天,他路经一家小店逮到一个正在行窃的小偷。小偷是逃荒来的,他偷东西是逼不得已。他哀求小秀放过他,好心的店主也为那个可怜人求情。可这些都动摇不了抱着‘非是即非,非善即恶’这个信念的小秀惩戒他的决心。就在小秀要挥剑斩掉对方的手时,有个人出手挡住了他。

“那天,小秀经历了他出生以来最惨的失败。阻止他的那人封了他的武功,把他扔到灾荒地区。小秀和普通灾民一样,为了活下去,苦苦挣扎了一个月。一个月后他的武功又恢复了,而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劫了盗匪的钱财救济灾民。那一个月的生活改变了小秀,他认识到了许多东西,也学会了很多——宽恕、容忍、体谅他人的痛苦……

“后来,当小秀再次遇见那个人时,他们就成了朋友。”

他成了南宫秀最重要的朋友。

南宫秀想起,当时他亲口对这个朋友立的誓:我绝对不杀人。

所以刚才,他无法对这少妇下杀手,因为那是来自他内心深处的声音。

记忆仿若重新涨起的潮水,涌进他头脑中缺失的空洞。

然而这些回忆,却延续到三年前时,戛然而止。

“我有个感觉,”南宫袖饮尽最后的半碗酒说:“小秀这次突然要来广州一定跟他的记忆有关。我很矛盾,我不愿看到小秀变回六年前的样子,也不愿他想起以前的事,那样他的安宁就结束了。有时我想,如果他出生在普通人家的话,也许会更好。”

丁游温和地望着她道:“你也是一样。”

南宫袖撇开眼,冷冷地说:“少胡扯。”

丁游想说什么,但终究没开口。

这时,楼下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看看这阵势,就知道姐姐又在敲诈丁大少了。”话音刚落,南宫秀就出现在楼梯口。

“你这个小混蛋,只丢下一句叫我在这儿等你,便跑没影了!”南宫袖拉下脸瞪他:“你还把我这个做姐姐的放在眼里吗?”

南宫秀皱了皱眉嘀咕:“你只不过是占了刻把钟便宜。”他看向丁游,脸微微一红说:“抱歉,丁大少,让你见笑了。我姐姐很难缠吧!”

“袖小姐是女中豪杰,自不同常人。”丁游微笑道。

“她岂止是女中豪杰,而且是天生生意人,所以来吃顿饭也不愿付钱,亮亮袖刀就走人。丁大少,你确定要当我姐夫?”

“是啊,丁游,你确定吗?”南宫袖似笑非笑地看向丁游。

丁游能够感觉到她眼中的杀气,努力保持微笑说:“袖小姐,我说过不会忘了我们的约定。”

“是哦。”南宫袖慢慢把目光移向弟弟,南宫秀不由自主地一个劲儿地往后退。“小秀,你刚刚说些什么?”

“开——开玩笑的,姐姐!”南宫秀满脸通红地急辩道。

“开玩笑啊……”南宫袖拿起两个空酒坛,向他走来。

南宫秀吓得蹲下身,抱住头大叫:“不要啊!姐夫会笑话的!”

“我什么也没看到!”丁游忙背转身。

“丁大少,你没义气!”南宫秀气极,心道这下完了。他运足功力等着被砸。

“砰!砰!”两声,酒坛掉在了地上。

南宫秀奇怪地看向姐姐。只见她失神地站在那儿,喃喃地低语:“小秀,你的身上……怎么有血腥味?你是不是……是不是……”

南宫秀站起身,抓住她微微颤抖的身体,轻轻地说:“不是的,姐姐。我没有杀人。我已经发过誓了,决不会违背它。”

南宫袖浑身一震,看向弟弟:“小秀,你——你真的已经……”

“对。”他点点头,“我想起来了,一切。姐姐,你先回洛阳或者留下来做客。我要去找他,我相信他一定还活着,我已经浪费了三年时间。”

南宫袖望着他,良久,展颜微笑。

“随便你吧,我可没权力阻止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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